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機車被撞倒賠償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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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機車被撞倒賠償產品中有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850的網紅Saint ‧ 聖吃遊 ‧ 回憶倉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最近有立委跳出來替貨運司機說話,請拖吊單位跟正義魔人高抬貴手,不要為難貨運司機。 台灣交通亂象頻傳,開車的亂開、騎車的亂鑽比比皆是,每天都有什麼二輪、四輪互戰的廢文在吵。 尤其台灣對於貨運司機的工作環境是真的很不友善,路就這麼大條,就真的也沒地方停車,說真的也不可能把車停到幾百公尺遠的地方,再把貨...

機車被撞倒賠償 在 邱于晏????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08:41:03

《關於那些觸動心靈的小故事》 一如往常的,我在便當店外排著隊準備買晚餐。 突然一聲巨響,幾乎是所有人都被這聲音嚇得不輕,轉身一看是個伯伯騎機車被想趕黃燈的汽車撞倒,我想都沒想,第一個念頭就是衝過去請人幫忙指揮一下後方的來車,避免二次的撞擊,請周遭的路人幫忙叫救護車,隨後趕緊查看倒在地下不斷哀嚎的伯...

  • 機車被撞倒賠償 在 Saint ‧ 聖吃遊 ‧ 回憶倉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25 14:52:23
    有 15 人按讚

    最近有立委跳出來替貨運司機說話,請拖吊單位跟正義魔人高抬貴手,不要為難貨運司機。

    台灣交通亂象頻傳,開車的亂開、騎車的亂鑽比比皆是,每天都有什麼二輪、四輪互戰的廢文在吵。
    尤其台灣對於貨運司機的工作環境是真的很不友善,路就這麼大條,就真的也沒地方停車,說真的也不可能把車停到幾百公尺遠的地方,再把貨卸到幾百公尺遠的商家,是你你會願意?

    但要用情緒勒索的方式來要求全民、警察機關跟拖吊單位,我是覺得對於身為一個曾經常任立委的人來說,說這種話是真的有失格局,偏偏他還PO第二篇文堅持自己的立場。

    今天如果是民眾發這種文,那當然無可厚非,說真的,有在開車騎車的人,誰沒有違規臨停過?我是不相信有人沒做過啦。

    但你曾經是立委,你現在也是政黨高幹,該做的是督促有關機關交通改革、聯合黨內同志研擬適當的法規、呼籲民眾放棄自家長期侵占的騎樓或是公有用地、每條路段設立貨車卸貨區,而不是在那邊噴容易引人訕笑的口水。

    違規停車害人致死是危言聳聽嗎?

    全台灣有多少衰尾人就是因為把車臨停在車上買個東西、吃個麵,結果吃上過失致死的官司?

    司法院判決書隨便抓都一堆,每年都百來件你信不信?

    隨便google打「違停致死」的關鍵字,就跑出了一大串新聞,你還會覺得是危言聳聽?小事情?

    我隨意挑了一件我google頁面上的第一則新聞,是位於屏東,因為違規停車導致過失致死的案件。

    「汽車違停害機車騎士撞倒致死,判刑6個月」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512/FYDZKAUPD6O7KJMXQ57IBROZ3E/?fbclid=IwAR2-0wN5LT0ljH9-5zTMSdX-UHOqhJFAChXnf3juOavYG_gbpHNcFttczOU

    屏東地夠大了吧?路夠大條了吧?

    我依循新聞的內容提示,到司法院的網站找當初到判決書,案號是屏東地方法院 109 年交訴字第 30 號刑事判決。

    司法院判決書連結:https://law.judicial.gov.tw/LAW_MOBILE/FJUD/data.aspx?page=19&kw=109%e4%ba%a4%e8%a8%b430&judtype=JUDBOOK&sys=M&q=d173a2ec7522ddfaf91733258593f25a

    簡單講,就是一個叫陳琮賀的人,當天把車違規停放在路邊,偏偏這時候有一個機車騎士騎機車撞上這台車,結果就過世了。

    6個月很輕阿,但雙方沒有達成和解,後續的賠償跟訴訟應該也很有得跑。

    誠如這位立委所說,以駕駛違業真的很辛苦,路邊買個便當都有可能被別人檢舉,一天的收入甚至數天的收入都會化為烏有。
    甚至他還舉例子,計程車司機幫女兒買便當違停,結果為了追車子跑到去世,這類新聞固然讓人心酸。

    但你們知道如果因為違停,結果害別人死了,這個違停者後面要面對的是什麼嗎?

    他需要面對的是被害者家屬的索賠,隨便賠都是幾百萬。
    他需要面對的是良心的譴責。
    他需要面對的是官司的纏訟。
    他需要面對的是親友的指責。
    他可能要賣房子籌措賠償金。
    他可能被公司解雇。
    他可能因為籌不出錢而讓自己也家破人亡。
    假如被害人堅持不原諒,他甚至要進監獄關,出來之後也找不到工作,他從此貼上更生人的標籤。

    當然我不是說違規停車罪該萬死,就跟裘千仞在華山之巔厲聲向武林群豪喝問:武林中人誰沒犯過行?誰沒殺過人?搬到現在這個場合,誰開車沒違停過?但被拍照、被抓到收到罰單,鼻子摸摸也就認了。

    只是如果要把拖吊違停歸類為惡,把執法當作禿鷹覓食、官民拆帳、上下交相賊,我想這種言論有些過了吧?

    另外,你還覺得真的不幸害別人死傷這件事情,跟繳罰單相比,你覺得這樣鄉愿會比較好嗎?

  • 機車被撞倒賠償 在 中時新聞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2-21 09:30:44
    有 54 人按讚

    #影 阿嬤...這不是碰碰車內.....(#閃編)

    #重機 #車禍 #撞擊 #老婦人 #電動代步車

  • 機車被撞倒賠償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3-03 21:13:05
    有 2,218 人按讚

    謝謝立法院的同事葉毓蘭委員tag了異溫層的我,請我繼續分享最近閱讀的書籍。
     
    老實說,身為立法院的菜鳥,最近光是閱讀預算書、各種報告就飽了,根本沒時間看書,更別說寫什麼閱讀心得。
     
    於是,我把辦公室最近在看的預算書曬出來,外加一本我不用看也絕對熟透透的書籍,來跟大家分享:《我袂放你一個人:律師,永遠的反抗者》(作者:我)。
     
    這本書,我寫下與各路夥伴所參與過的一些案件。他們是國家暴力的受害者,是等待平反的冤屈者,以及更多更多,等待一個希望的人們。
    連結:https://readmoo.com/book/210089439000101
     
    我很誠摯的邀請葉委員,如果有時間,可以到立法院的圖書館翻閱一下這本書,或是看一下底下附上的自序。
     
    對妳來說,這些故事可能很陌生,或是顛覆你的認識,但這是真真切切的台灣,一個安安靜靜,就會有血淚默默留下的台灣......
     
    (立法院剛開議,政治工作者也忙著處理各項事務,我就不再tag其他人了)
     
    --
     
    自序
     
    大家一起鬥腳手
     
    本書的出版遲延許久,其中,有一度放了好幾個月。因為我阿嬤過世了。
     
    從小就跟阿嬤一起生活,在嘉義竹崎山區的小村落。庄內沒有一家商店,除了賣菜車從山下上來,可以買些豬肉魚肉之外,就是吃著阿嬤摘來的過貓(過溝菜蕨)、地瓜葉、竹筍長大。
     
    阿嬤的過世對我算是滿沉重的打擊,因為除了受她照顧,很長一段時間,她也是我的工作夥伴。從小跟她上山除草、施肥、噴農藥、摘龍眼,一直到讀法研所的暑假,只要收到她的指示,都還會回家一同摘龍眼、忙農事。
     
    對於去世的人,很奇怪,人走了,但聲音還留在腦海裡,甚至說話的樣子、音調,還有一些特殊的字句,依然鮮明。例如,阿嬤的口頭禪是:「咱共話要照天良共!(講話要憑良心。)
     
    天良,對她來講,是一個很重要的核心價值。
     
    告別式後,又載著妻小,北上新竹工作。
     
    車開到雲林,忽然太太說:
     
    「告別式上,很多坐在後面的庄內人一直在啜泣。」
     
    想想也是,阿嬤一生確實跟很多庄內的人有很深的交情。
     
    一位阿姑,小時候我常跟著阿嬤去找她,她住在庄外的墓仔埔的山後。每次阿嬤工作回家路上,會順路帶著剛採的竹筍或過貓、番薯葉去給她。
     
    黃昏的墓仔埔,菅芒花迎風搖曳,眼前盡是高低不一的墓碑、墳塚,有時候還有搭著工作布帆的新墳。常常拜訪完,回家路上已經天黑,心裡有說不出的害怕。
     
    為什麼要住在這邊?每每心裡總是納悶。
     
    長大了才知道,原來這就叫作農村社會的弱勢者。
     
    這位阿姑的先生,因為終年在外流連,對兩個小孩完全不負責任,一家人又無地可耕,沒有任何作物可以收成,單單靠阿姑打零工賺錢生活。
     
    每當阿嬤帶著東西來到阿姑家,一旁的我就會聽到阿嬤以一流的口才、充分的說理、無敵的反應能力,描述這些過貓番薯葉家裡如何如何吃不完、今天採的竹筍又如何如何的多,說服阿姑一定要接受。而且每次理由都不太一樣,讓阿姑難以拒絕。
     
    我心裡難免想,挖哩勒,今天採的竹筍不就那幾根嗎??怎麼會這樣講呢?於是,回家路上,就問阿嬤。
     
    阿嬤一臉「你太淺了」的表情,笑著說:
     
    「伊自己飼兩個小孩,生活比較卡艱苦,咱要給伊鬥腳手啊!」
     
    「咱要給伊鬥腳手」(幫人家忙),也是阿嬤的口頭禪。
     
    阿嬤出殯前,另一位阿姑每天晚上都會來陪我們守靈,一起摺蓮花、摺元寶。我過了幾天,才認出她來。
     
    大約二十多年前,阿姑的先生外遇,而且動輒把她打得鼻青眼腫,家暴非常嚴重。阿嬤知道後,強烈的力挺她,一直幫她出頭。
     
    有一回,跟阿嬤走在路上,狹路相逢,阿姑的先生正好迎面而來,手上有一把除草用的柴刀。阿嬤一見,馬上趨前數落,不假辭色,眼看這位先生好像越來越生氣了,我在旁邊心驚膽戰,但阿嬤毫無懼色,記得阿嬤最後嗆他說:
     
    「你安呢查某一個換過一個,我跟你共,老了沒人愛,不信,你再試看嘜!」
     
    這位阿姑後來當然是跟先生離婚了,但阿嬤還是非常照顧她,終其一生,兩人維持著良好的友誼。
     
    自己當了律師後,看到無助的人,會想要幫忙,或許正是因為從小看阿嬤這樣勇敢的助人,耳濡目染下,內化成一種想要給人「鬥腳手」的心情吧。
     
    國中的時候,有一天早上,媽媽接了台中舅舅的電話,立刻嚎啕大哭,癱軟在地。原來是媽媽的母親,台中的阿嬤早上六點出門倒垃圾,被一個飆車少年疾駛的機車撞死。
     
    媽媽到了案發現場,看到少年駕駛的機車把手上,沾染了外婆當時拿的垃圾袋內裝的木瓜。她立刻叫舅舅拿照相機拍照,留下證據。果然,少年向警方表示,不是他撞到我阿嬤,他行經現場時,我阿嬤已經被先前的車輛撞倒,他因為看到阿嬤倒在地上,緊急煞車才滑倒。
     
    媽媽沒有錢請律師,在請教律師之後,決定自己寫狀紙聲請假扣押,並且告飆車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那陣子,我常看到媽媽早上五點多起床,一邊生火煮飯,一邊看法律書籍。
     
    但有一位同村的長輩知道後,卻說:「我跟妳共,告這無效啦,只會了錢的,當場又沒人看見,對方也不承認。」
     
    沒想到媽媽聲請的假扣押,竟獲准了。當裁定寄到我們村莊,大家屏氣凝神打開信,看到准予假扣押的文字,都要哭了。
     
    很快的到了開庭日。媽媽天未亮就騎著她那台「山葉YAMAHA美的」80cc的機車,沿著山路來到嘉義火車站,隨身帶著她的狀紙、法律書籍,以及阿嬤的遺照,坐火車來到台中。
     
    法官雖然看了媽媽提出少年把手沾染木瓜的照片,似乎也認為少年的機車撞倒了阿嬤,但還是希望能找到證人加以證明。
     
    就這樣,媽媽和阿舅遍訪鄰居。皇天不負苦心人,有一位鄰居的親戚,案發當時曾跟阿嬤在巷口交談,阿嬤走出巷口後,他就聽到「碰」一聲巨響,跑出去一看,只見少年跟阿嬤已經一起倒在路旁。但這位鄰居的親戚住在台東,不確定要不要出來作證。於是,媽媽又從嘉義,坐著火車,繞過半個台灣去到台東。這位證人終於同意出庭作證。
     
    法官終於判決媽媽勝訴,對方上訴,又遭台中高分院駁回。二審之後,對方終於願意按照法院判決的金額賠償。
     
    媽媽將判決書仔細收在老家的抽屜裡。這也是我生平第一次看到法院判決書。
     
    自己當了律師,看到有些當事人無依無靠、茫然的眼神,腦海裡就會浮現媽媽在天未亮,自己寫狀紙、查法條,騎著機車去開庭的背影。
     
    當時,如果有人可以幫忙她,不知道該有多好?我常常這樣想著。
     
    本書的許多案件,正是基於這樣單純的想法,「鬥腳手」、不想讓這些遇到「代誌」的當事人孤孤單單⋯⋯
     
    誠如張娟芬說的:「我覺得我們這些人,常常處在互相推坑的狀態,一個人因為某種機緣做了一件什麼事情,不小心感動了下一個,於是下一個人也做了一點什麼,然後這種感動就這樣來回乒乓傳染,而過程裡,影響力便慢慢傳了出去。」
     
    我覺得沒有人說得比娟芬更好。這些案件正是一群又一群熱情的NGO夥伴、社會運動者及律師們,一起組成一個又一個律師團,互相推坑、來回乒乓傳染、交互感動,通力合作進行的。
     
    本書希望記錄下的,就是這些人前仆後繼的身影。或許有些案件獲得一定的成果,但更多是失敗和挫折,重要的是,大家一起真真切切陪伴了當事人,在他們人生中最艱難的日子裡。
     
    衷心的盼望,也許有一天,在台灣某個偏鄉的角落,有個小孩無意中看到這本書,忽然有一點點感動,興起日後在有人困難時想要「鬥腳手」,興起讓台灣人活在真正公平正義天空下的想望。
     
    最後感謝大塊文化郝明義董事長,以及我的編輯,能夠寬容我一再的遲延,沒有他們,我不可能完成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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