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樓梯安全網法規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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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樓梯安全網法規 在 桃園在地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9-29 16: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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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稿】

    |設定地上權,樓梯鐵道可兩全|

    9月29日上午10點,南鐵東移半拆戶黃春香、黃春香家關注組、反南鐵東移全線自救聯合會會長陳致曉及政大教授徐世榮前往交通部請願。黃春香及聲援團體提出「設定地上權,樓梯鐵路可兩全」之訴求,希望林佳龍部長協助開啓對話:以設定地上權的方式保留黃家房屋使用所必須的樓梯,維持黃春香和住戶對房屋剩餘空間內的居住。

    一、為了生活!樓梯保留是為了維持黃春香與弱勢住戶的民間互助網

    南鐵案自2012年抗爭以來,至今只剩下黃春香和陳致曉兩戶不同意戶。黃春香家雖屬半拆戶,但因拆除範圍包含樓梯,若按現行範圍拆除,將影響到黃春香及屋內兩戶經濟不穩定之住戶。其中一戶為吳雅慧母子。吳雅慧數年前因為車禍導致其工作能力受影響,僅能靠打零工支撐自己和讀高中的兒子。黃春香基於與住戶相互協助支持的理念,已一年多沒有收取他們的房租,並盡可能提供生活上的幫助。如果無法保留樓梯,黃家剩餘居住空間將在長時間內無法被使用,並且有結構受損的危險。弱勢住戶可能因此流落街頭,不僅居住權受損,連生活都陷入困境。當政府大談構築社會安全網時,卻在摧毀民間互助的社會安全網,豈不荒唐?

    二、退無可退!交通部應介入積極保障人民最後的堅持

    今年7月21日,黃春香退讓允許地下化工程拆除房屋後半部分,但前提是保留樓梯間,這是退無可退的最後堅持。鐵道局也在當時承諾於緩拆兩個月期間研議樓梯保留方案。然而,鐵道局卻並未正視黃春香與弱勢住戶的居住需求,持續以威逼利誘的方式要求黃春香拆除房屋、購買照顧宅,連基本的溝通都缺乏,更遑論協商。黃春香家關注組認為,交通部作為鐵道局的上級機關,有責任在鐵道局未真誠磋商、未盡職責保障人民居住權時介入糾正。交通部長林佳龍也曾在7月宣稱將與不同意戶持續溝通。

    三、不影響施工!設定地上權可同時兼顧南鐵工程與黃家居住空間

    「地上權」即土地上空或下方的使用權。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57條,國家因公益需要,在工程建設中需要穿越私有土地之上空或地下,可與地主協議取得「地上權」。捷運、高架橋樑的建設中就常常使用設定地上權的方法來進行,以避免徵收土地對個人所造成的巨大影響。

    按此法規,黃家樓梯間的保留也可以用設定地上權方式來解決。目前,樓梯間僅僅在工程線內2.7米,大部分位於鐵道工程連續壁外側的水溝上方。以現行工程技術能力,完全可以在不妨礙鐵道地下化工程的同時保留黃家建物之樓梯間。若黃春香以設定地上權方式給予台鐵土地下方使用權來取代目前土地徵收的方式,可以在施工同時保存樓梯間,符合最小侵害原則,也有利於台鐵地下化工程推進。

    因此,黃春香呼籲交通部長林佳龍積極介入回應,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保留樓梯間,讓黃春香與弱勢住戶可以在此繼續生活。

    新聞聯絡人:
    黃春香家關注組 小高 0908501362
    黃春香家關注組 小渝 091139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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