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標案管理系統廠商端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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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標案管理系統廠商端產品中有1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萬的網紅高虹安,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虹安前日發表有關「疫苗接種預約平台」索資三週遭已讀不回一事,獲得衛福部薛瑞元次長、民進黨委員及媒體回應與指教,藉此機會與大家更深入討論此一議題。 👉🏻 薛瑞元次長說:「疾管署每月收到立院數百件索取資料,由於現階段要兼顧防疫工作,又要回答立法院的要求,對於立委的索資無法快速回應,請立委多諒解。」🙄 ...

標案管理系統廠商端 在 股海舵手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09: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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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標案管理系統廠商端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16 1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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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安前日發表有關「疫苗接種預約平台」索資三週遭已讀不回一事,獲得衛福部薛瑞元次長、民進黨委員及媒體回應與指教,藉此機會與大家更深入討論此一議題。

    👉🏻 薛瑞元次長說:「疾管署每月收到立院數百件索取資料,由於現階段要兼顧防疫工作,又要回答立法院的要求,對於立委的索資無法快速回應,請立委多諒解。」🙄 💢

    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憶猶新,在談到華航諾富特飯店防疫管理曾遭檢舉而未處理時,陳時中部長曾有一句名言:「#公文不會跑得比病毒快」,當時甚至有藥師酸:「我阿嬤來跑都贏了」。原以為這樣的教訓衛福部會謹記在心,沒想到,面對立法院監督時,薛次長依舊用「無法快速回應,請多諒解」的理由來搪塞。

    虹安辦公室是在6月24日發函疾管署,請其提供疫苗接種預約平台上線時程及建置相關預算項目說明。平台於7月6日完成建置上線,因此此項建置專案之規格、需求應早已明確,委外採購亦應有標案名稱、得標公司、採購金額等資訊。#系統開發專案一定有相關需求規格書文件,否則部會如何與委外廠商溝通?還是真的雙方心有靈犀、心領神會到完全不用任何文件往來?由此可知,需求規格書是現有資料,衛福部不是沒有時間處理,只是不願意處理。

    薛次長也搬出「無法兼顧防疫工作」的理由試圖情緒勒索。但,此類資訊應為資訊室或主計室主管,並非第一線防疫相關人員,亦不需待調查或彙整統計,即可立即掌握時程之規劃,預算之金額等事實才是。虹安在二十日的等待後才發文表示不解,真的沒有過份要求多「快速」的回應。

    👉🏻 鄭運鵬委員說:「關貿公司有豐富的建置政府系統平台經驗,委外建置是假議題,虹安是內行人講外行話」。🙄 💢

    虹安認為,鄭委員身為資深國會前輩,民意代表資歷比虹安深,應深知疫苗接種預約平台使用人民納稅錢委外建置,運用於全國民眾,亦是防疫政策重中之重,監督委外案之規格和預算花用,當然是立委職責所在!不幫忙一起監督就算了,還急於幫外包公司說好話,鄭委員才真正是內行人講外行話!

    虹安原文中,其實並未反對平台採委外建置,也並未質疑委外公司的能力與實績,虹安質疑的一直都是衛福部不回應預算來源,也遲遲不提供平台建置規劃,對於一些民眾需要的疫苗接種預約相關功能,為何目前於平台上並未提供,也無法一窺全貌。果若依鄭委員所說,關貿公司過往績效卓著,不容質疑、無須說明,則何須政府採購法招標程序?何須立法院監督?

    👉🏻 劉世芳委員說,「委外計畫本來就會對外公開,委外建置有按照採購法沒有問題,而現在還在預算執行期間,執行還沒完成要報告什麼?一切要按照契約程序來走。」🙄 💢

    劉委員可能沒有理解虹安所提出的問題,也未看文章就發言。我們並非要求疾管署提供疫苗預約平台之結案或執行報告,而只是要求說明本來在「委外計畫」中就應該會有的 #規劃時程 與 #預算金額。劉委員若認為本案都有依照政府採購法程序,計畫也有對外公開,那疾管署迄今三週無法回覆虹安索資,且不論這麼長時間的簽核是否合理,若連已經公開的資訊都無法直接提供政府公開採購網連結讓我們自行下載了解,豈不是更莫名其妙了嗎?

    至於執行還沒完成要報告什麼?讓我來告訴劉委員,疫苗接種預約平台上線,許多民眾需要的功能未臻完善:混打防呆機制?第二劑接種時間通知?施打優先類別稽核?長者使用者介面體驗(UI/UX)強化?殘劑預約功能?如果按照劉委員所說,只能等到執行完成才能說,那不就錯過了這些功能需求完善的時間點?

    👉🏻 關於另一媒體報導中,引述資深國會助理說「應該去找財政部,要求約見關貿公司的官股代表,自然資料就會一清二楚。」

    虹安當然也知道,所以 #日前早已對財政部發函索資,請其轉請關貿公司提供相關資訊,財政部初步回應同樣也表示「要衛福部同意,本部不便提供」,建議我們回頭向衛福部索取。至於報導中評論,有官股色彩的公司,立委怎麼可能要不到資料的質疑,虹安只能無奈的說,對各部門和國營事業的敏感索資滯礙,早在去年質詢口罩進銷存數據時,就已經歷許多。

    第十屆立法委員對行政院各部會的問政索資,往往困難重重一事,從第三會期紛紛擾擾的 #3加11會議紀錄 索取乙案,便可見一端。本來行政部門負責執行,立法部門負責監督,都是職責之所在,還是希望不分黨派的國會同仁都能誠實面對自己,別讓立法院成了只能拍手和舉手的立法局了。

  • 標案管理系統廠商端 在 法學博士石人仁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4-14 1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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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多少李義祥們?強化採購肅貪法治,立即修法別再拖延」2021-04-13

    台鐵太魯閣408列車事故的發生,凸顯政府採購法及貪汙治罪條例等法規範,有諸多需強化的部分,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今 (13)日舉行「還有多少李義祥們?強化採購肅貪法治,立即修法別再拖延」記者會,從修法來著手執行制度上的改革,以遏止未來悲劇的發生。

    黨團幹事長王婉諭委員首先指出,公共工程不肖廠商違法的情況一直存在,時代力量所《政府採購法》修正草案,針對目前政府採購法對不肖廠商之處罰、追償與禁止參與採購等相關規範過輕,且存在規範不全之漏洞,所以即使若干廠商有嚴重違法行為,仍能不斷取得政府高額標案。採購法上的漏洞,不僅有損政府採購與公共工程的品質,更深刻傷害政府採購程序之公正性、廉潔性及人民的信心。

    王婉諭委員表示,以今年4月發生「太魯閣事故」為例,事故被告李義祥名下的義程營造公司,於2014年取得政府標案後,假造不實的施工日誌,涉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而於2018年8月遭一審判刑有罪。另外在2019年時,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台中分局前年辦理十八件工程、總工程款九千多萬,官員涉嫌集體接受業者招待喝花酒、收賄,台中地檢署依貪汙等罪起訴楊等五名公務員和九名廠商。

    王婉諭委員表示,當上述案例一再發生,讓人民對於政府公共工程的品質失去信心,時代力量強烈主張,政府採購法修正中必須杜絕不肖廠商,且嚴格把關。時代力量《政府採購法》修正草案三個重點分別為,首先,針對廠商違約的處罰除了沒收本來的押標金之外,並不足以懲戒現行狀況,另外科以五倍以下懲罰性的賠償,且要求公司負責人負連帶的清償責任。其次,法案中設計防賄條款與三振條款,在防賄條款部分,如果涉及賄絡的要求、期約、收受不正當利益而取得標案的話,將禁止廠商參與投標期間從目前的最長3年大幅提升為20年,嚴懲這樣的作為;三振條款的設計則是將因違法導致禁止投標的次數達三次以上的部分設計了三振條款,永久禁止該廠商參與政府採購投標,才可以有效追懲不肖廠商。時力黨團認為須從投標階段就做嚴格把關,才有可能掌握政府公共工程的品質,且避免賄賂得標等情況一再發生。

    同時,王委員也表示近期屏東跟騷加害的悲劇,表示《跟蹤騷擾行為防制法》的立法刻不容緩,在立法院從上一屆開始已有許多委員提出相關版本,行政院或內政部認為有疑義的部份,應好好坐下來思考修法方向,而非擺著不管、任由憾事持續發生,在此呼籲行政院應盡速出法案,回應跟騷法修法與討論。

    時代力量副總召陳椒華委員接著指出,從最近的翁茂鍾案與太魯閣案,反應不法關說與不法餽贈現象一再發生,然而政府修法補破網的速度卻慢半拍。2017年蔡英文總統召開司改國是會議,其中決議重點包含修正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瀆職罪章,並且增訂不法關說罪及不法餽贈罪。時力黨團在第九屆(2018年)即已提出修法,並於第十屆第一會期再次提出修正草案,針對公務員進行與職務行為具有原因關係之賄賂,增設「不法饋贈罪」,就公務員收取賄賂而濫用其影響力進行關說,增設「不法關說罪」,並提高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而受徒刑執行之假釋門檻,完備反貪法制。
    反觀行政院,從司改國是會議到現在已經3年多,雖然2019年9月法務部就將貪污治罪條例相關修法草案送交行政院,但行政院依然不痛不癢的牛步審查,縱容弊端一再發生。希望行政院不要裝聾作啞,盡速修訂相關法案。

    總召邱顯智委員指出,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曾揭露,營建署內依《營造業法》負責營造業管理業務的人員竟然只有 5 個人,極為誇張。另外,違反該法第 28 條不得兼任工地主任之規定,十年也僅裁處 4 件,這等同告訴營造業者,營建署就是沒有要落實執行《營造業法》。此外,監察院調查報告也曾明白指出,工地管理系統和營造業負責人系統間無法互相勾稽的問題,內政部應立即改善。甚至工地主任公會從 2013 年就不斷向營建署要求串聯系統資料,杜絕營造業負責人擔任其他營造業工程工地主任的弊端。我們不經要問,九年來都做不到,有這麼困難嗎?時代力量黨團認為,營建署應盤點人力需求與執行量能,盡速建立勾稽查和系統並落實相關規範,並對《營造業法》中充滿各「警告」的放水罰則提出修法。

  • 標案管理系統廠商端 在 Initium Media 端傳媒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03 21: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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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東行路難,發生出軌事故的路段到底是怎樣的地形?】#重大公共利益免費閱讀:https://bit.ly/2PQRXsX

    4月2日發生的台鐵太魯閣號出軌事故發生位置: 崇德間的「#清水隧道」位於台鐵北迴線和仁—崇德路段,為山脈緊逼海岸的陡峭地形,短短十公里的鐵道上就有 3 組隧道,分別是「東正線」上的和仁、清水、崇德隧道,以及「西正線」上的新和仁、新清水、新崇德隧道,兩者軌道平行緊鄰。一般而言,南下方向的列車會行駛東正線(即出軌事故所在路線)、北上方向的列車則行駛西正線。

    事故發生時,隔壁西正線(北上)新清水隧道明隧道正在施工中,從 2015 年起,台鐵辦理「#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希望「提升鐵路行車安全,減少意外事故發生機率」。因此,2019 年起,台鐵開始施作「北迴線 K51+170~500 山側邊坡安全防護設施工程」(簡稱「台鐵明隧道工程」),也就是為 #西正線的新清水隧道建造「明隧道斜撐」,以鞏固隧道入口處的邊坡。根據標案管理系統顯示,該工程由台鐵局工務處外包給施工廠商「#東新營造有限公司」,並由「聯合大地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負責監造。

    #台鐵明隧道工程 原訂於今年 1 月 20 日完工,然而為了顧及鐵路行車安全,台鐵局要求承包商改採夜間施工,施工時間遂由一日 8 小時縮短為一日 4 小時,因而使工程進度展延。截至 3 月底為止,該標案的施工進度已達 99.30%,卻在接近完工時發生重大事故。

    端傳媒用六張圖帶你看台灣73年來最大鐵路事故怎麼發生的?https://bit.ly/2PQRX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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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時:台鐵「太魯閣號」於花蓮發生出軌事故 】https://bit.ly/39Ayv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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