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機車違規查詢車牌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機車違規查詢車牌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機車違規查詢車牌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機車違規查詢車牌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9萬的網紅屏東新聞 PT News,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150C.C.以下機車 在家就可辦理報廢或繳銷牌照 為方便民眾辦理車輛牌照報廢或繳銷登記,公路總局以「翻轉監理」理念,在「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推出線上申辦新措施,自本(109)年10月12日起可線上申辦「車牌報廢、繳銷」服務,初期提供申辦手續較單純的1...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負能量宅肥窮魯蛇 Zackexplosio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我認為區間測速不該存在的主要原因 而這原因,就是 隱私 前幾天看到邱委員的這篇,我實在不是很認同 - 首先,不得不說邱委員是所有現任立委中最關注交通議題的 但我認為區間測速不單單是交通議題而已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跟荒妙的速限都是事實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跟荒妙的速限都是事實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

  • 機車違規查詢車牌 在 屏東新聞 PT News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1-06 1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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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C.C.以下機車 在家就可辦理報廢或繳銷牌照

    為方便民眾辦理車輛牌照報廢或繳銷登記,公路總局以「翻轉監理」理念,在「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推出線上申辦新措施,自本(109)年10月12日起可線上申辦「車牌報廢、繳銷」服務,初期提供申辦手續較單純的150C.C.以下機車辦理,民眾只須於線上提出報廢或繳銷申請,同時繳清汽燃費及交通違規罰鍰,利用各種物流管道將號牌繳回監理所(站)即可完成登記,系統同時會寄送報廢證明供車主留存或申請車體回收獎勵金。
    屏東監理站站長洪美芳表示,此項線上服務新措施,車主無須將車牌拆下後攜帶至監理所(站)臨櫃辦理,可大幅節省民眾往返監理機關時間。只要車主是自然人(不含法人)上網到監理服務網,進入汽機車\車牌繳銷報廢頁面,詳讀說明及應注意事項,「不須自然人憑證」就可依序申辦,非常方便,請多多利用。
    監理站提醒,民眾於線上申請後,須於10日內寄送號牌至監理所(站),逾期未寄回者將以退件處理,民眾須再次於線上申請及寄送號牌方可完成登記。另外,車輛辦理「報廢」登記後無法再回復領牌,車體也請民眾接洽合法廢車回收商回收;辦理「繳銷」者,車輛經檢驗合格後可再重領新車牌,民眾申辦前請先確認要辦「報廢」還是「繳銷」,相關申辦資訊請上「監理服務網」查詢或逕向各監理所(站)洽詢。

  • 機車違規查詢車牌 在 林亮君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0-05 14:52:25
    有 1,014 人按讚

    連假結束了...怎麼感覺我都還沒什麼放到奇怪😭
     
    今天早上交通委員會開會,針對交通局和大都會客運的業務報告,我提出了以下幾點內容質詢、督促相關局處辦理:
     
    1️⃣、停車費超收
     
    根據統計從2015年至今,台北市共有近30萬張停車費溢繳,市府超收市民約2000多萬。這個部分的退費程序我要求停管處應盡速完成,不要佔市民便宜。
     
    停管處則回應,以電子支付繳費的都已退款,目前尚未處理完成的主要是以現金臨櫃繳納的部分,連絡上比較困難。會透過車牌號碼、稅徵機制等管道加速進行,一個月內會做一次全面的初步處理,如果牽涉到和中央部會協調的部分會在年底前完成。
     
    2️⃣、機車轉乘捷運停車優惠
     
    我繼續向停管處詢問,過去多次質詢過的機車轉乘捷運停車優惠。這個部份現在的辦理進度如何?
     
    停管處表示,因為涉及到轉乘相關技術,有和悠遊卡公司溝通中。但因悠遊卡的需求眾多,在技術開發的排程問題上還有困難。對此我強調,這事關機車族的優惠,也和市府的機車停車月票等政策息息相關,請交通局要更積極向府內爭取。
     
    3️⃣、中山北路壅塞、馬偕醫院前科技執法
     
    中山北路上下班時段的擁塞狀況在地已經抱怨很久,雖然整個台北市都塞車(欸),但中山北一部份塞車惡化的原因也來自兩側商業活動頻繁,時常有違停車輛佔用車道空間。特別是馬偕醫院前,違規情形非常普遍,因此我在之前就要求交通局應在此處設立錄影開罰的科技執法系統。
     
    今天再次向停管處確認進度,停管處回覆年底前可以完成!

    4️⃣、公車司機勞權
     
    針對大家都很關心的司機勞權,我在查詢部分路線司機班表後也發現一個問題。就是按照勞基法與公路法相關規定,客運駕駛每開車4小時就要有30分鐘的休息時間。但我發現一些單趟不足四小時的班次,司機可能開兩小時到站、休息15分鐘以後就再出發去開另一班車開了兩個半小時。這樣加起來駕駛時間已經超過四小時,有無違法?
     
    另外像是部分駕駛還要負責開不只一條路線,那麼在路線與路線切換之間,有沒有休息足夠的時間?這個部份現在除非拿班表交叉比對,不然無從得知。我要求公運處應與勞動局合作,加強這方面的督導與監管。

  • 機車違規查詢車牌 在 Chuanbar 卷吧._.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6-29 10:33:18
    有 16 人按讚

    線上投保機車強制險很方便
    但想要換別間新的產險公司
    車籍資料就要全部重新填寫
    如手邊臨時找不到發照日期
    也可以透過公路監理站查詢
    但每送出查詢一筆要付兩元
    輸入錯誤的資料也一樣要付
    有汽機車分別的欄位要注意
    輸入車牌付了三次終於成功
    線上可以看到所有違規紀錄
    98年取得駕照以來都沒違規

    公路監理資料有償利用服務網
    https://mvdvan.mvdis.gov.tw/mvdvan/mvdvan

  • 機車違規查詢車牌 在 負能量宅肥窮魯蛇 Zackexplosion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1-02-27 23:05:41

    我認為區間測速不該存在的主要原因

    而這原因,就是

    隱私

    前幾天看到邱委員的這篇,我實在不是很認同
    -
    首先,不得不說邱委員是所有現任立委中最關注交通議題的

    但我認為區間測速不單單是交通議題而已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跟荒妙的速限都是事實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跟荒妙的速限都是事實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跟荒妙的速限都是事實
    (很重要所以講三次,不然又有一堆奇怪的鄉民眼殘說我在亂噴lol,但本篇沒有要講這部分)
    這些也是大家最幹的幹點,但我一直在提倡,也最反對區間測速的點恰恰與委員相反
    沒錯,這個有資安疑慮的隱私權問題其實才是最重要的。

    我們來看看老早在2018年就生效的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法(簡稱GDPR)在維基百科上的部分內容
    資料來源:https://reurl.cc/DvoVOQ
    -
    原則
    個人資料的收集應存在適當的限制,進而以合法且公平的方式取得,並且透過適當的方法知會資料來源或者主體,再進一步取得同意。
    (不要跟我說區間有掛牌,等看到那牌子最好來得及迴轉離開齁)
    保護範圍
    個人身份: 電話號碼、地址、車牌等
    生物特徵: 歷資料、指紋、臉部辨識、視網膜掃描、相片等
    電子紀錄: Cookie、IP 位置、行動裝置 ID、社群網站活動紀錄
    (以上幾點內容,就是為什麼最近的網站都會因為Cookie問使用者一堆問題,J點很重要請記得)


    法規基礎
    被遺忘權 (Right to be forgotten):可以要求控制資料的一方,刪除所有個人資料的任何連結、副本或複製品。
    -
    以外,我們還要求資料收集方提供我們被收集的資料COPY,這也讓我去年(2020/06) 車子在保養廠整理,結果車牌被拔去開的事情留下了證據,不過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有『需要』的話我再來跟大家分享
    圖:https://imgur.com/a/E2v7ZQY
    -

    接著簡單解釋一下區間測速的原理

    區間測速就是用攝影機『監控』所有經過的車輛,利用固定的道路長度,由車輛進入與離開的『時間點』推算出車輛通過的『平均時速』

    沒錯,區間測速就是在用路人『未經同意』之下就收集個人資料

    他們利用影像辨識,收集了我的車牌,我的行蹤,而且根本不管我有沒有違法!

    這也是我最反對的原因!如果我住在坪林,每天不爽給遠通賺錢跑北宜來回,不就等於是每天都告訴政府我幾點回家?幾點上班?
    我根本沒有同意這樣的事情啊!


    嗯嗯,講到這有些人就會說『啊你不超速就沒事啦』,對啊,不超素就沒事了,但等政府要弄你的時候就出事啦!這樣搞跟強國的人臉辨識,社會信用評價有什麼兩樣?繼續放任這種東西下去就真的兩岸一家親啦


    參考:
    中國臉部辨識違規闖紅燈系統認錯人,格力電器女總裁中招
    https://reurl.cc/e9draR
    -
    講了那麼多,一定還是有很多人覺得
    『啊我又沒做壞事,幹嘛怕這些』


    我改變不了這樣的想法,但我想說的是,至少給我們選擇的權利吧!etc雖然做了車牌辨識並記錄,但是在使用者『簽名』同意收集資料前
    使用者同意前
    使用者同意前
    使用者同意前
    (這個真的很重要所以要講三次)
    ETC連儲值功能都無法開通,甚至連『本人』也無法透過線上系統查詢詳細通行紀錄,只能拿著帳單一筆一筆去超商或其他管道繳費!
    比歐盟落後就算了,好歹跟上自家人的etc吧?

    雖然etc這樣還是未經同意就收集個人資料(行蹤),但好歹高速公路是完全封閉的系統,我們可以不上高速公路,用海線往返南北,但住在北宜公路上的人們呢?這些人有選擇嗎?
    -
    所以,請任何一個單位在收集大家的個人資料前,至少先過問,不要弄的大家連選擇的權利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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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爆菊花同意書
    https://goo.gl/cPwBwE

    請___簽署這份文件,因為您認為高速/快速公路太危險,而且在不合法的情況下騎上去就沒有素質。

    倘若將來,高速公路開放紅黃牌摩托車行駛,與快速道路開放白牌摩托車行駛,本人___同意絕對不在上敘道路上使用摩托車(如:紅黃牌行駛高速公路,白牌行駛快速公路),若違反的話,願意上傳一支自爆菊花影片到社群網站上,表示個人素質與爆菊花決心。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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