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歷屆議長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歷屆議長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歷屆議長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歷屆議長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萬的網紅陳奕齊 - 新一,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S2E12 千本蟑螂之亂,分不清的黑道白道| #奕齊上下班 由於台北市的蟑螂事件,近期黑道介入政治再一次成為大眾關注的焦點。 翻開台灣各縣市歷屆議長因為涉入買票、貪污而被判刑的紀錄,由北到南幾乎各縣市都有國民黨籍議長名列其中,地方政治與黑道掛鉤的情況,其實仍然是台灣日常而非過去式。 對於國民黨...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新竹議事風雲錄(2)染白色恐怖 #違法審提案竟然有 #時代力量 #竹市議會聯合議員違法牽制議員發言權 #議會審提案在場「議員只有五名」 #議會審提案「依法需經討論程序」 #每一個議員的權利都一樣大 #竹市多位議員違法牽制議員發言 新竹市議會第十屆市議員自本報導於今年...

歷屆議長 在 鯤腹腳史蹟-張鎧臣de台南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24 18:20:51

【台南州會開幕③】210918 (今天先發三篇就好,活動紀錄和來賓長官明天再發) 今天2021年9月18日,配合「台南市文化資產月-南都天光」,舉行開幕活動,並舉辦市集,展覽匠師的傳統工藝作品,以及開辦工藝手作體驗。 同時今年也是臺灣文化協會一百週年,也邀請了點心擔合唱團表演,演唱美台團歌、台灣...

歷屆議長 在 鯤腹腳史蹟-張鎧臣de台南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24 18:20:51

【台南州會開幕②】210918 今天2021年9月18日,配合「台南市文化資產月-南都天光」,舉行開幕活動,並舉辦市集,展覽匠師的傳統工藝作品,以及開辦工藝手作體驗。 同時今年也是臺灣文化協會一百週年,也邀請了點心擔合唱團表演,演唱美台團歌、台灣文化協會會歌、台灣自治歌、台灣議會設置請願歌等共十曲...

歷屆議長 在 鯤腹腳史蹟-張鎧臣de台南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24 18:20:51

【台南州會開幕①】210918 今天2021年9月18日,配合「台南市文化資產月-南都天光」,舉行開幕活動,並舉辦市集,展覽匠師的傳統工藝作品,以及開辦工藝手作體驗。 同時今年也是臺灣文化協會一百週年,也邀請了點心擔合唱團表演,演唱美台團歌、台灣文化協會會歌、台灣自治歌、台灣議會設置請願歌等共十曲...

  • 歷屆議長 在 陳奕齊 - 新一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5-07 1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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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2E12 千本蟑螂之亂,分不清的黑道白道| #奕齊上下班

    由於台北市的蟑螂事件,近期黑道介入政治再一次成為大眾關注的焦點。

    翻開台灣各縣市歷屆議長因為涉入買票、貪污而被判刑的紀錄,由北到南幾乎各縣市都有國民黨籍議長名列其中,地方政治與黑道掛鉤的情況,其實仍然是台灣日常而非過去式。

    對於國民黨和地方派系的分析,一般最常引用學者吳乃德的觀點,其認為在228事件後,大量的本土政治菁英被抹消,國民黨則透過與地方派系間的利益輸送,以此鞏固外來政權在台灣的統治。

    本集podcast裡,奕齊提出對當代黑道政治的分析,一方面國民黨本身就有淵遠流長與黑道合作的歷史,另一方面在威權時期國民黨深刻的滲透入校園和社會之中,養出許多與黨國協力的菁英,比如在擔任台大學生會長時向國民黨情治單位反映「校安動態」的國民黨立委林奕華,或是像馬英九這樣在海外監控台灣人的抓扒仔。

    當國民黨本土派在90年代與黨國分裂時為了與這些菁英對抗,不得不吸收較基層地方派系進入國民黨之中,造就了往後許多黑道當上議長的奇觀。

    不僅如此,從香港反送中運動中,我們也看到許多黑道以暴力攻擊抗爭者,讓人想到統促黨在台北的各種抗爭場合也不時有威脅或毆打民種的紀錄,顯示和來自中國的國民黨相比,中共更是以黑道滲透社會的No. 1!台灣的防中議程裡,不能缺少防範中共以黑道滲透台灣的警覺。

    收聽本集,了解基進怎麼看待地方政治裡黑道白道分不清的現象!
    https://reurl.cc/Q7MvEp

  • 歷屆議長 在 林右昌UChange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9-01 20:12:18
    有 2,554 人按讚

    【歷經10年努力,中山一二路全線通車!】

    3、2、1,揭牌!中山一、二路拓寬工程完工,正式通車!

    中山一、二路拓寬工程並不容易,推動過程可說歷經艱辛,這項工程在99年7月6日決標,同年9月12日由前市長張通榮主持開工典禮,右昌從103年12月上任後,積極解決60多拆遷戶的問題,經過地方仕紳及民代與拆遷戶的配合,在104年完成全部拆遷工作,全線工程才終於能夠全力推動。

    特別感謝張前市長及歷屆議長及議員們的協助,在施工過程中難免造成市民交通及生活不便,所幸有議員及里長們居間溝通化解,另外更要感謝交通部航港局及內政部營建署大力支持工程經費及技術建議等。

    中山一、二路拓寬工程完成之後,不僅改善基隆市港區西側道路長期交通壅塞、市區交通及都市景觀,舊港西高架橋拆除重建,也配合基隆市環港核心商業區都市再造;配合中山一、二路拓寬工程,也興建5餘米寬、3餘米高的共同管道,將電力、電信、警訊、軍訊、有線電視、寬頻及自來水等管線全部納管,徹底解決沿線長久以來管線紊亂情形。

    然而,這只是階段性成果,火車站周邊還有城際轉運站、國門廣場、中山陸橋平面化計畫,都將在後續一一推動。

    #相關新聞
    〈10年磨一路 基隆中山一、二路拓寬今通車〉
    https://line.tw.news/JwsyYY

  • 歷屆議長 在 余莓莓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4-12-28 12:22:29
    有 484 人按讚


    分享在電視節目上的發言,我對此次議長選舉醜陋結果的看法。

    1. 針對跑票者民進黨應開除黨籍,且永不許再入黨。
    2. 針對跑票者民進黨中央應主動告發並移送檢調。
    3. 法務部事前只是一再強調調查亮票行為,卻對賄選無傳聞不斷未置一詞,無視歷屆議長選舉選風敗壞情形,我們合理懷疑,法務部是否以查亮票之名行護航之實?職是,行政部門主管機關應立刻提案修法,將各級議會議長選舉採記名投票方式。
    4. 雖然在理論上與在西方一些國家的實踐上,內閣制確有其優越性,然有鑒於總統直選之後,人民恐難以接受虛位元首,更況以不公平的政黨競爭與選風敗壞、台灣現行的小選區制產生的國會議員素質現況、歷屆議長選舉議員被收買情形始終存在等等,在諸多問題未改善前,我對內閣制持保留態度。

    2014-12-27《前進新台灣》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H4XTmsuYMU#t=18m44s

  • 歷屆議長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10-06 11:32:01

    #新竹議事風雲錄(2)染白色恐怖

    #違法審提案竟然有 #時代力量

    #竹市議會聯合議員違法牽制議員發言權

    #議會審提案在場「議員只有五名」

    #議會審提案「依法需經討論程序」

    #每一個議員的權利都一樣大
    #竹市多位議員違法牽制議員發言

    新竹市議會第十屆市議員自本報導於今年(6月1日)已報導「竹議事風雲錄1」之無黨籍議員田雅芳,因議長許修睿藉擔任主席時,不准田雅芳發言及邀請竹市府官員質詢,認顯已侵害議員的職權而至「台灣高等行政法院」提告議長許修睿。
    該案尚在審理當中,竹市議會竟又發生「聯合在場議員霸凌田雅芳,不讓田雅芳對提案發言」,田雅芳直呼這是「不可理喻的違法行爲」。
    對在場的議員竟配合議長許修睿的霸凌行為,形容是在「議會民主殿堂」有史以來,從不曾出現的「白色恐怖」事件。
    由議會直播影片看到,議會在場的各黨派議員,為了在審提案時不讓田雅芳發言,竟以「舉手表達提案應照案通過,再由議長詢問在場議員附議並說已全數通過,接著宣告該提案不經討論,照案通過」。
    各黨團聯合以違法審提案的方式審議,時代力量黨團竟名列其中,尤其舉手配合的更為「以台大法律系當選的香山區議員廖子齊」最讓田雅芳直呼這是不可思議的議會大團結,卻已錯失議員監督市政的能力,形同「府會大和解」以往市議員為人民把關,「以犀利的問政質詢市政」看來已蕩然無存。

    在地報導「竹議事風雲錄(2)之白色恐怖」-記者徐榮域風城報導

    🗣新竹市議會於109年8月召開第十屆第11次臨時會審竹市府提案時,因在場議員僅有五位,議長卻宣布開會,遭在場議員田雅芳依「議事規則」審理提案規定,要求議長「清點人數」,進而引起審議竹市府提案後續之波瀾。
    竹市議會當天所排定議程為審議市府提案及議員提案,按議事規則,秘書長之公職應先確實清點人數,達法定開會人數(應達半數即17人以上)方得以開會;但當時在現場議員僅5位。
    據本報導採訪 議員田雅芳說,當天排定審議市府提案,但因議場內議員僅有「無黨田雅芳、時力林彥甫、綠黨劉崇顯、國民黨吳青山、顏政德」5位,田雅芳因此提出要清點在場議員人數。會議主席即議長許修睿,不僅搞不懂議事規則,竟堅稱已達法定人數,更頻頻以錯誤的規則,想迫使田雅芳無法依規清點人數,但在田雅芳搬出議事規則後,議長還喊出議會法治想讓田雅芳知難而退,不料議會法治所解說的議事規則,皆證明田雅芳依規而行,議長應按程序清點人數。
    進入清點人數後,因人數不足,議長依規本應宣告散會或改為談話會,但議長卻讓議事組以廣播、聯絡未到場議員進議事廳,更有議員李國璋提出休息十分鐘等拖延手段,最終才讓在場議員人數達法定開會標準。
    田雅芳要求清點人數,引起後來趕來議會的其他議員不滿,竟出現時代力量、國民黨及民進黨等黨團,大聯合夾擊田雅芳。
    其中有議員不僅說出議員開會出席僅要以簽到為主、審議提案田雅芳不能討論意見等嚴重違反議事規則之離譜舉止。
    #田雅芳說這樣的行為其已喪失身為議員職權,應負核實審查提案的天職責任。
    🙅🏻‍♂️國民黨團後再聯合各黨團擇以人多的姿態,不讓田雅芳針對提案發言,違法讓提案不依正常程序(宣讀提案內容➜經過討論➜才能表決),而是讓各黨團議員輪流舉手,直接將提案霸道通過,田雅芳說對身為議員的職權感到遺憾。

    田雅芳又說,民眾可以從當天議會直播影片中,看到開始審理提案時,議長連續幾個提案,在僅有田雅芳舉手要求發言時卻被無視,甚至在田雅芳為捍衛議員基本的發言權而提出「權宜問題」時,議長不僅還用錯誤的議事規則,詢問在場有沒有議員附議;沒有人附議而不讓田雅芳發言在前,後更做出「還要給田議員發言嗎」等失去公立超然立場之舉止。
    但在田雅芳提出依照規定,權宜問題不需要附議後,議長又腦羞大喊叫議會法治解釋條文,經議會法治宣讀的議事規則,又再次證明田雅芳依職權依規而行,議長只好裁定田雅芳獲得發言權 。
    田雅芳又說,當田雅芳正在發言時,(西區)議員陳治雄竟在無主張事由下舉手要求發言,議長竟錯誤的讓陳治雄議員發言,完全忽略前面議會法治已清楚解釋「權宜問題不需要附議」之規定, #陳治雄議員竟仍大言不慚的說出錯誤的規則(表示權宜問題需要有人附議),還當民主殿堂上自編法條,強調若無人附議田雅芳的權宜問題,議長卻裁定田雅芳可以發言,以後就亂了等離譜主張後,議長明知陳治雄所言為錯誤,竟仍附隨,隨即詢問在場議員有沒有人要附議田雅芳所提權宜問題,讓田雅芳直呼真是荒謬至極,顯然不太了解身為議員的基本職權。
    📑據本報導了解歷屆當選議員名單,陳治雄擔任議員已第二屆了,應對議員職權及議事基本規則用心閱讀了,不應該在其位不謀其職,在地方的立法機構議事殿堂上,說出錯誤的議事規則,恐讓之貽笑天下。
    田雅芳最後說,當天在雅芳主張「清點人數」後最令人震驚的是,時代力量、國民黨、民進黨等黨,在新竹市議會開議有史以來,第一次跨黨派大團結,竟是為讓田雅芳無法針對提案發言之離譜行徑,更以違法方式,讓審議提案不經討論的程序,各黨團輪流舉手直接違反議事規則而強行通過。舉手強行通過提案的議員有「時代力量廖子齊、國民黨陳啟源、吳青山、李國璋、陳慶齡、張祖琰、民進黨鄭美娟、曾資程」等人,其中藍綠兩黨不乏資深議員,應該不會不懂議事規則的,讓田雅芳只能無奈頻頻搖頭,直呼這些議員的舉止,公然在民主殿堂上顛倒議事規則,恐忘了往後要對自己的「政治行為」負責。

    👀本報導採訪後所持觀點:
    對於這些因受民眾肯定後,而當選議員但卻未盡議員職責,全國人民尤其新竹市民應該要透過議會開議直播系統,好好檢視一下新竹市民選出來的議員,有幫人民把關、監督市政及為民請命嗎?
    尤其身為人民期待的時代力量中不乏法律人才,甚在每次競選時皆以清廉形象自居,而深獲選民青睞,但前主席徐永明,卻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已於日前遭台北地方檢察署起訴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新竹市香山區以法律系參選議員 #廖子齊竟違法配合國民黨團審議竹市府提案。觀看時代力量每當競選時所號稱「公平正義、制衡藍綠」之宣誓,現在看來似極為諷刺。
    民眾應該要看清楚新竹市議會每一次的開議直播,好好檢視你們選出來的真的是「時代力量」的力量?大聲表達你的權益,別再漠視人民監督的權利!
    藍綠兩大黨執政長期政治分贓早令新竹市民不信任,而使得第三勢力-時代力量突破重圍,在第一次參選新竹市議員即獲得3席議員,而得以獲成為一政黨團。
    但成為可以跟藍綠兩大黨得利用政黨協商的一環,卻枉顧人民所託,時代力量三位議員裡,甚至是有台大法律系背景的議員廖子齊,卻為了不讓田雅芳為人民把關,選擇和藍綠兩黨合作以違法程序來霸凌田雅芳,如此是時代力量應有的作為,讓人覺得與人民期待以第三勢力制衡藍綠,看似已失其使命及意義。

    呼籲全國人民尤其是新竹市民,請睜大眼睛看清楚且大聲表達人民的權益,別輕易漠視公民監督的力量。

    以下為本報導查詢議會相關之議事規則,供全國民眾公評⋯
    ⭕️會議規範
    第七條「清點人數」
    會議進行中,經主席或出席人提出數額問題時,主席應立即按鈴,或以其他方法,催促暫時離席之人,回至議席,並清點在場人數,如不足額,主席應宣佈散會或改開談話會,但無人提出數額問題時,會議仍照常進行。在談話會中,如已足開會額數時,應繼續進行會議。

    第三十二條(動議之附議)
    動議必須有一人以上之附議,始得成立。主席對動議得自為附議。各種會議,對附議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下列事項不需附議:
    (一)權宜問題。
    (二)秩序問題。
    (三)會議詢問。
    (四)收回動議。

    第四十六條(討論之程序)
    內容複雜或條文式之議案,得先就全案要旨,廣泛交換意見,其次分章分節,依次討論,每一章節,應逐條逐款,順序進行,俟議案全部討論完竣,最後再將全案舉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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