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車文-相關法規說明
壹、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之敘述:「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刷、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者』。」即要符合以上敘述『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是『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之情...
驗車文-相關法規說明
壹、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之敘述:「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刷、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者』。」即要符合以上敘述『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是『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之情形,才得以進行裁罰,並無規定『擅自變更原有規格』就要罰,必須有『致影響行車安全』之具體情形才可裁罰。
貳、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十三條之一條規定
「機器腳踏車下列設備規格不得變更:
1.引擎設備:指引擎之機械或渦輪增壓系統、氮氣導入裝置設備。
2.車身設備:車燈噴色或貼膠紙。
3.排氣管數量或是其左右側安裝位置。
(改裝排氣管規範參照標準:
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十五
二.車輛安全檢測基準附件十二
只要符合變更要件或檢驗標準就可以改裝)
4.號牌框。
5.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項目」
交通部並無另外核定不可變更之項目,所以除了上述規定項目以外,其他都是可以變更的。
參、
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已明文規定可變更,列檢驗項目但不須登記項目:
1.後照鏡
2.排氣管
3.車身外殼
(1.2.3項應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十五規定)
4.機車燈光設備
4-1尾燈
4-2煞車燈
4-3方向燈
4-4號牌燈
(4項改裝變更後應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十三條之一&附件七規定)
翹牌&短牌架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十一條,車牌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所以只要車牌沒有被其他零件遮掩影響其辨識,得以改裝,車牌框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十三條之一內文已明定為不可改裝項目。
傳動外蓋
由於內蓋之後方有開孔,在行車過程可能有石頭噴入造成皮帶斷裂,而造成行車安全之疑慮,必須安裝。
排氣管
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準則已明文規定可變更,其需符合附件十五之規定。
強化車台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十三條之一,內文並未提及強化車台拉桿為不可改裝項目,亦或安裝強化車台會造成行車安全疑慮之證明,現行條文並無提及強化車台為可變更或不可變更項目,只要在沒有焊接不可拆卸,並無明確會造成行駛安全之證明。
車輛型式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九條之二第六項:車輛型式、顏色需與紀錄相符。
車輛型式與行照上之NCX125R相符,並不表示車輛必須維持原廠的樣式檢驗,在符合改裝條文規定範圍的改裝是可以通過檢驗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十五
機器腳踏車設備變更-排氣管
1.應有排氣系統隔熱裝置。
(參照車輛安全檢測基準附件12-排氣系統隔熱裝置:
壹.排氣系統隔熱裝置適用形式及認定原則:
1.1車種代號相同
1.2廠牌及車輛型式系列相同
貳. 機車排氣系統隔熱裝置,自91/1/1起,排氣系統隔熱裝置之表面幾何中心點、前後端相對消音器本體水平高度並距段緣3公分處及裝置固定點等位置測量之)
2.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
3.在平坦地面兩輪著地時,排氣尾管出口角度不得高於水平線。
改裝法規相關網址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十一條(車牌)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1
第二十三條之一(不得變更設備)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23-1
第三十九條之二(檢驗項目&標準)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39-2
附件七(燈光標誌檢驗規定)
http://www.laws.taipei.gov.tw/lawatt/Law/A040110050001800-20160429-39000-006.pdf
附件十五(設備變更規定)
https://tpcmv.thb.gov.tw/ckfinder_images/files/%E9%99%84%E4%BB%B6%E5%8D%81%E4%BA%94-%E6%B1%BD%E8%BB%8A%E8%A8%AD%E5%82%99%E8%A6%8F%E6%A0%BC%E8%AE%8A%E6%9B%B4%E8%A6%8F%E5%AE%9A.pdf
車輛安全檢測基準
附件十二
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Download.aspx?type=Law&ID=1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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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引擎煞車明顯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瑕疵車輛事件連環爆
檸檬車條款推動進度卻仍牛步
我國車安治理體制出現哪些漏洞?】
嘉瑜上週日(12/20)接受採訪,再次討論到「檸檬車條款」與瑕疵車輛車主權益保障議題,嘉瑜也爬梳了這兩會期以來,針對車輛安全以及檸檬車條款的論述,受限於報導篇幅未能詳盡呈現,特別在此和大家分享。
長期關注嘉瑜質詢內容的朋友們應該都知道,嘉瑜從進入立法院的第一會期開始,就呼籲中央應調降高額汽機車關稅、貨物稅,以減輕國人購車負擔,本會期則開始關注瑕疵車輛案件,並在本月11號舉辦記者會,要求經濟部應盡速比照國際標準提出「檸檬車條款」,以保障車主權益。9月以來因為連續接獲兩起TOYOTA車輛瑕疵案車主們的陳情,在追縱相關部門處理案件進度的過程中,讓嘉瑜對於我國車安治理體制的弊病,以及車主購車後權益保障嚴重不足等議題有了更深的體會。
⚠️ 國人購車價格比他國貴,遇零件瑕疵卻遭政府部門踢皮球
首先,嘉瑜還是要再次強調,在關稅、貨物稅、營業稅等各種稅制疊加後,國人購車價格比起國外昂貴許多,單就貨物稅車輛類課徵稅額而言,近五年來每年稅收都破700億元,車主們繳納的高額稅金充盈了國庫,但政府有沒有因此提供對應的權益保障?
以TOYOTA近期兩起車輛瑕疵案的油電車及RAV4為例,在台售價比起日本售價高上20~50萬元不等,但車主在車輛出現瑕疵情形後尋求政府部門協助,陳情案卻在部會間被當成皮球踢來踢去,所有單位都在推諉責任,公部門不僅沒有拿出強硬的態度對車商課責,所作所為反而更像是保護車商的守護神。以下嘉瑜將就此議題,探討交通部及經濟部在制度面的缺失:
⚠️ 缺乏車輛瑕疵問題通報機制,車商得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以美國為例,美國「國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在官方網頁上建置「瑕疵車輛通報平台」(網址:https://www.nhtsa.gov/recalls) ,當車主發現購入的車輛出現問題,便可到該平台做瑕疵問題通報,NHTSA下轄的「瑕疵調查辦公室」(Office of Defect Investigation)便會檢視通報內容與案件量,啟動相關的調查程序,透過籌組專家會議來認定瑕疵問題是否存在,並據以做出實施安全性召回與否的決議。
根據嘉瑜追蹤的這兩起車輛瑕疵案,在車輛出現瑕疵問題後,車主們有些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提出申訴,有些則是向交通部提交陳情書,有些則是根本不知道該找甚麼單位求助,而消保會和交通部的實質作為,就只是要求車商查明後向車主回文說明。雖然根據「汽車安全性調查召回改正及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部是負責調查汽車安全性的權責機關,但實務上皆委託轄下的VSCC(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辦理,但VSCC所謂的調查作業,卻僅是查詢同款車輛是否曾在國外實施安全性召回。
由於缺乏車輛瑕疵公開通報系統,車主們初始在遇到車輛瑕疵問題時,通常不會立即找上消保會或交通部陳情,使得政府部門無法立即發現有通案性瑕疵案件發生,而車商利用公部門在制度上的漏洞,以及車主處於資訊不對稱的劣勢,對回廠維修的車主稱是正常零件耗損、要求車主自費維修,若有少數車主不服便為其免費更換零件,再要求車主簽訂保密條款,不得對外公開車輛存在瑕疵問題,只要能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車商就能躲過車輛通案性瑕疵必需實施安全性召回改正的責任。
⚠️ VSCC缺乏檢測量能,瑕疵認定與召回與否車商說了算
再者,縱使車主們經由網路社群的串聯,發現有相同瑕疵情形的車輛高達數十甚至數百輛,車商仍是對外界聲稱皆屬「個案」,車商敢如此有恃無恐,就是因為清楚負責進行瑕疵問題調查的VSCC,作為握有車輛通案性瑕疵認定權力的機構,所謂的「召開專家學者會議」,其實只是請車商到場說明,完全沒有自主檢驗、判定車輛瑕疵的能力,而車商當然不會笨到自我揭露車輛存在通案性瑕疵!這一點,從嘉瑜11月初接獲VSCC做成油電車煞車瑕疵案的調查報告,完全引述車商簡報內容一事便可佐證,如果油電車煞車零件真的沒有問題,為何到了12月中卻又實施顧客服務活動?
⚠️ 公權力介入效果不彰,檸檬車條款成車主權益最後防線
由於交通部與VSCC的行政怠惰,導致公權力介入車輛瑕疵案件的效果不彰,使得車主落於弱勢處境,包括108年Mazda柴油引擎瑕疵案以及近期嘉瑜披露的RAV4漏水車案,車主們在公部門體會到求助無門的窘境後,除了提起團體訴訟外,也開始轉向要求經濟部盡快設立檸檬車條款,希望讓往後瑕疵車輛案件的車主,在法律上能獲得更多的保障,讓檸檬車條款成為車主捍衛自身權益的最後一道防線。
⚠️ 檸檬車擔保期遠不如國際標準,經濟部修法方向偏袒車商
檸檬車條款最重要也最關鍵的核心,就是新車的交車天數與行駛里程數在多少以內,出現履修不復的問題可以被視為「瑕疵」?經濟部在108年7月預告於<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新增檸檬車條款,提出的版本卻是「180天內或1萬2千公里」,包含美國紐約「2年、2萬9千公里」、韓國「1年、2萬公里」、菲律賓「1年、2萬公里」、中國「2年、5萬公里」等等,我國的檸檬車條款擔保期明顯落後於各國平均水準!
其次,有關車輛瑕疵如何認定和舉證的問題,經濟部主張瑕疵的檢測單位必須經過車商與車主的「合意」鑑定,這樣的主張看似公允,但卻可能為車商製造許多操作空間,試問目前有哪些具有檢測量能的機構與車商沒有合作關係?在這樣的前提之下,無論是在「同一瑕疵」或「維修日累計」的認定上,要如何確保檢測機構不會做出偏袒車商的判定?此處與前面提過的VSCC不具檢測量能遇到了相同的困境,再再顯示中央有必要建置具備專業鑑定能力的公正第三方機構。
⚠️ 政府應做車主靠山,盼交通部經濟部加強完備相關法制
從交通部缺乏車輛瑕疵通報機制、VSCC不具瑕疵零件鑑測量能、鮮少主動要求車商實施安全性召回改正到推動檸檬車條款保障卻只做半套,不管是車輛安全性或車主購車後權益保障,政府各部門似乎是刻意地在制度與法規上遺留不足之處,使得車商規避了許多應盡的責任,被犧牲的卻是國人的權益。
如果車主與車商是一道天平,就嘉瑜這兩會期以來的觀察,交通部與經濟部顯然沒有站在車主這一端,如果公部門認為嘉瑜這樣的說法有失公允,那嘉瑜也很期待在未來能看到這兩個部門,和嘉瑜一起作為車主的靠山,克盡己職,共同為車主建構更完善的車安治理法規與制度。
🔗詳相關報導連結🔗
👉🏻【檸檬車請命1╱買到漏水車很倒楣 TOYOTA車主組自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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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檸檬車請命2╱女神遇到大車廠很無奈 高嘉瑜:政府收「保護費」就要硬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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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檸檬車請命3╱漏水車主找上高嘉瑜陳情 和泰:相關零件免費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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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引擎煞車明顯 在 重車日誌-教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影片轉自LINE群組
之前聽過很多人說(#不是影片這位受害車主說),騎重車就是要乖乖排隊,把自己當成汽車,這樣才能維持良好觀感增加其他用路人對於重車的好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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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狗屁
#你乖乖排隊只是增加你碰到智障駕駛時被夾殺的風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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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在台灣的規定一直都很可笑,說路權比照汽車,可是在一些時候我們又會被比照機車的規定來限制,簡直就是挑選了各種不利的條件加諸在我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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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聊一下什麼叫『良好觀感』,事實上我們簡單把台灣的道路駕駛區分成3種好了,第1種是會無腦遵守政府訂出來的各項規定而且不會去思考的腦殘人,第2種叫正常人,第3種叫野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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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謂的『維持重車良好形象』,其實就只能滿足第一類的腦殘駕駛,因為他們覺得人活著就是要遵守那些政腐訂出來的規定,不管那個規定有多腦殘都要。
#但可笑的是這種人通常自己也不太會守規定只會要求別人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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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你覺得你這樣乖乖排隊或是把自己當成一台汽車騎在路上時( #請不要自己想像說是在講影片受害車主),是在維持重車的形象的話,很抱歉,殘酷的現實就是 #你取悅的只是一群腦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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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有思考能力的人反而不會想要機車就這樣直直一條的卡在你面前,因為機車的體積真的很小,在車陣中這樣乖乖排隊反而會為後面跟車的人增加壓力,因為你很難去拿捏該如何保持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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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車的加速超快,可是煞車反應就是不會比汽車快,加上很多人習慣低檔高轉速騎車,那個引擎煞車的減速很明顯,這樣的減速後方汽車是無法透過你的煞車燈來做識別的。而在一般駕駛常識比較不足的多數用路人眼裡,就會覺得我們怎麼都忽快忽慢的在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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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一定會有人說,啊那就離遠一點就好了啊?
#很抱歉我們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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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選擇離遠一點的時候,重車的體積很小有時候旁邊的車很難察覺到有一台機車在裡面,當空隙一出來就很容易會看到第三種野蠻人型駕駛,會誤判你前方有足夠的『鑽車空間』,然後想盡辦法鑽進你前方的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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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是台灣的交通殘酷的現況,所以乖乖排隊真的不會增加重車族群在一般用路人中心的形象,#因為你取悅的只是一群腦殘,然後增加正常人駕駛跟在你後面的壓力,還讓野蠻人駕駛覺得你一台機車擋在前面是在衝三小?#這種取悅腦殘增加另外兩類道路駕駛人壓力的行為,你真的覺得是在維護重車形象嗎?
#而別提這樣騎被夾殺的風險有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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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問我該怎麼騎?
塞車時我絕對保持一個大原則,那就是 #車輛行駛移動中我不會鑽車縫,車流停止時我就會想辦法往前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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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在車陣中低速蠕行時,我會選擇往左或往右靠,一來這樣能讓你的身影直接出現在前方車的兩側後照鏡裡,因為機車的體積太小在中央後照鏡的存在感真的很薄弱。二來則是防止後方車追撞擊自己會被夾殺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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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知道有人會說『啊這樣你不就很容易被後車插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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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騎車不是和寫書讀課本一樣死,請面對現實狀況隨機反應才是保命的要訣。我騎重車的資歷真的不算久,大約13年的時間而已。就我自己騎在路上的經驗,騎在路上移動狀態中,絕大多數看到你靠邊的汽車真的要鑽進來,通常不會直接切到你旁邊而是跟在你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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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真的碰到會在移動狀態下切到你旁邊的,我就會選擇往前鑽車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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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樣不就會增加自己被檢舉的風險?
對,沒錯
#但我選擇的是提高讓自己活下來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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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是機車路權在台灣碰到最大的問題,#當你是以想活下來為前提時,#你勢必就是要去違反交通部訂出來的智障規定。
#因為讓機車面對風險的原凶就是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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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騎著小綿羊,右側充滿危險的時候我就會適時切進禁行機車的內側車道,因為那邊能讓我避開危險,不過同時也就是讓我有可能被開單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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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騎著摩托車要從花蓮到宜蘭時,我會選擇騎蘇花改,因為那邊比舊蘇花安全的多,不過同時也就是讓我有可能被開單的風險。(應該說一定會被開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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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騎著重車在車陣裡塞車時,當車流停止時我就會想辦法找空檔往前鑽,因為這樣才能避免我被後方正在移動尚未停止的汽車夾殺,不過同時也就是讓我有可能被開單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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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是台灣機車族面對的現實
而影片裡的這位騎士,就是台灣交通的受害者
#希望他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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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注射一下,一定會有腦殘上來說什麼國外的規定是機車要在道路正中央,日本本田安駕說明的是機車要在正中央才能避免後方車流插入。
#那是以交通道德度高的國家才能實現的東西
#在台灣請以野戰的模式下去思考
機車引擎煞車明顯 在 Hope Engineering MIT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在把產品公開販售前
我們當然是必須自己先上山下海的試一輪!
此次測試為:
卡西提外掛車用霧燈
ㄐㄧㄚ ㄌㄨ、科技的訂制火星塞
珈祿科技 負極導線
珈祿科技 強化電瓶80D24L
車輛資訊:
引擎 VQ35DE(就是350Z的引擎)
四輪傳動 3500cc V6
煞車油乾沸點325度C
燃油是中油98
一口氣開了超過500公里的旅途
從台北經宜蘭 至 蘇花改
之後東進武嶺,抵達清境過夜
熄火超過6小時,於凌晨3點半起床
於3度低溫發動,測試冷啓動能力
爾後直奔武嶺看日出,測試霧燈效力
以及0度下電瓶及火星塞的表現
我必須說,走雪隧及蘇花改時
疑似較為省油...(老闆娘在車上肯定省油)
直到東進武嶺,海拔一路攀升超過2000m時
這時差異就真的明顯了
平常上琴天崗油門都要踩個半死
這次海拔飆升,氧氣稀薄且坡度各種陡峭
我依然輕鬆攀爬,瘋狂逼前車讓路(誤)
油門只要點到就能一路上去!
直到最後來到大禹嶺,海拔將近3000
整路最陡的路段,才讓我刻意降檔補油門
通過武嶺下榻清境,火速醉倒就寢(21:00)
清晨4:00 氣溫3度,引擎一觸即發
啟動馬達轉的非常快樂,低溫完全沒影響
開啟卡西提的外掛霧燈,順利開出民宿
若非卡西提的霧燈,我八成會開進山溝裡
民宿出來的路又窄又斜!
一路上山到武嶺,霧燈完全輾壓原廠HID大燈
感謝卡西提,讚嘆卡西提!
抵達武嶺來到0度的低溫,我就沒熄火了
不是不想試0度下冷啟動的能力
只是座位加熱功能真的好用
要我熄火下車罰站二小時...免談!
下山刻意沒降檔,測來令及煞車油
試到整個碟盤都冒煙就是後話了
煞車的耐熱能力對Hope從來就不是問題
我們還怕你...不夠熱
珈祿科技
CarCity卡西堤汽機車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