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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拖車費用 在 報時光UDNtime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那些年你我被拖吊的愛車】
騎車開車被拖吊你有什麼轟動難忘的經驗?
分享37年前西門鬧區拖吊機車的新聞
圖說:台北市警交通大隊昨天在西門鬧區拖吊違規機車,引起許多市民圍觀。交通大隊表示,從今年八月份開始,凡是在西門鬧區行人徒步區內違規停放的機車,除被吊離現場外,還須罰款,希望機車駕駛人不要任意在街頭違規停放機車。
日期:1982-12-23
來源:聯合報
#車被拖吊和女朋友失約那一個比較痛
#報時光UDNtime
歷史新聞節錄
【1982-06-09/民生報/06版/生活新聞版】
交通線上
舊市區是違規停車病灶
(劉作坤)據了解,台北市警察局一年取締的交通違規案件中,幾乎一半是違規停車,此充分說明了台北市亂停車的嚴重現象。
導致市民亂停車,其基本原因在於難停車。台北市目前發生停車困難的地區,主要是在民族路以南、敦化路以西,基隆路、羅斯福路、愛國西路、桂林路以北,以及環河南、北路以東所涵蓋的範圍。
針對這塊地區,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交通科最近也做過詳細的調查。結果顯示,除了環河北路以東、民族西路以南、承德路以西、民生西路以北地區;民族路以南、承德路以東、林森北路以西、忠孝西路以北地區;環河南路以東、桂林、愛國西路以北、忠孝路以南、林森南路以西地區;以及松江路以西、林森北路以東、民族東路以南、鐵道以北地區等五處區域內,有停車需求不夠的現象外,其他地區的停車位都足以供應目前的停車數量。
由此項調查數字看來,發生停車困難的地區主要分佈於舊市區內,而且又是市民上班、購物、洽事、娛樂等各項營生活動最為頻繁的範圍。
【1982-12-31/聯合報/07版/】
違規車輛拖吊費 明起提高一倍
(台北訊)台北市警察局從明天起大幅度提高違規停車車輛的拖吊費用。市警局指出,警方拖吊違規車輛的費用約提高一倍:
--機車:拖吊費兩百元、保管費每天五十元。
--小型汽車:拖吊費一千元、保管費每天兩百元。
--大型汽車:拖吊費三千元、保管費每天五百元。
--曳引車:拖吊費三千元、保管費每天五百元。
--全聯結車(包括半聯結車、拖車、貨櫃車):拖吊費六千元、保管費每天六百元。
--其他動力機械車:拖吊費八千元、保管費每天六百元。
機車拖車費用 在 浪人幫 - 陳為民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不知道你會不會常年夢到某些狀況?
我經常夢到回學校上課的惡夢……
剛才又夢到寫作文,題目是:如果我是……。
“ 如果我是交通部長”
台灣的交通不算太亂、但有很多現象很不合理,是交通部門讓交通更糟!
而我覺得……只是這些人不坐公車、不可能騎車,甚至都不可能自己開車,那知道什麼交通!
話說回來……台灣、誰不知道交通除了宏遠的建設、合理的規劃、嚴格的執行、深廣的宣導!有這麼難嗎!?
我如果是交通部長……上任第二天就做這些!
1:蘇花改開放全車種通行。
2:開放大型重機上國道。
3:環保、警察、不再直接攔檢民眾汽機車,廢排氣、車輛改裝認定統一由監理單位受付執行。
4:汽機車照明、指示燈具、牌照照明燈,具齊且正常運做;排氣噪音、廢氣值均達標準既可。所謂改裝之取締,從此不復存在。
5:搜集、分析實際民眾駕駛速度,檢討、提高現行速限。
6:醫院、學校或其他需嚴禁噪音區域,速限30以下。
7:年限之後仍繼續使用之汽機車,應檢討大幅降稅。
8:酒駕不論青紅皂白直接先拘押30天再說,其後該判關的照關,與這30天無關。罰120萬,撤銷駕照,終身不得駕駛該交通工具。致傷者處1200萬至3000萬賠償金。負擔傷者全額醫傷費用,賠付傷者職傷補償十年工資。工資依傷者職業最高級計。
再次酒駕者,最終判決再加20年,服滿不得假釋。
9:普設車流監控攝影系統,嚴格監控車流,取締違規駕駛行為、減少警察消耗。
10:取消機車待轉,普通重型機車得行駛快速、高架道路,強化宣導交通同權。
11:設定清楚的路邊臨檢噪音車排氣管科學方式。市售排氣管皆需經過國家標準之監理檢驗始得販售。
12:嚴格制行騎行機車需戴安全帽、加強取締安全帽帶沒繫緊,加驗安全帽國家檢驗標準。
13:取消高速公路收費。
14:加強偏遠地區交通建設。
15:全面改設具高摩擦係數之交通標線、路面銜接、下水道蓋,便道鋼板。
16:無照駕駛及知情仍借車供他人無照駕駛、直接先關3年,賠償金不得低於3000萬。其餘法律應負責任擔當。
17:偷竊車輛或零組件處7年以上徒刑。
18:阻擋、佔用公務、醫療、執勤車輛者拘役30天,吊扣駕照12個月,再受其應付刑責。
19:自學駕駛學習者通過交通考試筆試通過、可取得實習駕照。實習駕照需在有駕照五年以上者在旁同乘指導、並在政府劃定之區域學習駕駛。
20:民眾檢舉之交通違規受理、不處罰金,將寄發警告紅單,無論年限同一行為再犯者吊扣駕照12個月。惡意檢舉經認定將有一定行責。
21:縮小機車牌照面積。
22:修補過的馬路比需比原來更平整。
23:增加機車停車位。
24:重新檢討改進全國道路標誌、道路指示、指示、警告燈號。
25:加強風景優美處及觀光景點之交通建設及可停車空間。
26:建設開通東部高速公路、建設環島環狀快、高速公路。
27:建設開通北橫、中橫、南橫三橫高速公路。
28:建設開通東部高鐵。
29:環島、離島水域海上觀光交通路線規劃。
30:大幅調整汽機車市售合理價。
31:電動汽機車收取少量牌照管理使用稅,其它原相關各項費用全免。
32:增設新綠能汽機車專用免費停車處所。
33:鼓勵將現行內燃機汽機車之動力系統改裝成新綠能車、經檢驗安全合格允許上路,政府並提供技術昇級之一切無償協助。
34:全面開放汽機車拖式、自走式露營車、露營拖車進出口、自行制造、改裝、使用。
35:機車附掛邊車、拖車,舊法只限“驗車時不得附掛邊車”這幾個字誤解了幾十年,以為違法。如果違法……身障特殊用的的合法性那來?三輪、四輪機車的合法性那來!?
邊車合法之法規再強化、宣導、執行。
我知道,台灣的交通還有更多問題…改善的方法還有更多,但我會窮畢生之力,努力改善台灣的交通,以我多年駕駛經驗,相信一定能讓台灣成為交通最有秩序、駕駛最文明的一塊寶島!
老師評語:思維靈暢、文膽不凡。
分數:零分。
零分!!!?
有沒有搞錯!!!?
老師!我真的超氣……我寫的這麼多!這麼實際!都是幾十年在台灣騎車、開車的心得!公車、捷運我也坐!老師……也許寫的不全……也許還要討論,但我寫的都是根據民主精神民主國家人家應該有的待遇啊!
老師:對啊、你都說啦!那是民主國家。
我:………………。
機車拖車費用 在 浪人幫 - 陳為民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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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經常夢到回學校上課的惡夢……
剛才又夢到寫作文,題目是:如果我是……。
“ 如果我是交通部長”
台灣的交通不算太亂、但有很多現象很不合理,是交通部門讓交通更糟!
而我覺得……只是這些人不坐公車、不可能騎車,甚至都不可能自己開車,那知道什麼交通!
話說回來……台灣、誰不知道交通除了宏遠的建設、合理的規劃、嚴格的執行、深廣的宣導!有這麼難嗎!?
我如果是交通部長……上任第二天就做這些!
1:蘇花改開放全車種通行。
2:開放大型重機上國道。
3:環保、警察、不再直接攔檢民眾汽機車,廢排氣、車輛改裝認定統一由監理單位受付執行。
4:汽機車照明、指示燈具、牌照照明燈,具齊且正常運做;排氣噪音、廢氣值均達標準既可。所謂改裝之取締,從此不復存在。
5:搜集、分析實際民眾駕駛速度,檢討、提高現行速限。
6:醫院、學校或其他需嚴禁噪音區域,速限30以下。
7:年限之後仍繼續使用之汽機車,應檢討大幅降稅。
8:酒駕不論青紅皂白直接先拘押30天再說,其後該判關的照關,與這30天無關。罰120萬,撤銷駕照,終身不得駕駛該交通工具。致傷者處1200萬至3000萬賠償金。負擔傷者全額醫傷費用,賠付傷者職傷補償十年工資。工資依傷者職業最高級計。
再次酒駕者,最終判決再加20年,服滿不得假釋。
9:普設車流監控攝影系統,嚴格監控車流,取締違規駕駛行為、減少警察消耗。
10:取消機車待轉,普通重型機車得行駛快速、高架道路,強化宣導交通同權。
11:設定清楚的路邊臨檢噪音車排氣管科學方式。市售排氣管皆需經過國家標準之監理檢驗始得販售。
12:嚴格制行騎行機車需戴安全帽、加強取締安全帽帶沒繫緊,加驗安全帽國家檢驗標準。
13:取消高速公路收費。
14:加強偏遠地區交通建設。
15:全面改設具高摩擦係數之交通標線、路面銜接、下水道蓋,便道鋼板。
16:無照駕駛及知情仍借車供他人無照駕駛、直接先關3年,賠償金不得低於3000萬。其餘法律應負責任擔當。
17:偷竊車輛或零組件處7年以上徒刑。
18:阻擋、佔用公務、醫療、執勤車輛者拘役30天,吊扣駕照12個月,再受其應付刑責。
19:自學駕駛學習者通過交通考試筆試通過、可取得實習駕照。實習駕照需在有駕照五年以上者在旁同乘指導、並在政府劃定之區域學習駕駛。
20:民眾檢舉之交通違規受理、不處罰金,將寄發警告紅單,無論年限同一行為再犯者吊扣駕照12個月。惡意檢舉經認定將有一定行責。
21:縮小機車牌照面積。
22:修補過的馬路比需比原來更平整。
23:增加機車停車位。
24:重新檢討改進全國道路標誌、道路指示、指示、警告燈號。
25:加強風景優美處及觀光景點之交通建設及可停車空間。
26:建設開通東部高速公路、建設環島環狀快、高速公路。
27:建設開通北橫、中橫、南橫三橫高速公路。
28:建設開通東部高鐵。
29:環島、離島水域海上觀光交通路線規劃。
30:大幅調整汽機車市售合理價。
31:電動汽機車收取少量牌照管理使用稅,其它原相關各項費用全免。
32:增設新綠能汽機車專用免費停車處所。
33:鼓勵將現行內燃機汽機車之動力系統改裝成新綠能車、經檢驗安全合格允許上路,政府並提供技術昇級之一切無償協助。
34:全面開放汽機車拖式、自走式露營車、露營拖車進出口、自行制造、改裝、使用。
35:機車附掛邊車、拖車,舊法只限“驗車時不得附掛邊車”這幾個字誤解了幾十年,以為違法。如果違法……身障特殊用的的合法性那來?三輪、四輪機車的合法性那來!?
邊車合法之法規再強化、宣導、執行。
我知道,台灣的交通還有更多問題…改善的方法還有更多,但我會窮畢生之力,努力改善台灣的交通,以我多年駕駛經驗,相信一定能讓台灣成為交通最有秩序、駕駛最文明的一塊寶島!
老師評語:思維靈暢、文膽不凡。
分數:零分。
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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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我真的超氣……我寫的這麼多!這麼實際!都是幾十年在台灣騎車、開車的心得!公車、捷運我也坐!老師……也許寫的不全……也許還要討論,但我寫的都是根據民主精神民主國家人家應該有的待遇啊!
老師:對啊、你都說啦!那是民主國家。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