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機車考照年齡上限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機車考照年齡上限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機車考照年齡上限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機車考照年齡上限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李妍慧 Yen Hui Lee,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從新竹市高齡車禍看長者駕車議題 】 前幾天(3/24)新竹發生了一件引起地方騷動的車禍事件。#新竹市竹蓮市場外,有一起嚴重死亡車禍,肇事者為一名 #84歲老翁,倒車時疑似將油門當作煞車,導致車子突然z字型失控暴衝,撞上路邊騎士與人行道上停放的機車。#釀成一死一重傷兩輕傷,同時人行道上機車被撞倒的...

  • 機車考照年齡上限 在 李妍慧 Yen Hui Lee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3-28 1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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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新竹市高齡車禍看長者駕車議題 】

    前幾天(3/24)新竹發生了一件引起地方騷動的車禍事件。#新竹市竹蓮市場外,有一起嚴重死亡車禍,肇事者為一名 #84歲老翁,倒車時疑似將油門當作煞車,導致車子突然z字型失控暴衝,撞上路邊騎士與人行道上停放的機車。#釀成一死一重傷兩輕傷,同時人行道上機車被撞倒的劇烈車禍。(相信很多人都看到群組中瘋傳的事發當時影片~~😥)

    第一時間這則新聞傳遍新竹市,這已經是 #新竹市近期第二起嚴重車禍(上一則是3/13摩托車女騎士因為閃避違停小貨車不幸遭碾斃)。竹蓮市場的車禍引起一片譁然,肇事者已屆高齡84歲。不禁讓人 #重新思考高齡銀髮族的駕駛權益。

    這是一個相當兩難的問題,銀髮族長輩們縱然身體健康,仍需面對機能日益老化的事實,過去的駕車經驗,未必能夠回應現在的身體。但,以 #年齡平權 的觀點來看,直接地 #剝奪長者的駕車權益,也並非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

    交通部公路總局於民國102年起,便逐步針對高齡駕駛有了管理規範,仿造日本將75歲以上的駕駛加強管理,具體的措施包括:縮短駕照換照週期(3年),換照時須通過一般考照體檢項目(含視力、聽力、四肢活動度)及認知功能測試(時間、手腳協調、指向、辨識、認知)或無患有中度以上失智之證明。並輔導勸說75歲以上高齡駕駛者繳回駕照(非強制)。但現行的法規,3年的區間是否適當?有沒有其他辦法能更即時地緩解高齡駕駛可能的車禍風險?

    我們看看高齡化社會的日本政策。針對高齡化駕駛,日本除了需要 #通過失智症檢查 外,同時鼓勵高齡長者裝設「#反暴衝裝置」,#政府支付9成費用。(反暴衝裝置能夠解決過去高齡車禍大多肇因於「操作不當」的問題,當高齡長者踩錯油門時,車子能夠自動停下。此外,車體前後還裝上超音波感應器,一旦在車子後方3公尺內偵測到障礙物,車子也會抑制加速。)

    台灣目前這兩項政策都還沒有開始,也有人認為,高齡者需要加裝反暴衝裝置或煞車優先系統,增加已經缺乏經濟能力的高齡者生活負擔,對高齡長輩來說並不公平。畢竟很多高齡者居住在非都市地區,大眾運輸系統也不發達,不讓他們開車(或懲罰他們開車),等於實質上限制了高齡者的行動自由。

    我想,台灣身為高科技發展國,如果能 #以科技研發導入高齡駕車,介入解決高齡駕車的操作風險,未來可以有效降低高齡長者的交通事故。這或許是我們應該努力的方向!

    #支持年齡平權
    #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
    https://www.thb.gov.tw/page?node=6b8d246a-aeb4-4a05-9b9f-4783c94687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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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機車考照年齡上限 在 何志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4-07-31 23: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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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到了!職業車禍手「車禍=收入」政府就該介入列管
    3年32起肇事,受害人怒很大 !
    正常人不可能這樣一直撞車。

    高肇事的駕駛已成道安隱憂,抑或是另種助跑哥或助跑姐的「專業車禍手」藉車禍詐取保險金、藉和解詐財手法,交通主管機關應深究,並研議修改交通及保險法規,吊銷駕照或重新考照、提高保險費率。

    詳細資訊請參考 完整新聞稿(圖)

    臺北市議員 何志偉、王閔生 新聞稿0731
    年度十大肇事駕駛! 當車禍成為收入 政府豈無義務?
    臺北市議員何志偉要求交通警察大隊清查後發現,97至103年5月,最常肇事的「單一駕駛人」累計肇事次數分別高達汽車32次、機車30次。而經常肇事駕駛者「前十名次數總計」,汽車244次、機車172次,合計416次。何志偉、王閔生質疑究竟是何等「高人」可以如此頻繁造成交通事故?是倒楣?抑或是專營私下和解的「專業車禍手」?案情恐怕不單純。這些道路安全的隱憂,中央地方責無旁貸,應釐清經常肇事之原因,建請中央檢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及道路安全管理處罰條例,並要求交通警察大隊與交通局加強道安宣導。
    <經常肇事駕駛 為常人的N倍 新手上路也不會這麼誇張>
    何志偉、王閔生指出,常人一年發生一件交通事故就已對生活造成不小負擔,所以多數人都會遵守規則注意安全。然而何志偉要求交通警察大隊清查經常肇事汽機車駕駛後卻發現,竟有單一汽車駕駛人於97至103年5月累計肇事次數高達32次不等,平均一年達5次;而機車駕駛也高達30次不等,平均一年達4.6次。光是102年單一年度,第一名分別高達汽車8次,機車則是4次。
    <年齡分布來看:汽車多為中高年齡 機車則是兩極化>
    何志偉、王閔生發現,雖然常人認為年齡與肇事率成正比,但單就本次統計數據來看,並無明顯趨勢。前十名經常肇事者平均年齡,汽車駕駛平均50.9歲,以中高年齡為主;機車駕駛平均33歲,年齡分布呈現兩極化。
    <建請改善相關宣導方式、保險及法規>
    何志偉、王閔生翻閱法規發現,目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違規記點規定並未針對「財損非致人死傷之事故」,輔導機制恐有漏網之魚;而強制汽車責任險規定肇事理賠次數雖已做為加費因子,但只要兩次理賠紀錄就會達加費上限,另外機車費率並無肇事加費之規定。
    為降低此類駕駛肇事頻率,何志偉、王閔生具體建議:(一)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應加強、積極釐清駕駛經常肇事之原因,是否有任何故意行為,所謂的專業車禍手。(二)建請交通部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即便輕微肇事不受處罰,但針對經常肇事之駕駛,是否有輔導機制?(三)建請金管會研議調整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檢討汽機車肇事加費機制,高風險駕駛應提高費率,並避免故意行為者的理賠。(四)要求交通局及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加強交通宣導及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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