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機車出險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機車出險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ballII (ballII)看板Insurance標題[討論] 機車第三人責任險(剛剛出車禍)...
機車出險 在 彪媽和毛寶的生活揭載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24 12:12:58
本文畫面都獻給我老公哈哈哈 說真的,要是沒有嫁給 @cacha__kyo 我是絕對會離婚的那種體質 就是傳說中很適合談戀愛 但不適合一起生活的那種人 婚姻裡太多條條框框和義務綑綁 加上又是兩個家庭的結合! 尬的,真正是很~難~很~難啊 / 好險我以前年輕的時候眼光獨到 是我自己開把他!痣己追到手的...
剛剛出車禍,傷勢輕(六七處出血小傷),
打了破傷風,處理傷口,
照兩張右腳板X光,看起來無礙。
領抗生素回家。
需要回診。
事故是一輛機車突然右轉撞上我的機車,責任在他(警察也這麼判定)。
機車目前功能正常,除了老機車車殼上多了一大堆刮痕外。
警察記錄上寫著:對方負擔機車維修費。
(但目前看不出有修理必要。做記錄前我就有口頭說刮痕不必修,故障才須修。)
關於醫療費,警察說可以出動第三人責任險,
他的保險負擔我的醫療費,而我的負擔他的。(對方有一處小傷。)
我問這會不會影響將來保費?
警察說有出險記錄之後,我們將來的機車保費都會被調高。
結果因為我不想有記錄,所以大家協議自付醫療費。
問題:
1. 為什麼我是受害者,我的保費也要被調高?
2. 除了機車第三責任險,我還有健保,和富邦+全球實支實付。
好奇:實支實付有在cover健保下急診的部份負擔嗎?
(突然想起來我應該請對方幫我付醫藥費,雖然是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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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73.1
我手上只有一張單子「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面只有我與對方的個資。
(而且對方留的電話是錯的...無法聯絡到他)
我記得警察手上記錄有畫我直行、對方右轉撞上我的圖。
我是要向警察局請求這份資料嗎?
不過強制險是否不追究誰是「肇事者」與「受害人」?
所以對方真的需要用到我的強制險?
(我將來會因此有什麼麻煩嗎?警察說我會有「記錄」?)
我們兩人在這事件上(至少在強制險上)是完全相同地位?
※ 編輯: ballII 來自: 118.160.173.1 (12/01 14:03)
※ ballII:轉錄至看板 biker 12/01 14:05
※ 編輯: ballII 來自: 118.160.173.1 (12/01 16:07)
又,難道受害者的第三責任險會被調高?那也不公平啊。
※ 編輯: ballII 來自: 118.160.173.1 (12/0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