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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體系圖 在 一六 · 台北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19 01:02:09
《台灣的司改-2023國民法官》 時事文章|初稿日期 2021/01/26 自由編輯|吳安芃 審核校正|陳智怡、江秉宸 ⚠️封面圖為最高法院大法庭 與本文無關 📃前言 我國在司法制度上即將迎來重大的變革—傳統的法官合議制中將在2023年再引進國民法官制。其中在蔡英文總統的政策白皮書中提到的...
民法體系圖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4-04 15:40:32
#時事星期五資訊不落伍〔12/19-12/25一周大事〕 #政時事 ❶ 法檢大亂鬥 韓檢察總長復職 文在寅道歉 文在寅上台以來積極推動檢調改革,卻也導致法務部與檢察官體系之間的對立不斷加劇。尤其今年七月法務部推動改革,企圖取消檢察總長調查指揮權,並將擴大部長的調查指揮對象,引爆檢察...
民法體系圖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4-04 17:46:09
#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 #中國民主的展現? #全國人大大揭密 〕 上週香港版本的《國家安全法》在中國第13屆全國人大代表會議上以2878票贊成、1票反對、6票棄權的結果通過了立法授權。 港版國安法被視為將侵害《基本法》所保障的基本自由和高度自治,使香港淪為一國一制。 在持續關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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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體系圖 在 陳翰基老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04-15 12:41:26.邢律專為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量身錄製的民法。民法有一千多條,是很多考生很頭痛的科目,再加上民法喜歡把各相關的爭點,集結起來變成考題,所以民法的學習必須建立體系。邢律用體系與圖像記憶法來教學,除了促進理解,記憶也能比較持久,再加上執業律師十多年的豐富實務經驗,信手拈來都是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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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體系圖 在 陳翰基老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7-07-25 16:04:22‧李俊德老師在民法的教學上從最基礎的觀念開始,並因應高普考、司法特考等考試的難易度去調整內容深淺。民法體系架構的陳述,【民法總則】入門,隨後討論【民法物權】及【民法債編】,將財產法作通盤說明。【身分法親屬繼承】講解重心主要在於「婚姻」、「父母子女」及「繼承」,佐以案例及身分法考題三階段解答模式,使同學學習身分法事半功倍。本課程並隨章節解答考題,即使非法律人也能輕易上手,並掌握考試脈動,而法律人也得以迅速複習民法基本概念,掌握國家考試民法概要題型,聽完本課程可清晰建立民法體系觀念,並培養解題應有的法學實力。
‧李俊德老師在大學期間就雙榜通過律師及司法官考試,資歷非常顯赫!迄今20年以上的教學經驗,好口碑遠揚!李老師非常擅長解析、整理及消化法學資料,教學介面大量採用PPT,圖文並茂,法律學科在老師的演繹下,架構清晰、生動易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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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體系圖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元照新書賞閱📚法學概論
【作 者】劉振鯤│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本書簡介】
本書係參考教育部公布之「法學概論」課程標準及考選部公布之「法學緒論」命題大綱撰寫,共分一、法律學。二、現行法概要(介紹我國主要法律之內容,並特重民法之撰述)。三、我國現行司法制度等三大單元。全書文字淺明易讀,重要處並輔以圖表或表格說明,將法學重要基礎觀念漸次導引。
第一編法律學,涵蓋從漢摩拉比法典、希臘、羅馬法以至我國現行法律的法學發展,並廣泛有體系的介紹法律意義、法律淵源、法律解釋、法律適用到法律的制定與公布⋯等重要觀念。第二編現行法概要,將我國現行重要法律內容作體系性的簡述,藉由簡易體系的建立,可作為未來全面學習的基礎。第三編我國現行司法制度,介紹司法制度中的犯罪偵查與檢察體系、審判體系與重要訴訟制度。學習者藉由此書能掌握法學架構與精要,有利於法律入門之學習。全書單元多附有近年國考試題,能掌握相關考試方向,有助於金榜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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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體系圖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非常感謝司法正義行動聯盟頒發「優秀司法正義黨團」獎,肯定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在上司法改革的決心。
🔺積極推動司法改革 守護台灣民主
時代力量深知台灣的民主與人權得來不易,法律的完善對民主國家運作具有關鍵作用,因此更積極推動司法改革,並持續監督以捍衛民主成果。
為對抗中國的崛起,扼殺人民對民主的追尋,時代力量除了長期關注聲援香港、新疆、泰國、緬甸與圖博等國家的民主運動外,也提出《港澳關係條例》第18條、《難民法草案》,以供來台尋求庇護的朋友,在援助程序上能有制度化的保障。並呼籲台灣社會應不分朝野,一齊為促進亞洲地區人權,及全球的民主價值一同努力。
時代力量在司法改革與人權議題上,也曾提出設置「司法改革推動委員會」經常運作,「陪審制參審制」促進司法民主化,力推「婚姻平權」法案,或比照國際人權公約,增訂「侵害受迅速審判的國家賠償責任」等,以強化民主公民社會,有助司法獨立免受政治干預。
🔺人權法律提案榮獲優秀司法正義黨團獎
上一會期,為因應 2019 年 5 月 31 日大法官釋字 777 號解釋,刑法酒駕條文宣告肇事逃逸罪部分違憲,由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邱顯智委員主提案,《刑法》第 61 條、第 185-4 條肇事逃逸罪相關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認為,為避免對無過失之行為人施加不當且重複的處罰規範,並讓確保事故傷者能獲得適當的救護措施為主要目的,提出修正草案以重新釐定相關條文的保護法益、體系定位及刑度。
針對 2020 年 5 月 29 日大法官釋字第 791 號,宣告刑法通姦罪與憲法第七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時代力量黨團副總召陳椒華委員提出,《刑法》第 239 條、第 245 條與《刑事訴訟法》第 239 條條文修正草案,確保憲法所保障的人民有不受國家干涉婚姻的自由能獲得落實,且將婚姻忠誠、維繫婚姻,此雙方於婚姻上的義務與共同責任,排除於刑法規範之外。
一直以來,時代力量就非資源最多的政黨,但這不會成為,時代力量在司法改革路上的阻礙,而民眾的支持與鞭策,更是時代力量於司法改革道路上,最重要的力量!所以非常感謝一直予以時代力支持的朋友,我們也會不負眾望,持續推動司法正義,守護台灣民主。
民法體系圖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月旦法學雜誌第314期 📌釋字第740號解釋之勞動趨勢分析/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藉由大法官解釋第740號之內容,林佳和老師本文似乎想要重新定義勞工,從比較大法官解釋之內容與德國民法611a之規範,分析德國法制上不同之思考脈絡,並且綜合憲法上基本原則之闡述,提出對於勞動趨勢之見解。通篇文章引經據典,卻不深澀,易讀好懂,值得對於勞動領域有興趣之讀者,仔細咀嚼。
✏關鍵詞:勞工定義、人格從屬性,740號解釋、類型強制、眾包工作
✏摘要:
釋字第740號統一解釋,試圖回答勞工應定義。大法官彷彿「前現代勞動法」的理解,重現於第740號,應遭揚棄與忽視。伴隨勞動世界巨變,向以他決取代自決、否定當事人契約選擇的勞動法,如何締約主觀意志、內容客觀形成、契約真正實踐之歧異間,努力兼顧與照應?法院之任務,或不在提供任何人均能輕易猜測的答案,而是一雖趨近法安定性要求,但能兼顧制度需求與社會意識的回應。最古老的勞動法提問:誰是勞工?釋字第740號之失敗,應更刺激新的思索。
✏試讀
🟧勞工概念同一性的重新思索
在「重新回顧釋字740」之前,或許先轉向一更深沉的問題:當代勞動法令、勞動法學,是否真的需要單一的勞工概念?或換個方式說:單一的、適用於所有產業部門與勞工類型上之人格從屬性概念?學者Meinhard Heinze就提到,勞動者樣態千奇百怪,主管職雇員,短期、定期或微薄受僱者,乃至於意識傾向工作者(Tendenzträger),差異甚巨,單從現實上發想,就難以建構單一的勞工概念。Rolf Wank針對所謂「法律效果串」(Rechtsfolgenbündel),亦即該當之法律效果──保護、保障、特定權利,何時應以勞動契約為基礎,即主張應區分不同的職業類型──例如貿易代理人、地區主管,以及不同的僱用類型,例如全時、部分工時;不定期、定期;專職、兼職等,必須站在此目的,方有可能思考如何建構勞工之概念內涵。類似的,Wolfgang Hromadka亦主張一所謂「未來法的分級體系」(ein abgestuftes System de lege ferenda),亦即將個別的保護法律,聯繫至一具體的保護必要性,並從此建構個別法律中的勞工概念,事實上形同否定需要共通之人格從屬性意涵。
🟧勞工定義統一?平行的臺灣釋字第740號解釋與德國民法第611a條
關於德國新納入之民法第611a條,確實可能產生諸位觀察者所說的:無助於勞工概念之理解與澄清,反而增加新的、或說限縮與不恰當之要件要素陳列,非但無助於實務上個案的涵攝與認定,徒增新的困擾,包括產生是否立法者意圖創設新的、不同於長久實務累積之勞工概念的「不當意圖」?特別是否涉及隱藏之法的續造,乃至於有類似吾國統一解釋之必要性?前述的批評是否令人眼睛一亮呢?將這些觀察直接拿來套用對釋字740之評價,似乎毫無違和之處,可能更令人怵目驚心的,是釋字740更強化德國第611a條所帶有之不當限縮,釋字740事實上既大於第611a條,又小於第611a條:大於是說,釋字740如果真要著眼其實質拘束力,將可能產生遠比第611a條來得令人畏懼的改變,規範與實務的改變,它做的事實上不是統一解釋,而是創設、限縮長久累積之實質立法,這顯然有不當或甚至違憲之逾越大法官權限之嫌;說小於第611a條,當指相對 於第611a條之「比較忠實於終審法院之長久累積見解」,釋字740甚至自我設限,選擇性地將勞工之內涵做不當限縮,特別是加入「計算報酬方式」作為認定之重要標準,不禁令人慨嘆。第611a條的可能不幸,預見災難,在我們的釋字740下,不啻要加倍與惡化。
🗒全文請見:釋字第740號解釋之勞動趨勢分析/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月旦法學雜誌第3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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