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鈞話趨勢-家居】迎新年除舊也要佈新!精選10家超好逛「居家生活選物店」,多元風格隨喜好煥新佈置
準備迎接農曆年節的到來,過年前家家戶戶都會進行大掃除,好好整理一番,趁此把家裡堆積不必要的雜物捨棄,除了除舊外,也別忘了要再佈新,不妨增添一些新傢俱、家飾,妝點新氣象,舒適的環境也能迎來新的一年好運...
【凱鈞話趨勢-家居】迎新年除舊也要佈新!精選10家超好逛「居家生活選物店」,多元風格隨喜好煥新佈置
準備迎接農曆年節的到來,過年前家家戶戶都會進行大掃除,好好整理一番,趁此把家裡堆積不必要的雜物捨棄,除了除舊外,也別忘了要再佈新,不妨增添一些新傢俱、家飾,妝點新氣象,舒適的環境也能迎來新的一年好運。這次特別精選全台十家居家生活選物店,從燈飾、傢俱、廚房小物等一應俱全,可以隨喜好、空間環境,打造專屬的居家風格
🧧新年居家佈置要訣
著手於居家環境佈置,看似簡單,仍有些眉角要特別注意!關鍵第一步,先確認好想要的風格喜好,例如喜愛柔和色調的北歐風?小清新無印風?還是充滿復古感的美式風?當你抓出風格喜好設定後,才能更精準的採購相對應的佈置素材,若沒想法者,網路有相當多的居家風格設計參考,或是尋求專業人員協助、給予建議。第二,色系的選擇也相當重要,建議先選出一個主色調,最多再搭配1~2個色系點綴,避免同個空間有太多的色選,容易讓視覺感顯得凌亂。如果是預算較有限的情況下,不妨可以從被單、地毯、窗簾的更換著手,還可以善用生活裝飾小物,像是香氛蠟燭、花草植栽等,營造整體氛圍的質感
🔸北部居家生活選物店
#CrateandBarrelTaiwan
來自美國芝加哥的簡約當代風格家俱家飾領導品牌,以親切專業的銷售顧問、別出心裁的設計商品和高規格的店裝陳設,提升消費者的生活品質。以簡約的當代設計為本,並從細節添加溫暖、親近的居家感受。商品皆由全球各地具聲望的設計師操刀,經過嚴格的製成工法考驗,只為讓美感與實用兼具的家俱家飾品
#HEYA居家選物
喜愛各式居家風格,更喜愛將自己的房間打造成獨一無二的樣子,希望將這些生活中的小物注入一些靈魂,讓大家一起感受美好的事物。選物店內販售精美餐具、陶瓷、杯器,實用收納、3C小物、萬用毯等,不論是想佈置北歐風、歐美風等異國風情,都能滿足心願
#Everydaywareandco
位於中山站附近巷弄的Everyday ware & co,工作室隱身在老公寓的二樓,由A ROOM MODEL和GROOVY兩間選貨店的老闆共同創立,販售的品項相當豐富,從護手霜、香氛蠟燭、地墊、提籃、餐盤,甚至連寵物睡床也有,每次來到這就像一趟挖寶之旅
#BoConceptTaiwan
創立於1952年的丹麥,目前在60多個國家開設有近300家門店。主要設計、生產並銷售適合起居、用餐、睡眠、家庭辦公室和戶外空間的現代家具、裝飾件和照明裝置,也提供全面的家居或商店內飾設計服務
🔸中部居家生活選物店
#Marais瑪黑家居選物
透過親自拜訪及網路漫遊的方式走遍多個國家,蒐集了來自英國、丹麥、瑞典、德國、法國、義大利、南非、日本、泰國、美國、澳洲、台灣等30個國家、逾120個設計品牌,從傢俱、餐廚器皿、時鐘燈具、露營野餐用品、書寫文房具到首飾配件等商品,讓熱愛生活、享受每個好日子者,共造生活中的溫暖記憶
#明日聚落
2015年落成於台中的「明日聚落」,品牌名代表著對於美好明天的想像。結合頂級品味的居家精品、國際設計大師的經典作品,展現當代美學的藝術展覽,以及體現生活風格的時尚餐飲。期待透過複合式家居商場的經營型態,打造一個「藝術 X 設計」的有機品味生活
#LuxuryLife
成立於 2005 年,迄今代理、經銷超過100個設計師品牌、擁有超過 3,000 款設計傢俱精品,精選來自世界各地的精品傢俱、美型燈飾、生活配件、餐廚器具、酒器、香氛洗沐與禮品,走訪義大利、丹麥、瑞典、芬蘭、英國、捷克...等國家,跟著 Luxury Life,收藏各國世界精品、一同共創美好家居生活
🔸南部居家生活選物店
#高第家居
創立於民國100年的高第家居,GODI最後一個字母I以聖家堂的希望之門為設計,同時仿效為家門鑰匙孔的模樣,意味著透過品牌的專業,幫大家實現心中的理想家居。家具皆是從全球各地親自挑選,例如:義大利摩登家具Arketipo、比利時現代家居Olta、荷蘭人文家具Montis等,藉由不同風格產地的物件相互混搭,精心雕琢出夢想家園
#枝椏zhīyā
位在嘉義的枝椏 zhī yā,店主希望透過自己所見台灣的好,包含好的工藝、溫暖的創作帶給大家,集合台灣工藝、手作、雜貨、二手老物件及環保再製品於一身的小店
#知事官邸生活館
有「全台南最浪漫的古蹟」美名的知事官邸,去年十月由安提阿設計有限公司以「知事官邸生活館」為名,設立展覽、課程、家居用品、午茶餐酒等營運項目,結合設計、藝術、學習,為台南生活美學新地標
#凱鈞話趨勢
歐凌辦公家具 在 高閔琳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高閔琳為同志平權 陳菊:追求人權與城市進步,我願意
高雄市議員高閔琳昨(25)針對高雄市「性別人權」政策提出質詢,追蹤民政局「陽光註記」執行進度,更提出五大要求:「陽光註記」改「伴侶註記」、辦理註記發予證書、集團婚體納同志、建立「單一窗口」辦理多元性別業務,並要求市府重送「高雄市人權自治條例」草案至議會審查。陳菊市長表示,將責成副祕書長建立跨局處之溝通平台,盡速送審人權自治條例,並將「多元性別」觀點納入高雄市之性別主流化政策。
高閔琳:「陽光註記」改「伴侶註記」,並應發予伴侶證書
近期同性婚姻合法化,盧森堡總理Xavier Bette於本月15日與男友舉辦同志婚禮締結婚姻;23日,92%為天主教徒的愛爾蘭公投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高閔琳指出,許多國家具「民事結合」(Civil Union)的伴侶制度,以法國伴侶制度(PACS, le pacte civil de solidarité)為例,其自1999年實施至2012年的統計數據顯示,依法受到保障、登記為伴侶者,超過95%為異性戀伴侶。
高閔琳議員以「世界人權宣言」與聯合國兩公約為開場,首先針對民政局「陽光註記」執行情形提出質詢。民政局曾姿雯局長表示,目前已有27對同志伴侶申請註記。
高閔琳認為,民政局應參酌國內伴侶盟目前已送進立法院完成一讀的「多元成家法案」及歐美同性婚姻及民事結合之伴侶制度,不應將同志特別標籤出來,而該將「陽光註記」修正為不限任何性別之「伴侶註記」;進而提供任何性別之伴侶能夠彼此認定,同時也能作為未來政府施政、修法及學術研究之需要。
高閔琳更指出,日本憲法並不承認同性婚姻,但日本東京澀谷區今年04/01通過「促進尊重澀谷區男女平等暨多元性社會條例」,承認同性之間的伴侶關係,同時為了減少同志伴侶在租屋、醫療探視等阻礙,更核發伴侶關係之證書。高閔琳認為,即使高市府目前的「陽光註記」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民政局應主動核發「辦理伴侶註記」之證書,以便利居住在高雄市的伴侶,能夠適應各種實際的社會生活。
民政局長曾姿雯回應說,所內註記僅供戶政人員內部資料查詢使用,前來申請註記之伴侶不但無法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列印,依法民政局亦無法提供公文書等證明其關係。
高閔琳質疑,要求民政局提供「曾向高雄市戶政事務所辦理伴侶所內註記之行為」的證明,並不涉及其伴侶關係的合法性,既不違法、更求便民,民政局實在沒有什麼好不能提供的。民政局長表示,針對核發證書部分,將再作進一步研議。
高閔琳:民政局不應推拖拒絕同志參加集團婚禮
高閔琳更進一步指出,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日前都公開承諾,宣布將納同志參與市民集團婚禮,而目前已經推出「陽光註記」創舉的高雄市政府,對於追求性別平權與人權進步,不該落於人後。
高閔琳表示,我國民法過去關於婚姻的規範乃採「儀式婚主義」,其條文為「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經依戶籍法為結婚之登記者,推定其已結婚」;然在96年修正以後,現行民法第982條文「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即改採「登記婚主義」。
高閔琳說,儘管我國目前同性婚姻及伴侶制度尚未合法化,然現行法律乃既以「登記」而不以舉辦「公開儀式」為締結婚姻的法律要件,可見舉辦婚禮等公開儀式僅是活動性質,因而「讓同志伴侶報名參加集團婚禮非但並不觸犯民法,民政局更沒有任何拒絕、限制同志參加集團婚禮的理由」。
民政局長曾姿雯回應表示,將進一步研究台北市與桃園市的作法,讓同志朋友參與市府舉辦之聯合婚禮或自由婚禮。
法制局:面對相關法律疑義,將提行政訴訟與釋憲
在既有民法、戶籍法等相關法律的限制下,高雄市民政局僅能針對同志伴侶予以行政協助,提供並無法律效力的「陽光所內註記」,然而面對醫療現場及特殊緊急狀況,可見同志生活上的許多困難。
高閔琳指出,即便陽光註記並無實質法律效力,但依據現行民法第1123條及醫療法第63條當中關於「家屬」及「關係人」的法律定義,將有助於為同志伴侶解套(註一)。
法制局長許乃丹表示,有關醫療法上所稱之關係人,可參酌前行政院衛生署92年3月6日衛署醫字第0920010632號函釋,原則上與病人有特別密切關係之人,如同居人、摯友等,因所內註記為伴侶,並非戶籍法法定登記事項,僅供戶政事務所人員參考,因此不生法定效力;但經所內註記為伴侶者,若符合民法第1123條規定之「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要件,即得依戶籍法第3條第2項規定向戶政機關申請為家長家屬登記。她說,「取得家長家屬登記之同性伴侶,則堪認其與病人有同居家屬之特別密切關係,而具有簽署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同意書之權限」。
許乃丹更進一步表示,我國家暴法於民國 96 年 03 月 28 日針對家暴法之適用,將「事實上之夫妻關係」修正為「同居關係」,104年02月04日更進一步修法通過「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納入準用家暴法相關規定之範疇;足見家暴法修法的三個階段,同志若依法成為家屬、有同居關係之同志,或是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同志均得準用家暴法之相關規定。
日前曾有同性伴侶至其他縣市戶政單位辦理「家屬」登記,遭到承辦人員以內政部函釋第1000060324號釋文而不受理(註二);高閔琳追問,「高雄市的戶政事務所,是否也會發生以內政部函釋拒絕同志伴侶登記為家屬之情形」,要求民政局長及法制局基於協助市民立場,以「行政訴訟」等方式進行救濟。
法制局長徐乃丹表示,內政部函釋內容的確有限縮民法「家屬」之疑義,將進一步與相關學者與團體研議討論,必要時將提出行政訴訟與釋憲。
陳菊:責成副秘書長建立單一窗口,與同志對話
對於民政局「陽光註記」之創舉採取肯定態度的高閔琳表示,陳菊長期為台灣民主與人權奮鬥,高雄市作為進步宜居的大城市,應在性別人權、同志人權、多元性別平等上更有所前瞻性作為。高閔琳更指出,市府每一個局處都可以依「多元性別」觀點重新檢視既有或未來的創新政策,例如經發局可以「粉紅經濟」思考產業發展策略,並推廣建立性別友善企業名單,觀光局比照英國觀光旅遊局推出同志旅遊主題、勞工局應更積極檢查勞動現場是否發生性別歧視與霸凌行為等。
高閔琳認為,高雄市政府應建立單一窗口辦理同志相關業務,打開與同志社群之溝通平台,以多元性別觀點、跨局處審視既有政策,營造友善同志環境。她補充說,台北市民政局每年邀集市府相關局處、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及同志團體,召開二次的同志業務聯繫會報,以深入了解同志需求、加強保障多元性別權益,高雄市應參酌其他縣市作法積極辦理。
陳菊答詢時表示,「高雄市政府有些行政作為走在前面,面對很大壓力,但為了追求城市進步與人權的落實,我願意努力」;陳菊更進一步表示,將責成副秘書長建立跨局處的單一窗口,與同志社群對話,並將「多元性別觀點」納入高雄市的性別主流化政策。
高閔琳要求重提人權自治條例 陳菊:將盡速送至議會審議
高閔琳議員在總質詢的最後指出,市府曾於2010年07月27日市政會議通過「人權自治條例」草案並送至議會審議,然當時因為適逢縣市合併議案眾多,且按議事規則第18條議案「跨界不連續」之規定,本案未能在法定期限內審議完畢因此胎死腹中。
高閔琳指出,高雄市已於2005年成為全球第16 個「人權城市」,為維護市民自由發展個人人格與保障市民尊嚴與人權,市府於2010年制定「人權自治條例」草案;其草案內容非常進步,條文中明確保障對於「性別」與「性傾向」等個別性差異不受歧視性待遇(註三)。高閔琳說,本會期議會目前已審理通過「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自治條例」與「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足見新的議會議事效率很高,然而人權自治條例遲未通過,要求市府重新將「人權自治條例」盡速送至議會審議。
陳菊市長表示,當年市府積極制定「人權自治條例」草案,研議過程當中除參考國外諸多人權法案、邀請學者專家討論外,更曾於高雄市南北兩地召開公聽會,廣納市民大眾、各社會團體及專家學者意見,再經高雄市人權委員會討論,於市政會議審議通過。然議案因故未能如期通過,承諾將「重新審視整套法案並充實相關內容,以使人權自治條例草案與時俱進,於市政會議通過後,盡速送進議會通過審議」。
高雄市長陳菊表示,重視「人權」一直是高雄市重要的施政價值,即便面對許多「走在前面」的行政作為的壓力,但作為一個追求進步與人權的城市,「願意衝破加諸在任何人的身上若干不合理的狀況」,因為高雄市追求進步,永遠沒有止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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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民法第1123條「家置家長。同家之人,除家長外,均為家屬。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醫療法第63條第一項「醫療機構實施手術,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手術原因、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並經其同意,簽具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始得為之」。
註二:內政部於內授中戶字第 1000060324 號,函釋「民法第 1123 條第 2 項固規定,同家之人,除家長外均為家屬,然戶籍登記之戶長及其戶內人員,與民法上所謂之家長及家屬並非必屬一致。又戶籍登記稱謂欄關於共同生活戶之稱謂,原則上按 8 親等表填記,其他共同居住者之有關親屬,無從填記實際身分者填『家屬』,共同居住之非親屬則填『寄居』,故共同居住之民法上姻親,於戶籍登記稱謂宜登記為『寄居』」。
註三:高雄市人權自治條例草案,第六條「本市屬於全體市民。市民在本市有自由發展個人人格之權利。本府施政應以增進市民人格尊嚴及人權保障為目的」,第七條「市民無分其膚色、年齡、身心障礙、疾病、性別、性傾向、語言、宗教、政治信仰、種族、民族、族群、國籍、職業、家庭、經濟背景或其他個別性差異,均平等享有本自治條例之權利,不受歧視性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