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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考過後、開學之前是大學新生最期待卻有點緊張的一段時間🤣 不知不覺我也要升上三年級了,如果問說對法律系新生有什們建議的話,我覺得有下列十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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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維持英文程度且學習其他語言,從幼稚園到高中學習英文也有相當一段時間了。在英文有一定程度之後,學習其他語言所受影響其實並不大。多多學習其他能力並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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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考過後、開學之前是大學新生最期待卻有點緊張的一段時間🤣 不知不覺我也要升上三年級了,如果問說對法律系新生有什們建議的話,我覺得有下列十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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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維持英文程度且學習其他語言,從幼稚園到高中學習英文也有相當一段時間了。在英文有一定程度之後,學習其他語言所受影響其實並不大。多多學習其他能力並不是一件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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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課錄音、回家複習(但前提是該節課教授不介意,如果教授不同意就別錄了~)有些法律概念其實它本身不難,但在上課過程中有可能就會有某個點突然卡住轉不過來,錄音回家複習應該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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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選課可「參考」學長姐的意見,避雷!我大二上某科教授就爆炸雷,投影片都是「一坨」複製貼上,然後可能他也沒啥備課,上課三不五時就鬼打牆🤯(但也沒必要全盤接受,畢竟好不好蠻主觀的。)
*歡迎大家分享修課的血淚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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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調整心態跟學會自律!!生為大學生本就該為自己生活上、課業上的一切負責,該上課就乖乖去上課,在玩樂的同時也「兼顧」一下課業,別聽那些說大一、大二該好好玩課業不重要的人胡說八道😂很多的基礎都在大一大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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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真心覺得教科書不便宜😂 說個蠢事,我指考完還沒開學前還問我直屬教科書會統一訂嗎(有夠蠢😂)但還是有些課(極少數)會統一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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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可考慮買平板,但不是一定必要!法律系蠻常要看文章跟釋字的,我大一上的時候很常東一份西一份要用的時候不知道在哪一頁😅(這不是整理不整理的問題,是它本身份數就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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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關於法典,大一上的時候我還在乖乖用新**綜合小六法,超厚!超占空間!然後大一下之後,民法就買分科法典;刑法跟行政法用電子化的!剛開始是直接從全國法規資料庫找,但是還是麻煩,上憲法專題的時候教授很常提到很多不同的法規、釋字就會蹦出很多個分頁!推薦一下法律人APP,比全國法規資料庫綠綠的好看太多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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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學會自己找資源!!!我覺得這個很重要!實習機會不會平白無故屬於你,那需要follow相關單位的資訊,在相關期間內交件、面試、徵選,選上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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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在維持一定成績的同時,參加一些符合自身興趣的活動!交交朋友也好,豐富履歷也好。想像一下,你在撰寫實習申請的時候一片空白,我是覺得蠻恐怖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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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法庭的裁定收錄👉🏻這個應該不用我多說了,它的重要性在現階段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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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釋字按時序收錄👉🏻說到這個就得說到大一憲法,當時上課教授三不五時就上到一半要我們看釋字,然後我還沒找到他就開始講了🤯 推這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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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用語收錄👉🏻這對初學者很友善!!至少在我之前回覆私訊的時候發現蠻多都是看不懂法律用語,法律用語蠻多雙重否定或者偏文言,所以該開始讀的有點吃力不要太焦慮,讀一段時間就會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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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收尋結果的精準度可以自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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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匯集眾多法源,並且右方有分類的快捷鍵~iPad+法律人APP真的方便、省時間!然後也不用帶厚厚的小六法,題外話😂我從大一就有個疑問-為什麼小六法不要印A5之類的,要印那麼小本那麼厚🤔塞在書包有夠不方便!各位書商麻煩改進一下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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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英文 在 蕪菁雜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日前宣佈台灣正式啟動加入CPTPP的程序。台灣是一個海洋島國,不管是經濟發展還是基礎民生,都高度倚賴國際貿易。加入CPTPP,對台灣來說,是必然要走的一步棋。
我相信蔡英文政府的談判能力,但我其實有點悲觀,因為台灣的輿論風向可能會大扯台灣外貿談判的後腿。
請大家包涵我抱怨一下吧!我覺得台灣一般民眾的認知是真的很奇葩。輿論風向已經扭曲到,政府再怎麼做正確或必要的事,都可以被解釋成禍國殃民。明明是好到幾乎不可思議的防疫數字,卻被講得好像台灣防疫世界最爛;明明是提供了四種品牌的疫苗任由民眾登記施打(世界上還沒哪個國家做得到這一點),卻被講得好像政府拿著槍逼民眾做選擇;明明天然氣接收站方案已經一再修改縮減成原案的十分之一以下,卻被講得一點溝通誠意都沒有,然後環團跑去找始作俑者的國民黨結盟。
政府不是不可以批評,但是批評至少也該本於事實。看看近一、兩年台灣政府屢次爆發的輿論危機,深入看看民眾不滿糾結的點,有時候真的是科學上站不住腳,到了一個荒謬絕倫的程度。例如萊豬議題,進口豬隻可以用飼料控管的方式做到無萊劑檢出,而就算有(合乎國際食品法典標準的)殘留,也沒有科學證據顯示會傷害人體。又不是美國人自己不吃豬肉,把「毒豬」賣給外國人,而比台灣更重視食安的日本也有在進口。更何況那群發動萊豬公投的人們,自己吃美國牛肉倒是吃得很高興,而美牛飼養過程中使用的萊劑,和檢出萊劑殘留的狀況,都遠比美豬要多。
而「福島核食」的部份,除了日本人自己嚴格把關、自己消費以外,美國最近已取消禁令,歐盟下個月也可能要跟進,真正禁絕福島食品的,除了台灣之外,只有中、韓,而稍有地緣政治常識的人都知道,中、韓針對日本的政策,是政治性遠遠大過於科學性。
這樣的輿論是很不健康的。除了會誤導群眾,對需要高專業度與科學性的外貿談判議題,造成錯誤而毫無必要的成見以外,也讓真正重要的議題上不了檯面。
更何況自由貿易協定這件事,必然是雙面刃,有利有弊。例如說美豬進口台灣,會不會造成問題?當然會。但是真正重要的問題,不是虛無縹緲的「萊豬」,而是低價的美國豬肉會不會衝擊國內豬農的生計。但自由貿易的衝擊,總是可以找到部份解決方案的。面對美豬叩關,我們可以談台豬外銷、可以談產銷履歷、可以談豬農輔導轉型…但總之基於一個建設性的問題就是:「如果美豬進口終不可免,該如何降低對國內養豬業的衝擊?」
但是一個「萊豬」的莫名其妙的道德大帽子扣下來,這些實際的東西都不用談了,誰談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韙。
還有就是,台灣人有一種很奇怪的性格,就是缺乏「代價」的意識。外貿這件事本來就是「互相」,有來有往、有捨有得。但是台灣民眾普遍有一種態度就是,外貿有利的部份就是理所當然我該得的、政府一定要提供給人民的、政府沒爭取到100%就是罪該萬死的;而有弊的部份又是理所當然政府一定要擋掉或全額補助到飽的,一定是別的國家惡意陷害我們的,政府如果接受此代價的話就是喪權辱國的。而面對到自由貿易的衝擊,我們老百姓做生意的方式一點都不能改,不能為了世界局勢做出任何的調整,要我們改就是政府無能。
如果國民普遍都是這樣的心態,政府是無法談貿易協定的,誰去談都會像乙未辛丑的李鴻章一樣眾口鑠金、無疾而卒。
而且台灣社會吊詭的一點是,雖然民進黨勉強執政了五年多,但是這個執政的基礎異常脆弱。基層民眾的信任網絡,目前還是主要由國民黨掌控著(如果還不算入背後不可表述的外國勢力的話…)。主流媒體大多數都是親藍,就算是那些被罵塔綠班的三民自,其實核心骨幹還是有一大批黨國時代留下來的藍底,常常可以看到那種對柯文哲比對陳時中還友善的痕跡。
而國共資訊戰,深入各地方群組的程度,也遠遠超過民進黨。君不見台中第二選區,明明是瞎到不行的像「基進黨比顏家有錢有資源」的謊話,也可以瞬間滲透整個海線的口耳輿論圈;陳柏惟做得要死要活完全被否認,而顏家和國民黨隨便放兩句荒誕不實的謠言,就可以洗遍整個選區。
台灣人耳根子對國民黨如此之軟,再反觀民進黨那宛如殭屍般的輿情反應,我都快搞不清楚,民進黨到底是怎麼在2020成功保住政權的。只能說民進黨暫時站在了歷史正確的一邊吧!
而且台灣不是只有那些戰鬥藍在耍幼稚病。那些瞧不起戰鬥藍,但是又拉不下面子支持民進黨政策的人們,他們腦迴路裡的的八奇思考,有時候我看了都傻眼。我個人在竹科-算得上是全台灣近幾年經濟上受惠最大的族群-觀察到的風向是,他們的政治認知是完全脫離現實的,甚至跟己身的利害關係是完全逆反的。
例如說,竹科最需要供電穩定,而竹科工程師自己應該要對「南電北送」所伴隨的風險與損耗相當敏感才對。然而,藻礁議題在竹科帶起的支持度,還遠比無直接利害關係的中南部高得多,高到我都不知道他們平常是靠什麼吃飯的。又例如說,竹科受惠於近幾年美中脫鉤、產業鏈轉移的大局,照理說應該給「站對邊」的蔡英文高一點的支持度才對,但我觀察到的更多是那一套「等邊三角形」的高來高去的理論,而且他們對中國現況的掌握度,也沒有比廟口譙政治的那些中南部歐吉桑準確。
竹科尚且如此,對自由貿易受惠較少的族群,又會吹怎麼樣的風向呢?三年前的「韓流」,某種程度上也是得力於基層群眾病急亂投醫的盲動。
以上是一些沒什麼建設性的抱怨,大家聽聽就算了吧!台灣有一個,真的算是世界平均水準以上的政府;但是台灣一般民眾的認知能力,老實說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民法典英文 在 黃子哲政治職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柯建銘曾反萊豬嗆美國 竟有臉批藍營❓】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5741390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最近戲很多,近日才為了幫自己的子弟兵林智堅求職,而倡議要修法讓新竹縣、市合併。今天又為了年底公投,批評國民黨在搞政治操作。民進黨過去為催生公投而奮鬥,如今卻為消滅公投而鬥臭,這已經夠諷刺了,但柯總召竟還厚顏質問,若藍營說美豬是毒豬,怎麼不敢說美牛是毒牛?
民進黨不愧為假消息的祖師爺,連身為立院大黨鞭的柯總召都膽敢公然製造假消息惡意抹黑。國民黨從未說美豬是毒豬,國民黨反對的是萊豬,不是美豬;不含萊劑的美豬,本來就可以進口。其實柯總召當然清楚,但他就是故意扭曲國民黨的訴求,甚至刻意誤導民眾,塑造國民黨反萊豬就等於是在反美的印象。
更有趣的是,柯總召問說國民黨「怎麼不敢說美牛是毒牛?」這點國民黨就真的不敢,而且自嘆不如了。倒是2009年11月民進黨上街頭抗議,由時任黨主席蔡英文帶頭手拿紅色布條,就大大寫著「反毒牛、反出賣、反欺騙」,反對放寬美牛進口。民進黨當年把美牛直接扣帽成毒牛,反美反到不理性,可說鐵證如山。
去年8月,蔡英文總統宣布開放萊豬及內臟進口,引發極大的民怨與在野黨的抨擊。對此,民進黨上下所用的一貫伎倆,就是「馬維拉」,拿2012年馬英九總統開放萊牛政策,來轉移或紓解反對的壓力,所以也才有柯總召問說「藍營怎麼不敢說美牛是毒牛?」
美豬不是毒豬,美牛當然也不是毒牛,但含有萊劑的豬肉與牛肉,無論是否來自美國,邏輯上當然都是有毒的。但民進黨扯2012年馬政府開放萊牛,是對國民黨射毒箭,還拿來當自己的擋箭牌,卻顯得不倫不類又低級可笑。因為柯總召恐怕不敢面對這幾個問題:
一、2012年馬政府開放萊牛時,民進黨是不是也支持與同意?
二、即便當年CODEX(國際食品法典)訂出萊劑安全容許值,馬政府仍採取「牛豬分離」,只開放萊牛,不開放萊豬及其內臟,民進黨是不是也支持與同意?
三、國人吃豬肉比吃牛肉高出約七倍,而且還喜吃豬內臟,就是因為這樣的飲食習慣,所以當時朝野都支持「牛豬分離」,以控管風險。而迄今國人是不是仍有這樣的飲食習慣?
四、2012年有CODEX國際標準並開放萊牛「之後」,在蔡英文2016年選上總統前,民進黨包括你是不是都一直堅持「牛豬分離」,不得開放萊豬進口?
很顯然,這四個問題的答案皆「是」。柯建銘過去堅定擁護牛豬分離,不准萊豬進口,還曾狠嗆美國不要得寸進尺,柯總召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 凡說過必留紀錄,例如,「馬政府若開放萊克多巴胺,還是要堅守「牛豬分離」立場,不能讓豬農權益受到危害」 (2012-07-06 ╱聯合報)、「奉勸美國人不要有這種得寸進尺心態!台灣養豬戶那麼多,就算美方施壓,馬英九也不敢答應吧」(2013-02-03 ╱聯合報)。
當年馬政府的確開放了萊牛,絕非是最理想的決定,但至少在台美貿易與國人健康之間,取得了一個平衡點,守住了牛豬分離的底線。但如今蔡英文執政後,全然的毀諾棄守,犧牲了台灣的食安與國人的健康,竟敢無恥的指責藍營,這才是真的得寸進尺,吃人夠夠。
年底四項公投逐漸逼近,民進黨已經開始在耍各種爛招或暗黑攻勢,全力阻擋公投過關,就算動用國家機器,恐怕也不足為奇,或許柯建銘就就是個起手式吧。
照片來源:中國時報、自由時報
#黃子哲 #國民黨 #文傳會
民法典英文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看到了不禮貌的留言,想說特地來發一篇文章說明,#文很長 覺得很煩的人可以略過~
🌻前情提要:
3/10時 洪先生跟著張先生一起來罵人。(附上截圖)
由於洪先生是接著張先生來回應,所以我看著看以為他們可能是同一人,畢竟張先生先前私訊我的用字遣詞都跟洪先生打字的習慣雷同,還要找我組人民團體去聯合國(?)
後來我想啊~
可能是張先生複製洪先生的文貼私訊給我,我後來翻到他們開的社團,也都是張跟洪輪流發文的。(我這邊就不貼出他們的粉專跟社團,標點符號混用全形跟半形很亂之外,論述也很荒謬。)
我之前因此也打了幾篇問與答正式回應他們:
👉🏻Q&A46:台灣關係法有寫美國終止中華民國嗎?https://reurl.cc/Ag4Da3
👉🏻Q&A47:有人主張「台灣是依聯合國憲章是『法定獨立領土』」,這樣說對嗎? https://reurl.cc/a5Ljal
👉🏻Q&A48:有人主張「聯合國定義外來政權就是殖民是國際公訴罪」,這種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v5a351
👉🏻Q&A49:有人主張「美國立了台灣關係法要趕走中華民國...台灣必須成立『領土法人』,才能讓美國趕走中華民國」,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OXMY7v
👉🏻Q&A51:台澎屬於聯合國憲章77條的委任統治地嗎?https://reurl.cc/9Z3p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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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昨天洪先生在我發的這篇文留言了(附上截圖)
🔗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5893725325849/?d=n
有鑒於他提出很多似是而非的觀點,我覺得有必要好好的發一篇文來討論。
🌻以下逐一駁斥洪先生的論述:
1️⃣洪先生說:「中華民國沒有代管是殖民,所以要解殖。」
搞清楚我們的主張好嗎?
👉🏻在這篇說過了,Q&A29獨立是什麼?建國獨立跟獨立建國不一樣嗎?:https://reurl.cc/Q7Wlpp
我們主張的是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台澎人要依國際法程序「去殖民」行使住民自決權來建國獨立,這邊去殖民化是指受日本殖民統治的原日籍台澎人及其後代。
再來,我們法理建國派論述的依據一開始就說了:
👉🏻Q&A1+2自決建國依據是什麼?國際法對領土主權重要嗎?:https://reurl.cc/Q79bkp
👉🏻Q&A3具體建國步驟是?:https://reurl.cc/l0RejA
👉🏻Q&A5代管是依據什麼?為什麼不是中共代管台灣?:https://reurl.cc/V3E1OY
如果真的不喜歡看文字也可以用聽的,了解法理建國派的論述:
👉🏻[英語繁中字]台灣在國際上不被承認的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聖峰演講影片Youtube :
https://youtu.be/-a_qHXh_URM
👉🏻聖峰演講實錄Podcast:
https://anchor.fm/rotpnetwork-shin-hong-ng/episodes/2019-03-29-ep8kln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中華民國政權從 1945 開始依據盟軍授權佔領代管台澎至今➡️這是在說明為何台澎在中華民國政權的治理之下,以及為何「台灣光復」是騙局、為何台澎並非中華民國流亡政權想代表的國家的領土。
「終止(中華民國為盟軍進行的佔領)代管」就是要擺脫被中國流亡政權治理所帶來的一切問題。
原日籍台澎住民以原日本殖民地住民的身分行使自決權建國➡️這是在說明為何在二戰後的「去殖民化」國際共識下台澎住民會擁有自決權可以行使「(原日本殖民地台澎住民在去殖民化脈絡下)自決建國」則是要讓台澎成為真正的主權獨立國家。
能把這兩件事情理解成我們法理建國派主張「代管所以要解殖」?到底是怎樣的解讀能力啊??
代管依據就是《一般命令第一號》,請參閱上方給的問與答5。
附上 臺澎法理建國連線網站 🔗http://www.rotpnetwork.tw/reference.php?LAN=TW
有各國立場,在此節錄一則:
👉🏻1950.06.27 針對台澎主權歸屬,美國總統 Harry Truman 表示:
藉由將在日本投降後經營福爾摩沙的任務指派給中華民國政府,身為同盟國領導者的美國建立了一個「以同盟國成員為本人,中華民國政府為代理人」的代理關係,以待日後簽訂和平條約。
“by assigning the task of the post-surrender operation of Formosa to the R.O.C. government, the United States, as the leading power of the Allies, created an agency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Allied Powers as the principal and the R.O.C. government as the agent, pending a peace settlement. ”Statement on Korea, N.Y. Times, June 28, 1950, at Al.
這也是我會覺得自決建國後請中華民國政權離開極為重要的主要理由。解殖當然很重要,但解殖這項工作無法在建國之前完成。甚至可以說,在建國之後,解殖工程才有辦法正式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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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洪先生說:「不要參與中華民國選舉不然等於跟國際說我們要變成中國人。」
這個論述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很熟悉?之前有來我版上的一位黃先生是台灣民政府的信徒,就是主張不要參與中華民國政權的選舉。
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最愛叫人不要去投票。
👉🏻投票這個我已經回覆過。Q&A57: 參加中華民國政權體制內的政黨等於向國際宣示台灣人的法律身份是中國人嗎?https://reurl.cc/4yLpgY
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過去的說詞就是:美國CIA 跟林志昇說台灣人要去加入台灣民政府,辦理台灣民政府發的身分證,人數多到一定數字的時候,美國就會派兵來驅逐中華民國等等荒謬論述。
洪先生的公開發文寫的內容,像「住民自決宣誓美國認證」這個東西,其實就是台灣民政府詐騙台灣人去辦牠的假身分證的騙術。說那個身分證是在美國做的,辦了能得到美國認證之類的。
👉🏻我們直播 台澎小堅果有特地開一集駁斥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論述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5451574036731/
我也多次在問與答說過,參與中華民國政權的選舉,是為了在中華民國政權體制支持本土政黨奪權,並達到實質掌控中華民國政權。
👉🏻Q&A10為什麼還要留著中華民國國籍?: https://reurl.cc/mqvoE7
👉🏻 具體建國步驟、行前具備條件以及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後的工作 https://wp.me/pd1HGm-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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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洪先生說:「入聯才是建國。」
Q&A3也說過了,建國後不一定要入聯合國,但不建國一定不能入聯合國。
如果要入聯以自決建國後新國家的身份,中國PRC依利益規避原則,是不能投票的,因為他曾主張台灣是中國的,所以他不能投票,除非他先放棄這個主張才可以投票。
要怎樣建國?我們在問與答與直播說明了何謂「『外部』自決權」🔗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6495331932355/
👉🏻重點整理在這🔗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6986638549891/
直播看完可以清楚了解法理建國派的論述。
把聯合國當成世界政府,就是根本不了解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我們在這篇直播重點整理有說明聯合國是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1260054455883/
張先生之前私訊我,就是要找我組人民組織團體到聯合國,呵呵。我拒絕了。
洪先生的建國論述居然也是組人民團體到聯合國!完全是把聯合國當成世界政府,也根本搞不清楚國際法建國法理程序建國有哪些路徑。
在此順便提供跟聯合國有關的問與答如下:
👉🏻Q&A16:聯合國當時對蔣介石代表中國的態度是?:https://reurl.cc/MZbpqk
👉🏻Q&A18台澎為什麼不是聯合國託管地?:https://reurl.cc/YWvpXl
👉🏻Q&A47:有人主張「台灣是依聯合國憲章是『法定獨立領土』」,這樣說對嗎? https://reurl.cc/a5Ljal
👉🏻Q&A48:有人主張「聯合國定義外來政權就是殖民是國際公訴罪」,這種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v5a351
👉🏻Q&A51:台澎屬於聯合國憲章77條的委任統治地嗎?https://reurl.cc/9Z3pjd
👉🏻Q&A85:為什麼不搞出一個憲法大綱啊!不然聯合國會同意你辦公投嗎?(國統綱領補充)https://reurl.cc/o94VYv
👉🏻Q&A87:住民公投老共老美會鳥你嗎?你看克里米亞的例子,聯合國會幫你辦公投嗎?https://reurl.cc/qm6g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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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洪先生主張:「國際法的建國,要從最基本的四要素開始,必須從擁有人民跟領土才可能成為國家,然後從這個人民與領土必須形成有代表性的組織才能在聯合國行使集體權,聯合國只接受組織協調議事。而這個組織必須被認定是能外交各會員國,一旦有外交就是法人組織可以被引入聯合國。台灣必須成立有別於中華民國的人民組織,並行文國際聯合國與中華民國,才能外交建國。」
呼,這整篇就是大錯特錯,有許多斷言可以討論駁斥。聯合國是什麼呢承上題不多做說明。
這篇問與答有回應什麼是國家四個特質👉🏻Q&A73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https://reurl.cc/xgoKr5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不是一群人或一個組織可以來主張的,所以先行使住民自決權才能建國,依國際法法理來建國才會具有「國家法人格」,才能主張領土主權屬於建國後的國家。
以下問與答都有提到這個觀點:
👉🏻Q&A3具體建國步驟是?:https://reurl.cc/l0RejA
👉🏻Q&A8:實際上中華民國的確治理台灣這與國際法有什麼關係?:https://reurl.cc/KxARQp
👉🏻Q&A26:台灣適用「無主地先佔」嗎?住民自決權與國民主權差別是?:https://reurl.cc/4yXNVK
👉🏻Q&A31開羅宣言了解一下啊中美英三公報不就是說台灣是中華民國的!:https://reurl.cc/nnZKVD
👉🏻Q&A80:主權是什麼?https://reurl.cc/v581Ee
👉🏻Q&A92國家法人格不是國家要素嗎?https://reurl.cc/MZg23X
之前也說了領土主權擁有者不及於土地上的住民,所以並不能說先擁有土地跟人民喔!
👉🏻直播中有說明主權的概念形成與發展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9767780271777/
《舊金山和約》最終處置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台澎地位未定」最直接的法律上意義就是:目前並沒有領土範圍涵蓋台澎的國家存在,所以「台灣還不是主權國家」,如果希望台灣成為一個國家,成為一個擁有台澎領土主權的國家要怎麼做呢?就是要建國,因為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而有資格依國際法去殖民化程序行使住民自決權公投投票的是原日籍及其後代的台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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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洪先生說:「台灣關係法就是要認證台灣民族、香港民族...以便被異族統治者們自決宣示建國。法條就是勸台灣人自己要解殖,是美國人要協助台灣制裁中華民族殖民主義用的。而台灣人去蓋章給中華民國就是願意被殖民。」
美國國內法《台灣關係法》解釋的也是一團亂(暈) 跟香港領土主權屬於中國也無關。
《台灣關係法》歷史脈絡,這篇有說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1658133416075/
對美國而言,中華民國就是美國認證的台灣治理當局而已,因為美國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之前有發文說換承認政府是可以隨時隨地就換的: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658762116012/)然後台灣治理當局在台灣辦的選舉,美國還一天到晚稱讚民主體制,你當美國精神分裂?
在《台灣關係法》第15條裡面,就有留下這個治理當局可以變更的伏筆:
「......,1979年1月1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臺灣治理當局,以及『任何接替的治理當局』(包括政治分支機構、機構等)。」
https://web-archive-2017.ait.org.tw/zh/taiwan-relations-act.html
《台灣關係法》中的「台灣治理當局」不是代管機構稱的治理當局,是一個事實描述,是指 「治理台澎的政權」,而美國可以接受這個政權不是中華民國。
所以,台澎自決建國後讓中華民國政權留下或者退到金馬(中國領土),即使美國基於任何理由不承認新成立的國家政府是國家政府,也會依據《台灣關係法》承認這個國家政府是台灣治理當局,美國也可以賣武器給這個台灣治理當局。換句話說,《台灣關係法》的保障仍舊會存在,即使美國不承認自決建國結果。
美國如果承認自決建國結果,台灣跟美國就可以直接正式建交,簽署《台美共同防禦條約》,成為軍事同盟,誰打台灣就是打美國。
這是本質是中國流亡政權的中華民國政權辦不到的,即使改名叫台灣、制定新憲法也一樣辦不到。
👉🏻延伸閱讀Q&A43+44:台灣不是由台灣人管理而是中華民國託管中嗎?為什麼美國代管日本由日本人管理、美國代管南韓由韓國人管理,台灣由ROC代管卻不是台灣人管理?https://reurl.cc/pmrgae
更多的美國的立場,參考以下問與答:
👉🏻Q&A11美國不允許台灣獨立不是嗎?:https://reurl.cc/g8z2KL
👉🏻Q&A12美國對中華民國的立場是?納米比亞的例子?: https://reurl.cc/l05jOq
👉🏻Q&A14:到中國賺錢的台灣企業與美國立場是什麼?:https://reurl.cc/bzkN5X
👉🏻Q&A28美國駐華大使館是什麼?:https://reurl.cc/E2XaM1
👉🏻Q&A46:台灣關係法有寫美國終止中華民國嗎?https://reurl.cc/Ag4Da3
👉🏻Q&A49:有人主張「美國立了台灣關係法要趕走中華民國...台灣必須成立『領土法人』,才能讓美國趕走中華民國」,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OXMY7v
👉🏻Q&A77美國算一個國家嗎?https://reurl.cc/Xe3bEE
👉🏻Q&A83: 老美怎麼搞定?講國際法還太早了 https://reurl.cc/mq4dyG
👉🏻Q&A86:要等老美把中共榨乾才有辦法搞獨立吧!而且島民都沒有共識啊!https://reurl.cc/o9Agpj
👉🏻Q&A87:住民公投老共老美會鳥你嗎?你看克里米亞的例子,聯合國會幫你辦公投嗎?https://reurl.cc/qm6gXp
👉🏻Q&A88:要符合老美利益才能獨立啊?https://reurl.cc/Aga4zZ
👉🏻Q&A97:美國共和黨議員說台灣是自由中國,為什麼?https://reurl.cc/OX8q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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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洪先生主張:「成立福爾摩沙組織、才能台灣解殖建國,就能解決一切台灣問題。台灣解殖 永久斷絕兩個中國糾葛;台灣解殖 下架中華民國;台灣解殖 清查國民黨產;台灣解殖 大審228屠殺解密檔案;台灣解殖 下架蔣介石;蔣經國;台灣解殖 起訴蔡英文與民進黨;台灣解殖 下架韓國瑜;台灣解殖 清查國民黨人不當得利;台灣解殖 大審清鄉;白色恐怖解密檔案;台灣解殖 解密兆豐洗錢;台灣解殖 依國際法庭重審政治迫害陳水扁、林義雄、陳文成、沈建德長子、蕭曉玲、宇昌案、黑名單;台灣解殖 起訴徐旭東盜挖國土破壞福爾摩沙領土;台灣解殖 清查文化古蹟被破壞;台灣解殖 追查金融掏空、軍購弊案、退將間諜、紅色媒體、警察濫權;台灣解殖 解決台灣被殖民的所有問題。」
呼,我的確有寫過一篇來討論生活議題的根源都會回到 中華民國政權的中國本質問題,但我們仍舊必須釐清要怎樣透過國際法法理程序來去殖民(日本殖民),使台澎人行使住民自決來建國。👉🏻 Q&A27: 生活議題比自決建國重要嗎?:https://reurl.cc/MZXWkL
我們法理建國派相信絕大多數台澎人都是可以溝通的人、我們也相信,除了少數原始人之外,大家的想法都有機會改變。台澎人的觀念許多都是靠著不斷思想碰撞而改變的。自決建國就是靠每一個台澎人的力量凝聚起來才能成功的。
台澎建國還是要靠台澎人民自己來爭取,不是以為組個團體去聯合國就可以的。
我們法理建國派的論述是強調「中華民國政權」的問題,不去針對中華民國政權內部的政黨或是被洗腦的「人們」,因為政權是人為組織來的,人們在「中華民國政權」的洗腦與誘惑下向其效忠,才會成為它的幫手與共犯,但人的思維會改變,改變後也可以放下「中華民國政權」,倘若將問題歸咎其實受外在因素高度影響,且隨時可能變動的「思維」,又否定「思維改變」的可能性,就很容易以自己的主觀認知入他人於罪,就跟「白色恐怖」一樣肅清「人的思維」,所以我們把問題根源定義清楚,是「中華民國政權」的問題。
有問題的是「中華民國政權」,而不是被洗腦的「人們」。我們的目標是告訴被洗腦的人們「中華民國政權」的真相,接著進行自決建國的路線,未來的目標是放下「中華民國政權」時,可以讓仇恨跟著中華民國政權一起離開。
「中華民國政權」確實存在在台澎,法律的本質存在,但怎麼運作還是需要人來執行,因此讓本土政黨來控制「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不是要讓本土政黨成為「狼」,而是深入問題核心的體制來掌控它,莫忘「台澎羊」的身份。
👉🏻 Q&A39: 中華民國台灣化不好嗎?https://reurl.cc/qmLbqg
👉🏻台澎人做著夢中夢中夢: https://reurl.cc/8yqAdj
而理念傳達給人民了解正確的史實,也會形成一股政治壓力,來促成掌控「中華民國政權」的本土政黨前進。
👉🏻對目前執政黨民進黨我們法理建國派的立場在這,Q&A58:民進黨有辦法推終止代管嗎?https://reurl.cc/3NKpqX
二戰後去殖民化是國際共識,我之後會寫一篇澳洲的例子。總之去殖民化也是有不靠聯合國就進行的。
二戰後世界國家不超過60個,現在將近200個,多增加的一百多個國家裡面,超過一半以上原本都是殖民地,就是透過去殖民化完成建國。
所以台澎就依據這個成功案例來完成建國,透過國際法程序建國,絕對會比幾個人到聯合國大樓前面拉布條說要讓台灣入聯來得有力。
二戰後新增了一百多個透過去殖民化而建國的,也沒有都在聯合國名單裡面啦!
所以那些說什麼沒放進非自治領域名單就不能走去殖民化路線的就是搞不清楚狀況囉。
https://www.un.org/en/observances/non-self-governing-week
非自治領域名單列入的領域數量:
1946:72 個
1963:64 個
1965:新增 French Somaliland, Omen
1972:新增 Coromo Islands
1986:新增 New Caledonia
目前:17 個
台澎的確是非自治領域沒錯,因為被盟軍代管機構佔領中。
姑且不談聯合國非自治領域名單並不完整,台澎法理地位問題之所以沒在聯合國提出來討論,以及台澎沒被放進非自治領域名單,全都是冷戰框架下為了讓中華民國流亡政權有地方可待而做出的政治決定。
再者,聯合國只不過是個國際聊天室,並不是世界政府,也不是世界法庭,它所做出的決定絕大多數都是政治決定而非法律決定,即使沒放入「非自治領域名單」也不表示在法律上就是自治領域,或沒有資格行使自決權。
認清史實及台澎真實法理地位,並建立基本的國際法知識,停止幻想腦補吧~~
中華民國政權依據盟軍授權自1945年合法合理治理台澎,中華民國政權做錯的地方是利用這個機會圖利自己,謊稱台澎主權屬於它,進而將台澎捲入它自身的問題。簡單說:有合法治理權限,但做法及手段有很大的問題。因為有盟軍授權,具有治理台澎的合法權限,但盟軍授權不是空白支票。超出佔領者佔領權限的部分就變成非法行為,就像經過公司董事會指定的總經理監守自盜,董事會指定他當總經理沒問題,這個人也能當總經理,但監守自盜則是犯法行為;又或者考到駕照可以合法上路啊,但不表示可以開車撞人。
但中華民國政權還有另一個身份就是盟佔代管機構,用正確的身份做正確的事情,所以我們必須奪權實質掌控它,才能由它舉辦外部自決權公投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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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洪先生留言說要我拿出「國際法網頁」?!
什麼叫做「國際法網頁」?沒有這種東西別鬧了。國際法並不是一本法典啦哈哈
聯合國是國際組織,具有國際組織的法人格。
透過制定《聯合國憲章》成立聯合國這個國際組織,其涉及到的國際法規範為:國家之間可以簽條約;也可以透過簽條約來成立具有國際法法人格的國際組織。《聯合國憲章》是依據國際法規範制定出來的一個條約,這個條約理面可能有依國際慣例而明文化的條文;換句話說,《聯合國憲章》是依照國際法訂定的,內容可能有國際法相關規範的內容,但《聯合國憲章》本身不等於國際法。
這篇有說👉🏻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1260054455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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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因為洪先生實在太沒禮貌了,一直叫我踩糞哈哈哈~~所以就問了問聖峰知道這個人嗎?
原來是好幾年前曾經有一個人跑到法理建國連線辦公室來找聖峰對話,這位就是洪先生!!!他的想法對台澎法理地位的詮釋構築在錯誤的歷史認知上,而且顯然也不知道聯合國的本質是什麼,把聯合國當世界政府,再加上有攀附美國,己願他力搞不清楚狀況的問題。
我可以想像聖峰的表情了٩◔̯◔۶
要是我可能會滿傻眼的,因為光是閱讀洪先生的文字,標點符號混用我就覺得很困擾。
後來他被聖峰打發走了(應該是尷尬卻不失禮貌的對待)
洪先生還敢發文說聖峰一頭霧水,我看根本是洪先生的認知跟我們法理建國派差太多了~要對話可以,理性討論。
再來,聯合國也不會殺掉中華民國政權啦,國際組織不會干涉中國內政內亂的事情。一中兩政權也與台澎無關。
台澎法理建國派談的「去殖民化」是以「台澎及其上住民曾被日本殖民,台澎是原日本殖民地」的事實為基礎,所以可以行使自決權建國的住民,就會以「原日本殖民地的住民及其後代」為主。
這是法律上的定性,也是「去殖民化」在執行上的必要原則。
「去殖民化」是要讓被殖民的族群取回應有權益,得到實質正義。原日籍台澎住民是受到日本殖民剝削的對象,也是因為日本殖民剝削受有損失的被害人,自然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權利的人,所以必然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自決權的人。而原日籍台澎住民的後代之所以可以行使自決權,是因為他們上一代所遭受到的殖民剝削及損失,也會直接、間接對他們造成影響,所以他們也是日本殖民統治下的被害人,他們自然也會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權利的人。而在原日籍台澎住民死亡的場合,他們原本享有的自決權也會成為可繼承的權利由其下一代繼承。
所以,在「去殖民化」脈絡下必須由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並不是血統論,而是「去殖民化」措施的「受殖民者/被害人專屬」的本質,及權利的法律上繼承關係所造就的結果。
至於因為中國內戰被迫離鄉背井前來台灣的中國難民之所以原則上不能參與「去殖民化」脈絡下的自決建國程序,原因有二:
1.這些中國難民在隨中華民國政權流亡台澎前,既非台澎住民,也未曾被日本殖民,並非「原日本殖民地住民」,所以不符合「去殖民化」脈絡下行使自決權的住民資格。
2.中華民國政權從1945.10.25開始,在台澎的身分就是盟軍佔領代管執行者,是佔領者的角色。則依照國際法中佔領法的相關規範,特別是《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非但不得將台澎當成自有領土、不得將台澎住民當成自有國民要求效忠,更不能將其本國國民大量移轉到佔領地台澎。
因此,中華民國政權在流亡台澎的同時,將大量的中國人民移居台澎,本身就違反國際法。而這群中國難民,其實就是被中華民國政權非法移置到佔領地台澎的「『非法』難民」。
至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雖然目前都有中華民國國籍,但在法律上並非真正的中華民國國民,其原因在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因為喪失日本國籍而成為無國籍人。而他們所持有的中華民國國籍,只是身為盟軍佔領執行者的中華民國政權基於管理上的方便所賦予的,並非原日籍台澎住民真正的國籍,原日籍台澎住民自然也不會因此成為「非法」居留在台澎的中華民國國民。
🌻延伸閱讀:
👉🏻這篇文有談到《聯合國2758號決議》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812378767317/
👉🏻這篇有談聯合國這個club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658762116012/
👉🏻台澎人國籍變化也可以看這篇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4833173098571/
👉🏻上一個長篇澄清文,在講解為什麼可以行使住民自決權的只有原日籍台澎人及其後代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3626798885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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