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民事律師收費 一覽表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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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律師收費 在 當過警察的查克律師 ????? ????? ???.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7-06 06:59:47

#法律諮詢費 今天不講法律,來談談錢 昨天在我IG看到這個限動: 📮 📮 📮 📮 📮 有律師要幫我寫個刑事外民事賠償嗎 很簡單的小案件而已⋯做個口碑吧 我昨天詢問一個,他說跟他詢半小時3000,我不太懂 但覺得不划算(?) 諮詢如果ok,聊一下用你10分鐘 沒問題 我願意付錢請你幫我寫 但不太喜...

民事律師收費 在 當過警察的查克律師 ????? ????? ???.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4-19 10:55:41

#律師費vs裁判費與擔保金 通常一個事實,同時有刑事與民事訴訟的 民事是否要單獨起訴還是用刑事附民 我都會幫當事人思考很久(畢竟裁判費很貴 如果可以,我通常會建議刑附民 可是等到可以附民,可能被告都脫產脫光光(咦? 所以可以透過假扣押 暫時將被告的財產扣起來(如果沒有限期起訴,可以繼續等刑事...

民事律師收費 在 當過警察的查克律師 ????? ????? ???.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4-04 17:17:26

#刑事陪偵 出來開事務所快一個月,接了好幾件很有挑戰性的案子。 一部分是民事案件 但其實找我的刑事案件不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當過警察XD 不過我還是會初步看過案件後才決定要不要接,所以也推掉了一部分。 - - - - - - - 前幾天假日,半夜凌晨四點,13度,手機響了。 🧑🏻‍🦱:請...

  • 民事律師收費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09 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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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打綠竟與昔日恩師鬧上法院!要怎樣才能打贏官司?】
    金曲樂團蘇打綠的主唱青峰,遭昔日恩師林暐哲提吿侵權。由於雙方過去已簽訂「合約終止同意書」,有明確表示青峰能自行決定行使著作權,因此青峰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主張經紀關係不存在,保障自己的權益!

    至於民眾想知道律師出庭費用的部份
    可以先分為訴訟費以及律師費
    如果打贏官司後的 #民事訴訟費用
    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

    #律師費用
    原則上算是民眾與律師間的委任契約,不論勝訴敗訴,都是自己負擔。
    ⚠️如果是3審強制辯護or法院為訴訟當事人選任律師,則由敗訴方負擔⚠️

    如果你想知道常見的律師收費標準
    可以看這邊👀 https://bit.ly/3muEenR

  • 民事律師收費 在 DJ-Trista«薛薛»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1-19 21: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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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ues金法尤物Day⚠️
    上週有一則新聞:台南黃昏市場旁有一處停車場,規定機車免收費;汽車停1小時內免費,超過1小時過後收費500元,每天最高收1000元。但是這樣子的收費資訊在停車場入口處並不會看到,是要走進停車場內才能看到收費的跑馬燈。日前就有一名民眾,沒有注意到這樣的收費方式,汽車停了2小時,就收到500元的繳費單,而且車輪還被停車場管理人員上鎖。

    謝憲愷律師表示,雖然這個停車場可能屬於私人所有,但是停車場管理人員私自使用鎖頭鎖民眾車子的輪胎,還是有可能觸犯刑法上的強制罪。刑法第304條第1項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可能有的民眾會疑惑,停車場管理人員鎖輪胎的行為,也算是強暴、脅迫的方式嗎?是這樣的,依照法務部函及最高法院的見解,所謂「強暴」,不以直接施加於人為必要,間接的對物施加力量(實力)而影響到別人的,也算是「強暴」的一種。所以這種鎖輪胎的行為,實際上很有可能被法院認為是停車場管理人員對於輪胎實施「強暴」,而因為鎖輪胎的行為,會導致汽車駕駛人沒辦法開走汽車,等於妨害汽車駕駛人使用自己汽車的權利。因此,才提醒民眾,實施鎖輪胎的行為人有可能觸犯刑法上的強制罪。當然,行為人有可能會主張自己的行為是為了保障自己的停車費債權,依照刑法第24條第1項的阻卻違法事由「緊急避難」,來主張自己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但是,有關這點到底能不能主張、事實上實施鎖輪胎的行為人到底有沒有在緊急的情況下不得已才實施鎖輪行為等,都要由具體審理案件的法官來判斷。這邊就存在不確定的因素。所以還是建議民眾不要做這種有爭議的行為。

    至於有的民眾可能會覺得停車2個小時收費500太貴,是否就無法可管呢?其實不是的。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1、12條及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3、14條,定型化契約,也就是經營者預先訂立好打算對所有民眾都一樣適用的契約條款而不論是否有紙本,類似這種停車場的跑馬燈公佈收費方式也算是定型化契約的一種,應遵守平等互惠原則、誠信原則,如果對消費者顯示公平的話,無效。而是否顯失公平,可以斟酌約定內容、交易習慣等情況綜合判斷。像本案中,如果有民眾覺得停車場收費2個小時500元而且收費標準標示不清楚顯失公平的話,其實是可以提告主張這樣子的收費無效,應該按照一般行情例如一小時60、70元收費。但這個就是民事糾紛,而跟刑事上的強制罪無關了。

    以上內容為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團隊提供,亨達法律事務所可以為您提供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詳情可上網Google搜尋「亨達法律事務所」,http://xn--hengdaattorneys-ic40an498b.com/;或上臉書查詢粉專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提供您最完善的協助。

  • 民事律師收費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9-16 20:43:10
    有 221 人按讚

    過去在擔任檢察官的期間,遇到很多奇形怪狀的律師,甚至主張明顯在害當事人的,有時常常讓我搞不清楚到底我是辯護人,還是律師是辯護人。許多公訴學長姊也有類似的無力感。
    而且常常發現,「網路與電視知名度」竟然常常 #與素質成反比、收費與專業品質更是 #不成比例。

    這幾年來觀察律師市場,發現不少律師在金錢的誘惑之下,踐踏自己的專業,以各種煽動、反智、去專業的表演來「吸睛」,甚至以各種包裝來美化自己的資歷。透過電視與網路的行銷包裝,勝過真材實料、苦幹實幹的用心辦案。
    人民選擇律師時,外行人在不了解法律圈內部對於各個律師的評價下,便誤以為時常上電視節目、具有「演藝知名度」的律師就等於有能力,捧著重金卻委任了在司法實務界內負評滿滿的律師。
    在這些因子下,也加速誤導了人民對於法律與司法的想像。

    其實一直很想寫篇專門討論律師倫理以及當前台灣律師市場實務問題的文章,不過要處理的議題太多了,便一直擱在一邊。
    這次「拆卷事件」引發的網路論戰,恰好成為一個探討負面教材的契機(其實這幾天的忽視修法又「鐵口直斷」預斷公務員責任在網路和媒體上放話的一群名嘴律師系列,也是很好的負面教材)。

    不過拆卷事件涉及的不是刑事案件的閱卷,而是民事程序與民事閱卷,
    而我研究所以來主修的是刑事法,司法官學院結業後分發到檢方,比較嫻熟的是刑事程序,
    所以這篇文章有交給三位院方、律師學長姊提供參考民事訴訟程序、閱卷實務意見以及協助編修校閱,學長姊們都很客氣的表示不需要在文章中特別誌謝註明他們的姓名(也不想藉此打律師事務所的廣告),所以在此不記載姓名的感謝他們。
    也要感謝 鳴人堂 編輯團隊的編修校閱,他們真的是非常優質的編輯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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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筆者所知,許多律師圈的前輩對於這幾年來律師倫理動搖、市場難以反映律師品質的情況感到不以為然,然而又懼於群眾的盲從。更何況「事不關己,何必樹敵」,因此長期以來大多睜一眼閉一眼,不願挺身而出譴責律師圈內「自己人」的各種奇形怪狀表現,也少見大力呼籲重振律師倫理與品質的「律師自律」內部聲浪。

    在劣幣驅逐良幣的律師市場環境下,律師倫理也跟著搖搖欲墜。遺憾的是,在日前的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選舉中,只見候選人紛紛提出各種搶錢、搶糧、搶資源、瓜分大餅的政見,但對於這個真正影響律師執業尊嚴、環境與生態的嚴重問題,卻不見多少候選人提出並正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