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機車超速法規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機車超速法規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機車超速法規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機車超速法規產品中有3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64萬的網紅Yahoo!奇摩新聞,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法官認為警員使用非固定雷達測速儀與警示牌位置相距449.5公尺已逾法定距離,因此判決撤銷罰單! #機車騎士 #超速 #罰單 #紅單 #雷達 #測速器 #警示牌 #行政訴訟 #雷達測速儀 #YAN...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交通局(3/23)】 #電動自行車改裝及販售問題 在第十次臨時會以及第四次定期會中,智翔都有對電動自行車的改裝、納管議題提出質詢,交通局也回覆會配合交通部「非法電動自行車聯合稽查專案計畫」來進行抽查及攔檢,至今成效為何? 實施至今有何困難點? 且近日報載,中國的零組件也以廢五...

機車超速法規 在 黃敬平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5-02 20:43:32

敬平常常在路上看到外型酷炫,速度很快的改裝電動自行車,也親眼看過好多次電動車職闖紅燈、騎上人行道、逆向等危險行為,因為電動自行車沒有車牌,執法上難以取締,而且依法規定電動自行車不需要考照、掛牌及也沒有騎乘年齡限制,肇事率逐年增加,如果失竊或成為犯罪工具,也不像機車有監理登記印碼與牌號管理,在路權方面...

機車超速法規 在 林俊憲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10 01:52:41

今日交通委員會質詢,俊憲詢問繳交罰鍰產生的手續費應由誰支付,以及電動自行車管理問題。 日前媒體報導,使用信用卡繳交交通罰鍰的手續費,先前由銀行吸收,但銀行於今年9月將停止吸收此筆金額。俊憲詢問政府機關是否會吸收手續費,交通部表示罰鍰部分確定不由政府吸收,民眾會在信用卡帳單上看到此筆手續費。俊憲批評...

  • 機車超速法規 在 Yahoo!奇摩新聞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08 08:52:37
    有 137 人按讚

    法官認為警員使用非固定雷達測速儀與警示牌位置相距449.5公尺已逾法定距離,因此判決撤銷罰單!

    #機車騎士 #超速 #罰單 #紅單 #雷達 #測速器 #警示牌 #行政訴訟 #雷達測速儀 #YAN

  • 機車超速法規 在 新北交通族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19 16:34:12
    有 116 人按讚

    #電動自行車 因價格比機車便宜,而且免駕照、免牌照,成了許多外籍移工和婆婆媽媽的最愛,但 #違規改裝 及 #超速 等違規案件層出不窮,事故件數也逐年增加。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並強化源頭管理, #交通局 會同 #警察局、#消保官 聯合稽查電動自行車販售業者,特別針對電動自行車事故件數較多的地區,以及民眾檢舉的業者進行稽查,計查獲有3家業者販售 #車輛外觀與審驗合格證明書登載不符,及1家業者販售 #未經審驗合格車輛 等違規情事,除當場勒令業者禁止販售,並依 #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規定,移請 #交通部 追查車輛製造商。
    新北市交通局網新聞連結:https://www.traffic.ntpc.gov.tw/home.jsp?id=54fa46e9e522dde4&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24c6a95782f23389cdc7ec44d68f1304&mserno=39e5192ff77897e0ae099c1886ca9b09

  • 機車超速法規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11 13:04:08
    有 2,444 人按讚

    汽機車駕照筆試題庫,還有多少扭曲現實的誤導?
     
    這幾天有網友反映,機車駕照筆試題庫,法規是非題第182題稱「超速行駛是肇事最大原因之一」為正確。
     
    然而,數據告訴我們,實情不是如此。
      
    根據警政署107年及109年發布之A1類交通事故統計,最大宗肇因均為「未依規定讓車」,其次是「違反號誌管制」,而「未依規定減速、超速失控」則勉強排名第五(109年達5.71%)。
     
    交通部道安會交通安全入口網於107年2月的新聞稿,也提到「未注意車前狀態」、「未依規定禮讓」、「轉彎未依規定」才是車禍肇事原因前三名。
      
    事實上,交通事故或違規案件多半不是單一成因所致,但事後的分類或分析做法,卻會影響消除危險因素的政策考量,也會產生宣導上的誤解。
     
    交通部長期宣傳的 #十次車禍九次快,長期造成台灣民眾對於行車風險因子的誤解。速度越慢越安全的印象,導致車流、車速上的落差,反而更容易造成注意不及、引發事故,徒增道路安全上風險,也降低道路的使用效率。
     
    我要再次呼籲公路總局,除了盡速更新不符現實或過時的題庫,也應盡速更新貴局過時的道路觀念,針對肇事原因前三名的「未依規定讓車」,「違反號誌管制」,「轉彎未依規定」,這三大點,在考照前,從考題,術科上針對駕駛人加強倡導,提倡正確的道路行車觀念,還給社會大眾一個安全的交通環境。
     
    其次,是事故的登載與分類問題。
     
    在台灣,違規案件、交通事故每年不斷成長,卻缺乏系統性的統計,去檢討道路上的風險因子。
     
    這是因為,我們對於違規、事故的統計調查,仍然仰賴員警手寫,沒有活用選單或代碼,沒有標準化的資料格式,導致統計應用分析的困難。
     
    這才是違規熱點、事故肇因的統計分析,沒辦法回饋交通政策改進的主因。
     
    宣導不該散播偏見,偏見更不能取代科學。
     
    降低交通事故的死傷人數,就從檢討過時的偏見開始吧。

  • 機車超速法規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3-23 17:00:16

    【智翔的議會質詢-交通局(3/23)】

    #電動自行車改裝及販售問題

    在第十次臨時會以及第四次定期會中,智翔都有對電動自行車的改裝、納管議題提出質詢,交通局也回覆會配合交通部「非法電動自行車聯合稽查專案計畫」來進行抽查及攔檢,至今成效為何? 實施至今有何困難點?

    且近日報載,中國的零組件也以廢五金的名義,開始在電動自行車的業者間流通,要抽查業者成效恐怕不大。

    同時交通部在去年已預告修法,規範電動自行車需掛牌,違者可罰新台幣1200-3600元,新法實施後兩年內的電動自行車都要掛牌後才能上路,那在尚未實施前,交通局是否有配合警察局規劃做應對?

    連帶許多衍伸的未戴安全帽、超速、酒駕等問題,智翔提醒交通局,在全面掛牌前,仍要積極取締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

    #人行道設置問題

    標線型人行道無法有效發揮作用,是台灣目前普遍的現況,以桃園區大有路為例,雖有劃設標線型人行道,但如果沒有設置軟桿,違停車輛依舊橫行,讓人行道如同虛設,阻礙交通也影響用路人安全。

    因此智翔今天提供兩點建議,參考墨爾本市中心的街道設計,同樣是位於熱鬧商業區中的十米寬的道路,也能設置實體人行道,並保留路邊停車空間;或以新竹市為例,如果無法設置實體人行道,那標線型同樣可以加入如路口槽化線、公車避車彎、內縮的汽機車停車空間,讓整體規劃完善。

    智翔認為,道路與人行道的規劃,不脫「以設計引導行為」的思維方式,期許交通局能逐漸改善市民用路的品質。

    #桃園客運電動車火災

    日前桃園客運修車廠發生火警,共燒掉了六輛電動公車,交通局能否公開這次通盤檢討的報告以及過往的評鑑項目?

    智翔也認為,桃客公車使用的是中國製電池,既然桃客有申請政府的補助,那應該盡量使用台灣製的電池,且我們龜山區就有製造電池的廠商,使用中國製電池,保固與維修都有疑慮,請交通局再加強電動車國產化的把關。

    #讓座系統成效不佳

    台北市、桃園市的公車讓座鈴上路後成效不佳,可能的原因包括疫情、造成情緒勒索、無法顧及隱私等,也可能忽視市民的隱性需求。

    若讓座系統的立意是良善的,那在宣導教育上,
    交通局應多加強,讓真正有需求的人放心使用,以免造成又一樁浪費公帑之事。

    #桃林鐵路自行車道沿線Ubike站點

    桃林鐵路市民使用率及滿意度都相當高,但智翔還是反應一下市民在遊憩時遇到的狀況,一為市民常常在全長十公里的路程中,不知何處可以轉彎或出入散步的區域,建議可以設置沿路的里程數與路標標誌。

    另外則是沿路的Ubike站點,尤其是健行路到煉油廠之間的柏油路段,是可以考慮的站點,再請交通局評估後,我們可以來會勘處理。

  • 機車超速法規 在 負能量宅肥窮魯蛇 Zackexplosion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1-02-27 23:05:41

    我認為區間測速不該存在的主要原因

    而這原因,就是

    隱私

    前幾天看到邱委員的這篇,我實在不是很認同
    -
    首先,不得不說邱委員是所有現任立委中最關注交通議題的

    但我認為區間測速不單單是交通議題而已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跟荒妙的速限都是事實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跟荒妙的速限都是事實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跟荒妙的速限都是事實
    (很重要所以講三次,不然又有一堆奇怪的鄉民眼殘說我在亂噴lol,但本篇沒有要講這部分)
    這些也是大家最幹的幹點,但我一直在提倡,也最反對區間測速的點恰恰與委員相反
    沒錯,這個有資安疑慮的隱私權問題其實才是最重要的。

    我們來看看老早在2018年就生效的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法(簡稱GDPR)在維基百科上的部分內容
    資料來源:https://reurl.cc/DvoVOQ
    -
    原則
    個人資料的收集應存在適當的限制,進而以合法且公平的方式取得,並且透過適當的方法知會資料來源或者主體,再進一步取得同意。
    (不要跟我說區間有掛牌,等看到那牌子最好來得及迴轉離開齁)
    保護範圍
    個人身份: 電話號碼、地址、車牌等
    生物特徵: 歷資料、指紋、臉部辨識、視網膜掃描、相片等
    電子紀錄: Cookie、IP 位置、行動裝置 ID、社群網站活動紀錄
    (以上幾點內容,就是為什麼最近的網站都會因為Cookie問使用者一堆問題,J點很重要請記得)


    法規基礎
    被遺忘權 (Right to be forgotten):可以要求控制資料的一方,刪除所有個人資料的任何連結、副本或複製品。
    -
    以外,我們還要求資料收集方提供我們被收集的資料COPY,這也讓我去年(2020/06) 車子在保養廠整理,結果車牌被拔去開的事情留下了證據,不過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有『需要』的話我再來跟大家分享
    圖:https://imgur.com/a/E2v7ZQY
    -

    接著簡單解釋一下區間測速的原理

    區間測速就是用攝影機『監控』所有經過的車輛,利用固定的道路長度,由車輛進入與離開的『時間點』推算出車輛通過的『平均時速』

    沒錯,區間測速就是在用路人『未經同意』之下就收集個人資料

    他們利用影像辨識,收集了我的車牌,我的行蹤,而且根本不管我有沒有違法!

    這也是我最反對的原因!如果我住在坪林,每天不爽給遠通賺錢跑北宜來回,不就等於是每天都告訴政府我幾點回家?幾點上班?
    我根本沒有同意這樣的事情啊!


    嗯嗯,講到這有些人就會說『啊你不超速就沒事啦』,對啊,不超素就沒事了,但等政府要弄你的時候就出事啦!這樣搞跟強國的人臉辨識,社會信用評價有什麼兩樣?繼續放任這種東西下去就真的兩岸一家親啦


    參考:
    中國臉部辨識違規闖紅燈系統認錯人,格力電器女總裁中招
    https://reurl.cc/e9draR
    -
    講了那麼多,一定還是有很多人覺得
    『啊我又沒做壞事,幹嘛怕這些』


    我改變不了這樣的想法,但我想說的是,至少給我們選擇的權利吧!etc雖然做了車牌辨識並記錄,但是在使用者『簽名』同意收集資料前
    使用者同意前
    使用者同意前
    使用者同意前
    (這個真的很重要所以要講三次)
    ETC連儲值功能都無法開通,甚至連『本人』也無法透過線上系統查詢詳細通行紀錄,只能拿著帳單一筆一筆去超商或其他管道繳費!
    比歐盟落後就算了,好歹跟上自家人的etc吧?

    雖然etc這樣還是未經同意就收集個人資料(行蹤),但好歹高速公路是完全封閉的系統,我們可以不上高速公路,用海線往返南北,但住在北宜公路上的人們呢?這些人有選擇嗎?
    -
    所以,請任何一個單位在收集大家的個人資料前,至少先過問,不要弄的大家連選擇的權利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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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goo.gl/mJ2E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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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___簽署這份文件,因為您認為高速/快速公路太危險,而且在不合法的情況下騎上去就沒有素質。

    倘若將來,高速公路開放紅黃牌摩托車行駛,與快速道路開放白牌摩托車行駛,本人___同意絕對不在上敘道路上使用摩托車(如:紅黃牌行駛高速公路,白牌行駛快速公路),若違反的話,願意上傳一支自爆菊花影片到社群網站上,表示個人素質與爆菊花決心。
    __

    近來有許多媒體盜錄影片,拿去當做新聞營利使用。要做新聞報導絕對沒問題,不用聯絡我,但,請寫清楚出處(內文包含影片原始連結或頻道連結),重新上傳之內容不要刻意蓋住片中浮水印即可,請盜錄者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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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armin Virb XE, Samsung Gear 360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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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pple Final Cut Pro X ( Mac 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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