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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梯算樓地板面積嗎 在 報時光UDNtime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無電梯公寓式住宅》 #你也住過嗎 #你做好準備了嗎 #囚居晚年
1950年代的連棟式住宅到公寓式住宅,
我們的居住問題隨著經濟成長,
人口結構變遷而更迭。
以前人口多需要房子,
今日則環境良好,醫學發達,
社會高齡化。
對於行動有困難的人們
無電梯老宅如同囚房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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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2/聯合報/A1版/要聞】
老宅困老人 雙老危機
【記者陳雨鑫、李樹人、梁玉芳、許詩愷╱專題報導】人老了,房子也老了,不適合的老家讓「在地老化」成了奢望。「老宅困老人」成為台灣難解的雙老難題。
依內政部最新統計,全台近四十三萬老人住在「無電梯公寓」裡,兩年內飆升九萬人。若再加上透天厝,據衛福部一○六年資料,我國老人高達七成住在無電梯房屋。
難以安老 在都會形同偏鄉
當老邁身體無法應付爬樓梯的日常挑戰,就醫、購物及各種人際互動,都因「行不得」形同囚居。缺乏無障礙設計、長年無力整修的環境,更讓「家」遍地風險。
只要是沒有電梯的老公寓,「即使在二樓,對於行動不便的長輩來說,都是都市中的醫療偏鄉。」推動在宅醫療的台北市聯醫院長黃勝堅如此形容。
目前台灣高齡族約三百八十萬人,其中「獨居」或「老老照顧」接近百萬。至於老宅,粗估至二○三○年,四十歲老屋恐占全台房屋三成。
被家困住 中風15年沒出門
「我從未想過,有人會因為樓梯被困在家中十幾年。」黃勝堅認識一位中風患者,在三十八至五十三歲間,從未離開過家門。黃勝堅看著這群人,房子沒變、道路沒變,唯獨變的就是「人老了」,家不適合居住,卻已來不及脫離。
基隆市議員王醒之推動扶老換工班,有位行動不便的八十歲婆婆在孩子移居後,獨自困居老街二樓,女兒每周送菜一次。「電視壞了,婆婆每天的娛樂是趴在陽台,看樓下路人。」王醒之說,聽了都想哭。
台北市第一間居家醫療診所「都蘭診所」創辦人張凱評提及,即便社區大樓,也不見得暢行無阻。有個案住在電梯華廈,但一樓大廳到電梯之間,居然還有好幾階樓梯,坐在輪椅上,可是寸步難行。
樓梯噩夢 筆直45度長斜坡
此外,張凱評指出,有些老公寓的樓梯是一路四十五度向上,完全沒有小歇的平台。動線看似簡易,但失能者如需緊急就醫,只要一個失手,擔架或輪椅翻覆,恐出人命。
台大社工系教授楊培珊說,台灣沒有高齡人口住宅政策,若政府以為老年人的自有住宅率達八成,所以不用管,這是迷思;「國家應該要盡一切可能,用各種政策工具,以房養老、都更、蓋無齡住宅,讓長者安居」。
都更無望 裝電梯達成率低
「我很焦慮,台灣老化速度太快,整個社會、政策都跟不上。」楊培珊認為,建商設計住宅時必須思考設施、設備的無障礙功能及輔具,智慧家電未來如何融入,「建商不只是蓋房子,是生活的營造者」。
對於老屋造成移動障礙,張凱評表示,問題難解,想要打掉重蓋、推動都更,難度超高。政府獎勵老公寓裝設電梯,雖是美意,但達成率也極低,大部分一樓住戶不想讓自己院子成為公共空間。
衛福部次長薛瑞元指出,當長者居住環境不友善,要求「在地老化」的理想,反而讓老人「被關在家裡」,必須要改變「住」的品質;未來老人住宅不只是房子,也要附上服務,這些都是國家重要目標。
聯合報系願景工程(Vision Project)
#願景工程
#努力讓臺灣更好
#報時光UDNtime
圖片日期:1983/1/17
圖說:市區公寓住宅牆邊、街頭路桿等多處,遭搬家公司噴彩廣告,有礙市容觀瞻
來源:聯合報
攝影:高鍵助
歷史新聞
【1964-12-26/聯合報/11版/特稿】
公寓住宅 黃金世紀
【施克敏】像所有鬧過房荒的各國都市,台北市一批一批連棟式的住宅,似乎已成過去,不再蓋了,現在一棟一棟的大型公寓,正在那裡蓋著,住公寓的習慣,我們這裡的人也漸能適應了,那麼有了公寓以後,將會發生一些什麼樣的問題呢? 這是現代都市裡,興建住宅潮流上的一些問題,很多外國的都市,都已面臨到了,台北市的住宅建築,也正往公寓的潮流走,這些問題,遲早要來。
連棟式的住宅
打從卅六年起,一個本來只能容納五、六十萬的都市,人口一下子膨脹了,而且突破了百萬大關,自然要鬧房荒。 也從那時候起,台北市一些營造商和大地主,就動了腦筋,專蓋房子賣,那時,他們蓋起來賣的房子,都是二、三樓連成一排的,稱為連棟式的住宅。
這種房子,要買就買整棟的,很少有分樓出售的。一棟二、三十萬,買的和賣的,現金交易,一次付清,「銀貨兩訖」,沒有什麼分期付款的,因此,那時候買這種連棟式住宅的,非有二、三十萬買不到,但有錢而需要房子的人實在多,這種房子的買賣很容易,而且很多。做這種房地產生意的,因脫手容易,房子蓋起來,供不應求,一次一批房子蓋起來,是坐著看漲的。
連棟式的住宅,在台北市區風行了十二、三年,從卅六年到四十九年,做這種生意的,都發了財。 但是,從四十九年以後,這種住宅的生意不行了。
打垮連棟式住宅生意的,除了多數要房子住的人,一次付不起二、三十萬外,主要的是,分期付款的公寓式住宅,出現在台北市了,這種住宅,除了第一次要付出一筆三、四萬的鉅款外,以後每個月付出的錢,等於是租房子的價格,而且過了一段時間後,房子的產權又歸自己所有,這是多數需要房子住的人買得起,而且他們認為合算的。
地稅一再調整
從四十九年以後迄今,連棟式住宅很少有人問津,是買房子的人,考慮到房捐的提高,地價稅的一再調整,直到今年七月十日實施都市平均地權公告地價以後,連蓋這種房子的人也認為,這種生意完全不能做了。
以公告地價提高地價稅以後為例,一棟價值卅萬元的房子,建地每坪總耍四千五以上,如果這棟房子是卅坪地,則折算起來,每個月的房捐和地價稅的負擔,就要四百元以上,另外,加上這卅萬元的利息,以銀行利息計算,每個月也有三千元的利息,則換句話說,像這樣一棟卅萬元的房子,每住一個月,就要付出約三千五百元的代價,這筆錢,要是拿來租房子,可以租到一間有相當水準的樓房,況且買了房子又會年年折舊,另付保養費,而卅萬的現鈔,還可以有相當週轉的用處。
房子賣不出去
像這樣仔細打一打算盤,過去那種連棟式的住宅,買的人就少了,買的一少,賣的人一次蓋起來大批房子,賣不出去,那樣一大筆資金就呆滯在那裡,這是冒最大的風險,這種生意,誰都不願做了。
打垮連棟式房子的生意,第一批在台北市蓋起來的分期付款公寓式住宅,就是現在光復路的市民住宅,這也是此後一連串公寓興建的開端。
適合社會需要
公寓式住宅當然是模仿外國人的,住這種房子,是習慣的問題,同時也是現代都市住宅區發展的趨勢,這種房子出現在「房荒」的都市,受到多數人的歡迎,主要在於「經濟」和配合社會發展的潮流。 它雖也是大批的投資,但卻分間出售,適合一般人的購買力,而且政府正獎勵這種住宅的興建,買這種房子,還可以分期付款。
它既可以分間出售,當然適於小家庭的居住,而現在我們這個社會的型態,正由過去的大家庭,演化為小家庭,公寓住宅正配合了小家庭組織。
兩項有利條件
它既出現在現代都市,必有其適合於都市建設的條件:
第一,現代的都市因面積太狹窄,要想辦法爭取空間,向高處發展,公寓式的建築正是如此,大家上下居住在一起,寸土寸金的地是共有的。 第二,這種高樓大廈,蓋起來以後,人口集中在一起,政府要有一些公共設施和改善生活環境的建設,也比較容易辦理。
分間脫手容易
至於蓋房子的人,都一窩蜂蓋公寓來出售,除了分間出售脫手容易外,就是建築費經濟了,因為公寓住宅,牆是共有的,一樓的屋頂是二樓的地板,這又是共有的,而住二樓的人由樓下上二樓,這座樓梯,正是住三、四樓以上的人所共有的,這一些算起來,戶數雖少,但房子有很多部份在互不妨礙的情況下,又是共有的,則以一棟的戶數來說,公寓式的建築,其建築費自必比連棟式的低廉,蓋房子的人,當然樂於蓋這種房子賣。 因此,這一些年來,也可以說從四十六年起,台北市一些市民住慣了市民住宅後,公寓住宅很受歡迎,這種房子,真是如雨後春筍。
(後略)
樓梯算樓地板面積嗎 在 賣厝阿明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阿明小教室 #違章建築篇
#違章建築可以就地合法?
你的住家或所有房產中有違建嗎?
所謂違建,就是「未經主管建築機關審查許可
並發給建築、使用執照,而擅自建造及使用的建物」,
一般來說,台灣的違建大多是在建築物主體完成後,
經過二次施工增加的部分,常見的有以下幾種:
頂樓加蓋:
根據營建署的定義,屋頂平台之屋頂突出物
如樓梯間公共設施使用部份,
凡在頂樓建築面積1 / 8之法定範圍內均屬合法建物,
只要超過此範圍即違法。
到地政事務所申請一份建物或附屬建物測量成果圖,
按圖查對,凡圖上所無之建物,即屬違建。
一般常見的有透天厝鐵皮加蓋等。
陽台外推:
陽台是指上方有遮蓋物、屋簷的室外平台,
常見的違建方式為拆除陽台與室內之間的隔牆,
再加蓋外牆後使得室外空間變成室內空間,
由於陽台設定為逃生空間,因此陽台外推就是違建,
無論新屋、舊屋都不為法令所許可。
露台外推:
露台則是指屋頂無遮蓋物的室外平台,
若自行加蓋遮雨棚或牆壁,就算是露台外推。
夾層屋(樓中樓):
使指原本挑高設計的天花板與地板之間再搭建
一層樓地板,變成一個房間,一般常見的違建方式是
取得建照後又在二次施工加蓋的違建。
騎樓外推:
台灣常見的騎樓就是指一樓外牆牆面至道路界線之間,
而且上方有房屋本體樓層覆蓋的區域,
常見的違建方式就是在騎樓範圍內
增設鐵捲門或加蓋水泥圍牆。
法定空地加蓋:
常見的違建方式為房屋原本應為法定保留空地的部分,
另行搭建建物,常見的如將空地增建成廚房、
車庫或加蓋遮雨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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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梯算樓地板面積嗎 在 連嘟嘟日本小導遊愛台灣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這就是為什麼每次你看到的日本房子越高樓都會長的斜斜的原因唷各位親愛的嘟嘟客人(直接撿現成XD)
【陽台只有一半?法令上的限制。】
一塊土地,能蓋出怎樣的房子,都跟法令限制上的「容積率」與「建蔽率」有關。台灣也一樣,日本也是一樣。也就是說,當建商買下這塊土地時,完工後的建築物大致上會長得怎樣,大致上就已經決定了。
所謂的「容積率」,指的就是能夠建築的總樓地板面積,而「建蔽率」就是一塊基地,你能蓋多滿,要留多少空地。舉例來說,一塊容積率200%,建蔽率50%的基地,如果是500坪的土地,原則上它就是能蓋250坪的建築物蓋四樓。不過在日本,因為對於居住環境很重視,因此在建築基準法上面,還有道路斜線,北側斜線,日影規制等等限制。也就是雖然你的容積率有200%,但實際興建時,還不見得能夠消化完所有的容積率。如低層住宅區,為了讓家家戶戶有採光,直接給你建築物限高10m或12m。其他的區域,還有鄰地斜線限制,也就是說在建築物超過一定的高度後,上面的樓層一定要往後退縮,來確保跟鄰地有一定的空間,以及確保旁邊的房子有陽光可以照入的北側斜線...等。此外,實際可興建的容積率,還要看你基地的前面道路路寬乘以法定係數,來與法定容積率做比較,選擇較小的數值才是你的實際容積率。因此建商在蓋屋時,會想儘辦法絞盡腦汁把容積率發揮到淋漓盡致。
大家都知道,我們台灣,賣房子都含陽台雨遮及公設,日本則是賣你室內實際坪數。不過你知道嗎?不管台灣還是日本,蓋房子在計算容積率時,陽台,雨遮,樓梯,共用走廊等處,是不納入容積率計算的(日本電梯要算入容積率,台灣很像五樓以上的建物才算),因此日本直接賣你室內,有計入容積部分的房子,而台灣呢?則是儘量給你大陽台,大雨遮,因為這些東西,在台灣不納入容積,但是卻可以拿來賣錢,因此台灣的建商會千方百計弄很多陽台跟雨遮來賣你。
之前在台灣時,曾經認識一個人,她對房市投資沒有很了解,也不好好看清楚格局圖,就因為貪小便宜,貿然買進其中一戶單價較低的,結果完工後才發現她的雨遮超大,幾乎快要等於室內面積的三分之一了,但是那圈大雨遮,全都算在她的權狀買價裡,但卻只能放置冷氣室外機,連花盆都不能擺。同時,它室內裡面,也有將近四分之一的空間,原本是陽台,是建商做二次施工,幫他外推成她的室內一部份。但是依照現行法令,只要有人檢舉,它就會立即被拆。而且那個外推的陽台,跟雨遮一樣,建商蓋的時候不列入容積計算,但是卻可以拿來賣她錢!
日本這部分,買屋就好多了,不管你的陽台多大,雨遮多大圈,都不能計入你的權狀,只有實際室內坪數是能賣錢的,因此對於消費者而言,實際花多少錢,實際使用室內面積多少,一目瞭然。但其實沒有陽台雨遮其實不好,夏天的陽光沒有陽台的緩衝,會讓你室內很悶,回到家後,可能發現室內溫度高達四十度,開冷氣又要很久才會降溫下來。如果下大雨沒有陽台雨遮緩衝,除了會讓你的室內濕氣很重以外,如果你不小心沒關窗,大雨就會直接灌進你家。也因為只有室內面積能賣錢,所以有些比較不好的日本建商,會想儘辦法,在規劃房子時,硬是把原來要當作是陽台的地方,設計成室內(非陽台外推),因此導致有些房子,陽台只有一半,就像下圖這種房子一樣。聽說這樣可以讓你的可銷售面積金額,將近是土地成本的一成。也因為日本陽台不計價,也因為沒陽台會有這麼多的缺點,因此,如果你看到這樣的房型,或許要考慮一下要不要購買其他的產品。因為花一樣的錢,你也可以買到有完整陽台的,住的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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