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z841119 (提摩)
看板biker
標題[問題] 罰單申訴需要自行舉證嗎?(未禮讓行人)
時間Wed May 4 22:37:12 2022
今天被開了一張未禮讓行人
我不能確認我是否存在違規狀況
所以想要申訴看看
車子也尚未安裝行車記錄器…
所以也沒方法可以客觀的回顧案發狀況
整個狀況大致是這樣
https://i.imgur.com/zIs0VK3.jpg 我的路線大致為紅色(單純表明方向而已)
黃色部份是一台貨車
綠色為行人所在位置(對方口述)
我進入路口時號誌由綠轉黃
(就很單純正常人能判斷進入的那種狀況而已,沒有任何加速行為,反而為了停車而減速
)
行徑時我「未注意」到斑馬線上是否有行人。
(這句話比較不避諱點的意思就是「我沒看到有人」,但我也認同員警必然是看到有人,
只是我目幹而已)
停放車輛的位置為斑馬線後,黃線,欲入711。
停放車輛後隨即被員警攔檢(非行經時攔檢)
告知我未禮讓行人後
我大概環顧了周遭
這時我仍沒看到斑馬線上是有行人的
於是向員警詢問對方是在我的左邊還是右邊,才得知對方的位置應是如此。
這時我也無意義的告知員警可能是貨車遮擋到視線,員警就順勢提示了我一下,我便確定
禮讓行人的距離是3條橫紋。
我能確定的是在我行徑的視線中未曾轉為紅燈,
我未曾「注意」到有行人。
-
現在就是想試著申訴看看
確認行人是否站在斑馬線上,
我是否距離行人在3條橫紋之內,
但在沒有提供行車記錄器畫面的狀況下
單位是會自行調閱密錄器或監視器進行判斷的嗎?
另外是說,
申訴期間的繳費期限是會自動延展的嗎?
-
再來是後話
騎車10年了
除了早年被開過1張改燈外
這還是第一張單子
車子還是前幾天新牽的QQ
行車記錄器前幾天才在版上問
還在預計放假準備去裝MS295
沒想到裝之前就需要用到了
平常也都有在看行車記錄器的影片
禮讓行人、切換車道或路邊停車打方向燈
這都是有在特別注意的
我沒辦法確認自己是對是錯
行徑時本應注意周遭
我不知道怎麼闡述這個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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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185.2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651675034.A.58D.html
推 MELOEX: 你沒有提供證據的話監理站是直接發文至派27.51.121.226 05/04 22:41
→ MELOEX: 出所請員警確認 然後就是員警說了算可能就27.51.121.226 05/04 22:41
→ MELOEX: 查無不法謝謝指教這樣27.51.121.226 05/04 22:41
→ MELOEX: 申訴後繳費期限就會凍結到結果出來才繼續27.51.121.226 05/04 22:44
→ MELOEX: 計算27.51.121.226 05/04 22:44
推 inSec: 這種攔檢的警方應該都會擺密錄器 有疑慮可59.126.49.230 05/04 23:07
→ inSec: 以申訴請表示警方提供證據 通常會附給你59.126.49.230 05/04 23:08
→ superLM: 我還以為是被檢舉達人檢舉 員警直接攔111.71.213.207 05/04 23:15
推 vul81320: 可以直接申訴,是警察要舉證223.136.122.165 05/04 23:27
→ jeff40108: 罰單本來就是員警要舉證114.37.173.28 05/05 00:14
→ jeff40108: 比較好奇你有沒有跟員警說你綠燈114.37.173.28 05/05 00:15
推 kevin20541: 印象中警察肉眼看到就可以開單 不需要27.53.24.84 05/05 00:45
→ kevin20541: 密錄器拍到 但是要反駁的話要自己舉證27.53.24.84 05/05 00:45
※ 編輯: oz841119 (61.227.185.244 臺灣), 05/05/2022 00:53:27
→ NaouZ: 首先,行人只要走在斑馬線上,縱使違規在先 111.251.80.9 05/05 01:30
→ NaouZ: 還是有優先路權,所以要禮讓。你若是左轉車 111.251.80.9 05/05 01:31
→ NaouZ: ,通過路口才由綠轉黃,那顯然一定會注意到 111.251.80.9 05/05 01:33
→ NaouZ: 行人的動向,但若是直行車,視線被貨車擋住 111.251.80.9 05/05 01:34
→ NaouZ: ,顯然是無法預測第二個斑馬線會不會有行人 111.251.80.9 05/05 01:35
→ NaouZ: 在號誌燈轉綠之前就意圖穿越,所以員警抓未 111.251.80.9 05/05 01:37
→ NaouZ: 禮讓這條,你若要申訴就要導向行人違規穿越 111.251.80.9 05/05 01:38
→ NaouZ: 使你無法預測,並非故意不注意而不禮讓。 111.251.80.9 05/05 01:38
推 gainsborough: 現場開單簽名的話就吞下去吧,你的y 61.221.175.146 05/05 11:50
→ gainsborough: 申訴時間成本比那張罰單高很多,下 61.221.175.146 05/05 11:51
→ gainsborough: 次有爭議就現場要求員警提供證據, 61.221.175.146 05/05 11:51
→ gainsborough: 不然就罰單要備註員警要主動在時間 61.221.175.146 05/05 11:52
→ gainsborough: 內提供影片之類的才簽,我自己是這 61.221.175.146 05/05 11:53
→ gainsborough: 樣避開過兩次,一次等紅燈時被攔下 61.221.175.146 05/05 11:54
→ gainsborough: 說我上一個路口(不到10m)闖紅燈,一 61.221.175.146 05/05 11:54
→ gainsborough: 次是我未依號誌行駛 61.221.175.146 05/05 11:55
→ pentw: 曾經禮讓行人被後面車按喇叭超不爽180.214.183.162 05/05 13:18
推 jj89066: 上次禮讓行人,然後旁邊車道計程車直接 61.222.87.163 05/05 15:10
→ jj89066: 尬過去,阿還好沒把行人尬到掛掉 61.222.87.163 05/05 15:10
→ jj89066: 新竹之前城隍廟抓超兇,其實我覺得抓才是 61.222.87.163 05/05 15:10
→ jj89066: 好事,不然對行人真的太不友善。 61.222.87.163 05/05 15:10
推 xhung: 新竹等行人 每次都被繞啊 只好檢舉 ... 49.216.27.215 05/05 16:54
→ superLM: 上次停在斑馬線前 被後面的嗆說 假鬼假怪 111.71.213.82 05/05 16:56
推 aidsai: 做進步的事反而困難重重...大家要撐住 XD 150.116.175.19 05/05 18:52
→ OrcDaGG: 上次禮讓行人,被一個老人從後面撞,以經 42.76.196.24 05/07 17:34
→ OrcDaGG: 慢速靠路邊了還貼很近=_= 42.76.196.24 05/07 17:34
→ yrxu: 申訴沒用,我之前被一堆危停、公車靠站跟龜 42.74.76.134 05/09 20:13
→ yrxu: 車,逼的騎進進行機車,申訴結果照舊,繳罰 42.74.76.134 05/09 20:13
→ yrxu: 單就對了!警察才不會幫你調閱路口監視器。 42.74.76.134 05/09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