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樓板載重法規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樓板載重法規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樓板載重法規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6萬的網紅張哲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21年前的今天,1999年9月21日,凌晨一點多,我們全家人還沒睡,正一起坐在客廳聊天時,突然間一陣天搖地動!這是父親生前和我們一起經歷的最後一件令人記憶深刻的事,也是我這輩子至今經歷過最可怕的地震。接下來電力中斷,餘震不斷,我趕緊找出手電筒和收音機,從廣播中,赫然發現事態之嚴重已超出想像。到了白...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11102年代靠夾層賺坪數?房屋主結構恐遭破壞 影片網址→http://youtu.be/5r1RaHkT6fM 感謝婉柔的報導,其實阿我個人認為啦!只要是內使用空間夠用的話,我自己也不是很喜歡做夾層,爬上爬下的,很容易摔倒受傷,而且很有壓迫感(當然也要看是挑高幾米啦!)。不過,這則新聞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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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板載重法規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1-11-04 22:28:30111102年代靠夾層賺坪數?房屋主結構恐遭破壞
影片網址→http://youtu.be/5r1RaHkT6fM
感謝婉柔的報導,其實阿我個人認為啦!只要是內使用空間夠用的話,我自己也不是很喜歡做夾層,爬上爬下的,很容易摔倒受傷,而且很有壓迫感(當然也要看是挑高幾米啦!)。不過,這則新聞有一個致命的錯誤,就是記者把上下的高度標錯了,應該是下面比較高,上面比較矮吧?XD!被我發現了喔~~~以下是關於夾層屋的文章,與您分享↓
夾層屋事件的省思
行政院消保會消保官 黃鈺生
二、「夾層屋」的產生
夾層屋產生源於房價飆漲之後,建商因土地取得成本提高,再加上容積管制,為了降低土地在房價所含成本,表面上使經濟狀況不佳而需購買足敷使用的空間的消費者,能在預算可負擔的範圍內達成願望,坐擁窮人別墅,事實上係為建築業不景氣注入強心針,刺激消費者購屋意願,為建設公司解套;尤其,七十九年建商首次在臺北市推出挑高設計之建築,短期之內立即銷售一空之後,其他建商競相仿效,八十年後只要號稱「買一房變兩房」、「神奇的四米二,加一個樓梯多一倍使用空間」、「創意空間」或「魔術空間」等字眼之「挑高」、「樓中樓」推案,均為票房保證,銷售較一般傳統高度設計之房屋為佳,也因此,此類房屋由臺北市市郊延伸至臺北縣汐止、林口等地,至八十二年後甚至臺中、高雄及臺北市市區之推案也都陸續推出,樓層高度也從三米六、四米二、四米五、五米六、甚至出現七米二的設計,估計現在房屋市場的推案,約現有將近二成採取挑高設計。
四、「夾層屋」的後遺症
購買夾層屋的挑戰,首先就必須面對涉及違法的問題,依照建築法規的規定,二次施工未經許可者,均屬違章建築,將遭到拆除與罰鍰處分的命運;其次,夾層屋的安全亦是不容忽視的問題,如果建築師在設計時,已考量建物二次施工的結構安全係數,對消費者的安全尚有保障,如否,則這些二次施工建材增加原結構設計未考量的載重,再加上採用鋼筋混凝土進行二次施工而涉及樑柱破壞、銲接鋼筋及增加載重等,對整棟大樓結構安全之影響很大,一旦發生地震時,因剛性結構樓板會造成應力重新分配,如應力重新分配集中於房柱時,可能造成房柱扭曲變形或剪斷,對建物安全影響甚鉅,另外,因樓層不同,其防火區劃、消防等設計規定亦不相同,如未於設計時事先予以周詳考量,就不應容許夾層存在。除了違法性與安全性之考量外,適住性問題亦應納入考量,就以挑高三米六之房屋為例,夾層高度僅有一米五左右,根本不適合正常起居作息,而且夾層之採光、通風亦較一般住房臥室為差,最後只有將其當做儲藏室了。由於挑高房屋之價格原已較一般房屋為高,再加上二次施工所付出之費用,每坪房屋較正常高度房屋高出六萬元以上,但銀行估價貸款成數又往往不將所增加使用的坪數列入計算,因此貸款成數相較為低,再加上夾層之設計因屋主之喜好不同而有不同之型式,因此當房屋轉手時,其轉手價格也無法如願將夾層費用完全包涵在內,這些都是購買夾層屋所產生的後遺症。
文章網址→http://home.educities.edu.tw/yushengh/%A7%A8%BCh%AB%CE.htm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43890343
樓板載重法規 在 張哲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1年前的今天,1999年9月21日,凌晨一點多,我們全家人還沒睡,正一起坐在客廳聊天時,突然間一陣天搖地動!這是父親生前和我們一起經歷的最後一件令人記憶深刻的事,也是我這輩子至今經歷過最可怕的地震。接下來電力中斷,餘震不斷,我趕緊找出手電筒和收音機,從廣播中,赫然發現事態之嚴重已超出想像。到了白天,我們一家人開車出去在市區裡繞來繞去,竟找不到有營業的餐廳,而怵目驚心的損壞景象猶歷歷在目。
【歷史上的今天】1999年9月21日,凌晨一點多,我們全家人還沒睡,正一起坐在客廳聊天時,突然間一陣天搖地動!這是父親生前和我們一起經歷的最後一件令人記憶深刻的事,也是我這輩子至今經歷過最可怕的地震。接下來電力中斷,餘震不斷,我趕緊找出手電筒和收音機,從廣播中,赫然發現事態之嚴重已超出想像。到了白天,我們一家人開車出去在市區裡繞來繞去,竟找不到有營業的餐廳,而怵目驚心的損壞景象猶歷歷在目。
圖為1999年9月23日,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與虎林街口,因921大地震而倒塌的東星大樓。(李以德 攝)
1999年9月21日凌晨1時47分15.9秒,台灣中部的南投山區發生芮氏規模7.3的集集大地震,約兩百公里遠的臺北縣與臺北市之震度為四級,當時發生不少災情,其中以東星大樓之崩塌事件最為嚴重。
東星大樓於地震發生後,往東側傾斜崩塌,大樓東北側的八樓地板掉落至地面,樓層往西側及地下樓層擠壓。大樓東南側部分,六樓崩塌至地面,六樓以下樓層被嚴重擠壓。至於西側九樓以60度嚴重傾斜,八樓以下樓板遭嚴重擠壓,西南側三樓以下仍為完整。另外,東星大樓的十二樓斜靠於隔壁的豪門世家大廈三樓樓壁,亦造成豪門世家大廈的二至七樓牆面樑柱損壞嚴重。
東星大樓的崩塌共造成73人死亡及14人失蹤,而搶救隊伍在黃金救援期間,積極搶救受害者,經統計送醫之傷者多達138人,其中包含崩塌後第六日才被尋獲的孫啟光與孫啟峰兩兄弟。
事後,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倒塌主因有三:第一,各樓層重量少算約10%至15%,屋頂未計入屋突構造重量,少算約35%,地面以上建築物總重量少算約18%,低估了地震水平橫力。第二,柱與梁構材設計未依法規做足夠的載重組合,低估了斷面設計所需臨界軸力及彎矩,使構材強度不足。第三,柱與梁構材剪應力強度及剪力鋼筋未依建築技術規則構造篇第四百四十四條規定核算與設計,剪應力強度及基本圍束功能不足,故受到意外外力作用時,即可能發生脆性破壞之潛在危險。
另外當時設置於東星大樓一樓的第一商業銀行松山分行,其樑柱整修工程也被認為可能造成大樓倒塌,檢方也因此起訴數名相關人士,不過後來法院認為樑柱整修工程只是單純外牆裝飾修繕,與騎樓柱結構安全無關。工程施作並未產生公共危險,檢方亦無法舉證被告有犯罪意圖,因此被告皆被判無罪。
東星大樓受災戶組成「住戶更新委員會」,負責重建事宜,並由政府相關單位從旁協助重建。受災戶並向台北市政府申請國家賠償,但對違法商家的索賠部分並不順遂,台北市政府亦與受災戶對簿公堂。另外,住戶意見紛歧、更新會變更建案設計、承建廠商跳票、黑道介入等種種原因,使得重建工程歷經了將近十年的時間,終於在2009年8月完工。
樓板載重法規 在 張哲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1999年9月21日,凌晨一點多,我們全家人還沒睡,正一起坐在客廳聊天時,突然間一陣天搖地動!這是父親生前和我們一起經歷的最後一件令人記憶深刻的事,也是我這輩子至今經歷過最可怕的地震。接下來電力中斷,餘震不斷,我趕緊找出手電筒和收音機,從廣播中,赫然發現事態之嚴重已超出想像。到了白天,我們一家人開車出去在市區裡繞來繞去,竟找不到有營業的餐廳,而怵目驚心的損壞景象猶歷歷在目。
【歷史上的今天】1999年9月21日,凌晨一點多,我們全家人還沒睡,正一起坐在客廳聊天時,突然間一陣天搖地動!這是父親生前和我們一起經歷的最後一件令人記憶深刻的事,也是我這輩子至今經歷過最可怕的地震。接下來電力中斷,餘震不斷,我趕緊找出手電筒和收音機,從廣播中,赫然發現事態之嚴重已超出想像。到了白天,我們一家人開車出去在市區裡繞來繞去,竟找不到有營業的餐廳,而怵目驚心的損壞景象猶歷歷在目。
圖為1999年9月23日,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與虎林街口,因921大地震而倒塌的東星大樓。(李以德 攝)
1999年9月21日凌晨1時47分15.9秒,台灣中部的南投山區發生芮氏規模7.3的集集大地震,約兩百公里遠的臺北縣與臺北市之震度為四級,當時發生不少災情,其中以東星大樓之崩塌事件最為嚴重。
東星大樓於地震發生後,往東側傾斜崩塌,大樓東北側的八樓地板掉落至地面,樓層往西側及地下樓層擠壓。大樓東南側部分,六樓崩塌至地面,六樓以下樓層被嚴重擠壓。至於西側九樓以60度嚴重傾斜,八樓以下樓板遭嚴重擠壓,西南側三樓以下仍為完整。另外,東星大樓的十二樓斜靠於隔壁的豪門世家大廈三樓樓壁,亦造成豪門世家大廈的二至七樓牆面樑柱損壞嚴重。
東星大樓的崩塌共造成73人死亡及14人失蹤,而搶救隊伍在黃金救援期間,積極搶救受害者,經統計送醫之傷者多達138人,其中包含崩塌後第六日才被尋獲的孫啟光與孫啟峰兩兄弟。
事後,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倒塌主因有三:第一,各樓層重量少算約10%至15%,屋頂未計入屋突構造重量,少算約35%,地面以上建築物總重量少算約18%,低估了地震水平橫力。第二,柱與梁構材設計未依法規做足夠的載重組合,低估了斷面設計所需臨界軸力及彎矩,使構材強度不足。第三,柱與梁構材剪應力強度及剪力鋼筋未依建築技術規則構造篇第四百四十四條規定核算與設計,剪應力強度及基本圍束功能不足,故受到意外外力作用時,即可能發生脆性破壞之潛在危險。
另外當時設置於東星大樓一樓的第一商業銀行松山分行,其樑柱整修工程也被認為可能造成大樓倒塌,檢方也因此起訴數名相關人士,不過後來法院認為樑柱整修工程只是單純外牆裝飾修繕,與騎樓柱結構安全無關。工程施作並未產生公共危險,檢方亦無法舉證被告有犯罪意圖,因此被告皆被判無罪。
東星大樓受災戶組成「住戶更新委員會」,負責重建事宜,並由政府相關單位從旁協助重建。受災戶並向台北市政府申請國家賠償,但對違法商家的索賠部分並不順遂,台北市政府亦與受災戶對簿公堂。另外,住戶意見紛歧、更新會變更建案設計、承建廠商跳票、黑道介入等種種原因,使得重建工程歷經了將近十年的時間,終於在2009年8月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