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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歸因理論特殊性產品中有1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公民不健忘-台灣主權和平獨立,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恩,逆風一下好了. . 關於長榮外籍女學生命案,我想有幾點神父可以說一下. . 1. 此事屬於跨區犯案,高雄市的梁嫌跑到台南市歸仁區犯案,性侵勒死被害人後,棄置棄屍在高雄阿蓮山區,台南縱使有治安問題,但不用講得好像犯罪之都一樣. . 2. 葉毓蘭稱什麼「他有病,在台灣絕對不會死刑」,說...
歸因理論特殊性 在 公民不健忘-台灣主權和平獨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恩,逆風一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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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長榮外籍女學生命案,我想有幾點神父可以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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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事屬於跨區犯案,高雄市的梁嫌跑到台南市歸仁區犯案,性侵勒死被害人後,棄置棄屍在高雄阿蓮山區,台南縱使有治安問題,但不用講得好像犯罪之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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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葉毓蘭稱什麼「他有病,在台灣絕對不會死刑」,說什麼兇嫌因為有偷內褲的前科,所以是一種「特殊性偏好症」,所以不會判死刑,這基本上是一種無知,部分精神病患者犯罪之所以免死,是因為「心神喪失」,也就是犯案當下因精神疾病發作,影響其自主性,喪失判斷能力,並不是有精神疾病就會免除死刑,或者嫌犯偷內褲就等於一種精神疾病,這種連結是很偏差的,就算是戀物癖,也應該是針對偷內褲的案件而言,頂多是「無法控制自己偷內褲的衝動」,而不是推到他會因此去性侵殺人,或什麼因為他偷內褲所以殺人無罪,基本上,他是否屬於戀物癖還有待商榷,他可能是無法克制自己的慾望,本身就對異性有不正常的想像,或對性抱持惡意觀點,他比較像是一個性侵犯,追求一般女性未成,就拿內褲來滿足自己,然後開始犯案,內褲只是一種手段,而不是固著性或心理障礙,比起探討偷內褲的人心理狀態,應該探討的是對於女性的暴力心理,例如,之前網路風傳「盆栽要剪,女人要扁」,或者「男生的動物性」、「女人穿得少,就等於把生肉放在獅子面前」,「女人就是要打才會乖」,這種戲謔偷渡暴力的偏差觀點,釀成的風氣,反而是比較值得探討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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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難聽點,同一批人可能覺得這種梗這樣很好玩,一邊又會嘲諷台灣沒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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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台灣社會很安全,安全到殺人犯也會很安全」,這不是事實,沒記錯的話,今年初才有一位死刑犯被槍決,台灣不是沒有死刑,而且有在執行,文明國家抓到殺人犯,仍然必須讓他經過公正審判,在此期間,嫌犯的確是安全的沒錯,但他的人身安全是因為要經過司法程序並且付出代價,如果在被抓捕後施予凌虐或急於判死,這才是很奇怪的事,此案該兇嫌性侵殺人又盜取財物,甚至隨機找人犯案,對象是無差別的,應有很高的機率判死,至於說什麼「世界都在看」,世界或許在關注這案件,不過關注的方式可能不是有沒有判死,例如之前翁仁賢判處死刑,德國政府跑來關注,說對台灣執行死刑感到十分遺憾.並表示,德國政府認為死刑是殘忍而且不人道的刑罰,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反對死刑,德國與其它歐盟國家多年來在世界各地推動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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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態度是,「仍會依法審慎執行死刑,實現社會正義」,那時,仍有人在酸什麼「民進黨政績+1」、「社會正義自助餐」、「有悔意可教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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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就算主張死刑,主張的理由也會是永久杜絕犯罪者再犯的危害,為被害者討公道,但部分人的觀點,反映出的是對死刑的執著,以及沒有執行死刑的焦慮與私憤,從關心事實以及譴責加害者,同情被害者家屬,直接跳到關注死刑會不會發生,這是很顯著的失焦,媒體方面應該多採訪一些專業人士的意見,而不是老是以葉毓蘭、吳宗憲、館長等人的意見佔據主軸,這對探討事件沒幫助,反而只會引起更多的混淆和更大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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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性侵殺人案件下提馬來西亞人來台讀大學的原因,其中之一是因為「以為滿街都是美女」,這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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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黃偉哲在事發之後,執著於「路燈只有壞兩盞」,這是嚴重的失言,案發現場的路燈昏暗,學生歸校的路不安全,這是市政上的嚴重疏失,不應該強辯,這違背社會觀感,應該馬上道歉修正,但如果因此要提罷免,則太過,黃偉哲上任不滿兩年,因為單一案件就要求罷免,這對民主政治來說,很不健康,無論在輿論上加以譴責敦促其修正,或者監察院加以糾正,有很多政治手段可以使其付出政治責任,或加以制裁,但不是沒做兩年就提罷免,以台北市柯文哲的例子來看,在錢櫃大火時,稱「業者偷施工,政府不會知道」,指責人民「國家法律訂在那裡,老百姓有遵守義務,不是變成說政府沒去抓到,他犯法好像沒責任」或者講什麼乳酪理論「每片有乳酪有洞可以川過去」,並歸咎一切都是制度的問題,我想這是更嚴重的失言,政治是相對的,如果這麼一個極端偏差的例子在前,台灣社會容許他存在,還稱讚「阿北說的對」,對柯文哲前一天跑到高雄跑政治行程,事發後不在現場,氣喘吁吁趕回台北,對於他推銷石斑魚讚不絕口,不只沒罷免,還讓他連任,這種政治文化根本比例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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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派出所沒發三聯單,縱使後續有實行調查,但燈光昏暗找不到車牌,這是發生在該兇手先前擄人未遂的另一起案件,種種跡象顯示,這是一件可以預防的災難,而這的確屬於吃案,校方獲通知後竟然不依規定進行校安通報,警方的事實認知居然對於另一名女大生的反應是未報案,這就是吃案的後遺症,訊息混淆,乃至於市長以為只有兩盞路燈沒亮,這都可以反映出螺絲鬆了,以及卸責的政治文化,必須加以嚴厲究責以建立起政治道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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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對於馬來西亞僑生感到恐慌,台灣政府難辭其咎,總統和行政院長道歉是正確決定,疫情後,馬來西亞僑生取代陸生,成為留學生最大宗,原以為台灣是安全的地方,結果卻有人遭到性侵殺害,這起事件是今年的第二起,今年初,台北市即有大馬女華僑遭到分屍,台灣方面真的要好好重新檢視僑生的安全問題,重拾馬來西亞對台灣安全的信任,此案件發生,最痛苦的,應該是被害者家屬,原本要參加女兒的畢業典禮,卻變成認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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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由衷地感到抱歉,因為死者是相信台灣安全,所以才選擇台灣,但我們卻無法回應她的這一份期待,最基本的生命安全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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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馬來西亞人接受台灣的道歉,儘管失去的生命是怎樣也不能挽回的,但請相信,台灣會重新建立起一個更好更安全的地方,brother.
歸因理論特殊性 在 名為變態的神父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恩,逆風一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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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長榮外籍女學生命案,我想有幾點神父可以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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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事屬於跨區犯案,高雄市的梁嫌跑到台南市歸仁區犯案,性侵勒死被害人後,棄置棄屍在高雄阿蓮山區,台南縱使有治安問題,但不用講得好像犯罪之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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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葉毓蘭稱什麼「他有病,在台灣絕對不會死刑」,說什麼兇嫌因為有偷內褲的前科,所以是一種「特殊性偏好症」,所以不會判死刑,這基本上是一種無知,部分精神病患者犯罪之所以免死,是因為「心神喪失」,也就是犯案當下因精神疾病發作,影響其自主性,喪失判斷能力,並不是有精神疾病就會免除死刑,或者嫌犯偷內褲就等於一種精神疾病,這種連結是很偏差的,就算是戀物癖,也應該是針對偷內褲的案件而言,頂多是「無法控制自己偷內褲的衝動」,而不是推到他會因此去性侵殺人,或什麼因為他偷內褲所以殺人無罪,基本上,他是否屬於戀物癖還有待商榷,他可能是無法克制自己的慾望,本身就對異性有不正常的想像,或對性抱持惡意觀點,他比較像是一個性侵犯,追求一般女性未成,就拿內褲來滿足自己,然後開始犯案,內褲只是一種手段,而不是固著性或心理障礙,比起探討偷內褲的人心理狀態,應該探討的是對於女性的暴力心理,例如,之前網路風傳「盆栽要剪,女人要扁」,或者「男生的動物性」、「女人穿得少,就等於把生肉放在獅子面前」,「女人就是要打才會乖」,這種戲謔偷渡暴力的偏差觀點,釀成的風氣,反而是比較值得探討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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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難聽點,同一批人可能覺得這種梗這樣很好玩,一邊又會嘲諷台灣沒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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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台灣社會很安全,安全到殺人犯也會很安全」,這不是事實,沒記錯的話,今年初才有一位死刑犯被槍決,台灣不是沒有死刑,而且有在執行,文明國家抓到殺人犯,仍然必須讓他經過公正審判,在此期間,嫌犯的確是安全的沒錯,但他的人身安全是因為要經過司法程序並且付出代價,如果在被抓捕後施予凌虐或急於判死,這才是很奇怪的事,此案該兇嫌性侵殺人又盜取財物,甚至隨機找人犯案,對象是無差別的,應有很高的機率判死,至於說什麼「世界都在看」,世界或許在關注這案件,不過關注的方式可能不是有沒有判死,例如之前翁仁賢判處死刑,德國政府跑來關注,說對台灣執行死刑感到十分遺憾.並表示,德國政府認為死刑是殘忍而且不人道的刑罰,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反對死刑,德國與其它歐盟國家多年來在世界各地推動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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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態度是,「仍會依法審慎執行死刑,實現社會正義」,那時,仍有人在酸什麼「民進黨政績+1」、「社會正義自助餐」、「有悔意可教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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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就算主張死刑,主張的理由也會是永久杜絕犯罪者再犯的危害,為被害者討公道,但部分人的觀點,反映出的是對死刑的執著,以及沒有執行死刑的焦慮與私憤,從關心事實以及譴責加害者,同情被害者家屬,直接跳到關注死刑會不會發生,這是很顯著的失焦,媒體方面應該多採訪一些專業人士的意見,而不是老是以葉毓蘭、吳宗憲、館長等人的意見佔據主軸,這對探討事件沒幫助,反而只會引起更多的混淆和更大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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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性侵殺人案件下提馬來西亞人來台讀大學的原因,其中之一是因為「以為滿街都是美女」,這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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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黃偉哲在事發之後,執著於「路燈只有壞兩盞」,這是嚴重的失言,案發現場的路燈昏暗,學生歸校的路不安全,這是市政上的嚴重疏失,不應該強辯,這違背社會觀感,應該馬上道歉修正,但如果因此要提罷免,則太過,黃偉哲上任不滿兩年,因為單一案件就要求罷免,這對民主政治來說,很不健康,無論在輿論上加以譴責敦促其修正,或者監察院加以糾正,有很多政治手段可以使其付出政治責任,或加以制裁,但不是沒做兩年就提罷免,以台北市柯文哲的例子來看,在錢櫃大火時,稱「業者偷施工,政府不會知道」,指責人民「國家法律訂在那裡,老百姓有遵守義務,不是變成說政府沒去抓到,他犯法好像沒責任」或者講什麼乳酪理論「每片有乳酪有洞可以穿過去」,並歸咎一切都是制度的問題,我想這是更嚴重的失言,政治是相對的,如果這麼一個極端偏差的例子在前,台灣社會容許他存在,還稱讚「阿北說的對」,對柯文哲前一天跑到高雄跑政治行程,事發後不在現場,氣喘吁吁趕回台北,對於他推銷石斑魚讚不絕口,不只沒罷免,還讓他連任,這種政治文化根本比例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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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派出所沒發三聯單,縱使後續有實行調查,但燈光昏暗找不到車牌,這是發生在該兇手先前擄人未遂的另一起案件,種種跡象顯示,這是一件可以預防的災難,而這的確屬於吃案,校方獲通知後竟然不依規定進行校安通報,警方的事實認知居然對於另一名女大生的反應是未報案,這就是吃案的後遺症,訊息混淆,乃至於市長以為只有兩盞路燈沒亮,這都可以反映出螺絲鬆了,以及卸責的政治文化,必須加以嚴厲究責以建立起政治道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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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由衷地感到抱歉,因為死者是相信台灣安全,所以才選擇台灣,但我們卻無法回應她的這一份期待,最基本的生命安全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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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因理論特殊性 在 當張仲景遇上史丹佛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川普的新冠治療
美國川普總統感染新冠肺炎,住院短短三天後出院,雖然川普總統的「出院」離「痊癒」還有一大段距離,這樣快速的進展讓很多醫學人士及一般大眾非常好奇,紛紛討論這位歐美國家中最有權力的人物,到底是接受了怎麼樣的治療方法。
依據各種新聞報導及醫學評論,以及我和幾位西醫專家的討論,簡單來說,川普總統接受了三個步驟的治療。第一個步驟是Regeneron製藥公司的「多株抗體雞尾酒療法 REGN-COV2」,讓病人體內的抗體數目大幅增加,期待抗體和病毒RNA結合,阻止或減緩病毒RNA竊取人體細胞而大量複製,減少體內病毒的數量,並改善病人症狀。第二個步驟是使用Gilead製藥公司的「瑞德西偉 Remdesivir」,期待減緩新冠病毒複製,縮短病人康復時間。第三個步驟是使用皮質類固醇「地塞米松 Dexamethasone」,人體免疫系統盲目混亂地抵抗病毒時,造成體內大規模的發炎現象,可能嚴重損傷人體器官,「地塞米松 」是用來治療關節炎及其它免疫系統疾病的消炎藥。另外,根據白宮新聞公告,川普總統還服用了阿斯匹靈 Aspirin、抗組織胺及制酸藥 Famotidine、褪黑素 Melatonin、維他命D、鋅補充劑等等。
如果這樣的治療方式有效,為什麼不拿來治療所有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人?問題沒有那麼單純,除了主要藥物的價格不菲外,那些藥物都是特殊性質、一刀兩刃的藥物,使用的時機、先後順序、劑量等等都非常關鍵,稍有偏差,不但沒法逆轉病情,可能還會導致更嚴重的問題。因此,即使川普總統真的因此而痊癒,也不代表可以大規模地使用在幾十萬、幾百萬個確診病患身上。
另外,川普總統的治療突顯出西醫學及西藥研發的巨大困境。很多人認為西醫「明明白白」、中醫「模糊不清」,總以為西藥的作用有很清楚的病理及生物化學解釋,「A造成B,B造成C,把病因阻隔了,病情就控制了」,其實,這樣的認知往往是錯誤的。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藥物申請過程,以「安全性」及「有效性」為考核標準,「安全性」不太需要解釋,讀者大概都知道是什麼意思,重點在於「有效性」是如何建立了。
西藥研發的過程中,當然得對疾病的原因有基本的認識,也對治療方法有些概念,不能隨便亂猜,不然龐大的研發經費將付諸流水。但是,理論歸理論,「有效性」的考核不在於醫理的解釋,而是臨床試驗的結果。換句話說,FDA並不在乎你的理論有多合理、多深入,只要你的臨床試驗效果超過現有的醫療方法及安慰劑作用(placebo effect),「安全性」又在權衡下的合理範圍內,你的藥物就被核准上市。另一方面,這二三十年來,西藥研發的費用攀升了十倍、百倍,「簡單疾病」的西藥也早被各個西藥廠給掌控了,新西藥的研發變得非常困難。怎麼辦?最直接的辦法就是拿現成的「舊藥」來試一試各種「新問題」,「安全性」的評估在當初「舊藥」研發時就已經通過FDA審核,現在只需要找些病人來臨床試驗「新問題」。如果運氣好,臨床試驗顯示出一些效果,那又是幾百億、幾千億美金的市場,如果運氣不好,臨床試驗沒有什麼效果,經費損失遠小於動輒幾十億美金的新藥研發。至於,這些「舊藥」治療「新問題」的理論基礎、生物化學的來龍去脈,只要能通過FDA的臨床試驗,沒有多少人會關心,更不用說實際治療大量病人的效果及尚未察覺的副作用,那可能要等到十年後出了問題,才會有人拿出來討論。
這樣的「Trial and Error (反覆試驗改錯)」,正是歐美國家應付新冠肺炎的方法,而川普總統的治療是其中最被大家關注的試驗。不過,事情總有兩面,這樣各種西藥治療新冠肺炎的臨床試驗,其實也適用於中藥方劑的審核。「大青龍湯」、「射干麻黃湯」等中藥方劑內的各個中藥材早就被FDA准許使用,很容易通過「安全性」的審核,然後再找個幾十位新冠確診病人來做中藥方劑的「雙盲測試」,只要效果在某個程度以上,FDA一樣會准許上市,是不需要解釋為什麼這麼一堆花花草草可以治療新冠肺炎的!很可惜,「雙盲測試」的費用對大西藥廠來說沒什麼,對中醫師、中醫診所而言,卻是一筆龐大的經費,沒有投資基金或政府機構的支持,是很難付出實踐的。
這裡再提一個插曲。上週我和心臟內科醫生見面討論,心臟內科醫生很感慨地說,西醫臨床治療比一般人想像的混亂很多。他以血液凝結為例子,心臟內科醫學有好幾個驗血指標來判斷病人血液凝結的可能性及速度,卻沒有一個指標真的「準」,心臟外科醫生根本不看這些指標。那麼,心臟外科醫生開刀時怎麼做決定?很簡單,病人麻醉後,直接在病人身上劃一刀,看看多少秒內可以凝血,最實際也最可靠!我問心臟內科醫生那些凝血指標怎麼來的,他說某位醫學專家做了某個研究、發表了某篇論文,然後大家就直接把論文的結論應用到臨床治療,西藥研發也以提高或壓低論文中的「指標」為目標。直到某一天,另外一位醫學專家做了某個研究、發表了某篇論文,推翻了原來的理論,大家才轉向,換成以新的「指標」來治病。更麻煩的是,許多情況下,一部份的人相信舊的理論,一部份的人相信新的理論,學術界因而產生了不同的學派,臨床醫生也因而採取差異很大的治療方法。各說各話,就好像美國心臟科學會幾年前把高血壓標準放鬆,認為血壓會隨著年紀增長而自然提高,六十歲以上的人血壓150,不是什麼太大的問題。結果,不到兩年,心臟科學會高層改選後,立即把高血壓標準大幅壓低,不但不承認血壓隨著年紀增長而提高為正常的,反而把正常血壓標準訂的比幾年前更低,當然,馬上也就有更多病人被醫生要求長期服用高血壓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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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張仲景遇上史丹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