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機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車禍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機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車禍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masker0411 (微笑的面具)看板PttLifeLaw標題[車禍] 未保持安全距離,判斷的...
機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車禍 在 魏嘉彥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5-12 19:50:12
呼籲取消吉安鄉自強路及中原路一段之待轉區| 吉安鄉自強路及中原路一段之交會處僅是個非常單純的十字路口,根據107、108、109及110年1-3月的統計資料顯示,此路口近年皆無發生死亡車禍,且事故肇因前三名分別為「未依規定讓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迴轉未依規定」;為回應民眾期待取消此道路交會處之兩...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70610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甲未受傷
乙受傷,有驗傷
丙受傷,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作筆錄,現場未遭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甲有強制險(含第三人),未連繫保險公司
乙有強制險(含第三人),有連繫保險公司
丙有強制險(無第三人),有連繫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三人皆綠燈直行,因突下大雨,甲欲右切至路邊穿雨衣,乙方閃避不及與甲方發生擦撞,
乙方倒地,甲方直騎10公尺後停下,丙因乙方倒地,煞車不及,車輛有碰到乙方,但乙方
並未因此造成二次傷害(人員、車子的位移或加重損害)。
因三方皆紅燈起步,時數約40km左右,現場監視器皆未拍到現況,且三人皆無行車紀錄。
六、問題:
1.初判表載明,乙方無明顯肇責,甲未注意後方車輛變化車道,丙未保持安全距離。
我的問題是,以此初判說明為例,甲丙雙方責任權重比例為何?
2.交通處罰條例中,對於機車的保持安全距離,僅規範須能夠需煞住。
我的問題是,我因怕被冠上肇逃而留下來製作筆錄,初判表這樣寫是否合理?
3.最後,丙方要如何自保避免被當盤子?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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