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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民法1164條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0萬的網紅小麗民主教室,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日的陳帆,打倒昨日的陳帆。 成場沙中線醜聞都係由傳媒爆料帶動,陳帆 6 月時都承認政府都係睇新聞至知;但現在港鐵搵完高層祭旗後,陳帆就出嚟死撐政府有足夠機制監察港鐵工程。 如果有足夠機制,點解工程問題由 2015 年起出現,港鐵同政府到現在先至解話,三個月前仲話 OK? 陳帆,下台吧! 【...
民法1164條 在 ᗰIᖴᖴY米妃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11 10:18:07
. 曾經有個老師說 我的本命是「月亮」 生命中會出現一個「太陽」 照耀著我 發光 今天加冕儀式完成👑 會好好遵守民法第985條 (=´∀`)人(´∀`=) #20201121 #法定代理人 #張氏夫婦正式生效...
民法1164條 在 小麗民主教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日的陳帆,打倒昨日的陳帆。
成場沙中線醜聞都係由傳媒爆料帶動,陳帆 6 月時都承認政府都係睇新聞至知;但現在港鐵搵完高層祭旗後,陳帆就出嚟死撐政府有足夠機制監察港鐵工程。
如果有足夠機制,點解工程問題由 2015 年起出現,港鐵同政府到現在先至解話,三個月前仲話 OK?
陳帆,下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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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中綫不止紅磡站
豆腐渣遍及大白象
林鄭月娥咪再扮儍
港鐵公佈行政總裁梁國權及沙中線項目總監黃唯銘等人離職,明顯是重施故伎,效法當年韋達誠為高鐵超支而提早約滿,為沙中線爆發連串醜聞撲火。一條花費近千億元的沙中線鐵路,不單超支 165 億元及延誤通車起碼 11 個月,近期更不迭爆出豆腐渣工程。政府將責任完全推在港鐵身上,沆瀣一氣,層層卸責,簡直無法無天,香港市民絕不收貨!
事件越揭越離奇,除了沙中線 10 個車站有 3 個車站施工出問題外,政府更直指港鐵資料造假。事件揭發後,港鐵 6 月 15 日向政府提交紅磡站事件報告時,指涉事月台層板裝有 23,500 多個螺絲頭。但港鐵於 7 月 13 日提交補充資料,路政署發現兩份報告的圖則不符,缺少多達 2,000 個螺絲頭已是離奇,更甚者是施工呈交的文件竟有人簽署核實曾使用了 23,500 個螺絲頭,遭「槍斃」的 2,000 個螺絲頭,竟在文件中借屍還魂!
這項目是在 2015 年進行,出了這麼大的漏洞,竟然要在今年才由傳媒踢爆,政府及港鐵遂如夢初覺,急急補鑊調查。千億工程,港鐵妄言自己的監管制度完善,採用 ISO9001 的品質管理系統,工程內不同地點設有「關鍵檢查點」,每一點都需要總承判商和港鐵相關人員簽名核實,才可進入下一個工序。政府的角色是工程「核實監督者」,由路政署並委聘監核顧問,負責監督港鐵有否遵守委託協議施工。路政署與監核顧問有定期派員巡查沙中線項目工地,路政署署長更每月與港鐵工程總監召開「項目監管委員會」,路政署一名助理署長級人員和 2 名總工程師也分別每月與港鐵公司開會。多重監察,對工程諸種亂象,竟也懵然不覺?
港鐵工程出事,絕不止於沙中線單一事件。同樣是以「服務經營權模式」,由港府出資,委託港鐵設計及工程建造,最後負責營運的鐵路,還包括以超支和工程延誤而惡名昭彰的高鐵香港段。當年 2013 年,同樣也是由傳媒率先報導,指高鐵香港段工程延誤至少一年,港府當時還與港鐵合力扺賴,堅決否認。不過,一年後,不認不認還需認,港鐵終於承認高鐵工程超支 203 億元及延誤一年。當時為了平息港人氣憤,政府同樣就高鐵延誤成立獨立專家 3 人調查小組(沒有公開聆訊及進行司法研訊程序的權力),小組主席亦是夏正民法官。調查報告指出幾項問題,包括:政府輕信港鐵的保證;匯報人員十分依賴書面報告;港鐵公司的內部文化,不鼓勵在問題尚未找到解決辦法前,把壞消息上報;更指溝通失效令港鐵和政府高層看不見工程延誤的真正嚴重程度。
港府和港鐵本應是經一事長一智,特別是涉及港人的血汗錢和人命安全,但是,很明顯是一錯再錯,並無汲取任何教訓。我們認為林鄭月娥不應藏污納詬,限制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調查範圍止於紅磡站,政府必須全面徹查沙中線,以致港珠澳大橋及高鐵等。工程的問題,而不單止於紅磡站。陳帆及負責高官以及港鐵主席及總裁必須必須問責下台!並全面據實配合調查,還港人公道!毋須說,身為特首,若不能如臂使指,問責下屬,又何以取信於民?辭職以謝港人,乃是必由之路。
社會民主連線、工黨、小麗民主教室
二零一八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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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求助熱線】 5110 1164
【捐款支持教室】 siulai.hk/donate
【教室 Telegram】 t.me/siulaidemocracy
【義工招募】 bit.ly/strivewithsiulai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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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帆,幾時到你問責下台?】
尋日港鐵為沙中線黑幕撲火,搵幾名高層祭旗,政府就聲稱對黑幕毫不知情,將責任完全推卸俾港鐵。
林鄭今日補鑊,聲言「一定會徹查」,並成立資深工程顧問管理團,由政府委任成員,協助審核及加強沙中線管理。但換句話說,過去幾年政府對港鐵監管一直不足,運房局局長陳帆絕對責無旁貸;保皇黨在立法會多次否決用特權法調查事件,亦令公眾無法了解沙中線黑幕嘅全部。
今朝我地就到政府總部向政府追數,要求陳帆下台!另外,我地要求立法會 10月復會後,以特權法徹查沙中線豆腐渣工程;未來補選無論係邊個參選人,都有責任承諾會否支持特權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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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越揭越離奇,除了沙中線 10 個車站有 3 個車站施工出問題外,政府更直指港鐵資料造假。事件揭發後,港鐵 6 月 15 日向政府提交紅磡站事件報告時,指涉事月台層板裝有 23,500 多個螺絲頭。但港鐵於 7 月 13 日提交補充資料,路政署發現兩份報告的圖則不符,缺少多達 2,000 個螺絲頭已是離奇,更甚者是施工呈交的文件竟有人簽署核實曾使用了 23,500 個螺絲頭,遭「槍斃」的 2,000 個螺絲頭,竟在文件中借屍還魂!
這項目是在 2015 年進行,出了這麼大的漏洞,竟然要在今年才由傳媒踢爆,政府及港鐵遂如夢初覺,急急補鑊調查。千億工程,港鐵妄言自己的監管制度完善,採用 ISO9001 的品質管理系統,工程內不同地點設有「關鍵檢查點」,每一點都需要總承判商和港鐵相關人員簽名核實,才可進入下一個工序。政府的角色是工程「核實監督者」,由路政署並委聘監核顧問,負責監督港鐵有否遵守委託協議施工。路政署與監核顧問有定期派員巡查沙中線項目工地,路政署署長更每月與港鐵工程總監召開「項目監管委員會」,路政署一名助理署長級人員和 2 名總工程師也分別每月與港鐵公司開會。多重監察,對工程諸種亂象,竟也懵然不覺?
港鐵工程出事,絕不止於沙中線單一事件。同樣是以「服務經營權模式」,由港府出資,委託港鐵設計及工程建造,最後負責營運的鐵路,還包括以超支和工程延誤而惡名昭彰的高鐵香港段。當年 2013 年,同樣也是由傳媒率先報導,指高鐵香港段工程延誤至少一年,港府當時還與港鐵合力扺賴,堅決否認。不過,一年後,不認不認還需認,港鐵終於承認高鐵工程超支 203 億元及延誤一年。當時為了平息港人氣憤,政府同樣就高鐵延誤成立獨立專家 3 人調查小組(沒有公開聆訊及進行司法研訊程序的權力),小組主席亦是夏正民法官。調查報告指出幾項問題,包括:政府輕信港鐵的保證;匯報人員十分依賴書面報告;港鐵公司的內部文化,不鼓勵在問題尚未找到解決辦法前,把壞消息上報;更指溝通失效令港鐵和政府高層看不見工程延誤的真正嚴重程度。
港府和港鐵本應是經一事長一智,特別是涉及港人的血汗錢和人命安全,但是,很明顯是一錯再錯,並無汲取任何教訓。我們認為林鄭月娥不應藏污納詬,限制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調查範圍止於紅磡站,政府必須全面徹查沙中線,以致港珠澳大橋及高鐵等。工程的問題,而不單止於紅磡站。陳帆及負責高官以及港鐵主席及總裁必須必須問責下台!並全面據實配合調查,還港人公道!毋須說,身為特首,若不能如臂使指,問責下屬,又何以取信於民?辭職以謝港人,乃是必由之路。
社會民主連線、工黨、小麗民主教室
二零一八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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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格權為中心,探討其內容的演變以及相關的保護規範。民法第195條修正增訂「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之規定後,幾乎所有人格權受侵害,均得依本條請求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而關於「其他人格法益」之解釋,實務上亦發展出某些具體類型,如居住品質安寧及安全的權利等等。在人格權保護範圍擴大的情況下,他人行使其他權利與人格權間產生的衝突,如言論自由與名譽權、隱私權之衝突等等,即更為明顯。本文認為此時應採取法益權衡原則,個案斟酌被害人人格權被侵害的種類、嚴重性、加害人行使權利的自由、侵害的動機及社會公益等因素,判斷加害人之行為是否具有不法性。說理清楚,並有大量實務見解介紹,誠值讀者參考學習。
【出處】
民法總則講座:第三講
人格權的保護
作者:陳聰富(台灣大學法學院教授)
收錄於:月旦法學教室,132期,2013年10月,42-53頁。
http://lawdata.com.tw/tw/detail.aspx?no=20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