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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樹葬程序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能源轉型支持者的葬禮可以怎麼設計? 文:Tony Yen / 德國弗萊堡大學再生能源工程與管理碩士、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特約撰述 最近我阿公離開人世,因此一週內往返台北彰化數次,參與各種繁瑣儀式;尤其身為長孫,一些傳統習俗又對我有特別要求,算是見證台灣傳統文化的細緻複雜。 就我的理解,我阿公是個...
樹葬程序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能源轉型支持者的葬禮可以怎麼設計?
文:Tony Yen / 德國弗萊堡大學再生能源工程與管理碩士、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特約撰述
最近我阿公離開人世,因此一週內往返台北彰化數次,參與各種繁瑣儀式;尤其身為長孫,一些傳統習俗又對我有特別要求,算是見證台灣傳統文化的細緻複雜。
就我的理解,我阿公是個節儉持家、不隨意揮霍金錢的人,他應該是不會希望生後有那麼多隆重的儀式,或者住進要價幾十萬的靈骨塔位的;不過畢竟他臨終之際已經沒有言說的能力,我們也不知道他老人家真正的心意是甚麼。這也讓我想到,我最好在生前、頭腦清醒的時候把自己對於生後之事處理上的大原則給寫下來,這樣大家都知道我的本願是甚麼,喪禮處理起來也會比較方便。
紀念活動:簡單零廢零空污 在世者相聚敘舊才是重點
關於死後的紀念活動,我認為以簡單、只辦一次、方便多數人參加的時間地點為大原則。千萬不要燒任何東西,害親朋好友、後代子孫多吸幾口廢氣;會場要準備飲食茶點亦可,但不要使用一次性餐具和杯具、以蔬食餐點為佳。
死後的紀念活動主要是讓生前認識的親朋好友和後代子孫相聚敘舊,所以甚麼宗教儀式就不必辦,下跪、嗑頭之類的動作不要出現,法師、牧師、師父、神父甚麼的也不必請(不過如果有需要是可以找團體諮商師幫大家做適當的專業協助)。除了上開原則之外,要用追思會、能源轉型研討會、甚至是唱卡、派對的形式辦活動,我都沒意見,在世者有盡興且健康地釋放情緒即可。
骨灰處置:應該推廣「綠能葬」文化,讓骨灰撒在太陽能板或離岸風機底下
我遺體的處置和前述的紀念活動可以分開舉行,死後盡早火化,待行政程序備齊,就以「綠能葬」的形式,將骨灰植存或海拋於綠能電廠中。
不過「綠能葬」這個觀念現在顯然還不存在於台灣當中,所以底下是我針對能源轉型過程中,如何讓殯葬文化也配合轉型的一些淺見:
幾年前,有發生過政府計畫墓地附近規劃太陽能電廠,而引起能源轉型唱衰者見縫插針造謠攻擊的情況。不過只要未來有夠多的能源轉型支持者大聲說出「我死後骨灰就是要放在太陽能板或風機底下」,並由公部門帶頭讓「綠能葬」變成潮流,需求一增加,說不定未來殯葬業者還會主動在民營墓地上規劃太陽能板呢!
那麼,要如何在不過度更動現行殯葬管理條例的情況下,推動「綠能葬」的概念呢?目前我想到的是根據殯葬管理條例第19條,劃設一片公有綠能電廠用地為骨灰拋撒/植存區;有興趣綠能葬的人在死後骨灰就像一般樹葬一樣,撒在電廠土地上,而處理骨灰所支應的相關花費則用做綠能電廠維運、更換設備、擴建機組等用途,以符合對加成性原則(注)有嚴格要求的客戶。
離岸風機的部分則跟一般海葬無異,只是骨灰海拋區域規劃在風機附近而已。未來如果相關需求提高,民間業者亦跟進這種觀念,政府可再視市場情況修法,允許綠能發電業者、綠能售電業者和殯葬業者合作,推出諸如「綠能葬後,後代子孫買該電廠綠電可享有20年電價優惠、並免費做能源管理服務」之類的方案。
(注:加成性原則(Additionality)意即任何綠能相關政策或資本投入,都必須對綠能裝置容量的成長有淨效益。)
另外,骨灰其實是非常適合做為肥料的,所以未來在推動農光共存型的太陽能電廠時,結合綠能葬也會時極佳的選擇;自己的遺骨能成為茲養未來世代的糧食,這可說是循環經濟的極致,更可以舒緩綠能、農業、殯葬三種土地利用的競爭問題,是當前全球環境危機下值得推廣的觀念。
當然,如果在我身故的時候,綠能葬還存有適法性疑慮,樹葬、花葬等傳統環保葬也是我可以接受的。
總之,希望我死後親朋好友和後代子孫能盡可能按照本文簡單提出的大原則,處理我的後事。而能源轉型的支持者除了生前購買綠電之外,也可以想想怎麼建立一個有利於轉型的殯葬文化,以期死後也能貢獻於能源轉型當中。
♡
樹葬程序 在 冬瓜行旅(小冬瓜)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海葬申請懶人包】
前幾天與大家分享了樹葬、植存
今天要來說說「海葬」
海葬是什麼呢?地點有哪些限制嗎?
🙋♂️不囉嗦,冬旅幫大家整理好囉!
海葬費用到底是多少?
怎麼樣才是合法的程序呢?
各位旅客們,趕快來分享給親朋好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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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葬程序 在 劉茂群.在地守護用心服務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1次定期會 🙆
#0328民政局 工作報告及說明
今日茂群搶先第一位質詢:
一、 民政局安排市議員優先公祭反讓議員背黑鍋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在三月十九日發文給桃園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及桃園市殯葬司儀協會,內容指每逢喪葬吉日,市府殯葬管理所禮廳辦理公祭時間集中,為使儀式順利進行,若有市議員或本府機關首長參加,請優先安排公祭。
但有公祭司儀投訴,公祭場合主人是喪家,不是這些民意代表或官員,但只要選舉逼近,政治人物到公祭場合「擾亂」的狀況就越來越多,根本不尊重喪家。
※本席認為,民政局發這則公文不是幫忙我們市議員,反而是害我們市議員,給外界一種「特權」的誤解,「喪家才是主人,大家皆應尊重家屬的安排」長久以來,不管是民意代表或首長參加公祭,都有一定的程序,民政局發文根本多此一舉,本席認為,民政局相關單位應該對所有的市議員鄭重道歉。※
二、 民政局推動環保自然葬還要加把勁
根據內政部資料,六都的環保葬數量統計,104年桃園市僅178件為六都最後一名,105年343件六都第五名,106年518件還是第五名,只有台北市2356件的22%。
目前實施環保葬最為徹底的為台北市,光從104年到106年樹葬的數量都在兩千件以上,海洋環保葬的數量也都在100件以上,※本席認為而桃園市推動環保葬還有努力的空間。※
三、 姓名粗俗不雅桃園市民忙改名
目前更改姓名的依據為「姓名條例」,其中第9條規定,第九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名:
(1)同時在一公民營事業機構、機關(構)、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姓名完全相同。
(2)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
(3)同時在一直轄市、縣(市)設立戶籍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
(4)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
(5)被認領、撤銷認領、被收養、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
(6)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
依前項第六款申請改名,以三次為限。但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應於成年後始得為之。
外界誤解民眾一生僅能改名3次,其實只有「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之改名事由限制使用3次,其餘事由並沒有限制改名次數。
近日民眾陳情至地方戶政事務所想更改姓名,但承辦人卻因電腦查無該字,而向民眾表示無法協助辦理。
※本席要求保障合法的公民改名權利,對改名的民眾盡量給予方便,但針對少數民眾利用變更姓名掩飾其前科或犯罪身份,應該要特別注意。※
四、 領有台灣身分證應享有國人同等之權利
近期有民眾至服務處陳情,因陳情人國籍不同領有台灣身分證卻無法報考軍校,※本席認為既然陳情人持有台灣身分證,因保有國人同等之權利。※
五、 2020年身分證換發計畫應保留國旗
時下議題,國發會主委表示,預計明年10月開始換發,且規劃導入健保卡、駕照,希望做到一人一張卡,通行無阻。全球已有128個國家採用數位身分識別,只有台灣還在用紙本身分證,紙本身分證容易被偽造,材料從淘寶網都買的到,既然台灣號稱ICT(資訊與通信科技)王國,真的應該要往前跨步,而且要很大步。
※本席認為台灣身分證應保留國旗※
#議會質詢
#用心服務共創未來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1次定期會 🙆
#0328民政局工作報告及說明
今日茂群搶先第一位質詢:
一、 民政局安排市議員優先公祭反讓議員背黑鍋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在三月十九日發文給桃園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及桃園市殯葬司儀協會,內容指每逢喪葬吉日,市府殯葬管理所禮廳辦理公祭時間集中,為使儀式順利進行,若有市議員或本府機關首長參加,請優先安排公祭。
但有公祭司儀投訴,公祭場合主人是喪家,不是這些民意代表或官員,但只要選舉逼近,政治人物到公祭場合「擾亂」的狀況就越來越多,根本不尊重喪家。
※本席認為,民政局發這則公文不是幫忙我們市議員,反而是害我們市議員,給外界一種「特權」的誤解,「喪家才是主人,大家皆應尊重家屬的安排」長久以來,不管是民意代表或首長參加公祭,都有一定的程序,民政局發文根本多此一舉,本席認為,民政局相關單位應該對所有的市議員鄭重道歉。※
二、 民政局推動環保自然葬還要加把勁
根據內政部資料,六都的環保葬數量統計,104年桃園市僅178件為六都最後一名,105年343件六都第五名,106年518件還是第五名,只有台北市2356件的22%。
目前實施環保葬最為徹底的為台北市,光從104年到106年樹葬的數量都在兩千件以上,海洋環保葬的數量也都在100件以上,※本席認為而桃園市推動環保葬還有努力的空間。※
三、 姓名粗俗不雅桃園市民忙改名
目前更改姓名的依據為「姓名條例」,其中第9條規定,第九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名:
(1)同時在一公民營事業機構、機關(構)、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姓名完全相同。
(2)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
(3)同時在一直轄市、縣(市)設立戶籍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
(4)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
(5)被認領、撤銷認領、被收養、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
(6)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
依前項第六款申請改名,以三次為限。但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應於成年後始得為之。
外界誤解民眾一生僅能改名3次,其實只有「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之改名事由限制使用3次,其餘事由並沒有限制改名次數。
近日民眾陳情至地方戶政事務所想更改姓名,但承辦人卻因電腦查無該字,而向民眾表示無法協助辦理。
※本席要求保障合法的公民改名權利,對改名的民眾盡量給予方便,但針對少數民眾利用變更姓名掩飾其前科或犯罪身份,應該要特別注意。※
四、 領有台灣身分證應享有國人同等之權利
近期有民眾至服務處陳情,因陳情人國籍不同領有台灣身分證卻無法報考軍校,※本席認為既然陳情人持有台灣身分證,因保有國人同等之權利。※
五、 2020年身分證換發計畫應保留國旗
時下議題,國發會主委表示,預計明年10月開始換發,且規劃導入健保卡、駕照,希望做到一人一張卡,通行無阻。全球已有128個國家採用數位身分識別,只有台灣還在用紙本身分證,紙本身分證容易被偽造,材料從淘寶網都買的到,既然台灣號稱ICT(資訊與通信科技)王國,真的應該要往前跨步,而且要很大步。
※本席認為台灣身分證應保留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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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服務共創未來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