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民法監護權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民法監護權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民法監護權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民法監護權產品中有1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日期:110年九月23日 。恊調地點:屏東地方法院 。對方請律師 。對方:訴求者有丟小狗案件 ,要求小孩監護權(不譲訴求者監護) 。對方(男方)堅持要離異,監護權男方 。如果雙方不讃成,由法官裁定判決。 如果對方拒絕離婚的話,因為我國民法就離婚還是採取比較保守的態度,必須要一方有一些不當的行為或...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民法監護權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16 09:48:44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如果你爸爸不是真的爸爸? —— 今天是父親節,疫情趨緩後,許多人也回家過節和爸爸慶祝。 但如果爸爸不是爸爸,那該怎麼辦? —— 👨 生活再苦,也都不能沒有你 李武雄是一個無照的潛水員,和女兒妹仔在高雄的海邊相依為命。平常的工作就是從岸邊幫忙釣魚蟹,雖然很苦收入也不高,但可以...

民法監護權 在 黃靖芸律師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05 15:04:27

居家時間越長, #似乎離婚率也跟著增加,常見 #離婚 的案例,是其中一方很想離婚,另一方卻死纏爛打,用盡各種方式要阻止婚姻關係的結束;  但通常也有其中一方提出請求後,才發現對方其實也巴不得要離婚,甚至是連 #剩餘財產分配 都不想要進行,只要越快完成離婚手續就行,不想要繼續被目前的婚姻關係給束縛...

民法監護權 在 黃靖芸律師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11-02 13:08:00

#法律小知識 👉🏻長孫多一份在法律上是可行的嗎?  父親想將母親的遺產 一半分配給兒子及長孫,另外一半由兩個女兒均分,而此舉使兩個女兒不滿,但長孫實際上真的可以 #直接繼承 奶奶的遺產嗎?  答案是不行的,因為依民法規定,有 #遺產繼承權 的人, 順位分別是 :  直系血親卑親屬 ...

  • 民法監護權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23 17: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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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110年九月23日
    。恊調地點:屏東地方法院
    。對方請律師
    。對方:訴求者有丟小狗案件
    ,要求小孩監護權(不譲訴求者監護)
    。對方(男方)堅持要離異,監護權男方
    。如果雙方不讃成,由法官裁定判決。

    如果對方拒絕離婚的話,因為我國民法就離婚還是採取比較保守的態度,必須要一方有一些不當的行為或過失,他方才可以准予離婚。若單純
    如果對方拒絕離婚的話,因為我國民法就離婚還是採取比較保守的態度,必須要一方有一些不當的行為或過失,他方才可以准予離婚。若單純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日期:110年九月二日
    地址:屏東市
    訴求:主持正義?
    說明:訴求者和對方是網路認識丶認識二個月,就結婚,目前有一位二歲多小男孩,由於雙方對於事物的看法不同,所以要離婚,但訴求者只有二個條件如下:
    。共同監護權
    。監護權女方丶因為對方是軍人
    ,目前已經在走法院程序,恊調會九月23曰下午三點,服務處會陪伴。

  • 民法監護權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03 19: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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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的父母多數是雙薪家庭,2個人同時在上班,小孩如果在學齡前,通常是送保母家,或是讓祖父祖母照顧,因此,隔代教養的情形在現代社會是非常普遍的,也因為社會經濟結構的關係,幾乎是很難避免的。

    隔代教養,對小孩的影響是什麼?是好是壞?我相信是見仁見智,但今天,我來從法院實務判決的角度為大家說明及分析:萬一夫妻2人離婚了,拿到監護權的一方,卻沒有自己照顧小孩,而是交由自己的父母來照顧小孩,另一方可不可以用這個當作理由,請求法院改定監護呢?

    隔代教養,可以是改定監護的理由嗎?

    我們來看一個法院裡的實際案例。

    佩佩(化名)5年前跟先生阿海(化名)協議離婚了,離婚的時候,2人擁有2名子女,一男一女,而且都還年幼。佩佩雖然很希望可以自己帶小孩,但由於先生的傳統觀念根深柢固,堅持要擁有小孩的監護權,並且將小孩留在自己的原生家庭。佩佩急於結束不愉快的婚姻關係,於是萬般不捨下,答應讓先生擁有單獨監護權,而且擔任主要的照顧者,佩佩則享有探視權。

    沒想到,後來阿海因為工作被調遣海外,長期不在國內,都將2名子女留給母親照顧。而佩佩雖然忙於穩定經濟,努力工作,卻將餘暇時間都留給孩子,經常往返奔波探視2名子女。

    佩佩在探視子女時候發現,2名子女在前夫家狹隘的空間不僅生活品質不佳,學習效率一直都不是很好,加上平常父母不在身邊,前夫家的居住環境出入人士又相對複雜,種種狀況對孩子並不是個很好的選擇,於是希望可以將小孩帶回身邊照顧。

    佩佩的前夫阿海與前婆婆當然不太能接受,雖然現在社會風氣比較開放,但還是有不少人的觀念停留在「孩子屬於夫家的血脈,應該留在父方這邊照顧」,所以即使阿海沒時間陪在子女身邊,阿海家人還是堅持要單獨監護2名子女,不願意將2名子女交由親生母親來照顧。

    佩佩多次溝通沒有結果,決定向法院提出改定監護的聲請,請求將2名子女由自己單獨監護,理由即是:阿海並沒有親自照顧小孩,而是交由自己的母親隔代教養,這對孩子顯有未盡保護教養義務的狀況。

    如果父母雙方無法協議,可交由法院裁定

    我們來看看,法律上對於離婚時父母已經透過協議或裁定方式,約定了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之後其中一方想要聲請改定監護,可以嗎?

    在民法第1055條規定:

    「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前項協議不利於子女者,法院得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之。

    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

    前三項情形,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酌定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內容及方法。」

    簡單地解釋給大家聽就是,如果夫妻2人在離婚時已經透過協議或裁定的方式,定了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之後其中一方想要聲請改定監護,必須要原先監護的一方有未盡保護教養義務的狀況才可以。

  • 民法監護權 在 理財周刊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29 17:30:43
    有 8 人按讚

    【長孫可以直接繼承阿公的遺產嗎?這樣做,就可以了】
    兒子不成材,阿公想把財產直接讓孫子、孫女來繼承,可行嗎❓該如何做才不會被擁有孫子(女)監護權的兒子隨意動用財產❓👉👉👉https://pse.is/3ju52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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