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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檢舉廢棄車輛獎金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959的網紅屏東環保go,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公私協力合作 打擊污染犯罪 屏東縣環保局「安居社區‧人人有責」 巡守競賽獎勵活動開跑囉! 屏東縣環保局訂定【安居社區 人人有責-巡守競賽獎勵計畫】並建置【屏東縣環境糾察隊】報案平台,提供本縣環保志工隊及河川巡守隊舉報環境污染,呼籲環保志工隊踴躍加入環境糾察行列,共同打擊環保犯罪。 ...
檢舉廢棄車輛獎金 在 屏東環保go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公私協力合作 打擊污染犯罪
屏東縣環保局「安居社區‧人人有責」 巡守競賽獎勵活動開跑囉!
屏東縣環保局訂定【安居社區 人人有責-巡守競賽獎勵計畫】並建置【屏東縣環境糾察隊】報案平台,提供本縣環保志工隊及河川巡守隊舉報環境污染,呼籲環保志工隊踴躍加入環境糾察行列,共同打擊環保犯罪。
近來常有民眾運用網路公共論壇爆料偷排廢水、工廠冒煙等攝錄影片,環保局對於民眾關心環境之精神予以肯定,但環境污染取締特別著重於確切證據,尚難以肉眼或感官即認定違法,對於民眾僅網路爆料、散佈舊照片卻查無報案歷史資料,因而誤認環保機關稽查不力,甚至恐危及自身安全情形感到困擾。
環保機關稽查需依循行政程序法及相關環保法令之規定,採樣亦需遵循標準作業流程鑒於環境犯罪好發於偏僻地區,如不法車輛運送廢棄物至偏僻地區丟棄、燃燒廢電線等污染行為,多來自於地方民眾舉發才得以揭露,因此環保局希望透過公私協力合作模式,藉由「有效性舉發」污染即時通報,由環保志工隊及河川巡守隊發揮環境守護者使命,提高本縣環保犯罪破案率。
公部門人力有限但民力無窮,環境維護靠大家提高警覺,本次鼓勵環保志工隊參與舉發污染,對於參與【安居社區 人人有責-巡守競賽獎勵計畫】之獎勵金高達八萬元,期望志工隊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凝聚守護環境之向心力。同時,環保局也提醒,檢舉時應敘明違規事實及檢具可明確辨別違規行為人、違規時間、地點等證據資料才符合檢舉要件,亦可就近將攝錄畫面及定位點上傳【屏東縣環境糾察隊】報案平台檢舉,再由環保局隨即派員查處,共同打擊汙染犯罪,不但可以維護本縣環境,還可以領取高額獎金,一同來守護我們的家園。
檢舉廢棄車輛獎金 在 簡煥宗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第二屆第四次定期大會-保安部門質詢】
今日質詢我與警察局交通大隊討論民眾拍照檢舉對改善現況之效率問題,並針對高雄市公共腳踏車租賃系統、大樓垃圾清運費以及旗津清潔隊的遷移進度向環保局進行質詢。
針對民眾對交通違規進行拍照檢舉對現況改善的效率問題,我認為其實違法、規規都是不對的,隨著時代變遷,現在行車紀錄器、拍照手機都十分便利,讓許多人都可以作檢舉的動作。但我這邊有個案例,有一台車自9月3日起至9月16日違規停車陸續被民眾拍照檢舉,開了7張罰單,但他直到10月20幾號接到罰單,才知道該處不可停車,才趕快將車輛移走。
我們知道警察局處理民眾拍照檢舉的案件流程也十分繁瑣,從檢舉案件由警察局秘書室網路信箱受理後分發到各分局辦理,各分局也要先由網路雲端將民眾檢舉檢附的相片、影片下載,再分析內容是否有違規事實,如有違規事實則擷取放大、印出照片,最後才開立舉發單、送達車主裁罰。以鼓山分局為例,今年7至9月平均每月約1300餘件民眾檢舉的案件,而且只有一名員警專責辦理,除業務量十分龐大外,到底我們這樣檢舉能不能及時排除交通上的障礙?到底有沒有及時改善交通的效益?是不是可以宣導如遇影響交通的情況先撥打110或當地派出所的電話直接做處理?而我們現在的檢舉到底有沒有獎金?這樣子的檢舉方式最糟糕的狀況政府會不會淪為社區間不睦的打手?
警察局交通大隊黃大隊長表示,目前民眾拍照檢舉案件是沒有獎金制度的,不過對交通改善的效果而言,如民眾用檢舉的方式,照了相片後寄到警察機關,警察機關還要經過審核、洗出照片、開立舉發單等等的流程。大隊長建議民眾如遇妨礙交通的狀況,其實可以直接撥打110,會請派出所到現場直接做處理,才會有立即改善交通的效果。民眾檢舉是法律上的一個機制,民眾是有這個作舉發的權利。
高雄是全台灣第一個建置公共腳踏車租賃系統的城市,今年年初我與李喬如議員曾在河西一路願景橋旁會勘,希望該處增設公共腳踏車租賃站。此處地理位置位於中都濕地公園與美術館園區中央,來此遊客日漸增多,惟願景橋與中都濕地公園周遭目前並無設置公共腳踏車租賃站,請問目前進度為何,此處是否可以建置公共腳踏車租賃站?另外,鼓山區大順一路與龍勝路口也有一公共自行車租賃站,但自103年施工建置到現在還是沒有啟用,昨日去拍照上面仍然張貼告示有些法律上的訴訟還未解決,到底這個車站何時可以啟用?
環保局蔡局長表示,願景橋旁的公共自行車租賃站已完成招標,預計今年年底會完工,測試完畢後明年初即可開放民眾使用。另外,大順路與龍勝路的租賃站是上一次標案所建置的,但由於該公司已倒閉,惟已建置站體仍屬該公司所有,目前已向法院遞狀要求要拆除站體,待法院判決確定,拆除後將再次填補重建。
針對大樓垃圾清運費的部分,近期許多大樓垃圾代清運業者以焚化爐漲價為由,調漲大樓清運費用,到底高雄市焚化爐到底調漲多少?有何調漲依據?大樓除委業者代清運垃圾外,環保局有無其他作法可以選擇?另外,為使旗津海岸線景觀完整,我曾現地會勘與質詢希望旗津清潔隊能夠遷移,此項建議也得到市府的認同,請問目前的進度為何?
環保局長表示,關於大樓垃圾的部分,高雄市焚化爐費用分成公營與民營,公營南區廠的一般事業廢棄物部分預計明年1月1日起調漲為2413元/一噸,依據環保署所公告的一般事業廢棄物的收費制訂準則作調漲。民營的岡山、仁武則依自己本身營運成本作調整,平均調漲500元左右。但針對公寓大廈的收費部分,環保局上個月也有與議會作討論,會針對公寓大廈的收費研擬另外一個收費標準,會低於一般事業廢棄物的2413元,現已在進行法制作業程序。如果公寓大廈認為清運業者價格過高,環保局也歡迎公寓大樓回到環保局的清運體系,清運費用隨水費徵收,一度水收4.1元的垃圾清運費。
旗津清潔隊遷移的部分,今年8月9日行政院已核准撥用,今年10月20日市府也已核准該土地多目標使用,現階段已編列預算,明年將進行整個設計規劃,如按期程推動,107年即可完成遷移。
完整質詢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2ylHVtHpoY
檢舉廢棄車輛獎金 在 潘孟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中央地方共同當責 為國人健康把關】
30年前,台灣就爆發黑心油事件,30年後的今天,驚覺原來魔鬼一直都在!無法寄望每個商人都可以抗拒暴利的誘惑,制度沒作徹底的改變,資本競逐利潤的毒汁還是循隙滲漏,餵養著惡靈,盤旋在我們的上空。
義美老總高志明曾呼籲政府應該出面,以「教育、輔導、協助」三管齊下,協助小廠、攤商或餐館提升控管能力,將食品產業導向正軌,孟安深有同感,因此,身為一位縣長候選人,孟安提出九項地方政府應可策進之事項,為人民食安健康善盡把關職責;另外,此次毒油事件暴露出台灣上上下下相關法制與執法間存有不少的三不管灰色地帶,造成地方政府執行困境,但是食品安全管理,就像疾病防治一樣,清除病原遠比後端投藥重要,所以孟安提出七項中央應辦事項,希望中央齊備法令工具,與地方一同合作。
身為縣長候選人,孟安以最務實的態度、最可行的策略,要與所有縣府第一線同仁一起嚴緝不法,作他們的堅實後盾,也要貫以紀律嚴明:
一、 加強行政與司法合作,建構食安平台,以杜絕不法。
二、 提高檢舉獎金,鼓勵民眾糾舉違規業者,與縣府一同守護民眾的健康。
三、 與相關食品檢驗之專家或機構合作,不定期抽查縣內食品業者成品與原料。
四、 訂定地方自治條例,讓縣府同仁有足夠的行政工具可以糾舉不法,包括:餐飲業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土地資源保護自治條例、行政調查自治條例等。
五、 對於載運與食安相關廢棄物(例如病死豬、廢食用油、廚餘…等)清運車輛,研議利用資通訊技術,智慧化管理與監督。
六、 輔導個體戶「小蜜蜂」個體戶清運者取得丙級證照,或鼓勵「小蜜蜂」與合法清理業者結盟納入管理,將完全掌握廢棄物的回收量。
七、 對於廢食用油回收在屏北、屏中與屏南分別設置一暫存管理站,避免回收業者四處設置中途貯存站。
八、 建立高風險土地雲端資料庫,讓土地、業者及各局處行政作為流程相關資訊得以橫向流通。
九、 區域合作成立「跨縣市食品安全聯合工作平台」,就食品安全相關資訊交換情報、聯合監督管理。
孟安也對中央提出七項應辦事項:
一、 衛福部、經濟部、農委會就其所管之進口油品落實查察。食用與非食用油分流進口。
二、 衛福部需強化現有食用原料邊境檢驗、查核管理機制。
三、 衛福部應盡速針對食安法施行細則事項予以訂定。
四、 農委會應確實掌握飼料油進口來源與流向,並落實飼料油製造與管理。
五、 經濟部落實工廠管理,將食用與非食用分廠分照。
六、 經濟部能源局需儘速制定獎勵政策以提升廢食用油提煉之生質柴油其技術及應用。
七、 環保署需負責廢食用油最終去向管理,制定回收基金制度,完全掌握回收量,以免造成環境災難。
孟安深切認為消費者健康飲食的權利是21世紀的公民權!
台灣是一個糧食自足率嚴重偏低的國家,此次毒油原料最大宗比例來自國外,以及國內有少數不肖廠商黑心枉法,造成全面性的食安災難。如何提高安全的在地食材自足率,以兼顧食安、環保與糧食安全,孟安認為屏東可以成為台灣健康飲食最堅實的後盾,讓大家都能吃的健康,也誓言戮力推動,因為「安居樂業」是我奉行不二的理念與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