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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民事聲請再審產品中有12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787的網紅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這個國家司法真的沒救了,不是保護人民,根本就是迫害人民來的。 #假司改 #民進黨 #媽媽嘴 #被官誣陷媒體辦案 #還被判賠 2013年2月間,謝依涵在八里媽媽嘴咖啡店擔任店長,下藥迷昏陳進福、張翠萍夫妻,將2人殺害棄屍淡水河,隨後變裝盜領2人存款,謝依涵遭逮後,3度遭判死刑,卻在高院更二審改判無期徒...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20的網紅江啟臣,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很多詐騙集團,經常冒充政府單位,用假公文行騙,但如果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可要注意了。台中有位黃女士,收到詐騙集團向法院申請的支付命令,要求償將近五千萬元的債務,可是黃女士沒有理會,結果過了20天提出異議的期限,她平白背了龐大的債務。 立法委員江啟臣在103年1月陪黃婦召開記者會,過去法院連...
「民事聲請再審」的推薦目錄
- 關於民事聲請再審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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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民事聲請再審 在 劉珞亦(法白Roy aka 陸伯言)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 關於民事聲請再審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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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聲請再審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18 20:30:10
行政訴訟法第276條第4項前段規定:「再審之訴自判決確定時起,如已逾5年者,不得提起。」 原本,針對行政訴訟事件聲請釋憲即便成功,如果已經距離行政訴訟判決確定的時間超過五年,也無法提起再審救濟。過去,許多大法官解釋都在趕這個死線,深怕讓聲請人無法獲得有效救濟。 大法官在釋字800號解釋中,...
民事聲請再審 在 當過警察的查克律師 ????? ????? ???.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6-16 13:24:16
#最高法院的裁定到底有沒有實質裁定 我很少公開評論個案的判決或裁定,不過我今天看到這個裁定(我沒有說是我的案件),覺得很無奈。 ⭕️ 來龍去脈簡述 1️⃣ 對造是加害人(再抗告人)(#加害人之一已在刑事已認定有罪) 2️⃣ 被害人(94相對人)聲請民事假扣押 3️⃣ 原審一路准,加害人提再抗告(...
民事聲請再審 在 劉珞亦(法白Roy aka 陸伯言)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4-04 17:12:47
這是一個 2020 年年底的大法官解釋,內容稍稍偏長。 - ➜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什麼是「寄存送達」? 一般法院開庭的通知,或是判決的結果,都需要寄給當事人,這就是所謂的「送達」。而最常見的方式,就要用郵寄的方式,最好的狀況就是當事人直接收到。 但我們也知道,很多人白天要上班,不可能都在收信,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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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聲請再審 在 江啟臣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5-06-16 10:13:40很多詐騙集團,經常冒充政府單位,用假公文行騙,但如果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可要注意了。台中有位黃女士,收到詐騙集團向法院申請的支付命令,要求償將近五千萬元的債務,可是黃女士沒有理會,結果過了20天提出異議的期限,她平白背了龐大的債務。
立法委員江啟臣在103年1月陪黃婦召開記者會,過去法院連審查都不用,就能核發支付命令,啟臣痛批「法院淪為詐騙集團幫凶!」並承諾提案修法。啟臣提出的修正條文明定,未來債權人聲請支付命令時,應釋明債權是否存在或提出借款憑據,法院才會核發支付命令。而法院也須先審查債權、憑據是否為真,才能核發支付命令,讓審查程序更嚴謹。
104年6月15號(一),立法院院會終於三讀通過啟臣所提《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未來支付命令確定後,僅有執行力,而不具確定判決效力,讓被害人還有提起債權確認訴訟的救濟機會。啟臣與您攜手努力,讓民眾從此不再受到詐騙陰影! -
民事聲請再審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1-03-09 21:49:03"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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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民國95年,震驚全國的南迴鐵路、出軌翻車案,當時造成台鐵莒光號車廂、和軌道嚴重毀損,台鐵因此向涉嫌破壞的李泰安和他的弟弟李雙全的兩個兒子、提起民事賠償,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宣判,判決李泰安和李雙全的兩個兒子,總共要賠償台鐵5475萬多元,不過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發生民國95年的南迴鐵路莒光號出軌案,李泰安和他的弟弟李雙全,被控破壞南迴鐵路設施,造成翻車事故,還涉嫌殺害李雙全越南籍妻子詐領保險金,李雙全事發後自殺身亡。這起轟動社會的案件,也因為造成鐵路設施嚴重損壞,並影響業務收入,台鐵提出附帶民事損害賠償,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做出判決,李家必須賠償5475萬元。
被告李泰安說,這起出軌案與他無關,說台鐵弄錯對象,是否繼續上訴,要等收到判決書,而台鐵方面,則覺得無奈,因為當年的損失,除了車廂,鐵軌,電路系統,還有不能營業期間的業務損失,遠比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還要高。
台鐵表示,事發當年,就已經向法院提出,對李家財產假扣押的聲請,就算到最後李家還不出賠償金,也會走完法律程序,而除了民事求償,李泰安涉及的刑事部分,之前檢方已經依殺人等罪嫌起訴,並求處死刑,一審時被判處無期徒刑,高雄高分院改判18年,更一審再減為13年,目前全案還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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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聲請再審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這個國家司法真的沒救了,不是保護人民,根本就是迫害人民來的。
#假司改 #民進黨 #媽媽嘴 #被官誣陷媒體辦案 #還被判賠
2013年2月間,謝依涵在八里媽媽嘴咖啡店擔任店長,下藥迷昏陳進福、張翠萍夫妻,將2人殺害棄屍淡水河,隨後變裝盜領2人存款,謝依涵遭逮後,3度遭判死刑,卻在高院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定讞;民事部分,則認定咖啡廳老闆呂炳宏與2名股東未盡監督之責,須連帶賠償死者家屬368萬餘元定讞。
媽媽嘴命案最衰老闆呂炳宏判賠確定 律師:感到遺憾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001663
民事聲請再審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月旦實務選評 第1卷第3期(2021,9)
📕本期內容
【裁判精選】
🎯民事法裁判精選/陳忠五
🎯COVID-19行政法裁判精選/李建良
🎯刑事法裁判精選
──依職權裁定觀察、勒戒或不受理之判決假釋之已執行期間違憲(109台抗大1771裁定)/林鈺雄、王士帆
🎯土地法裁判精選
──耕地分割之限制/陳立夫
【裁判評析】
🔸解約權與損害賠償請求權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457號民事判決評釋/陳聰富
🔸裁判上一罪與再審聲請之標的
──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09年度台抗大字第1221號裁定評析/吳燦
🔸共同行為之分別裁罰或單一裁罰?
──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633號判決/林三欽
📕本期完整介紹: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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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聲請再審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鬥陣來關心】領域外仲裁判斷及民事判決在我國效力及執行
作者:林宜璇律師/徐錫言律師
法律爭端解決的途徑通常以訴訟或仲裁為之,若在我國管轄權區域外做成之判決或仲裁判斷,要在我國境內進行強制執行程序時,涉及外國判決或仲裁判斷承認的問題。
在民事訴訟上,我國法院對於外國判決之承認,基本上採自動承認制,意即若無民事訴訟法第402條之規定等情形,諸如該外國法院之確定判決依照我國法律外國法院無管轄權、敗訴之被告未經合法送達且未應訴、判決之內容或訴訟程序違反我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無相互承認者,我國法院始不承認其效力。在執行程序上,依強制執行法第4-1條規定,依外國法院確定判決聲請強制執行者,需經我國法院以判決宣示許可其執行者,得為強制執行,故於我國聲請強制執行前,應取得我國法院請求許可強制執行之訴之勝訴判決,始能聲請強制執行。
在仲裁判斷於我國之效力與強制執行時,依照仲裁法第48條規定,應先向法院提出聲請,經法院審理無仲裁法第49條規定之有背於我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依照我國法律該爭議不能以仲裁解決之情形時,經法院裁定承認後,與法院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並得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
惟值得注意的是,因基於我國與中國特殊關係,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4條規定,在大陸地區做成之民事確定判決、民事仲裁判斷,不違背台灣地區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得聲請法院裁定認可,該裁定認可之裁判或判斷,以給付為內容者,得為執行名義。另實務上認為經我國裁定認可之民事確定判決或仲裁判斷,在我國僅具有執行力,無與我國法院做成之確定判決之既判力,故我國不受大陸地區法院裁判之拘束,大陸地區之判決在我國法院裁定認可之後,債務人仍得向我國法院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而仍有再進行爭訟之風險。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