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毒品緩起訴 流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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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毒品緩起訴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5萬的網紅綠黨,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 立刻建立精神障礙社會安全網 】 前日台鐵警察於執勤中殉職一事,著實令人感到悲痛與惋惜。然而,近日無罪判決出爐,導致全台譁然;綠黨並非當事人,且本案也尚未確定,因此並不適合對個案進行評論。綠黨深知任何一位法官要對這樣的案子做出任何的判決,一定有其艱難的地方,感謝每個專業人士的付出,也希望藉此開啟...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40的網紅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大麻煩不煩 #栽種大麻 #釋字790號 還記得去年3月20日發生什麼事嗎?忘了去聽 EP13「跟著Zoe讀釋憲:自己的大麻自己種?790號解釋」 因為司法體系對大麻製造過程的知識貧乏,從古至今已釀成許多血案 ~ 由於「栽種大麻罪」低消太貴,大法官決定給大家一點小優惠,於是弄了個 #790號解釋,...

毒品緩起訴 在 左撇子的電影博物館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16 12: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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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9 23:56:53

66分鐘開始講從警的大小故事(被撞、車禍、死亡案件、開槍、跳樓、酒駕) 143分鐘開始竟然教健身🤣 小弟下單位就來到許多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地方,新北三重! 以下就讓小弟為大家分享、解析如何上榜吧! 今年真的很幸運能在拼盡全力的第三年考到了刑事系榜首! 考了三年,名額從20個到14個,到今年僅存的...

毒品緩起訴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18 20:30:10

《戒癮治療,等同觀察勒戒嗎?》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將毒品分成四級,其中施用第一、二級毒品,有刑罰。常見的第一級毒品如海洛因,第二級毒品如安非他命、大麻。至於K他命成分的毒品則列第三級,單純施用只有行政罰。 今天最高法院刑事庭透過徵詢程序,做成一個關於戒癮治療跟觀察勒戒的統一見解。 1️⃣觀...

  • 毒品緩起訴 在 綠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5-06 00: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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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刻建立精神障礙社會安全網 】

    前日台鐵警察於執勤中殉職一事,著實令人感到悲痛與惋惜。然而,近日無罪判決出爐,導致全台譁然;綠黨並非當事人,且本案也尚未確定,因此並不適合對個案進行評論。綠黨深知任何一位法官要對這樣的案子做出任何的判決,一定有其艱難的地方,感謝每個專業人士的付出,也希望藉此開啟一個困難卻必要的社會討論。

    綠黨認為這次的悲劇,其實是有可能避免的。在2020年立委選舉,綠黨提出的政見中,即包含應完善對慢性精障者的社區照護體系,彌補現行社會安全網的不足的主張。綠黨是首位提出 #精神病患社區服務的政黨,也獲得專門協助精神疾病患者及家屬的心生活協會高度肯定,在此邀請各界和綠黨一起關心。

    綠黨的相關主張,重申如下:
    #每年投入10億預算_完善精障者的社區照顧與支持系統
    除了長照服務中應發展「針對精障者和家庭需要」的專屬服務,還應該增加心口司與國民健康署的資源,提供 #到宅 和 #據點 形式的精障社區服務,協助精障者及其照顧者取得適當的醫療和社福資源。以目前政府提供的服務來看,將近3萬4千名需要持續訪視的三級社區慢性精神病患者,僅配有99位關訪員,若以每兩周一次訪視,每位關訪員服務25位精神病患之理想比例來說,至少需要1360位關訪員的配置,缺口落差之大,亟待立刻強化補足。

    #建立多層次的精神健康危機支援團隊
    1) 建立社區中專門處理精神心理情緒危機的團隊,以精神醫學、護理、社工、臨床與諮商心理師、職能治療師等各專業領域的專家組成有效且多元的支持體系,進行專業配合,實施預防性的服務,比起社工或訪視員單槍匹馬的作業方式,更能有效協助當事者解決困難,並化解危機。
    2) 而警察在處理精神障礙患者相關案件時,需要更多的事前訓練和事中支援(不管是配備還是人力),才能也確保一線警員的安全。
    3) 建立評估精神障礙的團隊與制度,而非讓單一位醫師負擔如此沈重之責任負擔,也可避免對案件犯嫌做精神評估的醫師遭受民眾謾罵洗版。

    #精障族群及其照護者的諮詢服務
    精障者及其照護者,有時會陷入無助,不知該向何人求救或訴苦的情況,這時提供諮詢與支持的電話就顯得相當重要,心口司與國民健康署應該挹注資源,委託專業機構,建立家屬與病友間互助的社會心理情緒支持與諮詢網絡,可以更有效的交流應付疾病困境的生活經驗。

    #對精障福利身分的認定宜有彈性空間
    無論是醫療、福利或服務,應容許服務未領身心障礙證明的病人能跨縣市得到服務,盡可能的使有需要的精障者及其照護者得以及時獲得所需醫療資源。

    #盡速建立合格之司法精神病院
    現行精神醫療機構除精神病犯的監護處分外,也會協助受刑人進行精神治療,同時還兼任毒品緩起訴案的戒癮治療,未來更將新增酒駕行為人的酒癮治療,負擔相當沉重。

    然,精神病犯必須有特殊設計的精神醫療處遇處所,需同時滿足戒護管制與醫療協助的功能,並包含出院後與社政、司法系統的連結,進行犯罪預防與社區復歸,這並不是一般精神醫療機構可以應對的狀況,須由政府機關整合各方資源,設立司法精神病院作為最終手段。

    #建立對精神疾病的理解_降低污名
    媒體對精神疾病的污名化,加深社會大眾對精神病患的恐懼和偏見,這些偏見造成病患在職場、社交、教育、甚至在就醫時遭受歧視和排斥,導致病患不得不否認自己的疾病、延誤就醫的結果,就是危及自己或他人的生命。

    事實上,正是因為上述的種種偏見,形成精神病患在康復道路上的重重阻礙,反而威脅整體社會的健康和安全。而幫助民眾建立對精神疾病的正確理解,以及如何與精神病患建立良性的互動,進而撕除汙名標籤,將是幫助精神病患復歸社會的重要工程。

    #落實法治教育增加民眾對司法的信任感
    而法律方面,這次引起譁然的,還有跟一般民眾理解相異的幾個法律用詞,「不罰」和「無罪」的結果相同,但是原因卻完全相異,但對於一般民眾來說,這兩種狀況都有「做錯事不需要被處罰」的感覺。為了更精準且有效地讓民眾理解跟社會安全息息相關之判決結果和意義,希望可以藉由這次機會,進行更深入的法治教育,或是修改以釐清相關法律用語的界定,以協助社會大眾對判決之理解。

    #保障弱勢 #社會正義 #社會責任 #多元尊重反歧視
    #台灣綠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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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毒品緩起訴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10-27 2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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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訴訟法第245條規定「偵查不公開」,希望任何偵查中的案件都不要在「偵查終結」(包含起訴、不起訴與緩起訴)以前洩漏消息,一方面避免打草驚蛇,一方面也是保障案件相關人(包含被害人、嫌疑人與被告)的名譽、隱私與安全,畢竟在偵查結束以前、判決出爐以前,有罪無罪都還不知道。
     
    這兩天看了不少新聞爆料,普悠瑪案件司機在今年因毒品案件被判緩起訴,這一點讓我很訝異。
     
    🎸如果你有看過台灣地檢署的網站,會發現有一個頁面是「偵查終結公告欄」,顯示地檢署結了幾個案。
     
    例如士林地檢署107年10月26日公告裡有寫
    「治股,107年毒偵字第2087號,案由毒品防制條例,由汐止分局移送,被告陳○江,偵結要旨:緩起訴處分」代表檢察官辦完了一個由汐止分局移送的毒品案,並給予緩起訴處分。
    雖然地檢署會公告偵查終結的情形,但絕對不會給告訴你是辦誰,基於保障個人資料,姓名都會作遮掩,除非你是案件非常相關的人士,或是告訴人,才有可能從時間、案由或處分去「推測」是誰。
     
    🎸毒品案件那麼多,姓尤的人又那麼多,在短短幾天內應該不太可能用人工去過濾、推測某一次地檢公告的緩起訴就是該名司機,那我就好奇了:到底是誰爆料司機正在緩起訴期間?
     
    我查了一下熱門新聞,雖然有很多間媒體爆料毒品緩起訴,但大多都只有寫「有媒體報導」(總之就是互抄)。
    不過有兩間提到是「檢察官」洩漏消息的,分別是最早發布新聞的「自由時報」
    (當天上午5點發布,號稱獨家,內容提及「檢警查出,尤…今年2月因施用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案件,曾被台北地檢署處緩起訴。」,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591209)

    以及「蘋果即時」
    🎸(當日中午發布,具體指明是「北檢」查出,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realtime/20181025/1453924/)
     
    緊接著,行政院在當日上午證實這項消息的真實性。
    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category/80392/post/201…/)
     
    這些緩起訴資料,應該只有法院、檢警的資訊系統裡面才看的到,我就滿合理懷疑,這些資訊真的如媒體爆料,是來自地檢署。說好的偵查不公開去哪裡了呢?
     
    偵查不公開雖然有例外,但依據法務部公布的「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9條,只有「犯罪事實明確」、「逃獄或通緝犯」、「有告知民眾防範必要」、「需要民眾指認、協助搜查或懸賞」、「澄清不實媒體報導」等情況,才能適度公開。
    司機有緩起訴記錄,跟上述例外都不符合,那麼公開的人士是從何居心呢?
     
    其次,施用毒品的紀錄值得合理懷疑,但這一點可直接透過驗尿來查證,大可以等到查證完畢再一起公布;而根據行政院的發言,檢驗已經開始,只是結果尚未出爐,那麼為什麼要在結果出爐前就先公布司機的緩起訴記錄?
    這樣的行為,很有可能足以導致輿論傾向司機對肇事有所責任,那洩漏消息就是在帶風向。
     
    🎸到目前為止,我唯一有看到在遵循「偵查不公開」的,似乎只有宜蘭地檢署的主任檢察官。
    (你問他他也不講,但會告訴媒體有在查,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eQKCQf_-_k)
     
    很可惜的是,當民間團體也提出了偵查不公開的質疑,卻沒看到其他地檢署出來澄清「並無洩漏緩起訴記錄」,反而是證實消息的行政院出來自清,說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81026/3034584/)
     
    行政院的說法是,緩起訴表示偵結,就沒有偵查不公開的問題(偵查不公開只適用於偵查中的案子),而且緩起訴與本案也無關,行政院也只是轉述事實。
    說真的,如果沒有關係,那為什麼要提?為什麼要澄清?更何況緩起訴與本案的當事人相同,真的完全無關嗎?
     
    當然,依照法律以及辦法,偵查不公開的規範對象是檢、警、律師或其他偵查人員,以身分上來說行政院根本就不需要遵守偵查不公開。但以行政院身分向法務部調查,再將法務部提供的資料公開出來,這樣本來能遵守偵查不公開的,通通被公開出去,偵查不公開還有意義嗎?
     
    每次有重大社會案件發生,就是對「偵查不公開」的一次大挑戰,檢警洩漏,媒體再互抄,一道色香味俱全的風向就完成了,就看誰會被風吹倒。
    這次是運氣好,行政院出來澄清、民情站在司機身上,如果下一次不是普悠瑪案件,被洩漏各種前科、緩起訴記錄的嫌疑人,還有辦法在輿論壓力下存活嗎?

  • 毒品緩起訴 在 誠實大叔 張誠博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8-01-08 19: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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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為戒毒協會副理事長,與有榮焉。

    【正念減壓戒毒成效顯著 北檢結合戒毒協會出新招】
    接受北檢轉介之緩起訴個案,經追蹤2014年底起362位毒品緩起訴個案,其中轉介到戒毒協會共191人,撤銷緩起訴比率為28%,未轉介到協會共171人,撤銷緩起訴比率為57%,相差一倍,顯示有轉介到協會後撤銷緩起訴數量大幅降低。

    https://www.facebook.com/hda.detox/posts/1494115237354441

  • 毒品緩起訴 在 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1-06-09 16:15:02

    #大麻煩不煩 #栽種大麻 #釋字790號

    還記得去年3月20日發生什麼事嗎?忘了去聽 EP13「跟著Zoe讀釋憲:自己的大麻自己種?790號解釋」
    因為司法體系對大麻製造過程的知識貧乏,從古至今已釀成許多血案 ~ 由於「栽種大麻罪」低消太貴,大法官決定給大家一點小優惠,於是弄了個 #790號解釋,從對大麻的超級不友善,變成不友善這樣。

    到底「栽種大麻罪」新舊法有什麼差別呢? 修法後有什麼改變? 對台灣小農們又有什麼樣的影響呢?

    🌵 大來賓:Zoe 的同事,毒梟(蕭)律師 aka 五株製藥 aka 草之呼吸 法大師

    大麻栽種新舊法剖析:
    1) 蕭律師自稱聽大麻煩不煩長大的(沒禮貌!
    2) 毒品太可怕了,未遂犯、罰! 預備犯、罰!都罰!
    3) 查扣物品破下限:奶瓶消毒鍋
    4) 大麻 #栽種 跟 #製造 的分野:零
    5) 荒唐舊法:認製造比認栽種刑責還輕?
    6) 複習一下 790號解釋
    7) #栽種大麻罪 低消太貴,大法官決定給大家一點小優惠
    8) 什麼是 #微罪不撤假
    9) 其實,大法官做出解釋後,沒講日期就是 #立即生效(國考必考題!
    10) 什麼叫「情節輕微」?
    11) 栽種大麻的未遂與既遂
    12) 大麻買回來烤一烤,判製造! 做 edibles,製造!
    13) 是我在飛?還是飛機在飛?
    14) 790實施後,理論上可以緩起訴,實際上 ...
    15) 意圖,都是用 #推斷 的


    總之,結果就是,以前沒救的,現在都可能還有救,先醬! 然後,不要手賤(啪!

    大麻煩不煩 EP13「跟著Zoe讀釋憲:自己的大麻自己種?790號解釋」:bit.ly/dmf_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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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節目聲明:大麻 🥦 雖有神奇療效,過度使用還是會讓你腦袋壞掉。
    MB01UZKIBDQP4TF

  • 毒品緩起訴 在 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10-10 00:51:18

    說到在台灣買大麻,你有什麼想像??是在暗巷裡面心跳飛快的跟蒙面人說出通關密語後,到指定地點挖出寶藏??還是在夜店裡面,一邊動茲動茲,趁著大家醉茫茫、煙霧瀰漫時,迅速地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還是在沙發上癱軟,一邊滑手機一邊網購呢?

    「大麻煩 不煩」第一集重點,兩件事:首先,「大麻在台灣,還是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超級違法!」大家知道講三遍什麼意思了吼!第二,我們要告訴你,大麻這樣買,直接七年以上。

    段落摘要:
    00:25 為什麼要聊「大麻」(或綠金)?
    01:00 網購(荷蘭v.s宜蘭,差很大)
    01:55 團購力量大
    02:23 代購、免費送、轉讓
    03:15 推給別人(咳!)
    04:00 監獄苦苦的,各種「不要」
    05:20 被抓?

    「欸!律師,這哪裡不一樣?不都是買東西嗎?」小心啦!發貨地點是荷蘭還是宜蘭,其實是你到底能否「安全下莊」的關鍵喔!

    如果發貨地點在國外,你可能會涉及到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7條的運輸二級毒品罪嫌,而面臨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的風險(跟製造還有販賣一樣種阿!但是如果發貨地點在宜蘭,那就只是單純的持有,通常可以用易科罰金解決,如果同時驗尿被驗出來有施用的話,甚至只要聲請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就可以了喔。

    如果你上網買的是種子,且發貨地點在國外,也會涉及到懲治走私條例裡面的私運管制物品罪,面臨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喔!有沒有豪~可~怕~啊~~

    還有哪些「千萬不要」呢?來聽聽菁琪律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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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節目聲明:大麻雖有神奇療效,過度使用還是會讓你腦袋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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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毒品緩起訴 在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7-02-24 19:30:01

    馬來西亞警方證實金正男死於VX神經毒劑,且兩名行兇女嫌犯事前知情;長期批評菲律賓總統杜特蒂濫權掃毒的議員被捕,痛斥杜特蒂公報私仇;南韓獨檢組因調查期限將屆,宣布暫緩起訴朴槿惠。

    完整報導: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6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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