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桃園監獄受刑人名單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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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桃園監獄受刑人名單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萬的網紅徐永明,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健全肅貪法治 立法別再蹉跎」 時代力量黨團於今(5/15)早召開「健全肅貪法治 立法別再蹉跎」黨團會後記者會,推出《政府採購法》、《貪污治罪條例》兩個修正草案,並對於本會期將屆,提出延會繼續處理各項法案,不要以臨時會限定議題。 立委高潞以用說,《政府採購法》是鑑於現行政府採購法就不肖廠商之處罰...

  • 桃園監獄受刑人名單 在 徐永明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5-15 09: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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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肅貪法治 立法別再蹉跎」

    時代力量黨團於今(5/15)早召開「健全肅貪法治 立法別再蹉跎」黨團會後記者會,推出《政府採購法》、《貪污治罪條例》兩個修正草案,並對於本會期將屆,提出延會繼續處理各項法案,不要以臨時會限定議題。

    立委高潞以用說,《政府採購法》是鑑於現行政府採購法就不肖廠商之處罰、追償與禁止參與採購之相關規範,存在規範不全之漏洞,導致出現若干廠商在出現嚴重違法行為後,仍能不斷取得政府高額標案之荒謬結果,不僅有損公共採購與工程的品質,更深刻傷害政府採購程序之公正性與廉潔性,為強化政府採購之公正、廉潔與品質,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方面確保外部評選委員之獨立性,一方面加重違約之處罰、命廠商負責人負連帶清償責任,並設計「防賄條款」與「三振條款」,以有效追懲不肖廠商,並禁止其日後參與政府採購。《貪污治罪條例》則是有鑑於我國雖已通過「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負有積極將公約內國法化的義務,但現行反貪腐之形式法規,卻仍存在重大缺漏,導致在許多司法案件中,針對公務員的反貪腐行為,屢屢發生無法定罪科刑的現象,為了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並強化對公務員不法貪腐行為的事先抑制與事後處罰,時代力量版本增設「不法餽贈罪」,意即對公務員進行與職務行為具有原因關係之賄賂;以及「不法關說罪」,也就是公務員收取賄賂而濫用其影響力進行關說,並提高違反本法而受徒刑執行之假釋門檻。
    此外,這次會期即將結束,時代力量也主動呼籲透過延會方式審查許多尚在審查中的法案,包括《財團法人法》、《醫療法》、《私立學校法》以及《礦業法》等。其中,《私立學校》從2016年第一會期開始時代力量就努力推動,但是到現在都沒有結果,希望私校的弊端能藉由修法解決。至於《財團法人法》已經過一次協商,協商期也將在5月23日到期,這些法案都希望透過延會方式審查。

    關於《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委黃國昌說明,我國作為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內國法化的國家,今年三月公布了反貪腐的國家報告,接下來必須接受國際專家的審查。我國反貪腐的法治在過去這麼長時間的實踐結果,會發現非常荒謬的現象:第一,定罪率非常低。去年行政院在施政報告中所揭示貪腐罪定罪率的目標是達到73%,今年公布的反貪腐國家報告中去年的定罪率創下歷史新低,只有62%。第二,我國貪腐案中呈現的情形是訴訟拖延時間極久,超過十年的案子比比皆是且越判越輕。第三,判刑且確定的權貴入監服刑後沒多久先到外役監且很快假釋出獄。整個制度運作下來的結果,清楚呈現我國肅貪法治出現嚴重漏洞。因此,過去這個會期,在司法法制委員會中,時代力量不斷要求司法院與法務部提出具體解決方案回應人民司改的期待。然而,法務部長對自己的業務不熟悉、對於主管的法令可以胡扯、對於改革完全無法展現一個法務部長應該有的魄力。不知道在兩年前520就職時提到司法改革獲得現場最大掌聲的蔡英文總統,在今年520要交出什麼樣的成績單。

    黃國昌表示,之前已鄭重呼籲過請蔡總統提出在今年520提出司法改革中間報告,告訴國人提出什麼具體的改革措施。非常令人失望的是,目前為止連要強化淘汰不適任法官與檢察官的法官法修正案都還提不出來。黃國昌質疑,這是新政府司法改革兩年給全台灣人民的交代嗎?

    黃國昌並說明《貪污治罪條例》的三個修正重點:第一、增設不法餽贈罪。在目前公務員貪腐的案子中,最難證明同時也是法院審判時往往形成貪污被告逃生門的,就是有關於賄賂與職務上特定行為的對價關係,因此清楚凸顯出我國目前肅貪法治的不完備。如果參考美國有關於事務官法治分為兩種脈絡,其一是基本受賄款,也就是此次所提出的不法餽贈罪,當公務人員收受賄賂或不正當利益,與職務上特定作為或不作為具有原因關係時就應該成罪,如果進一步提升到因此而導致他為職務上的特定行為或不行為的對價關係時必須加重處罰。問題是,我國目前對於公務人員受賄罪只要求加重款的對價關係,導致對價關係難以證明時成為貪污被告無罪判決的逃生門。因此,過去曾經發生有個女科員收了四千萬被高院改判無罪,以及之前在南部有官員遭受廠商不法招待被判無罪,這一個個案子都在傷害我國人民對司法改革的信心,也嚴重傷害公務體系對廉潔的要求。因此在《貪污治罪條例》的第五條之一,仿造了外國立法例增設不法餽贈罪,這也是過去長時間,刑法學者、檢察官,乃至於法官共同呼籲的修法訴求。最近,不管是台大法律系的林鈺雄老師或者台北地檢署的林達檢察官曾重話提出,立法院看到這麼嚴重的立法疏漏,如果還不趕快積極採取行動的話,難道國會也要成為貪污放縱放的共放嗎?

    第二,增設不法關說罪,也就是公務人員為了影響其他公務員的行使或不行使,而收受特定賄賂,針對這種不法關說的行為,不管在美國、日本、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中,都有相同的立法例,但在我國長久以來進行違法關說收受賄賂竟都無法科以適當刑責,因此此次修法增設了不法關說罪。

    第三,是改正有權有勢的人進監獄系統後可享受其他受刑人沒有的寬典,沒關多久就釋放的荒謬現象。因此,此次修正案針對貪汙犯提高假釋門檻,違反本法受徒刑之執行的假釋門檻從二分之一提升為三分之二,如果是累犯則從三分之二提升為四分之三。

    《政府採購法》與《貪污治罪條例》兩者相關的原因是,桃園敬鵬大火讓寶貴消防弟兄不幸犧牲殉職後,內政部消防署告訴大家「我們沒有錢讓弟兄有基本配備」,現實是過去消防署浪費好幾億的預算添購前消防署長介入貪污的採購案中,造成國家巨大損失,結果這些案件在監察院都已清楚認定後,消防署對國家損失可以說是無關緊要,沒有採取具體追償作為,導致當時涉入整個消防署採購弊案的不肖廠商,不僅沒有在該案件中進行賠償,在接下來幾年還繼續在採購系統中取得高達20億的標案。黃國昌質疑,這到底是什麼樣腐敗的制度可以縱容這樣不肖廠商繼續吸取民脂民膏?時代力量強烈主張,政府採購法修正中必須杜絕不肖廠商。因此,第一,針對廠商違約的處罰除了本來的押標金之外,另外科以五倍以下懲罰性的賠償,且要求公司負責人負連帶的清償責任。第二,設計了防賄條款與三振條款,如果涉及賄絡的要求、期約、收受不正當利益而取得標案的話,將禁止廠商參與投標期間從目前的最長一年大幅提升為兩年,因違法導致禁止投標的次數達三次以上的部分設計了三振條款,永久禁止參與政府標案,才可以有效追懲不肖廠商。
    第三,處理深澳電廠爭議時發現,深澳電廠的環差在2015年台電已招標出去,得標的廠商是長期與台電具有緊密利害關係的泰興工程顧問公司,泰興當初用限制性招標得標,結果評選委員不是台電官員就是經濟部官員,問題是這種限制性招標在政府採購法規定,外部專家學者至少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名額,怎麼會在有關於深澳電廠還差案當初招標決定給泰興得標的評選名單中,全都是台電官員和經濟部官員呢?目前台電提出的解釋是,經濟部官員算是外部學者專家不算是台電人員,黃國昌批,這不是笑話嗎?這不是挑戰一般國民的基本智識程度嗎?台電與經濟部所擁有的上下從屬指揮命令關係,竟把經濟部官員當作是外部專家,欺騙社會到這種程度。

    為了避免行政部門繼續透過濫行解釋的方式,此次《政府採購法》修正案明定,所謂外部專家除了機關所屬的人員以外,與機關具有上下指揮監督關係的機關人員也必須全部排除在外。希望此次修法中,不管是對於不肖廠商的責任追究,或者防止在違法行為後還能從政府取得高額標案,乃至外部學者專家的獨立性確保,希望最後都能得到其他黨團委員的支持完成立法。

    立委徐永明說,執政黨團已經放話要開臨時會。時代力量的立場是,如果開臨時會時處理解凍案也要開委員會,雖理解軍改有一個月的冷凍期,可是正常會期無法處理,臨時會又要開委員會,那麼乾脆延會處理。財團法人法、醫療法、私校法都已經出委員會可以處理,呼籲執政黨不要再浮濫的開臨時會。作為執政黨團確實可控制議程,但如果延會可以將其他黨團增列、變更議程的法案、以及在委員會進行中的繼續往下走,這就要用延會處理。此外,520將屆,希望蔡總統的司法改革中間報告能有清楚方向向大眾宣示。

    立委高潞以用補充,2016年齊柏林導演不幸過世時,民間有21萬人連署修正礦業法惡法。然而,修了兩年發現,一直被行政院經濟部王美花次長打回票,從沒看過只要次長提出不同意見、法條就全部保留的情況出現,比如說3月25日蔡總統指示亞泥案要進行三方會談,希望能藉此達成知情同意,高潞以用提出了修正動議47條將三方會談納入條文,這也是依據蔡總統提出三方會談的美意,也就是知情同意前也應有準備程序。整個知情同意權在國際上叫做FPIC,自由與事前情況下讓當事人得到同意與知道所有的開發狀況,如果知情同意權沒有FP這兩個程序那真的是違反整個國際上對於原住民族知情開發的道德。結果,沒想到王美花次長竟說這項條文放進47條依法無據,然而這在原住民基本法就有。不只是知情同意權,環評還有其他相關程序在這兩年的修法幾乎沒有一個是民間共識的版本,而是按照行政院版本,不知道經濟委員會召委、行政院、經濟部與王美花次長達到什麼樣的討論共識,為什麼修出來的版本完全沒有達到民間的要求?既然修法就要修好而不是越修越退步,希望延會時,時代力量重視的礦業法也能處理。

  • 桃園監獄受刑人名單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6-08-13 10: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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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文定的"威權履歷",因目前被總統提名為大法官兼司法院長,而引起許多的議論。

    這位在威權時代擔任"中壢事件"、"江南案"的蒞庭檢察官,也協助偵辦"美麗島事件"、"林宅血案"的檢察官,應該怎麼都不會忘記,他參與了這些戒嚴時代案件。

    最近因為新竹時力與綠色小組合作,將要在八月二十日於新竹影像博物館播放記錄片"桃園機場事件",這部影片是相當珍貴的史料,記錄了當時因為海外黑名單,無法返國的許信良,群眾聚集在桃園機場抗議的畫面。

    於是我打電話給Peter黃文雄,希望能夠邀請他來映後座談,他因為刺蔣案,而被列入海外黑名單,流亡在外長達26年。新竹人的他,馬上答應回到新竹與談。

    在這那個威權時代,許多人經歷白色恐怖遭受槍決、判刑,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綠島感訓監獄關滿了來自四面八方的"政治犯",雖然憲法寫著"言論自由"、"集會遊行自由",這些受刑人,也是煞有其事的經過檢察官"起訴"、法官"判決",然後執行。

    我因為服預官役分發到國防部台南監獄,在獄中看這些過去的資料,最令我吃驚的,是當時泰源感訓監獄的名簿上,"無期徒刑"這四個字是用印章刻的,一整排蓋過去。動輒判處無期徒刑,仿佛這些人是判易科罰金,而其實這些人只是組讀書會,或者甚麼也沒做。

    彼得在1970年4月24日刺殺到美的蔣經國。當時他三十三歲,是從新竹來,拿了獎學金到美國讀康乃爾大學博士班的學生,前程似錦,又是長的相當瀟灑的大帥哥。

    以他的聰明才智,他當然知道,刺殺蔣經國的代價,可能會毀了他的前途似錦的人生,也讓他的家人在台灣,承受相當大的壓力。

    但是他開了這一槍。子彈飛過蔣經國的頭頂,當他被美方人員壓制在地上的時候,他說,

    "Let me stand up like a Taiwanese!"

    後來受訪時他說,

    "我只是想要重新打開政治的可能性。只是希望能夠打亂當時蔣家接班計畫,重新挑起國民黨內的權力鬥爭,藉此鬆動當時的高壓統治,為臺灣的政治社會發展打開讓人民喘息的空隙。"

    這一槍開啟了台灣新的可能,但是彼得因此付出26年有家歸不得的代價。從此被列入海外黑名單。

    海外黑名單是一種精神的凌遲,有家,歸不得。連父母的最後一面都不得見。

    許多人在那個時代,因為不願意屈從蔣家政權,因此連署、簽名、示威、遊行、發傳單、辦報紙批判當局,而這些都是憲法所保障的權利,卻受到這樣的對待。

    回到台灣後,彼得擔任台權會長多年,致力人權運動。在太陽花學運期間,有一次彼得在議場對著學生演講,他分享一部塞爾維亞的青年對抗獨裁者米諾賽維奇的影片,我在旁邊看著神采奕奕的他,眼淚就要奪眶而出。

    在那樣的年代,在獨裁者跟人民之間,彼得可以有更好的選擇,但他始終站在獨裁者的對立面,甚至付出一生的代價。

    堅持做一個站挺直的台灣人。

  • 桃園監獄受刑人名單 在 孔繁錦醫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6-06-07 22: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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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老們,得罪了

    其實扁要關要放不是什麼當務之急
    特赦我也沒意見
    只是無法忍受指鹿為馬這回事

    "2010年11月11日陳水扁收賄案定讞,發監台北監獄執行為期20年之有期徒刑。陳水扁正式入監後開始頻傳身體不適,多次戒護就醫。

    2012年9月12日陳水扁因無法解尿,由台北監獄戒送衛生署桃園醫院住院治療,但扁於13日戒護住院期間出現言語結巴、頭痛等問題,署桃進行腦部核磁共振檢查時,發現陳水扁右腦額葉有長度約 0.4 公分過去腦缺血所留下的舊痕,便於9月17日告知北監,需由神經內科與精神科進一步檢查,建議轉診至醫學中心(第一個踢皮球的醫院)。北監諮詢北部各醫學中心後,於9月21日將扁轉診至台北榮民總醫院接受後續治療(眾大醫院皆避之唯恐不及,北榮中獎),診斷結果報告指出,「不像中風,亦不像失智症」(像什麼?詐病嗎?)。

    歷經兩月住院,2012年10月17日台北榮總提出「陳水扁先生住院結案報告」,建議將扁轉介至精神科專科治療 (第二個踢皮球的醫院)。依其所載,重要診斷如下:

    1、 嚴重型憂鬱症合併焦慮及多重身體症狀。另外,合併明顯受到環境因素影響之精神異常狀態,例如:被害妄想症及被監視感附帶症狀。(這是憂鬱症這診斷貶值的開始)
    2、嚴重型睡眠呼吸中止症候群。
    3、結巴性語言障礙合併輕度命名障礙,可能是精神性疾患或是腦部病變所導致,不像中風,亦不像失智症。(醫學尚未發現之神奇腦部病變?)
    4、慢性攝護腺炎,仍持續治療中。

    結果陳前總統在 2012 年10 月 11 日透過「陳水扁辦公室」發表感謝聲明,表示願意續留臺北榮民總醫院,接受後續精神科治療 (寧住精神科慢性床,就是不想回北監!) 。
    2012年10月24日,陳水扁因重度憂鬱症,直接轉住進台北榮總專門病房(被陳水扁看上了,北榮還是沒逃掉),並由各大醫學機構10 名主任級醫師及大學教授組成聯合醫療小組進行醫療。(示範了憂鬱症也可成為詐病選項?)

    2012年11月30日陳水扁因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於台北榮總進行鼻中膈彎曲手術。2012年12月28日因陳水扁於台北榮總住院期間右手出現明顯抖動,北榮進行各項檢查後,認為不像典型的巴金森氏病,建議接受定期追蹤檢查及藥物治療。(看來只剩下憂鬱症可用了)。

    2013年2月17日:前監委黃煌雄公布阿扁於北榮的病況影片,顯示扁走路不穩,數度踉蹌險些跌倒,講話嚴重口吃,手腳更是不斷顫抖(好演技),表示醫療小組認為扁的腦有病變。北榮則澄清表示扁手抖、走路顛簸、講話結巴等症狀,目前診斷仍傾向是巴金森氏症候群(並非典型巴金森氏病)或原發性顫抖症造成,應非中風。2013年3月4日陳水扁開刀治療痔瘡。 2013年4月19日,阿扁住了半年,終於憂鬱症改善了,但又未好到可以回普通監,故移監台中監獄培德院區(送走了,北榮與北監都大大鬆了一口氣)。

    2013年5月前監察委員黃煌雄(又是他)至培德醫院及台中榮總實地訪查後指出,陳水扁健康每況愈下,不僅無法自行行走,每天漏尿更高達43次,還出現「嗆咳」新症狀;建議已到了慎重考量「保外醫治」的時候了。(圖窮匕現矣!)
    2013年12月13日陳水扁二度開刀治療睡眠呼吸中止症 (斷了睡著覺會死這條路) 。2013年12月20日,神經內科名醫陳順勝鑑定報告指出,陳水扁患有腦神經退化症合併中度巴金森氏症、中度語言障礙、中度動作失能、輕度失智、嚴重尿失禁、重度憂鬱症合併焦慮、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等身心慢性疾病。(打臉北榮的診斷,北榮無語)。

    2014年5月17日,陳水扁民間醫療小組發言人陳昭姿轉述,陳順勝赴台中榮總會診,得知扁吞口水、吃飯時易嗆到,判斷扁是因腦部萎縮退化引起吞嚥困難;推估2、3個月後會有更明顯的吞嚥障礙。2014年6月10日陳水扁即首度正式委託律師以台中榮總2014年5月15日開立的診斷證明書聲請保外就醫,10月間遭矯正署駁回。2014年12月9日陳致中再接再厲,對外公布陳水扁台中榮總於11月4日所開立診斷書,列出下列4項疾病:

    1.神經退化性疾病,以額顳葉症狀為主要表徵。(陳昭姿更指出,扁的腦部組織已萎縮一成七,真是神醫)
    2.阻塞型睡眠呼吸暫止症,重度,經修整手術治療。(治好了不是嗎?)
    3.重鬱症。
    4.輕度攝護腺肥大合併中度排尿功能障礙。(所有60歲以上老男人的暗疾)

    當時綠營配合發動多項攻勢,強烈要求讓扁保外就醫回家,各類媒體也很配合演出。呂秀蓮還祭出「不放扁,就絕食」的訴求。(奇怪,絕食專家林義雄並未響應)。2014年12月8日,法務部長羅雪瑩召開記者會,鬆口指引「抗告、向高院重新申請、專業評鑑」等三條釋扁的「明路」。這不是政治考量,什麼才是政治考量?第三項更擺明了要拿醫療作遮羞布了。果然,兩天後陳水扁就再度向法務部申請保外就醫,不到一星期法務部公布了陳水扁擴大醫療鑑定小組名單,由扁家推薦的高雄長庚陳順勝等7名醫師 (又有他) ,與台中監獄推薦的台中榮總8名醫師(想必不願配合政治的就不要推薦了),共組15人鑑定小組,由中榮副院長許惠恒主持。醫療鑑定小組於12月22日首度入監探扁,於26日召開第二次擴大醫療鑑定會議,於29日就迅速達成讓扁保外就醫共識。全部小組名單請見附表。

    據當時媒體報導:「法務部長羅瑩雪日前已指示矯正署,只要法務部醫療小組確認陳水扁罹患腦部萎縮等重大疾病,無法在監獄治療,應盡快讓扁保外就醫,相關程序可望在年底前走完」。同篇報導還述,陳水扁以「弟」自稱致函給馬總統,開頭就提到「我是個罪人、廢人,沒有資格要求馬總統放人」,還要馬加油,最後以「弟陳水扁敬上」結尾(果然是重鬱症患者的口氣,有韓信甘受胯下之辱之風)。

    照著劇本走,2015年1月5日 矯正署核准陳水扁保外就醫一個月。阿扁在眾人簇擁下高調出獄,還戴著頂上書「扁案是政治迫害」的帽子 (可見之前與馬總統的信只是權術而非真心話);保外就醫後就由新成立的「阿扁保外就醫醫療小組」,負責把他的症治好,再依保外就醫規定回監服完刑期。

    但正如挺扁名嘴汪笨湖的放話『再要讓扁入獄要開坦克來才辦得到』。果然神算,這麼多名醫治療下,扁之病情一個月沒治好,至今已一年多也好不了,看來是永遠不會好到可以回監了,但他卻仍可以拖著病軀,「遵照醫療建議」四處興風作浪。他的病大概要得到特赦,沒有「痊癒就要回監」的後顧之憂後才會完全康復吧。阿扁保外就醫醫療小組成員們,你們拿出醫療專業給你們的患者悉心治療了嗎?還是悉心不要治好?當你們甘心配合政治演出時,難道也罹患了政治軟骨症的流行病嗎?

    「阿扁出獄記」這連續劇折騰台灣多年,收視率一直居高不下,因而主角似乎無意下檔。政治政治,讓人人都活在虛假的世界。面臨整個醫療界公信力在政治壓力下沈淪,勇者或許挺身對抗,我輩平凡人,只能嘆息!被迫配合演出這齣政治大戲的醫界同儕或許都有苦衷,我若遇上那舖天蓋地的壓力,能挺起脊樑對抗嗎?我也懷疑!或許只能保持沈默,不說違心之言吧!悲夫!

    附註:保外醫治(俗稱「保外就醫」):受刑人罹患疾病等,經在監就醫、戒護外醫或移送病監都不能為適當之醫治時,矯正機關依其病情需要核准,並報請檢察官命其繳交保證金後,到監獄外自行就醫,俟其病況穩定再行通知回監執行,保外醫治期間不算入刑期。

    附註;提建議讓扁保外就醫15位專家名單。我同情前八位的身不由己,也敬佩後七位扁家推薦的專家的勇於出面。
    台中監獄推薦中榮八位醫師:副院長許惠恒、神經醫學中心主任張鳴宏、泌尿外科主任歐宴泉、喉頭頸科主任劉時安、放射線部主任陳啟昌、精神部主治醫師林育臣、呼吸治療科主任許正園、及胸腔內科主治醫師黃偉彰。
    扁家推薦七位醫師:高雄長庚醫院榮譽副院長陳順勝、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執行長許重義、台北榮總精神部醫師周元華、台大醫院精神科醫師林信男、台北榮總耳鼻喉部主治醫師陳記得、前三軍總醫院院長陳宏一、及和信治癌中心醫師賴其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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