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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民政事務局宗教產品中有1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無待堂,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們關心同志但反對同運」 所以你們對同志議程,簡單來說是怎樣的取態? 「我認為我們的立場不能簡單歸類為保守或激進。我們不贊成同性婚姻和同性性行為,是因為同性性行為違反創造原意。上帝做男做女,一男一女的關係合乎生理自然。而婚姻是男女之間的事情;但我要強調,從信仰角度:上帝愛每一個人,不能對他...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外交部政務次長石定率領事事務局局長陳經銓、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署長謝立功報告「外籍人士來台之簽證核發與領務工作」,並備質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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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宗教 在 數位外交研究室 Digital Diplomacy Lab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16 10:22:15
|#公眾外交事件簿 030 📂事件代號:難民外交 🔎涉案國家:土耳其 📆案發時間:2015年至今 阿富汗危機延燒,各國紛紛表態收容難民與否;台灣雖然還沒通過 #難民法,但外交部也少見地對此議題發言:「將視狀況在能力範圍內提供援助!」 其實,近年來,難民議題已是當代國家外交政策的焦點之一。長...
民政事務局宗教 在 經濟一週 EDigest|投資、理財、經濟、商業資訊平台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5-07 05:10:00
【#經一速遞】真係再出發? 由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梁振英牽頭成立的「香港再出發大聯盟」,今早11時正式啟動,大聯盟合共1545名發起人。本港主要地產商亦有加入,甚至是「全家總動員」,包括長和系資深顧問李嘉誠、兒子李澤鉅及李澤楷;恒基李兆基及李家傑、新地郭炳聯及郭基煇、新世界鄭家純及鄭志剛等。大聯...
民政事務局宗教 在 Missy Hyper?茜利妹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10 17:27:52
【一人一相 · 支持孩子擁有多元閱讀的權利】 🗯本宮1998年出版首本讀品《好年華》,內容大談多元性向情色故事,被《香港中央圖書館》列為「香港文學參考書籍」。想不到20年後,會發生 #禁書 事件,香港越活越回去🤬 事緣👉🏻 反同組織「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近日向民政事務局投訴,反對公共圖書館內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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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宗教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3-04-18 14:57:28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外交部政務次長石定率領事事務局局長陳經銓、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署長謝立功報告「外籍人士來台之簽證核發與領務工作」,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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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質詢
▶台灣缺乏完整的人口政策來解決目前所面臨的人口失衡及人才外流的問題。面臨全球化腳步的環境加速,周邊國家國際化的程度與面貌都遠遠超過台灣。台灣目前不僅需要低技術勞動密集的勞工同時也面臨了高階人才不斷流失的問題,但又因台灣持續採取封閉且保守的移民政策,限制了許多白領外籍人才進入台灣工作,此現象不僅加速台灣邊緣化,更造成許多嚴重的產業失衡的問題。針對此狀況,現階段的政府政策思維缺乏遠見,甚至嚴重落後,令人擔憂。政府應盡速針對台灣產業需求所需的人才進行明確定位及政策放寬,此迫切性不在話下,並且應針對少子化、高齡化及移民政策等問題做出通盤檢討。
▶針對駐外館處人力不足的問題須進行檢討,諸多申請婚姻面談需要一至二個月的等待時間,造成許多弱勢家庭經濟無法負荷,不僅影響國人權益也讓仲介有私利可圖而對於當事人進行剝削。外館應增加效率,對於真實婚姻進行鬆綁,對於人口販運及假結婚之情事從嚴偵辦。駐外館處面談官應盡速進行人口重新配置。
▶台灣目前對於外籍神職人員的簽證認定太混亂,台灣有許多外籍宗教人士長年在台灣偏鄉提供醫療、教育及各種社會服務,對台灣貢獻極大,然而,目前台灣政府對於外籍宗教人士來台簽證申請仍是相當嚴苛嚴因此導致許多外籍宗教人士無法來台服務,申請來台人數更因此日漸減少。呼籲政府應當要正視此問題,盡速研擬放寬。
民政事務局宗教 在 無待堂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們關心同志但反對同運」
所以你們對同志議程,簡單來說是怎樣的取態?
「我認為我們的立場不能簡單歸類為保守或激進。我們不贊成同性婚姻和同性性行為,是因為同性性行為違反創造原意。上帝做男做女,一男一女的關係合乎生理自然。而婚姻是男女之間的事情;但我要強調,從信仰角度:上帝愛每一個人,不能對他們有惡意和敵意,我們一樣要關心同性戀者。」
蔡志森對同婚和同志關係的負面看法,完全是出於基督教教悔;在今日聽來十分政治不正確,但本著宗教而有這種看法,又是否宗教自由一部份?這在全世界先進地區都是一個公共難題。
在外國不時聽到有「拗直同性戀」的治療和福音營,你支持這種「矯正」嗎?
蔡志森說:「我相信性傾向可以改變,但一定是自主改變,外力不能強制改變。外界只能陪伴、同行。他改不改變 (同性戀傾向),都是要繼續關心。『拗直治療』其實是標籤來的,現在一定不是『飛越瘋人院』那種方式,不會有藥物、電擊、洗腦。我知道香港一些友好組織做的,是輔導,我們叫『案主自決』,旁人只能給他們 advice,但都是他們自己決定。」
不少人說強行改變性傾向,即使只是從心理入手,都會造成精神損害。蔡志森承認:「這個說法都對的;但外國現在出現另一種強制,就是不准人改變性傾向,都是有壓力的,這剝奪了當事人想改變的自由。如果你是想改變的同性戀,所有輔導機構都告訴你:不用變,改變不了的,這也是另一種不自由。改不改變,應該是當事人決定。同性戀只是人生的一部份人,不是全部。人人都有事業、移民、家庭問題。我們不是只關心人的性傾向。例如他面對抑鬱,可能是人際問題、際遇問題、性格問題,但不一定是因為同性戀。」
現在除了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外,還有主張「民事結合」的中間路線。支持者認為,「民事結合」可以不觸碰婚姻的原初定義,但保障到同性伴侶的合法權益。例如申請公屋、處理遺產、醫院做手術誰人簽字之類。
蔡志森很坦白,他自言支持同性戀者的所有基本人權,但反對民事結合:
「同性戀的基本人權,從來都應該有的。像教育、醫療、言論自由、參選權等等,你不能禁止他們有所主張,但這當然也包括我反對的自由。結婚其實不是基本權利,是一個制度,你要符合制度才能結婚。婚姻是有年齡限制,例如兒童無結婚權,而且是一男一女,多相愛都好,二男三女就結不了婚。婚姻也有血緣限制,你是一對兄妹,你多相愛都無權結婚。不能結婚不是沒了人權,因為社會對婚姻制度有定義,你可以挑戰制度的定義,但這不是基本人權。民事結合這件事,我們看了很多研究資料,世界所有民事結合通過的國家,最終都是有同性婚姻。因為你確立了基本原則:同性伴侶和異性伴侶是一樣的,但之後就會逐漸爭取更多的權利,民事結合只是階段性走向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踏腳石。」
「我們不太成功」
從 2010 年到現在 2020 都即將完結,在一個除了政治以外一切都較自由化的社會「爭取」到現在,蔡志森怎麼看現時香港的性文化?
「性解放那一套,在香港是更強大了。同運和人權自由越來越掛勾,有很多錯誤的前設和迷思出現。你可以說這顯示我們不太成功,哈哈。好多人說同性戀是天生的,我們看了很多研究,其實沒證據證明同性戀是天生。當然同性戀肯定是『情不自禁』,大家好像會認為天生就比較 legitimate 的——他天生是這樣。有些輔導人士發現,有些同性戀者的個案是基於成長經歷,你一下子就說他天生是這樣,沒有其他,是抹殺了他的經歷,令他繼續壓抑深層次心結。政府官員都認為同性戀是天生的,我質問官員:不如你俾啲證據我,他們最後都是不了了之。民政事務局以前都會見支持同運和反對同運的不同意見,內部的論壇和小組都會傾。」
但蔡志森說,這是以前。在反送中之後,政府對外溝通大幅減少。而他們也抱怨,政府對於同志議程早就有預設的支持立場,找明光社去只是有個反對聲音,行禮如儀。
民政事務局宗教 在 盧斯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我們關心同志但反對同運」
所以你們對同志議程,簡單來說是怎樣的取態?
「我認為我們的立場不能簡單歸類為保守或激進。我們不贊成同性婚姻和同性性行為,是因為同性性行為違反創造原意。上帝做男做女,一男一女的關係合乎生理自然。而婚姻是男女之間的事情;但我要強調,從信仰角度:上帝愛每一個人,不能對他們有惡意和敵意,我們一樣要關心同性戀者。」
蔡志森對同婚和同志關係的負面看法,完全是出於基督教教悔;在今日聽來十分政治不正確,但本著宗教而有這種看法,又是否宗教自由一部份?這在全世界先進地區都是一個公共難題。
在外國不時聽到有「拗直同性戀」的治療和福音營,你支持這種「矯正」嗎?
蔡志森說:「我相信性傾向可以改變,但一定是自主改變,外力不能強制改變。外界只能陪伴、同行。他改不改變 (同性戀傾向),都是要繼續關心。『拗直治療』其實是標籤來的,現在一定不是『飛越瘋人院』那種方式,不會有藥物、電擊、洗腦。我知道香港一些友好組織做的,是輔導,我們叫『案主自決』,旁人只能給他們 advice,但都是他們自己決定。」
不少人說強行改變性傾向,即使只是從心理入手,都會造成精神損害。蔡志森承認:「這個說法都對的;但外國現在出現另一種強制,就是不准人改變性傾向,都是有壓力的,這剝奪了當事人想改變的自由。如果你是想改變的同性戀,所有輔導機構都告訴你:不用變,改變不了的,這也是另一種不自由。改不改變,應該是當事人決定。同性戀只是人生的一部份人,不是全部。人人都有事業、移民、家庭問題。我們不是只關心人的性傾向。例如他面對抑鬱,可能是人際問題、際遇問題、性格問題,但不一定是因為同性戀。」
現在除了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外,還有主張「民事結合」的中間路線。支持者認為,「民事結合」可以不觸碰婚姻的原初定義,但保障到同性伴侶的合法權益。例如申請公屋、處理遺產、醫院做手術誰人簽字之類。
蔡志森很坦白,他自言支持同性戀者的所有基本人權,但反對民事結合:
「同性戀的基本人權,從來都應該有的。像教育、醫療、言論自由、參選權等等,你不能禁止他們有所主張,但這當然也包括我反對的自由。結婚其實不是基本權利,是一個制度,你要符合制度才能結婚。婚姻是有年齡限制,例如兒童無結婚權,而且是一男一女,多相愛都好,二男三女就結不了婚。婚姻也有血緣限制,你是一對兄妹,你多相愛都無權結婚。不能結婚不是沒了人權,因為社會對婚姻制度有定義,你可以挑戰制度的定義,但這不是基本人權。民事結合這件事,我們看了很多研究資料,世界所有民事結合通過的國家,最終都是有同性婚姻。因為你確立了基本原則:同性伴侶和異性伴侶是一樣的,但之後就會逐漸爭取更多的權利,民事結合只是階段性走向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踏腳石。」
「我們不太成功」
從 2010 年到現在 2020 都即將完結,在一個除了政治以外一切都較自由化的社會「爭取」到現在,蔡志森怎麼看現時香港的性文化?
「性解放那一套,在香港是更強大了。同運和人權自由越來越掛勾,有很多錯誤的前設和迷思出現。你可以說這顯示我們不太成功,哈哈。好多人說同性戀是天生的,我們看了很多研究,其實沒證據證明同性戀是天生。當然同性戀肯定是『情不自禁』,大家好像會認為天生就比較 legitimate 的——他天生是這樣。有些輔導人士發現,有些同性戀者的個案是基於成長經歷,你一下子就說他天生是這樣,沒有其他,是抹殺了他的經歷,令他繼續壓抑深層次心結。政府官員都認為同性戀是天生的,我質問官員:不如你俾啲證據我,他們最後都是不了了之。民政事務局以前都會見支持同運和反對同運的不同意見,內部的論壇和小組都會傾。」
但蔡志森說,這是以前。在反送中之後,政府對外溝通大幅減少。而他們也抱怨,政府對於同志議程早就有預設的支持立場,找明光社去只是有個反對聲音,行禮如儀。
民政事務局宗教 在 852郵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限聚令延長
全文:https://www.post852.com/?p=304727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今日宣布,將延長限聚令14天,直至下月4日。浴室、party room、卡啦OK、夜總會等場所繼續關閉至本月28日,但健身中心可以進行不多於8人的訓練或課堂,多於此人數就要戴口罩並保持1.5米距離,遊戲機中心最多可接待場所可容納人數的一半。
此外,宗教聚會有條件恢復,市民可在特定宗教處所如寺廟、教堂、清真寺等進行宗教聚會,但人數要少於場所可容納的一半,而且不能提供食物(領聖體不受限制),,參與聚會者要戴口罩。
而康文署將於後日重開康樂設施,包括30個泳池,舞蹈、健身室、燒烤場;本月23日重開15個泳灘。
是次限聚令延長至6月4日,被問到這是否意味康文署一定不會借出場地,舉辦六四集會,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表示,申請場地的程序要20多天處理,但當局現時仍未恢復足球場和籃球場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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