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桃園路權查詢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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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桃園路權查詢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302的網紅林佳瑋,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過勞客運爆不停,交通部應檢討法制】 6月12日記者會對交通部之改革意見及說明 6月10日(一)爆發阿囉哈司機因為超時工作、過勞導致車禍的意外,共計3死13傷,客運司機的過勞嚴重影響行的安全,同日在南崁,一輛由中壢發車前往台北的國光客運,也在國道一號蘆竹段發生嚴重車禍,客運司機不幸身亡。...

  • 桃園路權查詢 在 林佳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6-13 16:34:06
    有 160 人按讚


    【過勞客運爆不停,交通部應檢討法制】
    6月12日記者會對交通部之改革意見及說明
     
    6月10日(一)爆發阿囉哈司機因為超時工作、過勞導致車禍的意外,共計3死13傷,客運司機的過勞嚴重影響行的安全,同日在南崁,一輛由中壢發車前往台北的國光客運,也在國道一號蘆竹段發生嚴重車禍,客運司機不幸身亡。我昨日和桃園市議員 簡智翔、曾威凱黨部主委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交通部未落實《公路法》#第47條及77條、《汽車運輸管理規則》法規過時,是造成客運安全環境惡化的重要原因。
     
    桃園市民有許多人必須通勤至台北上班,國道客運的安全更顯重要。然而,交通部在相關的管理上卻嚴重缺乏,包括在《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第19-2條規定,客運司機的駕車時間為每日十小時,已經超過勞基法規定每日正常工時八小時的上限,除此之外,交通部更擴張解釋「駕車時間」是「#手放在方向盤上才算工時」,嚴重忽略客運司機的整體工作時間的疲勞累積,造成過勞黑數。
     
    我們主張,交通部應該要立即修正《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第19-2條對於「駕車時間」的定義和上限,讓司機的工時限制可以與勞基法同步規範,才讓駕駛可以在安全不過勞的狀態下開車。
     
    另外,如果在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輸入「客運」,今年至今已有32個客運業者違法;若從去年一月開始至今,則共計有169件違法事實!顯然 #客運業違反勞動法令的狀況非常嚴重而普遍。#桃園客運 與 #中壢客運 從去年至今,也被勞動部查到違反勞基法共計有19件違法。桃園市民的交通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依據公路法第47條及77條,在有影響交通安全疑慮的狀況之下,交通部可以 #停止業者部分營業或者是勒令停業,但是在過勞事故頻傳、業者違法嚴重的狀態下,我們從來沒有看到交通部執行47條的懲罰!反而是一再漠視。
     
    過去不管藍綠執政,從過往國道賤賣遠通、國營華航公司打壓工會等案例,我不斷就強調,#交通部與財團權貴的關係密切,長期忽視勞工基本權益,終將造成罔顧人命、全民受害。如今林佳龍部長上台,悲劇仍不斷發生,我具體提出以下幾點重要改革意見,除了在本次記者會提出,也將持續追蹤交通部後續作為:
     
    一、交通部應立即修改《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2條,將司機的公時一律回歸勞基法,和勞動部的法例同步,保障交通運輸業勞工和大眾行的安全。
     
    二、血汗運輸業者影響公共安全甚鉅,交通部應依據公路法第47條及77條,當業者連續勞檢違法而未有改善時,應勒令部分停業。
     
    三、交通部應制定完整計畫,透過適當補助、甚至路權的准駁和審核,全力督導促進業者符合交通與勞動法規。
     
    除此之外,勞動部也有更多可以做的:時代力量在去年提出「#勞基法第80條之一修正草案」,就是為了讓阿囉哈客運這樣的違法慣犯能夠被大眾檢視,內容規定雇主若違反勞基法應公布處罰日期、處分文號、違法法條、內容、裁罰次數與金額。身為時代力量提名的立委參選人,我也將持續推動本案立法通過。
     
    客運業的過勞問題沉痾已久,我將延續以往經驗,與交通部的陳舊官僚奮戰,請各位中壢的市民朋友不吝給與支持。唯有革除血汗客運,大眾才能安全疏運!

    (照片為6月13日聯合報報導)

    ==

    林佳瑋,時代力量中壢區立委參選人

    【政治獻金帳戶】
    合作金庫銀行南桃園分行
    帳號:1210-717-625003
    戶名: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林佳瑋政治獻金專戶

    【學歷】
    政治大學社會學系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經歷】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協助2016年華航空服員罷工、國道收費員大量解雇案、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案
    協助華映、宏達電、復興航空大量解雇案
    籌組長榮航空工會、桃園捷運工會、美光晶圓科技工會

  • 桃園路權查詢 在 林佳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6-13 08:00:00
    有 160 人按讚


    【過勞客運爆不停,交通部應檢討法制】
    6月12日記者會對交通部之改革意見及說明
     
    6月10日(一)爆發阿囉哈司機因為超時工作、過勞導致車禍的意外,共計3死13傷,客運司機的過勞嚴重影響行的安全,同日在南崁,一輛由中壢發車前往台北的國光客運,也在國道一號蘆竹段發生嚴重車禍,客運司機不幸身亡。我昨日和桃園市議員 簡智翔、曾威凱黨部主委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交通部未落實《公路法》#第47條及77條、《汽車運輸管理規則》法規過時,是造成客運安全環境惡化的重要原因。
     
    桃園市民有許多人必須通勤至台北上班,國道客運的安全更顯重要。然而,交通部在相關的管理上卻嚴重缺乏,包括在《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第19-2條規定,客運司機的駕車時間為每日十小時,已經超過勞基法規定每日正常工時八小時的上限,除此之外,交通部更擴張解釋「駕車時間」是「#手放在方向盤上才算工時」,嚴重忽略客運司機的整體工作時間的疲勞累積,造成過勞黑數。
     
    我們主張,交通部應該要立即修正《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第19-2條對於「駕車時間」的定義和上限,讓司機的工時限制可以與勞基法同步規範,才讓駕駛可以在安全不過勞的狀態下開車。
     
    另外,如果在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輸入「客運」,今年至今已有32個客運業者違法;若從去年一月開始至今,則共計有169件違法事實!顯然 #客運業違反勞動法令的狀況非常嚴重而普遍。#桃園客運 與 #中壢客運 從去年至今,也被勞動部查到違反勞基法共計有19件違法。桃園市民的交通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依據公路法第47條及77條,在有影響交通安全疑慮的狀況之下,交通部可以 #停止業者部分營業或者是勒令停業,但是在過勞事故頻傳、業者違法嚴重的狀態下,我們從來沒有看到交通部執行47條的懲罰!反而是一再漠視。
     
    過去不管藍綠執政,從過往國道賤賣遠通、國營華航公司打壓工會等案例,我不斷就強調,#交通部與財團權貴的關係密切,長期忽視勞工基本權益,終將造成罔顧人命、全民受害。如今林佳龍部長上台,悲劇仍不斷發生,我具體提出以下幾點重要改革意見,除了在本次記者會提出,也將持續追蹤交通部後續作為:
     
    一、交通部應立即修改《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2條,將司機的公時一律回歸勞基法,和勞動部的法例同步,保障交通運輸業勞工和大眾行的安全。
     
    二、血汗運輸業者影響公共安全甚鉅,交通部應依據公路法第47條及77條,當業者連續勞檢違法而未有改善時,應勒令部分停業。
     
    三、交通部應制定完整計畫,透過適當補助、甚至路權的准駁和審核,全力督導促進業者符合交通與勞動法規。
     
    除此之外,勞動部也有更多可以做的:時代力量在去年提出「#勞基法第80條之一修正草案」,就是為了讓阿囉哈客運這樣的違法慣犯能夠被大眾檢視,內容規定雇主若違反勞基法應公布處罰日期、處分文號、違法法條、內容、裁罰次數與金額。身為時代力量提名的立委參選人,我也將持續推動本案立法通過。
     
    客運業的過勞問題沉痾已久,我將延續以往經驗,與交通部的陳舊官僚奮戰,請各位中壢的市民朋友不吝給與支持。唯有革除血汗客運,大眾才能安全疏運!

    (照片為6月13日聯合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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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佳瑋,時代力量中壢區立委參選人

    【政治獻金帳戶】
    合作金庫銀行南桃園分行
    帳號:1210-717-625003
    戶名: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林佳瑋政治獻金專戶

    【學歷】
    政治大學社會學系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經歷】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協助2016年華航空服員罷工、國道收費員大量解雇案、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案
    協助華映、宏達電、復興航空大量解雇案
    籌組長榮航空工會、桃園捷運工會、美光晶圓科技工會

  • 桃園路權查詢 在 桃園市議員 簡智翔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6-12 10:12:43
    有 128 人按讚

    【過勞客運爆不停,交通部應檢討法制記者會】

    6/10爆發阿囉哈司機因為超時工作、過勞導致車禍的意外,共計3死13傷,客運司機的過勞嚴重影響行的安全,6/10同一日在南崁,一輛由中壢發車前往台北的國光客運,也在國道一號蘆竹段發生嚴重車禍,客運司機不幸身亡。

    桃園市民有許多人必須通勤至台北上班,國道客運的安全更顯重要,然而,交通部在相關的管理上卻嚴重缺乏,包括在《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第19-2條規定,客運司機的駕車時間為每日十小時,已經超過勞基法規定每日正常工時八小時的上限,除此之外,交通部更擴張解釋「駕車時間」是「手放在方向盤上才算工時」,讓客運司機處在指揮監督的時間上更長。

    我們主張,交通部應該要立即修正《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第19-2條對於「駕車時間」的定義和上限,立刻回歸勞基法,讓駕駛可以在安全不過勞的狀態下開車。

    根據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輸入「客運」,今年至今已有32個客運業者違法事實;若從去年一月開始至今,則共計有169件違法事實!顯然客運業違反勞動法令的狀況非常嚴重而普遍。桃園客運與中壢客運從去年至今,也被勞動部查到違反勞基法共計有19件案子。

    依照公路法第47條,在有影響交通安全疑慮的狀況之下,交通部可以停止一部分的營業或者是勒令停業,但是我們從來沒有看到交通部拿出任何一點辦法來處理。

    訴求:

    1.重大累犯雇主,應課予刑責。

    2.要求交通部應該要落實公路法第47條,客運司機的超時過勞案例已經嚴重影響大眾運輸,如果業者被勞動部連續勞檢違法而未有改善的時候,交通部應該勒令停業。

    3.要求交通部應該要立刻修改《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2條,一律回歸勞基法,和勞動部的法例同步,保障交通運輸業勞工和大眾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