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民事原告不出庭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民事原告不出庭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民事原告不出庭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民事原告不出庭產品中有1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6萬的網紅Goodbye HK, Hello UK,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將Prince Andrew呢粒皇室花生,用司法管轄權嘅觀點去理解,係同事Billy 先做得出。 //而美國法院將會在以下兩個情況,被視為有司法管轄權: 1)被告在原告提出訴訟時身在美國;或 2)自願接受美國法院的司法管轄權,例如之前有合約協議,或自願在訴訟中應訊。簡單來說,就是提出抗辯。 ...

民事原告不出庭 在 goodbyehkhellouk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17 02:46:19

將Prince Andrew呢粒皇室花生,用司法管轄權嘅觀點去理解,係同事Billy 先做得出。 //而美國法院將會在以下兩個情況,被視為有司法管轄權: 1)被告在原告提出訴訟時身在美國;或 2)自願接受美國法院的司法管轄權,例如之前有合約協議,或自願在訴訟中應訊。簡單來說,就是提出抗辯。 ...

  • 民事原告不出庭 在 Goodbye HK, Hello UK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17 09: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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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Prince Andrew呢粒皇室花生,用司法管轄權嘅觀點去理解,係同事Billy 先做得出。

    //而美國法院將會在以下兩個情況,被視為有司法管轄權: 1)被告在原告提出訴訟時身在美國;或 2)自願接受美國法院的司法管轄權,例如之前有合約協議,或自願在訴訟中應訊。簡單來說,就是提出抗辯。 因此,若安德魯王子不踏足美國,基於原告與被告之間並無合約協議,而被告又不對美國的法律程序作出任何回應,那即使原告人在美國取得判決後,仍可能無法在英國執行。

    在執行判決上,還有一項關於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的考慮。因為在英國法律並不確認懲罰性賠償,所以這部份的賠償,亦有機會未必可以在英國執行。而在美國法律訴訟中,懲罰性賠償當然是佔賠償中的極大部分。 根據以上關於司法管轄權的分析,也難怪原告法律團隊,要千方百計以公關手法向安德魯王子施壓,迫使他回應訴訟。否則,他們就要耗費更大的人力物力,到世界各土地搜尋他的資產,並要考慮在各地執行判決的可能。

    不過,在法律上有優勢的部署,對於現實未必是最好的選擇。如果安德魯王子不就性侵的指控作任何回應和抗辯。美國法院將會把原告人的說法照單全收。那皇室將會冒受一個完全沒有機會澄清的陰影。這個衝擊皇室又是否承受得起?安德魯王子選擇應訊的話,就將出庭作供和接受盤問,到時候又可能會被揭露出更多不能說的秘密 和更負面的內幕。 回應不回應,要在兩害之中取其輕者,相信只有安德魯王子自己心𥚃明白。

    人總有未暴露在陽光下的另一面⋯⋯//

    Patreon客席作者Billy文章原文:
    安德魯王子性侵民事訴訟:司方管轄權的關鍵性考慮
    https://bit.ly/3k6pfQu

    #壞咗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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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更新:
    客席作者Billy文章原文:
    安德魯王子性侵民事訴訟:司方管轄權的關鍵性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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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possible to Ignore的Paralymp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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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富汗首都極速淪陷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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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urry"咖喱呢個字係種族歧視,應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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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原告不出庭 在 永康曾咖郎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2-18 22: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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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被告妨礙名譽跟詐騙的日子>
     
     

    要說大學中印象深刻的荒謬事
     
    絕對少不了被南部阿伯及大樓管委會控告這兩件事
     
    有聲書版可直接點選Podcast最新一集
     
    https://open.firstory.me/user/localcouple/platforms
     
    兩件事都有在之前發過文,不知道有沒有人有印象
     
    賣電鍋事件發生之時甚至還是有無名的年代
     

    賣電鍋事件的本文開始
      
    那天 約是補考完一個禮拜

    大家都歡樂的迎接考完假期

    我一個人窩在家裡 想把各種心酸訴諸無名

    那是個 雅虎剛併購無名 要打無名要登入雅虎的年代

    坐在椅子上 熟練的登入雅虎帳號

    輸入密碼

    帳號遭封鎖

    輸入密碼

    帳號遭封鎖

    怎麼啦 我是車禍過後喪失記憶嗎?

    怎麼帳號莫名被封鎖啊

    就上網去查了一下帳號被封鎖

    結果有人回說 其中原因可能是涉及網路詐騙

    我就造著他的說法 去奇摩拍賣輸入我的帳號

     
     
     
     
     
     
     
     
     
     
     
    跳出   我竟然在賣虎牌電鍋....................

     
     
     
     
     
      
    原價7000 特價3500

    而且  還有人下訂了 還兩個人

    看到賣家問與答

    有個買家提問 「這價錢好划算 請問是真品嗎?」

    結果我的帳號竟然在下面回應

    「安安 ^^您好 保證都是真品喔!」

    看到這裡我心涼了一半

    買家A「那我繳費囉!」

    我的帳號「好的^^」

    (時間顯示過了一個禮拜)

    買家A「惡質賣家 ! 匯錢後不予回應!」

    買家B「賣家您以失聯許久,請盡快連絡」

    (三天後)

    買家B「我已連絡網路警察 查到你是xx大學經濟系xxx

    最好快打這支電話跟我聯絡 不然一定告你09XXXXXXXX」

    靠北 看到這裡當下 我的尿都快噴出來

    我什麼都不知道阿  就這樣當起電鍋達人賣電鍋

    還用低於市價一半的價錢騙到兩個人

    一時間天旋地轉  嘴吧開開的瞪著網頁許久許久

    用顫抖的手拿起手機  撥給賣家B

    賣家B接起來 聲音是非常南部的腔調
     
    「喂 ?」  一個操著南部口音的聲音

    「你好......你.............好像有在我的帳號買電鍋?」

    「幹你娘 你還有臉打過來? 我的電鍋勒?」

    「先生 您....您先聽我說 我也是被盜帳號的」

    「盜什麼帳號? 盜什麼帳號? 自己的帳號也管不好 我花了3500欸」

    「是..對不起 但我也不知道會發生這件事」

    「什麼不知道? 什麼不知道? 我跟你講啦 我已經找好律師了

    你等著被告吧」

    聽到這句話 腦海裡浮現法官坐在法庭

    說出「被告還有什麼話要說?」

    我穿著囚衣站在一旁的樣子

    幹我為什麼莫名其妙要被告啊

    「先生 您..........您一定要告我嗎?」

    「我跟你說啦 我幾百年前就已經跟雅虎客服申訴

    他們都推說這是賣家跟買家之間的消費糾紛 不甘他們的事

    我真他媽的快氣死 我說要告他們 他們才說要先封鎖你帳號」

    「對....我是被封鎖帳號後才知道自己被盜的...」

    「我跟律師討論過啦 告雅虎一定告不贏 我們就決定要告你」

    「可是....可是我也是受害者啊」

    「干我屁事啊 你自己帳號不管好 都念到大學了帳號還會被盜

    我的3500勒?

    你們台北人就是喜歡欺負我們高雄人啦!!」

     
     

    突然 我的手機沒電了

    我發楞看著我螢幕一片黑的手機

    急急忙忙拿了充電器插上去後

    突然想到先打去反詐騙專線165

    想詢問我被告會不會有事

    反詐騙165表示

    只要錢沒有進到我戶頭 我就不會有事

    但我還是要出庭 而且要依據原告所申告的法庭為主

    意思就是我可能要去高雄出庭

    聽完  默默的又打回去給買家

    「喂?!  掛什麼電話? 這麼想被告啊?」

    「我手機剛好沒電」

    「挖操勒  手機還可以剛好沒電 

    你以為全世界就你最無辜啊? 就你最可憐是不是啊?」

    聽到這裡 突然一陣悲從中來

    我現在也無法揣摩當時的心酸

    我忍不住的 大哭了起來 (乾真的不是我愛哭)

    我只記得我邊哭邊大喊說

    「我不是覺得 我是真的很衰啊!

    你要3500我賠你啦 一直罵一直罵幹嘛 」之類的話

    情緒像洩洪的水庫一樣宣洩出來

    啊我是真的真的很衰啊!

    我想那位大叔應該是被我嚇到了

    想不到我竟然突如其來如此激動的反應

    ''嚇拉嚇拉  台北人就是喜歡欺負我們南部人啦 ''

    也不知道為什麼大叔突然迸出這句話 而且語氣也放軟

    「我沒有啊我也是台南人 」我邊啜泣邊說

    「啊對阿 你就知道我們南部人最討厭被欺騙啊」

    「我跟你講啦 看你哭成這樣 又是台南人 應該是真的被盜帳號拉」

    「對....我....我是真的被盜帳號 我也很無奈啊」

    「我跟你講啦 我會再跟我律師討論拉

    如果要告你 我再打電話給你啦」

     
    於是 就在今天 已經等了十年 張無忌都走到大都了
     
    這位南部阿伯還沒打電話來跟我說要不要告
     
     
    但為了未雨綢繆
     
    這集podcast特別請來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的律師YOYO
     
    我們從南部阿伯、管委會聊到新婚夫妻都需要知道的通姦罪(?)
     
    還有聊了如果遇到偷拍要怎麼辦
     
    Podcast重點段落直接分享給大家

    (22:20) 發生抓姦在床的狀況時,民事訴訟跟刑事要告哪一個?

    (23:02) 私密影片受害者知道被拍跟不知道被拍,法律判賠方式一樣嗎?

    (23:05) 隱私影片被偷拍散佈在網路上,一定要提告,受害者可能可以在過程中療傷

    (26:45) 通姦罪爭議點-如果不是性器結合要怎麼定罪?

    (28:22) 租的房子燒掉了怎麼求償

    (37:43) 曾咖郎的衰小被盜帳號賣電鍋事件

    (40:46) 曾咖郎的衰小被告妨礙名譽事件

    (55:30) 被告當事人說謊要怎麼辦

    (57:15) 律師為什麼要為十惡不赦的人辯護
     

    再補個連結 https://open.firstory.me/user/localcouple/platforms

  • 民事原告不出庭 在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Green Citizens' Action Alliance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1-24 17: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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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輕訴訟案原告兼訴訟代理人林氏兄弟在收到法院駁回其判決書後,寫了一份聲明,請大家協助轉發。
           
    在聲明稿中,林氏兄弟認為法官未允許原告傳喚專家作為鑑定證人的要求,還在新聞稿宣稱「法院已窮盡調查之力,仍難以認定因果關係存在,依法僅能駁回。」令人難以服氣。林氏兄弟也指出本案攸關公害事件中「環境權、健康權、生命權受到侵害後,如何要求政府正視這些嚴重問題」,因而希望邀請大家一起關注,「共同守護臺灣這片美麗土地」。
          
    -----
    六輕空污針對雲林地方法院109年10月30日判決六輕公害第二案(107年公字1號)原告兼訴訟代理人(林氏兄弟)聲明稿全文如下:
       
    一、請蔡英文總統看見、聽見雲林人的血淚,政府能夠做的真的是少之又少,請求司法能夠真正公平公正的審判。依據雲林縣政府自民國98年起委託國立台灣大學公衛學院逐年進行「沿海地區空氣汚染物及環境健康世代研究計劃」、「雲林縣沿海地區環境流行病學研究計劃」,其101年度研究計劃指出:距離六輕10公里內(包括麥寮、台西鄉) 之流病世代居民,其2008至2010年間的全癌症粗發生率是1999~2001 年間的「4.07倍」;在雲林地院被告已承認排放確認有36~38種致癌物質;雲林縣87年~107與全國 87年~107年兩者對比,可算出雲林縣比全國大幅增加197%惡性腫瘤(癌症);六輕一年曾排放6700萬噸的二氧化碳20多年來已排放高達逾數億~10多億噸的二氧化碳,連帶影響全球溫室效應帶來的氣候變遷地球暖化致海平面上升的可怕問題致人類生存的危機貢獻者之一。政府犧牲雲林人健康、生命及國土被汚染嚴重破壞(將來國土復育必須花數倍稅收,更多金錢來處理),換來六輕數佰億元的稅收,破壞國家環境到底值不值得?
         
    二、首先,本案法官非毒理學、環工系或是公衛專家學者並無專業知識及職權如何可認定本件為非公害之受害人,而駁斥被害人無疫學或流行病學之適用對象(例如:依法一般的刑事殺人案件加害者的精神需要鑑定精神狀況,仍須由醫院專業醫師做專業精神鑑定)。同理可證,本件同需要具備毒理學、環工系或是公衛專家學者依專業知識及職權才可認定本件是否為公害之受害人,才有無被害人是否為疫學或流行病學之適用對象,而非審理法官(並無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職權所可認定本件為非公害之受害人,而駁斥被害人無疫學或流行病學之適用對象。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三項「法院依自由心證判斷事實之真偽,不得違背論理及經驗法則」,其中的「專門知識」所得之特別經驗為「經驗法則」所明示。是以,本案件「專門知識」所得之特別經驗為當然是指具備毒理學、環工系或是公衛專家學者依專業知識及職權才可認定本件受害人是否為公害適用之對象。依上所述,顯然,本件判決已違反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三項「法院依自由心證判斷事實之真偽,不得違背論理及經驗法則」,其中所示的「專門知識」所得之特別經驗,首揭述明。
          
    三、本案原告已提出相當足夠重要的相關證據資料證明及律師團請求傳喚「專家」出庭為鑑定證人(法官未准許),而雲林地院新聞稿卻強調「法院已窮盡調查之力,仍難以認定因果關係存在,依法僅能駁回。」,實在令原告感到相當不服氣,難以置信!
         
    (一) 原告審理期間已向雲林地院提出前述台大公衛學院研究團隊研究計畫,該研究計畫已公開經過同儕檢視過,同時已投到專業期刊公開發表,本案屬「公害」案件,受汚染有毒致癌物質之數量、種類,更是全國最多且最嚴重之「公害」案件。
        
    (二) 依據RCA案以及中石化案最高法院民事判決,再依民法第191條之3規定之「一般危險責任」、民事訴訟法第222條依「論理法則」、「經驗法則」規定暨同法第277條「但書」規定,皆應由被告負舉證責任,證明因果關係不存在;但本案法官認為這份研究報告並非針對林女士罹患肺癌之事實所做成之研究計畫報告,不予採納。既然法官不採,更應該接受邀請「專家」蒞庭辯論,或參酌國內外判決結果,而非僅以「推理」作判決,令人難以信服。
        
    (三) 原告所有聲請調查證據及傳訊證人到庭作證,除了第一次行政院環保署建議函詢雲林縣環保局外,其他全部都不同意調查證據,連行政院環保署函覆有資料不實,原告聲請再度函詢環保署、環保局及傳訊環保署相關證人,承審法官全部不同意。律師團接下本案也一再多次為原告請求聲請法院傳喚「專家」出庭為鑑定證人,但法官均未能准予傳喚「專家」為鑑定證人。
        
    本案原告已提出相當足夠重要的相關證據資料證明及律師團請求傳喚「專家」出庭為鑑定證人(法官未准許),而雲林地院新聞稿卻強調「法院已窮盡調查之力,仍難以認定因果關係存在,依法僅能駁回。」令人感到無比難過、失望與無奈,實在令原告感到相當不服氣,難以置信!
        
    四、雲林麥寮六輕工業園區,5被告(燃煤電廠、石化工業)有毒致癌物公害污染雲林、彰化、嘉義全部都是農業大縣,是台灣主要的糧食生產地區,台灣人民都是受害人。
        
    五、最後,本件聲明希望能讓生活在這片土地的主人多關心自己的環境權、健康權、生命權受到侵害後,如何要求政府正視這些嚴重問題,請「政府應該有所作為針對司法、公害作改革」,請大家共同一起來守護台灣這片美麗土地。
        
    愛「母親」台灣這片土地的雲林之子麥寮人 原告兼訴訟代理人(林氏兄弟)
       
    -----
    延伸閱讀:
        
    受夠六輕「合法污染」奪命 雲林居民聯合提告
    https://e-info.org.tw/node/109513
        
    台大研究證實,六輕旁台西麥寮居民罹癌率比他處高1.29倍,女人老人比例更高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112371/
        
    「六輕是不是公害」還沒共識 集體訴訟月底可能一審完結
    https://e-info.org.tw/node/213667
        
    台塑六輕監測有鬼?2萬5千筆「超標排放」全變「無效數字」 全年僅收一張罰單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91256/
        
    【透明足跡9月報】控告台塑污染的艱難
    https://thaubing.gcaa.org.tw/blog/post/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