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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標案契約書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伍麗華|Saidai / Reseres,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馬世芳25日在自己臉書提到,年底將結束與Alian原住民族廣播電台3年多的合作關係(臉書分享1527次)。嗯,我們都知道,他這是為所有的「乙方」請命。 許多人,包括原住民的音樂人、文化人、青年學生在內,有非常廣泛的迴響。可見這不是個案,而是長久以來大家跟公部門往來普遍的不愉快經驗。 我與馬世芳、...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體育場拆除工程!竹市府規避市議會監督!】 新竹市體育場拆除工程,竹市府於105年就曾依「新竹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72條第三項規定」需送交竹市議會審議通過方可動工。當時遭市議會要求應先充分與市民及議員知悉溝通後,並備妥詳盡資料再送議會審議。 但108年在市議會要求市長林智堅,針對體育館拆除工程做...
標案契約書 在 田雅芳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4-28 23:44:29
【體育場拆除工程!竹市府規避市議會監督!】 新竹市體育場拆除工程,竹市府於105年就曾依「新竹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72條第三項規定」需送交竹市議會審議通過方可動工。當時遭市議會要求應先充分與市民及議員知悉溝通後,並備妥詳盡資料再送議會審議。 但108年在市議會要求市長林智堅,針對體育館拆除工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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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契約書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04-02 19:37:22【體育場拆除工程!竹市府規避市議會監督!】
新竹市體育場拆除工程,竹市府於105年就曾依「新竹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72條第三項規定」需送交竹市議會審議通過方可動工。當時遭市議會要求應先充分與市民及議員知悉溝通後,並備妥詳盡資料再送議會審議。
但108年在市議會要求市長林智堅,針對體育館拆除工程做專案報告後,得知該工程標竟改以同條例「新竹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72條改以第五項規定」可不經市議會通過,且經雅芳質詢更得知,竟已將該工程標發包施工中。此以同樣條例卻改款項的方式強渡關山只為規避市議會監督!除令人擔憂無人監督的工程品質,恐有浪費公帑之虞外,更讓人感覺自詡民主的市長為何變得獨裁!令人無法苟同!
新竹市體育場為新竹地區僅有,且符合國際認證之田徑競賽場地規格,竹市府幾年前才特編預算新台幣五千萬左右整修申請通過認證。平日供於市民及田徑選手使用。相同拆除體育場工程卻選擇同條第五項執意發包施工,儘管面對市議會反對及民眾抗議聲音,卻仍然選擇不顧民意繼續施工中。
近來雅芳據居民不斷投訴舉報,抗議竹市府自行通過進行圍牆及看台拆除工程此等蠻橫之行為,除嚴重藐視議會不顧及民意之反對,更未顧及該體育場為新竹市全市民皆可運用之場所,應對新竹市全市進行公聽會,聽取相關建言,方不至造成規劃施工錯誤發生,進而衍伸不敷使用及浪費公帑等狀況發生。
108年3月27日居民接連抗議,舉報市府違法開工,滿載土方的砂石車輾過跑道,並將未知之土石方堆置於體育場操場中間,因載入之土石方造成體育場附近及現場塵土飛揚,嚴重影響空氣品質,民眾並質疑體育場拆除為何需使用此等大量土方。
雅芳來到現場的確看到有砂石車一車一車開進體育場操場傾倒土石方,且已倒滿操場近一半的範圍。雅芳已發文市府權責單位,即刻安排現場會勘,並提供該工程之得標廠商、發包工程施作細項、標案契約書、土石方出土證明、土石方相關檢測報告等相關資料,以便於釐清舉報居民疑問之相關問題,雅芳除已經要求竹市府停工調查外,也會持續監督該工程施工過程合乎規定。遏止可能浪費公帑之任何程序。
標案契約書 在 伍麗華|Saidai / Resere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馬世芳25日在自己臉書提到,年底將結束與Alian原住民族廣播電台3年多的合作關係(臉書分享1527次)。嗯,我們都知道,他這是為所有的「乙方」請命。
許多人,包括原住民的音樂人、文化人、青年學生在內,有非常廣泛的迴響。可見這不是個案,而是長久以來大家跟公部門往來普遍的不愉快經驗。
我與馬世芳、原文會分別聯繫。原文會表示願意調整與馬世芳及其他所有主持人的合約,也已經在11/28召開的董事會中,決議在2周內召開會議,討論明年度節目製播契約書是否要調整修正。
馬世芳表示,這原本就不是個人跟原文會之間的事,而是多年來公部門慣於因循舊約的陋習。對於原文會願意朝向有利主持人的方式是好事,但也希望為求一致,各家公營電台能夠比照辦理,還給主持人應有的權益。
許多法界人士認為,目前法律是完善的,工具是足夠的,並不需要修法,而是需要落實既有的立法精神。重要的是如何讓各機關單位都能落實「文化藝術採購辦法 」第17條:「機關經評估有利用著作財產權之情形者,以取得著作財產權之授權為原則。但有特殊情形,得取得部分或全部著作財產權。」
我肯定原文會願意面對問題,往更好的方向前進,更期盼原文會能透過這次經驗,帶頭建立公共媒體的正面示範。
而這個經驗,我和 范雲 FAN, Yun也會做為未來監督其他部會採購法的參考。例如責成部會設立申訴專線,建立檢核機制,讓乙方看到不合理的標案契約書時可以向主管機關申訴。
我和原文會一樣,都特別感謝馬世芳長期投入以原住民族為主體性的電台Alian96.3;我也和所有聽眾一樣,非常需要馬世芳的《耳朵借我》。
馬老師雲淡風輕說:若能藉此機會讓公部門普及藝文採購法的精神,也就功德無量。
但是,18:00-20:00沒有「耳朵借我」,我要怎麼晚睡、早起呢?
標案契約書 在 田雅芳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體育場拆除工程!竹市府規避市議會監督!】
新竹市體育場拆除工程,竹市府於105年就曾依「新竹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72條第三項規定」需送交竹市議會審議通過方可動工。當時遭市議會要求應先充分與市民及議員知悉溝通後,並備妥詳盡資料再送議會審議。
但108年在市議會要求市長林智堅,針對體育館拆除工程做專案報告後,得知該工程標竟改以同條例「新竹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72條改以第五項規定」可不經市議會通過,且經雅芳質詢更得知,竟已將該工程標發包施工中。此以同樣條例卻改款項的方式強渡關山只為規避市議會監督!除令人擔憂無人監督的工程品質,恐有浪費公帑之虞外,更讓人感覺自詡民主的市長為何變得獨裁!令人無法苟同!
新竹市體育場為新竹地區僅有,且符合國際認證之田徑競賽場地規格,竹市府幾年前才特編預算新台幣五千萬左右整修申請通過認證。平日供於市民及田徑選手使用。相同拆除體育場工程卻選擇同條第五項執意發包施工,儘管面對市議會反對及民眾抗議聲音,卻仍然選擇不顧民意繼續施工中。
近來雅芳據居民不斷投訴舉報,抗議竹市府自行通過進行圍牆及看台拆除工程此等蠻橫之行為,除嚴重藐視議會不顧及民意之反對,更未顧及該體育場為新竹市全市民皆可運用之場所,應對新竹市全市進行公聽會,聽取相關建言,方不至造成規劃施工錯誤發生,進而衍伸不敷使用及浪費公帑等狀況發生。
108年3月27日居民接連抗議,舉報市府違法開工,滿載土方的砂石車輾過跑道,並將未知之土石方堆置於體育場操場中間,因載入之土石方造成體育場附近及現場塵土飛揚,嚴重影響空氣品質,民眾並質疑體育場拆除為何需使用此等大量土方。
雅芳來到現場的確看到有砂石車一車一車開進體育場操場傾倒土石方,且已倒滿操場近一半的範圍。雅芳已發文市府權責單位,即刻安排現場會勘,並提供該工程之得標廠商、發包工程施作細項、標案契約書、土石方出土證明、土石方相關檢測報告等相關資料,以便於釐清舉報居民疑問之相關問題,雅芳除已經要求竹市府停工調查外,也會持續監督該工程施工過程合乎規定。遏止可能浪費公帑之任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