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車文-相關法規說明
壹、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之敘述:「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刷、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者』。」即要符合以上敘述『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是『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之情...
驗車文-相關法規說明
壹、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之敘述:「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刷、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者』。」即要符合以上敘述『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是『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之情形,才得以進行裁罰,並無規定『擅自變更原有規格』就要罰,必須有『致影響行車安全』之具體情形才可裁罰。
貳、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十三條之一條規定
「機器腳踏車下列設備規格不得變更:
1.引擎設備:指引擎之機械或渦輪增壓系統、氮氣導入裝置設備。
2.車身設備:車燈噴色或貼膠紙。
3.排氣管數量或是其左右側安裝位置。
(改裝排氣管規範參照標準:
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十五
二.車輛安全檢測基準附件十二
只要符合變更要件或檢驗標準就可以改裝)
4.號牌框。
5.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項目」
交通部並無另外核定不可變更之項目,所以除了上述規定項目以外,其他都是可以變更的。
參、
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已明文規定可變更,列檢驗項目但不須登記項目:
1.後照鏡
2.排氣管
3.車身外殼
(1.2.3項應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十五規定)
4.機車燈光設備
4-1尾燈
4-2煞車燈
4-3方向燈
4-4號牌燈
(4項改裝變更後應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十三條之一&附件七規定)
翹牌&短牌架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十一條,車牌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所以只要車牌沒有被其他零件遮掩影響其辨識,得以改裝,車牌框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十三條之一內文已明定為不可改裝項目。
傳動外蓋
由於內蓋之後方有開孔,在行車過程可能有石頭噴入造成皮帶斷裂,而造成行車安全之疑慮,必須安裝。
排氣管
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準則已明文規定可變更,其需符合附件十五之規定。
強化車台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十三條之一,內文並未提及強化車台拉桿為不可改裝項目,亦或安裝強化車台會造成行車安全疑慮之證明,現行條文並無提及強化車台為可變更或不可變更項目,只要在沒有焊接不可拆卸,並無明確會造成行駛安全之證明。
車輛型式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九條之二第六項:車輛型式、顏色需與紀錄相符。
車輛型式與行照上之NCX125R相符,並不表示車輛必須維持原廠的樣式檢驗,在符合改裝條文規定範圍的改裝是可以通過檢驗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十五
機器腳踏車設備變更-排氣管
1.應有排氣系統隔熱裝置。
(參照車輛安全檢測基準附件12-排氣系統隔熱裝置:
壹.排氣系統隔熱裝置適用形式及認定原則:
1.1車種代號相同
1.2廠牌及車輛型式系列相同
貳. 機車排氣系統隔熱裝置,自91/1/1起,排氣系統隔熱裝置之表面幾何中心點、前後端相對消音器本體水平高度並距段緣3公分處及裝置固定點等位置測量之)
2.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
3.在平坦地面兩輪著地時,排氣尾管出口角度不得高於水平線。
改裝法規相關網址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十一條(車牌)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1
第二十三條之一(不得變更設備)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23-1
第三十九條之二(檢驗項目&標準)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39-2
附件七(燈光標誌檢驗規定)
http://www.laws.taipei.gov.tw/lawatt/Law/A040110050001800-20160429-39000-006.pdf
附件十五(設備變更規定)
https://tpcmv.thb.gov.tw/ckfinder_images/files/%E9%99%84%E4%BB%B6%E5%8D%81%E4%BA%94-%E6%B1%BD%E8%BB%8A%E8%A8%AD%E5%82%99%E8%A6%8F%E6%A0%BC%E8%AE%8A%E6%9B%B4%E8%A6%8F%E5%AE%9A.pdf
車輛安全檢測基準
附件十二
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Download.aspx?type=Law&ID=1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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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車身顏色法規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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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小孩看到都瘋狂了,無敵霹靂可愛😍
油條騎車方向感超好,轉彎倒退都超順暢
車技好到還會站著騎車表演特技,還說要騎車回彰化找阿嬤(我們住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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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電池+充電器設計就是方便
充電時電源器上顯示綠燈表示已充滿,紅燈表示未充滿(非常好辨認)
孩子騎著偉士牌機車就是拉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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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次開團的現貨並不多,每個顏色售完就沒了(無法追加或預購,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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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身重量10.2kg
✔️最大承重3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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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建喇叭裝置,車頭LED燈、左右輔助輪、座墊靠背,安全度提升
✔️一鍵啟動,腳踏油門可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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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年齡1.5歲以上
✔️車身重量4.5kg
✔️最大承重2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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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台要怎麼選擇呢?
基本上小孩都會搶大台的,因為比較氣派,而且有多首內建音樂播放
加上大台的倒車與雙載,大人小孩都可以一起玩
但必須要載空間寬敞的地方才適合騎乘
小台的來去自如,連家裡的客廳都能騎乘繞來繞去
在家也能騎車玩耍,家裡小空間就建議選小台🤓
🔺法規規定最高承重量是30kg
大小台媽媽我都有騎,50多公斤大人騎一樣都跑得動
大台跟油條雙載重量應該快70公斤也沒問題
另外有網友問我在家騎車會不會吵到樓下?
我們使用這8~9個月以來,沒有這個問題產生
加上車子是很穩定的移動,並不會發出撞擊聲響
我個人覺得也不會吵到樓下啦😆
車子質感很擬真,想要讓孩子拉風一下的可以買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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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車身顏色法規 在 謝銘元:失敗並不可恥但要有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文超長系列 #圖一張系列
不是 #小題大做,是 #小騎大作
又是十月懷胎,又生了一個孩子!
昨天下午和媒體朋友聊到,為什麼 Gogoro 要做綠牌車,綠牌的市場不是比較小嗎?
在 Gogoro 的產品藍圖中,我們更注重的是如何滿足不同顧客的生活需求,而不是僅以傳統的排量或動力輸出來分類。從 Gogoro 1, S1, 2, S2, 3 系列一路走來,我們嘗試了不同的造型、性能、尺寸、高度、輪徑、顏色、擴充性等等,雖然每一款車型都能打動特定的族群,但始終有一部分客戶在目前的產品線中,找不到合適的車款,難道 Gogoro 沒有一種能夠同時滿足「短程、輕鬆、容易、方便、不落俗套、價格合宜」的車種嗎?
我們回頭看看 50cc 的興衰,在大叔求學的年代,50cc 是通勤的主力車型,不過隨著 2004 年實施四期環保法規(禁止二行程化油器新車領牌),2009 年實施機車新車五期環保((四行程化油器機車新車無法領牌,四行程噴射引擎才能領牌),50cc 四行程噴射引擎的成本大幅上揚接近 90-100cc 車款,但是動力輸出卻不如白牌車輛,在售價相仿但性能落差下,自然 100-115cc 的車款逐漸成為小型機車的主流。
舉例而言,如果 iPhone 11 128GB 和 iPhone 11 Pro 256GB 差價不到 3,000 元,即便前者的功能與性能已經滿足用戶需求,大部分消費者應該毫無懸念的選擇後者。這裡買的不是「夠用」,更是「划算」。另一個例子是單點和吃到飽,如果二者價差不大,吃到飽更容易獲得消費者青睞,每餐吃到撐不是「生活需求」,無價差升級吃到飽絕對是「小確幸」。
回到「上學與通勤」需求,大叔年輕時騎著小 50cc,往返公館校區與泰山,雖然沒有 125cc 來的豪邁奔放,但也足敷使用,那時 50cc 和 125cc 還是有明顯價差,阮囊羞澀的學生,自然想著「夠用」就好。今天的 100-115cc 及客人中,有一定比例的人其實只是要找一台適合自己、方便、好照顧、易停車、相對便宜的車款,買 110-115 不見得是因為「實際需要」這個產品,而是在茫茫車海中選擇了「相對合適」的產品。
針對這個「短程、輕鬆、容易、方便、不落俗套、價格合宜」的需求,團隊齊心戮力的開發了最新的 Gogoro Smartscooter 產品線:Gogoro VIVA
- 74cm 的座高,高矮胖瘦都能雙腳踩到地面
- 80 公斤的車重,男女老少都能輕鬆駐車
- 10” 輪圈配短軸距,穿越小巷、市場都是輕鬆自在
- 體積縮小的龍頭與車身,什麼樣的停車縫隙都能順利牽入
- 單顆電池讓換電更快、更輕鬆,也在小車身內留下更多的儲物空間
- 特調顏色 PP 材質,好看、耐刮、易清理、未來還可全數回收
- 一體式鋁合金輪轂馬達,輕量、高效、低噪、免保養、加速順暢
- SBS 前後碟盤同步煞車系統,安全行駛、騎得快也停得快
- NFC 卡片鑰匙與 Gogoro app,最新科技一樣都不漏接
- 超過 100 種的配件配飾,打造獨一無二的個人移動風格
- 兩年保固+兩年免費快保,首保與例行保養都是 5,000 公里,輕鬆簡單
- 搭配自由省方案,299 滿足短程移動需求,享有離峰位置與時間換電折扣
- 扣除補助後,實際入手價格下看到 3 甚至是 2 字頭,完勝其他同價位選擇
- 超優惠分期付款方案,每天只要便當價 49 元就可以輕鬆擁有
我們希望 Gogoro VIVA 是一台的省心選擇,因為:
#人人都可駕馭
#人人都買得起
#人人都不同款
#人人都養得起
至於美醜,審美觀人人不同,我喜歡的未必你喜歡,你不愛的不見得我也不愛。無論 Gogoro 如何打造車款,有一件事情是確認的,Gogoro 的「可辨識度」的確遠高於其他車廠。紅綠燈停等數十輛機車一字排開,有多少人可以分辨哪一輛車是什麼廠牌?什麼型號?只有 Gogoro,從 1 系列到 3 系列,也包括昨天發表的 Gogoro VIVA,不管你從哪個角度看,不論白天或晚上,甚至有時候僅憑聲音或燈光,大部分看過的人都可以快速精準指出,那是一台 Gogoro。
每次 Gogoro 出新車都是話題焦點,網路上熱論紛紛,為什麼?因為我們不在既有的框架下做事!將別人做好的、賣得好的拿來抄,這個成本最低、風險最小,但是這樣做就失去了品牌精神,失去了原創意涵,當然也失去了無限可能的想像空間。開發一個 100% 自行發想的產品,會比複製他人模式更為曠日費時,可是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每一次的打掉重練,都會是品牌與團隊無可取代且無價的經驗積累。我們熱愛我們打造的產品,也深信它會吸引到喜歡它的消費者!
以下開放快問快答!但更期待你前往 Gogoro 門市親自體驗,Gogoro 的好,鍵盤打不出,只有看到、騎到才能體會!
#Gogoro #VIVA #Smartscooter #GogoroNetwork
#小騎大作 #MoreFun #MoreMe
機車車身顏色法規 在 浪人幫 - 陳為民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謝謝婉鈺姐,謝謝,辛苦了!
我真的感動到落淚,謝謝,也謝謝各位車友的努力,謝謝,讓台灣真正成為自由民主的國家,謝謝。
各位車友,
昨天婉鈺與 #蔡易餘委員 邀請 #交通部路政司專委李昭賢、 #交通部公路總局副組長林義勝 #交通部運研中心研究員賴靜慧 #車輛安全審議中心經理辜宏恩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科長謝仁碩 就汽機車改裝合法化相關法規進行討論,統整出六點結論:
1、確認未來法規不再規範(可改裝)的項目:
機車12v充電設備、機車外接影像紀錄器、照後鏡、排氣管、車身外殼、機車把手、握把套、平衡端子、機車把手護弓、機車座墊、機車座墊後靠背、機車腳踏、機車煞車拉桿、機車離合器拉桿、機車剎車總泵、機車離合器總泵、機車煞車分泵(卡鉗)、機車煞車碟盤、機車風鏡、機車面罩、機車前擋泥板、車前空力套件(含側殼、整流罩)、機車後牌架、後置式置物箱、側置式置物箱、手機固定架、尾燈、煞車燈、方向燈、車牌燈。
2、行照電子化部分:在監理所變更需要登記的部分都會登錄,員警執勤時不需要看行照,可以直接使用M-Police查核,而需登記改裝的部分有四大項:1)引擎。2)車身:小型汽車固定式置放架、計程車設置車頂廣告看板架、車身變更。3)底盤:車倆後旋部分大樑、小型車附掛拖車設備。4)其他設備:大客車座椅拆減、大客車座椅材質或配置換裝、內裝整體整修換裝。
3、取締部分:
1)改裝:警政署已因應頒佈「取締汽車設備變更或損壞案件時相關執行要領及注意事項」,未來警察必須在「監理單位及警察聯合稽查」時才可以取締違規改裝行為。
2)檢舉達人檢舉案:要求各相關單位先審驗被檢舉車輛照片,判斷有具體違規之事實,才能要求車主到檢;
現行有爭議的部分可申訴依個案分別處理。
4、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七規定目前車輛燈色為白色或淡黃色,但因為顏色判斷因人而異,為避免爭議,請業者提供建議色溫K數範圍上、下限交由交通部研議擬定標準。
5、請環保署依從新從優原則研議現行汽機車噪音分貝標準統一為目前噪音標準值90分貝,舊型車輌才分別依年份之標準認定。
6、針對已經決議事項,請交通部公路總局發文向執法單位與檢測單位進行正確宣導。
對於尚未決議事項(有安全疑慮的項目:燈色色溫k數範圍、車身外附加燈飾、煞車蝶煞鼓煞設備更換及噪音分貝的統一)請相關單位儘速討論與研議,兩個月後婉鈺與蔡易餘委員會再召開會議追蹤,如果大家有其他意見或想法可以留言給我。
感謝 #台灣行動車創業發展協會理事長龔修賢 #台灣行動車創業發展協會首席顧問林成達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黃文吉副理事長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廖柏豪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連宏時 #牛王排氣管許祐誠 #gogoro產品副總柯俊榮 #gogoro顧客服務中心處長殷德安 撥冗為車友爭取權益與發聲,有您們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