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onys (蝶戀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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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其他] 超過15年的債務被強制執行後能消滅時效嗎
時間Sat Apr 19 10:33:5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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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onys (蝶戀影)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其他] 超過15年的債務被強制執行後能消滅時效嗎
時間: Sat Apr 19 10:27:48 2014
事實經過:
上星期五,老媽的郵局帳戶被凍結(無法提款).經了解後原來是被銀行申請強制執行
後來我親自到銀行了解狀況,原來是約18年前,父母經商與銀行借貸
共貸了一筆房屋抵押貸款(230萬) 與信用貸款(30萬)
過了兩年因跟會被倒周轉不靈而無力償還,房子遭法拍抵債(法拍金額285萬)
此時房屋貸款只還利息,所以本金欠230萬
信用貸款則是本利攤還後還剩下17萬的債務
因法拍金額>欠款金額,所以父母天真的以為與銀行的債務就抵消了
殊不知法拍金額雖然是285萬,但是要扣除一些法院費用/手續費與利息
最後銀行分配得到的金額約為218萬
因此在87年7月被銀行告上法院,法院判決父母敗訴含利息要賠償約69萬元
當時房子雖被法拍,但購買者為投資性質,所以告知父母可以不用急著遷戶口
而且由於家中一時間遭逢巨變.只能四處借住朋友家中
所以法院與銀行寄送的通知函皆沒有確實收到,故不清楚有此筆債務
家中大約於民國89年始搬遷戶口安定下來
父母現在已無工作,每月靠著本人與舍妹的孝親費生活。原本我有跟銀行協商要分期
還款(每月6千),不過其實也會對原有生活造成影響
(本人每月孝親費約2.5萬,現育有兩女大的才2.5歲,加上這筆額外費用.可支配餘額
剩下2萬多)
問題:
1.研究了一下,依民法125條請求權的消滅時效是15年,而從收到的法院執行命令看到
原判決是自88年1月23日起至清償日,已超過15年。所以現在雖然已經被強制執行
我能否提出抗辯超過時效?
2.就我所知銀行可每過一段時間,透過換證手續延續債權。那我如何得知,銀行是否有
延續債權之動作?
3.明年家母即將可以領取國民年金,依強制執行法第122條,是否代表銀行
並無法對於國民年金部分申請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法第122條摘錄如下:
"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不得為強制執行。
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保險給付或其對於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債務人及
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者,不得為強制執行。"
雖然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目前法令也有規定父債不用子還
這十幾年下來,因為父母的債務問題我也付出了太多太多
所以想要知道在不違法的情況下,我們能否不用償還這筆過了16年後才突然知道的債務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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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stonys (114.34.34.4), 04/19/2014 10:33:55
推 cute101037:可以提出時效抗辯 04/19 14:18
→ cute101037:時效抗辯後進入審判就會知道....或你打電話去問... 04/19 14:19
→ cute101037:妳問書記官說妳要時效抗辯...但想了解他是否有一直更換 04/19 14:20
→ cute101037:債正.....15年內有更換的話妳就沒搞頭但可以抗辯利息 04/19 14:20
→ cute101037:超過時效....5年內他有換發債正...妳就啥都沒搞頭 04/19 14:21
→ cute101037:國民年金無法強制執行....但是你放在戶頭裡積少成多 04/19 14:22
→ cute101037:這個過程及結果 以經非國民年金 也非法律保護不受執行 04/19 14:22
→ cute101037:所以錢 不能放^^ 搞個地洞埋起來也是爛方法... 04/19 14:23
→ cute101037:好方法自己想^^ 04/19 14:24
→ cute101037:順便提 我是只看了妳的問題123就回答的,好像有看到 04/19 14:24
→ cute101037:啥負債子還妳很麻煩?! 法律好像沒規定要負債子還??! 04/19 14:25
→ stonys:感謝回覆...我知道有限定(拋棄)繼承這玩意...所以不會有父 04/19 14:38
→ stonys:債子償這個道理,不過因為父母現在也沒在工作了 04/19 14:39
→ stonys:所以如果跟銀行協商要還款,也只能是我幫忙償還 04/19 14:39
→ stonys:因此我之前是考慮如果款項不大足以用國民年金彌補那就償還 04/19 14:40
→ stonys:後來才發現強制執行法不得強制執行國民年金 04/19 14:40
→ stonys:另外想請教時效抗辯該如何提出呢? 04/19 14:40
→ lescholar:他有換發債證就算是有請求 所以你應該不能主張時效抗辯 04/19 14:42
→ lescholar:基本上銀行沒那麼笨會讓債權逾時效 04/19 14:42
→ lescholar:你現在就沒有義務幫你爸媽還債了啊 04/19 14:43
→ lescholar:國民年金就算不能強執 你錢領出來存在某個帳戶還是可能 04/19 14:43
→ lescholar:被強制執行 04/19 14:44
→ alawyer:可能還沒過時效,建議先閱卷再研判是否要處理。 04/19 14:55
→ alawyer:通常,銀行不太會放到過期,這機會不高。參考看看。 04/19 14:55
→ alawyer:上次處理一件債務人異議之訴勝訴,但債權人是自然人。 04/19 14:56
→ alawyer:所以,建議先閱卷看看。 04/19 14:56
推 cute101037:妳確定他有超過5年或是15年時效..有了實效抗辯的實益後 04/19 22:04
→ cute101037:,當對方聲請強制執行,妳就遞個狀址,提債務人異議之訴 04/19 22:05
→ cute101037:這樣就可以了 04/19 22:05
→ stonys:謝謝樓上幾位大大的回覆,我決定星期一先跟書記官連絡 04/19 22:09
→ stonys:然後再來研究怎麼寫抗辯狀... 04/19 22:10
→ stonys:不過現在一肚子火,生活法律板的板主居然說我這個是商業糾 04/19 22:10
→ stonys:紛文水桶我...找了一天資料再看到這種神邏輯的判決~~ 04/19 22:11
→ stonys:真是覺得有夠無力的...他說我照實寫的內文不行 04/19 22:11
→ stonys:必須要將關鍵字"經商"拿掉才行~~~ 04/19 22:12
→ stonys:將事實經過真實呈現反被水桶判決? 04/19 22:12
→ stonys:要求掩蓋事實反不違規?豈不怪哉? 04/19 22:13
推 shengyuhuang:大不了你當你爸媽的人頭用你的戶頭..只是較不方便 04/19 23:40
→ shengyuhuang:記得以前被法拍的案號嗎?試試看調不調的到,有些東 04/19 23:42
→ shengyuhuang:西要了解需要看以前的資料 04/19 23:43
→ shengyuhuang:如果強執後沒清償應該可以在當初的強執卷宗看到以前 04/19 23:44
→ shengyuhuang:是怎麼留下這個尾巴的... 04/19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