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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0萬的網紅果籽,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佛誕除了放假,大家留意一下日常生活,可能都會用上「色即是空」、「五蘊皆空」等佛學術語。這次找來哲學團體「好青年荼毒室」的兩位室友鹽叔和白水傾佛偈,白水直言由細到大都覺得佛學比儒、道等中國哲學有型,鹽叔也同意佛家很多古怪名詞引人入勝,各位讀者不妨趁佛誕一起跟荼毒室了解佛學的魅力。 佛學有不同門派,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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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8 08:51:30
【高端施打與否在個人 毋需吹捧更不應刻意唱衰】 指揮中心宣布下週開始施打高端的新冠疫苗,我也把握受邀至高端疫苗參訪的機會,跟過去長期從事「無國界醫生」而聞名的 #連加恩 醫師請益,藉此整理說明一般人對於國產疫苗的疑問。 💉政府用獨特的EUA標準護航國產疫苗? 台灣目前以 #免疫橋接 跟AZ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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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8 12:19:56
講到制約人們常常有負面的情緒,認為制約是不好的,然而「制約」其實處處可見於我們的生活當中。例如業績獎勵就是操作制約中的正向增強,當員工有期待的行為出現後,給予正向增強(獎勵)刺激。 完整部落格文章在 @zion.zenith 主頁連結處 《如何正確制約你的孩子?你所不知道的心理學教養好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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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0 22:31:57
咖啡小學堂-期刊文章導讀 【冷萃咖啡現今的挑戰:烘焙、萃取、風味剖析、汙染與食品安全】 這周要分享的是冷萃咖啡(Cold Brew) 冷萃咖啡這幾年非常流行, 為何會如此風靡?背後又隱藏什麼危機呢? 【冷萃咖啡的歷史】 冷萃咖啡可追朔至1600年, 但具有指標是1960年代, Toddy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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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0 16:30:03佛誕除了放假,大家留意一下日常生活,可能都會用上「色即是空」、「五蘊皆空」等佛學術語。這次找來哲學團體「好青年荼毒室」的兩位室友鹽叔和白水傾佛偈,白水直言由細到大都覺得佛學比儒、道等中國哲學有型,鹽叔也同意佛家很多古怪名詞引人入勝,各位讀者不妨趁佛誕一起跟荼毒室了解佛學的魅力。
佛學有不同門派,我們先戴好頭盔,這次討論集中在哲學課室學到的佛學理論。兩位也說:「粗略地區分,讀哲學通常讀佛的理論,但學佛也會講實踐,讀書的話沒有實踐的部份,去佛寺修行和到大學讀書是兩回事。」
李鳳儀點解唔係日本兵?
剛剛說到佛學有很多名相,例如「色即是空」又或者「緣起性空」,相信很多人對這些佛學理論有興趣,但就這樣說可能難消化,我們選了舊電影《大隻佬》去討論。一般觀眾都會覺得張柏芝演的女警李鳳儀前世是濫殺平民的日本兵,所以今世受報應要死,但戲中劉德華演的了因,就說了一句經典對白:「李鳳儀不是日本兵,日本兵不是李鳳儀,但日本兵殺了人,李鳳儀便要死。」聽落似懂非懂,皆因佛學理論未必和我們平時聽慣的因果報應相同。
白水先為我們講解「無我」的概念:「先說為甚麼不是同一個人,佛家會說『無我』,沒有一個固定的『我』。」好地地一個「我」,有乜固定唔固定?「你想想,我們身體的細胞不停變換,過了一段時間 ,整個人的細胞都不同了;甚至你小時候的想法、你現在的想法和你幾年後的想法都不同。認真點想,根本沒有一個『你』,在不同時間點持續存在,『你』是不停轉變。」
連今世都是「無我」,自然不會有前世今生靈魂輪迴,日本兵也不是李鳳儀,但問題又來了。如果像古裝片所言,前世因今世果,都還叫心甘命抵,但現在不是同一個「我」,為甚麼「日本兵殺了人,李鳳儀便要死」? 兩位先戴頭盔,指佛教門派眾多,也有門派強調三世因,但鹽叔認為在「無我」的核心精神下,佛學說的前世今生不是指同一個人:「不是指一個靈魂在這世完了就傳承到下一世,佛學我說的轉世、輪迴、業力,是在長時間之中有龐大的因緣網絡,一個舉動會像波浪般影響整個網絡。用另一個比喻業力輪迴,好像遞爉燭,用爉燭燃點下一支爉燭,一樣有火,但嚴格地說每一支爉燭的火都不同。」
善有善報都係一種執着
也有個說法是「業力不可思議」,因緣網絡下,一個動作、一個因,可以掀起意想不到的波瀾和果報,但鹽叔則認為有因果不等如「種善因會得善果」。「想得到好報而去做好事,這不是佛學想要的,如果你執着要有好報會很痛苦。」
阿鹽指人傾向將事物想成固定不變、自己可以獨立獨在,佛學稱為「實」。佛學就會說任何事情都是一連串的因和緣引致。「比喻說,以植物為例,種子就是它的『因』,『緣』就是輔助條件,例如陽光、水份、泥土,『因』和『緣』條件好的話就有『果』出現,長成一棵樹,所以叫因緣和合。」凡因緣和合的皆是「空」,緣起則生,緣滅則滅。如果你執着「種善因得善果」其實就將因緣看成「實」,覺得做好事一定有好報,佛學會認為是執着。佛學就是叫你放下執着,離苦得樂。
佛學有很多玄妙的思辯,例如「執着」於「不執着」也是一種執着,白水也笑言自己這些讀書的人可能會被修道高僧批評被學識所困。聽上去佛學就是「放下」、「唔好執着」,但鹽叔也強調正常人明了道理都做不到,失戀仍會痛會恨,面對親友生離死別又點可以看到四大五蘊皆空,腦要明佛理,心也要有佛性才算得道,所以佛學也會有很多冥想,禪修等修行工夫。
因果鏈下的生存之道
我們這次不談修行,只談理論。白水也覺得《大隻佬》電影有交出一個佛學因果鏈下的生存之道。他指電影中表達了對因果的不同態度,劉德華的了因先是覺得因果無情且不能改變,採取放棄的態度;後來他想幫張柏芝,想努力改變困果。不過到最後發覺兩個態度都不是面對因果最好的方法:「你想跳出來又跳不到,因果鏈串就是我們人存在的法則,我們可以怎樣超越因果鏈串?就是在於當下接受,即使世界有因果,但我們不當這是一回事,不讓它左右我們,不去在意它的話,因果即使存在也不會影響到我。」
佛學很玄,也有人覺得「因緣和合」、「變幻才是永恆」這些道理就像「阿媽係女人」,對人生指導起不了作用。不過正如之前所言,佛理明咗都做唔到,佛學討論有時艱澀,有時又覺得只是反覆簡單的道理,除了學懂甚麼,觀照過程中腦海心靈的活動可能更加重要,可能你腦袋明白諸法皆空,但讀佛時才會覺悟自己執着在哪裏。
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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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因果關係 在 典藏ARTouch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9-08 20:15:12「我自己應該要再舒服的成為一個人,而不是一個藝術家。」—— #劉文瑄
「我覺得我自己在學的某個功課,就是在出世和入世當中怎麼去找到一個平衡點吧。」—— #牛俊強
劉文瑄與牛俊強在過去兩年,分別帶來了兩個代表性的個展——「我居住在可能裡」與「2018牛俊強個展」。在光亮的成果背後,他們各自經歷了什麼樣充滿碰撞與痛苦的摸索、反芻與排毒,藝術創作方逐步跟上內心而有所質變?在個展獲得各界熱烈的迴響與肯定後,又隨之而來何等挑戰?
兩位 #藝術家 自2014年起,相繼開始接觸 #中醫整復 與 #身心靈診療,觀看自己的身體與生命,並調整與外在相處的方式,不斷在創作的純粹性與藝術世界的名利之間,尋覓平衡共存的可能。這些方法,恰巧與藝術創作相通,皆作為某種連通有形與無形世界的認識橋梁。隨著當代藝術創作在形式、內容與媒材,以及藝術生產條件與機制等面向上的改變,「V-Touch人物」系列邀請讀者走進他們位於雍和藝術教育基金會的工作室,重新理解與想像「藝術家—工作室—作品」三方之間因果之外的關係。在今日,工作室似乎不再只是傳統認知的藝術生產場域,亦是藝術家的生活場景,接案維生的工作現場,以及更重要地,作為一安置存放與修補療育的庇護之所,庇護著作品與藝術家自身的身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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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眼,藝術不在家】在池上駐村的這段時間〉:https://bit.ly/2GAzQmx
🔸〈後像與光之領地——2018牛俊強個展〉:https://bit.ly/2ZbfDdo
🔸《我居住在可能裡:劉文瑄個展》:https://bit.ly/3jS0C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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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因果關係 在 謝稀如 Michelle Tse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02-03 23:10:20【病毒的象徵意義與心靈啟示】
昨天2月2日靜修十天回來才知道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擴散,香港人心惶惶,恐懼比疫情蔓延得更快。我相信病毒只是心靈的象徵,所以今天特地研究這種新型冠狀病毒的病理,好去理解病毒究竟在傳達什麼訊息給我們人類。
其實這病毒靠自己本身並不能繁殖,它必須尋找宿主去繁殖,病毒的目的並不是殺死宿主,而是繼續分裂下去、傳播開去,所以成功的病毒應為低毒性、長潛伏期、高傳染性、低死亡率的,HIV是非常成功的病毒例子,潛伏期長達十年,不會立刻致命,到人們發現時病毒已完全控制宿主。今次的新型冠狀病毒比起2003年沙士更進化,潛伏期更長、死亡率較低、傳染性更高。
當這種冠狀病毒進入人類身體後,從細胞表層抵達細胞核心的過程當中,它欺騙了人體細胞四次,一次又一次讓細胞以為病毒對自己有益而打開了防護閘門,讓病毒得以進入細胞核,進行複製自己的繁殖過程,這新型冠狀病毒會潛伏在身體十天左右,好讓自己大量複製,再爆發出來傳播開去。原本病毒的目的是傳染更多的宿主,讓自己分裂下去,可是當病毒留在身體一段時間後,竟然忘了自己是病毒,忘了自己的目的,就留了在宿主的體內,有些病變細胞告訴免疫系統「我已被感染,請殺死我」,所以引起免疫系統反應,去對付病毒,而炎症的引起是因為免疫系統過度反應,因此太強或太弱的免疫系統都不行,要達致平衡才是最好的免疫能力。
從身心靈的角度去看這新型冠狀病毒就變得很有意思,一切人生的問題都源於分裂,以為自己是分裂的個體,可以獨立於其他東西而存在。近來世界發生的災禍,如亞馬遜森林大火、澳洲火災、全球氣候問題、食用魚類被塑膠或輻射污染,都讓人類開始反思我們的每一個行為,原來都影響著整體,我們其實從來都並不可能獨立存在的,一粒沙裡就藏著整個宇宙,從任何一個東西裡就看到整體。我們能從細胞裡看到一個人的整個生命,也能從一個人的生命看到整個宇宙的生命,宇宙以全息影像的方式存在著。
回到這個病毒的象徵意義,愈會自欺的人愈容易被感染,把自己看成生命的受害者都是自欺的人,因為從身心靈角度來說,我們要為生命遇到的一切負百分之百的責任,我們對如何看待外境絕對有選擇的餘地,把事件看成是生命的禮物還是問題是自己的選擇,遇事時指責別人還是承擔責任也是選擇。另外,免疫系統的問題象徵著攻擊自己,所以愈會自我批判的人也愈容易被感染,其實說穿了,指責別人與自我批判根本是同一回事,只是一個硬幣的兩面,因為真正自愛、自信的人,愈能無條件地愛別人和愈謙卑,相反地,愈自我批判的人自然會先否認自己未接納自己的部分然後投射在外,去指責他人,愈驕傲自大的人其實內心充滿自卑。
看到病毒竟然會忘了自己是病毒,也忘了自己生命的目的,感到很不可思議,這不就是人類的靈性道路?人類投生為人,忘了自己的真正身分、真正本質,更忘了生命的目的與意義所在,讓人迷失在娑婆世界,以為追逐名利權色會讓自己快樂,竟忘了生命的目的是從無意識變得有意識,去憶起「我是誰」。因此,人變得迷失,不斷在外境尋找快樂,過程中只找到短暫的快樂,卻怎麼也不會完全滿足,無法持久地快樂,人總要不斷擁有更多和更好。其實人也像病毒一樣,不斷自我防衛或攻擊別人以餵食並壯大自己的小我(ego),讓心靈不斷分裂下去,不再記得自己原來是這個整體,讓人變得恐懼、不安、憤怒、孤單,這些負面情緒都是小我的食糧。
這病毒在中國爆發,而香港的疫情也在擴散,所有的炎症都象徵著憤怒,或許中國內地已醖釀著很多的憤怒與恐懼,共產黨以恐懼統治國人,完全是在製造人與人之間的分裂與恐懼,近來香港的政治事件也在社會間累積了太多的憤怒與恐懼,所以這病毒在這地區蔓延都是中國人的共業,跟過去的歷史、或我們每一個人的業力都脫不了關係,在我們眼前的一切只是因果循環,壞消息是我們也責無旁貸,也要為此負責,而好消息是我們有能力改變與轉化這一種,不再餵食惡的種子而去培養善的種子,改變永遠都是從自己開始。因此,我們不是要憎恨任何人,而是學習無條件地愛所有人,包括我們從前憎恨的人,由分裂的幻相回歸至一體的實相。
從整體來看地球的事件,不論是環境問題、政治問題、還是病毒問題,其實一切都是讓人類覺醒的功課,亦即學會愛、慈悲與寬恕,並接納如是,如果人類學會真正的愛,我們就不會再無止盡地佔有自己不需要的東西,資源絕對足夠分配給窮人;也就不會過度的破壞環境去賺錢,地球就得以修復;國家也就不會發展生化武器,而把資源用於發展心靈平安的建設上,最後甚至國家的概念也是多餘的,若我們學會愛的話,自然能夠愛不同種族的人,這樣就連宗教也不需要了,我們已能夠發展慈悲心,愛人如己,寬恕別人,活得平安。
人類的靈性覺醒(也可稱作開悟、解脫)絕對刻不容緩,認清「我是誰」,我們無限的真正本質,了悟真正的生命意義,放下物質的追求,學習愛與慈悲,把他人的福祉與我的福祉視作同一回事,我們自己的覺醒就是送給世界最好的禮物,我們一個人的平安自會以漣漪效應般散播開去。
一切都只是為了我,學會愛。
願一切眾生快樂與平安!
謝稀如 Michelle 2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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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因果關係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10月了,司律二試只剩十幾天就要登場,有些寫考卷可能出現的問題,老師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1、考卷的寫法:要不要每個罪都開三階?
老師認為,不用浪費時間在開不重要的標題上,也就是「不要為了開標而開標」。如果考點都落在不法構成要件該當性階層,其實沒有必要另開違法性和罪責的小標逐一檢討,寫「某某行為人之行為無阻卻違法與阻卻罪責事由,成立本罪」或沒時間的話,直接寫「違法且有責,成立本罪」即可。
反之,考點如果落在違法性或罪責階層,抑或是三階以外(例如個人減免刑罰事由),此時要給它一個小標題,告訴閱卷者你有注意到階層的鋪排也是考點所在。
2、可不可以開標後直接寫爭點?
老師認為還是要顧一下形式,不能直接很機械化寫「爭點1」、「爭點2」等等,畢竟寫考卷還是要有連貫,不是猜爭點比賽。
比如某題在考行為與結果是否具有常態關聯性,那你就不能略過條件因果關係,直接檢驗客觀歸責。條件因果關係可以寫少一點,甚至一句話帶過,但不能不寫。
又如另一題測驗正當防衛「現在不法侵害」的要件,你也不能略過構成要件不寫它,直接跳進違法性審查。跟前面的說明一樣,構成要件可以寫少一點,兩三行結束,但不能不寫。
所以你說刑法的階層體系重要嗎?還是蠻重要的,但「重點」和「非重點」在篇幅上要區隔開來。詳言之,是爭點的,就寫好寫滿,給它足夠的份量;有實務、學說歧異的爭點,就分別說明兩者,最後再寫個人意見(學生認為⋯),篇幅也能出來。這樣做的好處是,閱卷者能一眼看到重點在哪,如果有打到點,就有分數。
結論是:不要為了顧形式,而失了實質。兩者兼顧,比重分配妥當,才是上策。
3、是不是每個問題都要「肯否兩說,採一說作結」?
老師看過很多同學「自創肯否兩說」的答案,想說是不是我學藝不精,沒看過這個見解,還特別翻了幾本教科書⋯⋯沒有老師表示過肯否的意見!或是實務和學說見解根本就是一致的!這時候,就拜託同學不要寫肯否兩說,不然閱卷者真的會覺得很奇怪(滿頭黑人問號)。
老師建議,既然考題是讓同學說明實務見解和學說見解,那就以這個當成分類標準,而不是以「肯定說v.否定說」,或是「甲說v.乙說」等形式出現。我們永遠都可以寫出肯定說或否定說,但其中一說根本沒人採,這樣區分就沒什麼意義了。除非今天很明顯就有肯、否兩大陣營,這樣寫倒是不會錯,只是老師還是不太建議,畢竟這樣是找閱卷者麻煩,還要思考你講的肯定說或否定說是實務還是學說,有沒有符合題意,徒增困擾。試想:當閱卷老師改了一千份考卷後,看到同學寫這種對他來說「很麻煩」的答案,那分數會如何?可想而知,打分數大概也蠻麻煩的。
以上是老師歷來改考卷的心得。希望同學行行好,平鋪直敘、該寫的寫清楚即可,這樣分數自然就會給,而且比較容易拿高分。提供以上心得給大家參考,祝大家考試順利!
周易老師
2019.10.1
條件因果關係 在 梁律師的執業日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延續著昨天分享的司法特考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的刑法題目,要跟大家討論第2、3題的爭點,會一起分享原因在於這兩題都涉及到了今年5月新修法的條文,這邊要提醒同學未來在準備各科考試時,千萬都要留意一下自己手邊的法規內容是否有更新!
另外也跟大家分享兩篇老師於法律潮流撰寫的文章,分別是「刑法修正條文評析—以第274條及刪除「業務過失」為中心」及「刑法修正條文評析—以第185條之3為中心」,後者這篇文章剛好談到了這次第3題的一點內容,因此一起分享給各位同學!(網址附在底下留言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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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題
甲心儀某酒店公關小姐乙,陸續砸大錢苦苦追求,卻僅換得乙之冷嘲熱諷,報復心驅使下,甲明知自己染有淋病,竟於某夜持萬能鑰匙開啟乙住處大門,進入臥室趁其酒醉不醒之際對乙為性交。就此,乙原僅身感不適而未知緣由,就診皮膚科後方知染上性病,至少須持續治療半年始可痊癒,經調閱監視器發現甲之行徑後,憤而報警提告。試問:甲應為其所為負何刑責?
1. 甲持萬用鑰匙開啟以住處大門需討論無故侵入住宅罪,這個爭點應無特別問題。
2. 甲趁以酒醉不醒之際對乙為性交行為,是構成第221條強制性交罪還是第225條乘機性交罪?這個問題多數見解多認為兩罪區別標準在於被害人不能抗拒的原因是否為行為人所造成,若屬行為人造成者,成立強制性交罪;若非數行為人造成者,成立乘機性交。因此以本案而言,以之所以酒醉不醒非行為人所造成,應論以乘機性交罪為是。(105台上2431判決參照)
3. 甲明知自己有性病仍對乙為性交行為,在過去舊法下會成立第285條傳染花柳病罪,但造成爭議之處在於此行為本質上即為一個成立第277條傷害罪之行為,另行成立第285條後應該如何競合,即為一大難題(第285條法定刑較輕),因此今年5月修法即將該條刪除,立法理由即表明應回歸適用第277條即可。
4. 最後競合關係部分,由於甲基於性交犯意而侵入住宅,應論以一行為侵害數法益,依第55條想像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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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題
甲酒駕經緩起訴處分確定後,某夜,眾多酒友為其設宴慶祝,宴畢,甲自認飲酒已作節制,雖有微酣感但應不致超標,遂不聽友人勸告駕車上路。途中,逢大雨視線不良,甲因專心於察看有無酒測攔檢致疏未開啟車前大燈,對向駕車之乙急於返家超速疾駛(速限 70 公里/小時,乙車速逾 1 百公里),由於路面多處嚴重積水,乙車打滑失控衝過雙黃線而闖入甲車車道,甲來不及反應之際兩車已然對撞。乙當場死亡,甲則重傷於駕駛座上,經警員酒測,甲吐氣所含之酒精濃度為每公升 0.35 毫克。試問:甲上述之酒駕肇事行為應如何處斷?(本案有關車輛之沒收與否無須討論)
1. 甲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25,成立第185條之3第1項應不成問題;但是後續對向車輛打滑衝進甲車車道,因而導致甲乙兩車相撞,乙當場死亡的結果,是否可歸責於甲,而成立同條第2項加重結果犯呢?
(1) 若從條件因果關係來看,當然具有不可想像其不存在的條件,原因在於甲若不開車上路,乙就不會被他撞上。
(2) 但進一步探討客觀歸責呢?甲的上開行為有兩個風險行為得以討論,一為酒駕製造了可能無法注意前方來車的不容許風險,二為未開啟車燈亦製造了可能無法看清前方來車的不容許風險。
(3) 然而這兩個風險有被具體實現嗎?從迴避可能性來看,本題似乎僅表示「甲來不及反應之際即撞上」,但無法清楚得出這裏所謂來不及反應是否有受到未開車前燈或酒駕所影響,因此我們先思考其他點看看;從規範保護目的來看開啟車前燈的保護目的應在於讓同向車輛得注意前後方車距,而非保護對向來車,因此車前燈未開啟的部分風險並未實現,再者禁止酒駕的保護目的在於保障用路人皆在有足夠能力控制自己行車狀況下開車,不至於失控發生交通事故,然而本件事故發生的原因乃屬乙自己駕駛不慎所導致,而甲是否於無酒精影響下能避免撞上乙,亦屬不得確定之事,最終我們僅能依罪疑惟輕,將乙死亡結果排除於甲的歸責範圍。
2. 承上述,既然乙的死亡結果不可歸責於甲,那麼縱使題意一開始即表明甲曾經酒駕受緩起訴處分確定,似乎必須檢討新修法後的特別加重條款,然而既不成立第2項加重結果犯,那麼第3項的特別加重條款亦不需討論。
3. 又是否得適用第47條的累犯加重呢?根據第47條累犯之定義,必須是「刑之執行完畢」,而緩起訴處分並非刑之執行,因此亦無適用累犯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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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純正不作為犯之因果關係
不純正不作為犯與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與作為犯不同,係一種規範評價上的因果關係,為「假設因果關係」,意思是指舊結果之不發生,履行作為義務是否為不可想像其不存在的條件,亦稱「合法則的條件因果關係」。其實質判斷的密度而言,以行為人履行作為義務後,法益侵害的結果「確定」或「幾近確定」不會發生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