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桃園消防即時案件查詢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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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桃園消防即時案件查詢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邱顯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顯智rookie year總回顧】EP.03「終結左手領補助右手繳罰單的客運亂象」2020-09-29 明天就要收假了,你,會搭公車上班嗎?你,會開車騎車上班嗎?如果答案是會,你一定要特別關注在路上跑的公車客運。 這些客運業者,年違反勞基法、公路法,罔顧駕駛勞動權益,更危及乘客及用路人安全...

  • 桃園消防即時案件查詢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1-03 1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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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顯智rookie year總回顧】EP.03「終結左手領補助右手繳罰單的客運亂象」2020-09-29
     
    明天就要收假了,你,會搭公車上班嗎?你,會開車騎車上班嗎?如果答案是會,你一定要特別關注在路上跑的公車客運。
     
    這些客運業者,年違反勞基法、公路法,罔顧駕駛勞動權益,更危及乘客及用路人安全的亂象,早已成為道路上最危險的交通工具。

     
    我質詢蘇院長時,也獲得蘇院長的積極回應。新的一年,技看看行政部門,願不願意、能不能夠拿出積極手段了。
     
    #客運業者左手領補助右手繳罰單
     
    以桃園客運、三重客運、基隆客運這三家縱橫北台灣的違規大戶來看。
     
    桃園客運:五年來違反公路法162次(開罰133.2萬元)、勞基法37次加上一次專案勞檢(開罰1,779萬元)。但是,在這五年之間,桃園客運領取中央、地方補助共計4.63億元。罰款總額只占補助的4.13%,根本不痛不癢。
     
    三重客運:五年來違反公路法108次(開罰97.2萬元)、勞基法13次加上一次專案勞檢(開罰263萬元)。同樣的,在這五年之間,三重客運領取中央補助6,493萬元。罰款總額又只占補助的4.05%,根本九牛一毛。
     
    基隆客運:五年來違反公路法189次(開罰170.7萬元)、勞基法27次加上一次專案勞檢(開罰192萬元)。
     
    為什麼業者肆無忌憚,屢次違法仍不改善?答案很簡單,因為這些罰款只是交通部給的補助款項的零頭。桃園客運五年來接受中央、地方的補助共計4.6億元,三重客運四年來接受公路總局補助共計6,493萬元。這四年來,交通部一共發了43.81億元給全台灣的客運業者。
     
    以車輛汰舊換新為例,最高可補助購車費用的49%,此外還有營運虧損補貼、防撞警示系統、擴大徵才就業安薪方案補助計畫,連客運上的電子驗票機都有編列預算。
     
    #交通部補助不能只給蘿蔔沒有棒子
     
    這些數字顯示,客運業者高度倚賴政府補貼,政府則讓業者負擔公共運輸的任務,給予相應補貼。政府與客運業的關係,其實有政府委託私人辦理公眾運輸事務的特質,難道不該督促業者守法,維護道路安全嗎?
     
    我認為,要讓客運業者面對問題,不再違法的釜底抽薪之計,就是針對違法業者,減發甚至停發補助。然而,公路總局在9月27日告訴我:「尚無依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酌減補助之規定」。
     
    毫無疑問,這就是現行補助要點的缺漏,交通部一定要強化手上的政策工具,讓業者領取補助的同時,務必遵守相關法令。
     
    #其實公路法可以重罰停業廢照
     
    完全沒辦法要求業者,也不盡然。公路總局的裁罰懲處,不足以嚇阻業者也是一個問題。
     
    依照公路法規定,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罰鍰9千至9萬,這個9千的最低額,從2002年至今沒有調整過。
    更驚悚的是,公路總局決大多數的案件,都只罰最低額9千元。然而,同樣是超時工作,勞基法的罰鍰卻是2萬至100萬,面對累犯還可以加計罰鍰。
     
    再者,依照公路法第47條以及77條,業者違法限期未改善,可以停照甚至廢照。結果這10年來,汽車客運業者只有四件被吊扣牌照1個月到3個月,而這個吊扣牌照只是針對違規的車輛,業者還是可以使用其他車輛營業。也就是說,公路總局從來沒有針對汽車客運業者予以停照或廢照。
     
    對此,蘇院長表示:「涉及公共安全、司機勞動條件,政府會嚴格要求,如果有涉及作假,就是偽造文書,他會責成交通部長,把邱顯智列的事項嚴查,如果有這種現象一定要有效遏止。」
     
    #公路法違法紀錄應公開上網
     
    面對嚴重違法的客運業者,民眾如果想要自保,搭乘安心的業者車輛,可以如何選擇呢?答案是:完全沒有資訊揭露。只能透過監理服務網,查詢法人違反道交條例的資料。
     
    勞動部有「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環保署則有「列管污染源資料查詢系統」、「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以及「即時監測資料」,消防署則有「消防安全檢查重大不合格場所一覽表」,但是,今天民眾所搭乘的公車或是國道客運,有沒有違反公路法的紀錄,被罰了多少錢,網路上完全查不到!
     
    #別讓客運駕駛成為馬上路的不定時炸彈
     
    最後,我要再次提出「駕車時間」的荒謬規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2條規定:「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這等於是讓客運駕駛每天都加班,如果加上整備時間,每日工作時間動輒超過12小時,這是一個文明國家對待客運駕駛的方式嗎?這是一個有勞基法的地方嗎?
     
    我必須說,是誰讓這些司機冒著超時加班的風險,在公路上變成不定時的炸彈?就是長年放任不作為的公路總局!
     
    因此,我問蘇院長:「每天都要加班的車安全嗎?」院長回答:「這件事情真的很需要被重視,不能被大家認為無政府,我們一定會嚴加處理」。然而,可惜我講到這邊,質詢時間就中止了。
     
    以上這些問題存在已久,透過這次質詢的機會,我希望蘇貞昌院長帶領的行政團隊,拿出魄力,重視公共運輸的安全,重視客運駕駛的勞動權益,好好整頓屢罰不怕的業者!
     
    我們的訴求:
     
    🔈呼籲交通部🔈
    l 公路總局應檢討累犯業者之補助金額,視違法情節調降甚至刪除。
     
    l 修改公路法第77條及第79條,制定公共運輸駕車時間不得高於8小時。
     
    l 比照勞動部及環保署,公佈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管理規則之業者名單。

    l 落實公路法第47條、第77條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28條,勒令累犯業者部分停業,直至改善。
     
    l 比照勞基法,違反公路法第77條應至少處以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鍰。
     
    🔈呼籲勞動部🔈
     
    l 不得將駕駛排除勞基法第36條之適用
     
    l 針對工時相關違法的裁罰上限,應再提高
      
    l 針對交通運輸業之專案勞檢,應再提高檢查頻率及次數
     
    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E90AdkLdFZ8
     
    請大家動動手指,訂閱我的YouTube頻道,可以第一時間獲得當日質詢的影片,未來還會有很多的企劃,大家敬請期待! 📌點連結按下紅色小鈴鐺📌 📌手刀訂閱邱顯智YT頻道📌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yZ2fG8aL8n9X6QJEHugXrQ

  • 桃園消防即時案件查詢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2-08 23: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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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型感測器今晚如何找到臭味來源?】
    文:李雨蓁 Lí Ú-chin

    今晚的歸仁農地大火,已在21:30撲滅,延燒超過8公頃(比夢時代大)造成高雄全市惡臭。但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環保局的新聞稿:全市都接獲通報,但「微型感測器數據最先出現高異常數值地區是北高雄阿蓮區,巡查人員到場發現是鄰近的台南市歸仁區。」這段話,其實顯示了「#智慧空汙治理」的潛力。


    👉什麼是「微型感測器」呢?

    這是一種可以監測溫度、濕度、PM2.5、PM10、總揮發有機物的小型感測器,並透過4G網路等不同通訊協定,3分鐘回傳一筆資料。相對而言,「微型感測器」偵測項目比「環保署測站」少,精密度較低,但站點密、回傳頻率高;然而,又比民間偵測器如「空氣盒子」嚴謹,經過工研院的實地與實驗室偵測與校正,並定期巡檢保養。


    👉微形感測器的作用?

    感測器偵測項目雖不多,但重點在於以量取勝的「大數據」、互相比對的「物聯網」,也就是透過大量感測器可以定位出污染源,透過時間變化可以偵測到移動趨勢,例如本次感測器從阿蓮開始傳出高讀值訊號,就顯示污染源在阿蓮或其上風處。


    這些感測器從2017年開始建立50座,2018年再架設500座,2019年持續辦理增加750座,配合環保署建置空氣品質物聯網,可24小時監測空氣品質,減少空污稽查空窗期,一旦發現異常將可立即啟動通報與稽查,有效掌握污染來源,打擊不法。


    👉除了感測器之外還有哪些偵測手段?

    1.#移動監測車:
    環保局現有2輛可移動多功能環境品質監測車,可同時偵測二氧化硫、臭氧、一氧化碳、懸浮微粒(PM10)、細懸浮微粒(PM2.5)、氮氧化物、碳氫化合物等空氣汙染物,可以機動配合重大汙染檢測,以及空品不良的緊急應變監測。

    優點:兼具機動性和較完整偵測能力。
    缺點:只有兩台,部署較慢,對於找不出源頭的大規模污染,較難快速定位偵測。


    2.#可攜式氣體偵測器
    消防隊、環保局配備有各類型多用途氣體偵測器,主要能偵測揮發性有機氣體(VOC)、硫化氫(H2S)、一氧化碳(CO)、可燃性氣體(LEL)及含氧量(O2)等多種毒性氣體。

    優點:機動靈活,可提供較多點的偵測數據。
    缺點:可偵測氣體種類與準確性較為受限。


    3. #即時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s, CEMS)
    裝在污染物排放煙囪內的自動監測設施,利用物理光學或化學感測器,換算污染物之濃度,並自動傳回環保局。自2015年11月開始,環保局在民間協助之下,將監測視覺化呈現曲線圖表,即時連線至市府「高雄市煙囪排放即時監測系統」網頁供查詢。

    優點:具良好的敏感度,並可24小時連續即時監測。
    缺點:法律並未要求所有工廠裝設。以高雄市為例,符合法規需設置CEMS者,有29家公私立工廠、共119根煙囪,而這119根煙囪的排放量,占全國總排放量的30%,為高雄市固定排放源的70%。然而,許多偷排量來自小型,甚至非法業者,防不勝防。另外,桃園市的台塑集團子公司華亞汽電,於2011年被查獲在中控室CEMS監控程式偽造正常數據,回傳環保局,為全國第一起遭查獲竄改CEMS案例,被罰補繳6.59億元空污費,相關人員依刑法判刑。而後,台塑集團的南亞塑膠桃園錦興廠、新北樹林廠,及台灣化纖雲林六輕海豐廠、嘉義新港廠,全因CEMS數據申報不實而遭開罰。


    👉這麼多感測器,怎樣發揮更好作用?

    好過日過去一直強調透過「生態民主」、「生態正義」、「生態經濟」的三大原則,建構安全、永續的環保政策,我們認為目前的偵測系統還有一些問題:


    1. #做好維護與落實資訊公開
    其實大家現在就可以看到微型感測器資訊網,然而其中有許多(大部分)偵測器是沒有數據的,包含最接近歸仁的那隻偵測器在內。然而,環保局看得到數據,是不是表示資料未整理上傳?或更新出了問題? 必須確保網站運作正常,才能做到資訊揭露!


    2.#發揮物聯網與跨域治理作用
    目前高雄的微型感測器僅限於境內,對於跨境污染必須另行聯繫確定,未來是否有可能建置國家級測站以外的微型偵測站網路,更好的偵測與稽查跨域污染事件,甚至結合風場系統做到提前預警,結合CEMS系統評估環境影響,甚至作為追究廠商責任的量化標準...這些是可以再強化的。


    3.#空品不良預警機制
    今天3Q 陳柏惟 在立法院質詢就提到,目前的「空品不良細胞廣播」是要國家測站AQI>200才會發布,但在缺乏國家級測站位置,污染超標的區域事件可能就不會被警示。地方政府的智慧空污系統能否發揮更好的警示效用,可以再檢討改進!


    另外我想特別提醒,歸仁沙崙地區前幾天就頻頻傳出農地燃燒案件,台南消防隊也特別提醒民眾天氣乾燥、野草容易延燒,但仍發生此次事件。我們希望警消能盡快調查,釐清責任歸屬,並依法對犯人重罰求償!

  • 桃園消防即時案件查詢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9-29 15:18:31
    有 1,771 人按讚

    上個星期,三重客運公車駕駛疑因為打瞌睡衝撞人行道,撞倒24台機車,造成1死1傷的悲劇。
     
    上個月底,桃園監理站接獲檢舉,二度稽查桃園客運卻查無不法,直到新竹區監理所所長夜間親自帶隊,一舉查獲245件使用人頭USB造假工時的違規,預計開罰245件。
     
    今天我針對客運業者長年違反勞基法、公路法,罔顧駕駛勞動權益,危及乘客及用路人安全的亂象,質詢蘇貞昌院長。
     
    #客運業者左手領補助右手繳罰單
    以桃園客運、三重客運、基隆客運這三家縱橫北台灣的違規大戶來看。
     
    桃園客運:五年來違反公路法162次(開罰133.2萬元)、勞基法37次加上一次專案勞檢(開罰1,779萬元)。但是,在這五年之間,桃園客運領取中央、地方補助共計4.63億元。罰款總額只占補助的4.13%,根本不痛不癢。
     
    三重客運:五年來違反公路法108次(開罰97.2萬元)、勞基法13次加上一次專案勞檢(開罰263萬元)。同樣的,在這五年之間,三重客運領取中央補助6,493萬元。罰款總額又只占補助的4.05%,根本九牛一毛。
     
    基隆客運:五年來違反公路法189次(開罰170.7萬元)、勞基法27次加上一次專案勞檢(開罰192萬元)。
     
    為什麼業者肆無忌憚,屢次違法仍不改善?答案很簡單,因為這些罰款只是交通部給的補助款項的零頭。桃園客運五年來接受中央、地方的補助共計4.6億元,三重客運四年來接受公路總局補助共計6,493萬元。這四年來,交通部一共發了43.81億元給全台灣的客運業者。
     
    以車輛汰舊換新為例,最高可補助購車費用的49%,此外還有營運虧損補貼、防撞警示系統、擴大徵才就業安薪方案補助計畫,連客運上的電子驗票機都有編列預算。
     
    #交通部補助不能只給蘿蔔沒有棒子
    這些數字顯示,客運業者高度倚賴政府補貼,政府則讓業者負擔公共運輸的任務,給予相應補貼。政府與客運業的關係,其實有政府委託私人辦理公眾運輸事務的特質,難道不該督促業者守法,維護道路安全嗎?
     
    我認為,要讓客運業者面對問題,不再違法的釜底抽薪之計,就是針對違法業者,減發甚至停發補助。然而,公路總局在9月27日告訴我:「尚無依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酌減補助之規定」。
     
    毫無疑問,這就是現行補助要點的缺漏,交通部一定要強化手上的政策工具,讓業者領取補助的同時,務必遵守相關法令。
     
    #其實公路法可以重罰停業廢照
    完全沒辦法要求業者,也不盡然。公路總局的裁罰懲處,不足以嚇阻業者也是一個問題。
     
    依照公路法規定,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罰鍰9千至9萬,這個9千的最低額,從2002年至今沒有調整過。
     
    更驚悚的是,公路總局決大多數的案件,都只罰最低額9千元。然而,同樣是超時工作,勞基法的罰鍰卻是2萬至100萬,面對累犯還可以加計罰鍰。
     
    再者,依照公路法第47條以及77條,業者違法限期未改善,可以停照甚至廢照。結果這10年來,汽車客運業者只有四件被吊扣牌照1個月到3個月,而這個吊扣牌照只是針對違規的車輛,業者還是可以使用其他車輛營業。也就是說,公路總局從來沒有針對汽車客運業者予以停照或廢照。
     
    對此,蘇院長表示:「涉及公共安全、司機勞動條件,政府會嚴格要求,如果有涉及作假,就是偽造文書,他會責成交通部長,把邱顯智列的事項嚴查,如果有這種現象一定要有效遏止。」
     
    #公路法違法紀錄應公開上網
    面對嚴重違法的客運業者,民眾如果想要自保,搭乘安心的業者車輛,可以如何選擇呢?答案是:完全沒有資訊揭露。只能透過監理服務網,查詢法人違反道交條例的資料。
     
    勞動部有「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環保署則有「列管污染源資料查詢系統」、「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以及「即時監測資料」,消防署則有「消防安全檢查重大不合格場所一覽表」,但是,今天民眾所搭乘的公車或是國道客運,有沒有違反公路法的紀錄,被罰了多少錢,網路上完全查不到!
     
    #別讓客運駕駛成為馬上路的不定時炸彈
    最後,我要再次提出「駕車時間」的荒謬規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2條規定:「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這等於是讓客運駕駛每天都加班,如果加上整備時間,每日工作時間動輒超過12小時,這是一個文明國家對待客運駕駛的方式嗎?這是一個有勞基法的地方嗎?
     
    我必須說,是誰讓這些司機冒著超時加班的風險,在公路上變成不定時的炸彈?就是長年放任不作為的公路總局!
     
    因此,我問蘇院長:「每天都要加班的車安全嗎?」院長回答:「這件事情真的很需要被重視,不能被大家認為無政府,我們一定會嚴加處理」。然而,可惜我講到這邊,質詢時間就中止了。
     
    以上這些問題存在已久,透過這次質詢的機會,我希望蘇貞昌院長帶領的行政團隊,拿出魄力,重視公共運輸的安全,重視客運駕駛的勞動權益,好好整頓屢罰不怕的業者!
    我們的訴求:
     
    🔈呼籲交通部🔈
    l 公路總局應檢討累犯業者之補助金額,視違法情節調降甚至刪除。
    l 修改公路法第77條及第79條,制定公共運輸駕車時間不得高於8小時。
    l 比照勞動部及環保署,公佈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管理規則之業者名單。
    l 落實公路法第47條、第77條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28條,勒令累犯業者部分停業,直至改善。
    l 比照勞基法,違反公路法第77條應至少處以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鍰。
     
    🔈呼籲勞動部🔈
    l 不得將駕駛排除勞基法第36條之適用
    l 針對工時相關違法的裁罰上限,應再提高
    l 針對交通運輸業之專案勞檢,應再提高檢查頻率及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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