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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水土保持法山坡地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伍麗華|Saidai / Reseres,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國人露營的風氣興盛,然而,全國1985家露營場,合法的卻不到一成,原因在於找不到主管機關。這不但有損產業發展形象,更是讓消費者的安全、衛生暴露在風險中,也讓生態環境面臨無法預期的衝擊。政府不該裝聾作啞,必須面對、納管。 想起半年前,中華民國原住民族露營休閒暨文化觀光發展協會的游國慶理事長、簡賢福理...
同時也有2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十二區區公所(4/28)】 #民富社福館新建工程 位於大有梯田公園旁的民富社福館新建工程,在2018舉辦地方說明會時,承諾2019年開工;也於2019年市政會議時,表示預計2021年,也就是今年五月可以完工,但直至今日,社福館目前的現況是尚未動工,所以想請教桃園區區長,目前進度...
水土保持法山坡地 在 田雅芳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4-28 23:56:40
#現在突然下起大雨 #雅芳非常擔心會有土石流災情損及人民 【檢察官請看】 【市府未經申請 竟授權廠商破壞山坡地】 新竹市明湖路309巷9弄後方山坡地,遭新竹市政府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未送審核,既授權廠商大肆濫挖山坡地,山坡原有竹、樹林已被怪手大肆破壞,導致山坡土石結構已遭破壞而鬆動,居民陳情,只要...
水土保持法山坡地 在 田雅芳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4-29 00:20:32
#現在突然下起大雨 #雅芳非常擔心會有土石流災情損及人民 【檢察官請看】 【市府未經申請 竟授權廠商破壞山坡地】 新竹市明湖路309巷9弄後方山坡地,遭新竹市政府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未送審核,既授權廠商大肆濫挖山坡地,山坡原有竹、樹林已被怪手大肆破壞,導致山坡土石結構已遭破壞而鬆動,居民陳情,只要...
水土保持法山坡地 在 田雅芳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4-29 00:20:33
今天又突然下起大雨,突然想起5/17大雨造成新竹市各地大淹水,果然;民眾打電話向雅芳求救,經雅芳到災害現場勘查後,馬上通報新竹市政府權責單位到場處置,但到場的竹市府權責單位,經雅芳幫民眾在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威脅時,要求政府正視在應立即做緊急處理。但竹市府權責單位竟回覆,只能通知要求地上所有權人儘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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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法山坡地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1-04-28 17:00:16【智翔的議會質詢-十二區區公所(4/28)】
#民富社福館新建工程
位於大有梯田公園旁的民富社福館新建工程,在2018舉辦地方說明會時,承諾2019年開工;也於2019年市政會議時,表示預計2021年,也就是今年五月可以完工,但直至今日,社福館目前的現況是尚未動工,所以想請教桃園區區長,目前進度到哪了?
區長答覆,去年由於水利局還在進行山坡地的水土保持,今年才會交由公所處理,而目前社福館的招標資訊已公開上網,預算為一億一百多萬左右,順利的話可望下個月可以動工。
另外,智翔也建議,事先來規劃非固定設施的預算經費,避免完工後才來規劃,讓市民使用上無法一次到位,區長也回覆,非固定設施會與民政局討論後,決定要採買哪些項目再來編列預算。
綜上所述,也請公所再提供相關預算的列表,由於社福館為多功能使用,包括民政局、教育局、社會局等會使用到的設施、設備,都將其列表整理,以便後續討論。
#桃園區市民活動中心場地租借
繼續追蹤場館租借的問題,目前租借系統上,以桃園區為例,仍有一些場館無法租借,過去會期質詢時,區公所曾提到,與部分里辦公室、社區發展協會的還在持續溝通中,想請教公所後續進度為何? 是否有成果了?
區長說明,桃園區的場館為26座,扣除沒有建照的中山、三民市民活動中心未開放,另外尚未開放的有會稽、龍崗、同安三處,原因在於設有照護或關懷據點,本身開班的數量也多,無法插入是民租借的時段。
智翔認為除建照問題外,本身使用與活動頻繁的場館與是否開放租借應不構成衝突,若有照護或關懷據點使用,也可以提早在系統中預定,或顯示已使用,請公所來改善看看。
再者,是方便市民租借的介面與流程調整,這點智翔之前也建議民政局、資科局改善,包含線上付款的功能;而目前尚未看到場地租借有明確的規範出來,請公所研議建立租借前後的SOP,讓承租者與管理者有所依據。
🎞完整質詢影片請看:
https://youtu.be/BN4tt-5LPFg
🎞youtube頻道請搜尋: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
水土保持法山坡地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8-07 20:39:52#現在突然下起大雨 #雅芳非常擔心會有土石流災情損及人民
【檢察官請看】
【市府未經申請 竟授權廠商破壞山坡地】
新竹市明湖路309巷9弄後方山坡地,遭新竹市政府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未送審核,既授權廠商大肆濫挖山坡地,山坡原有竹、樹林已被怪手大肆破壞,導致山坡土石結構已遭破壞而鬆動,居民陳情,只要下雨,就擔心會有土石流的災情,更擔心現在的颱風季節,如遇大雨恐引起更大的土石流,讓山坡下居民人心惶惶擔心受怕。
依法條規定,山坡地要做任何開發(動工),依水土保持法第12條規定「…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請主管機關核定,如屬依法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者,並應檢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果一併送核…」。「水土保持計畫未經主管機關核定前,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得逕行核發開發或利用之可。」,如果沒有經過上述合法申請就開挖,將可依第32、33、34條處罰;但新竹市政府權責單位的水土保持技士為讓市府卸責,竟可說這樣不經申請大肆開挖山坡地,沒有可以不可以的問題,只是程序上的疏失,沒寫到水保計劃而已,雅芳立即質問一般民眾也可以沒有水保計劃濫挖山坡地嗎?水保技士馬上說「當然不可以」,又是一個市府兩套標準的案例,依市府這樣的邏輯,市民殺人是違法的,市府殺人就不違法,只要掛上新竹市政府這個招牌,做什麼都可以?!
雅芳今天又再次去現場勘查要施作擋土牆的位置,並與科長聯繫溝通,第一這個山坡地是因為市府工程破壞的,就應該盡快確認擋土牆的施作,以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第二要擬定後續水土保持復原計劃。
#OS #因重感冒喉嚨發炎影片聲音沙亞請見諒
昨天議會在審提案,雅芳函請竹市府會勘,卻因市府無事先跟雅芳確認時間,就自訂此次會勘時間,還訂在議會開議的時候,而讓雅芳遲進議會,錯過很多提案審議的機會,讓雅芳不得不說到底是怕我去會勘幫人民發聲,還是怕我進議會審提案,所以故意約同一個時段,令人匪夷所思。
「我是田雅芳,我以公益青年從政,堅持為無助人民發聲」
我需要預約服務 https://forms.gle/6pMfXRsYXmrwNnnB6
水土保持法
第 33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未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或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或實施仍不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者。
二、違反第十二條至第十四條規定之一,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或未依核定計畫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者,或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或實施仍不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者。
前項各款情形之一,經繼續限期改正而不改正者或實施仍不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者,按次分別處罰,至改正為止,並令其停工,得沒入其設施及所使用之機具,強制拆除及清除其工作物,所需費用,由經營人、使用人或所有人負擔。
第一項第二款情形,致生水土流失或毀損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設施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4 條
因執行業務犯第三十二條或第三十三條第三項之罪者,除依各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僱用該行為人之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各該條之罰金。 -
水土保持法山坡地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05-28 16:46:59今天又突然下起大雨,突然想起5/17大雨造成新竹市各地大淹水,果然;民眾打電話向雅芳求救,經雅芳到災害現場勘查後,馬上通報新竹市政府權責單位到場處置,但到場的竹市府權責單位,經雅芳幫民眾在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威脅時,要求政府正視在應立即做緊急處理。但竹市府權責單位竟回覆,只能通知要求地上所有權人儘速處理。雅芳聽了實在非常失望,當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威脅,身為地方政府官員,竟回覆如此冷漠的官腔,只願意以水土保持法相關規定,通知所有權人儘速處理。這樣的政府毫無幫人民解決問題的態度,讓雅芳非常失望!
但根據「災害防制法第 37-1 條」因災害發生,致聯絡災區交通中斷或公共設施毀壞有危害民眾之虞,各級政府為立即執行搶通或重建工作,如經過都市計畫區、山坡地等⋯得簡化行政程序,不受區域計畫法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或法規命令之限制。
所以雅芳除了已經親自打電話告知新竹市長要求依上揭法令規定,得另竹市府權責單位做災害發生後之立即處理,雅芳更會一直督促「災害防治」後續處理,以防治入民生命財產安全遭受嚴重威脅之可能。
水土保持法山坡地 在 伍麗華|Saidai / Resere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國人露營的風氣興盛,然而,全國1985家露營場,合法的卻不到一成,原因在於找不到主管機關。這不但有損產業發展形象,更是讓消費者的安全、衛生暴露在風險中,也讓生態環境面臨無法預期的衝擊。政府不該裝聾作啞,必須面對、納管。
想起半年前,中華民國原住民族露營休閒暨文化觀光發展協會的游國慶理事長、簡賢福理事等人來到我的辦公室陳情。經過多次的開會、質詢,感謝交通部確實有應我的要求,在 #去年11月把開放農牧用地和林業用地設置露營設施的修法建議提報給行政院了。
透過《#露營場法制化公聽會》,一方面讓行政機關聽聽各界的聲音,一方面也借重業者經驗共同擬出完善的法規。
以我們族人來說,所經營的大多是小規模的露營場,但多在農牧或林業用地上,涉及森林法、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等,疲於奔命不打緊,沒有主管機關,問題根本無解。我曾在質詢台上督促政府儘速修訂「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於「農牧用地、林業用地」增訂「露營設施」容許使用項目且應為「需經許可」之使用細目,作為快速又有效的解方。
我再次於會中提醒:
1. 務必加速修訂「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的規定,開放農牧用地和林業用地可以設置露營設施,至少優先把面積 #一公頃以下小規模露營場納入合法範圍,並 #提供合理的簡化申請及審核程序。
2. 比照合法民宿標章來推動 #合法露營場標章,並訂定積極有效的 #露營場管理規範。
3. 由於原鄉地區很多都位於環境敏感地區內,請相關單位考量原鄉特殊性,#在合法的範圍內給予彈性,評估必要的限制經營露營場範圍。
很高興在大家的努力下,公聽會有了重要的進展:
#未來露營產業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將由交通部擔任!
土地使用管制的規定也確定 #修訂放寬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可以有條件地設置露營場!
我在結尾特別呼籲:當我們國家的觀光政策高呼「觀光立國」「觀光主流化」,露營場的法制化,必須具有前瞻未來性。既然露營產業已成為國內觀光重要的產業,我們應該看看各國發展的情勢,眼界超前部署20年,規範強度要考量不同的類型,不要在未來又落入法規修修補補二十年的坎坷路;既然要修法,就要訂出夠前瞻、夠成熟的規範,讓露營產業管理制度更健全、更完善、更具國際性,達到「#在地產業發展」、「#國人旅遊衛生安全」以及「#生態環境保護」的三贏局面。
#謝謝 堅持.張廖萬堅 👍
#謝謝 蘇巧慧 👍
#謝謝 何欣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