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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桃園戶政事務所遷戶口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8萬的網紅我是中壢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每年的9/22日以前,申請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當年度即可享用優惠稅率喔!若超過了期限,要先繳一年一般稅率,明年才可以用自用稅率喔。 #申請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金差五倍!您沒看錯,差五倍!你不辦,爽國庫! 別說領航員沒有提醒您,要辦要快喔! 本文針對自用稅率及地價稅常見的問...
桃園戶政事務所遷戶口 在 我是中壢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每年的9/22日以前,申請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當年度即可享用優惠稅率喔!若超過了期限,要先繳一年一般稅率,明年才可以用自用稅率喔。
#申請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金差五倍!您沒看錯,差五倍!你不辦,爽國庫!
別說領航員沒有提醒您,要辦要快喔!
本文針對自用稅率及地價稅常見的問題一一解答,屬於快問快答系列,所以我們不鋪陳、不咬文嚼字、不說廢話,直接直球對決、切入重點來個痛快吧!
Q:自用、一般稅率差多少?
A:自用稅率2‰,一般稅率10‰
PS:其實地價稅稅率是累進的,除非你是大地主,否則大多數正常人一般稅率都是10‰。想進一步研究稅率可看桃園市地價稅稅額計算級距表
Q:申請自用稅率須符合甚麼條件?
A:
房子要有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子女、孫子女)設立戶籍
房子不能出租、不能營業(做生意、設立公司)
房子需屬於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
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只能以一處自用住宅為限(後面會再教大家怎麼破解)
都市土地不超過3公畝(90.75坪),非都市土地不超過7公畝(211.75坪)
Q:如何申請自用住宅稅率?(以桃園市為例)
A:第一步要確認屋內是否有直系親屬設立戶籍。之後以下三種申辦方式可依喜好自由選擇:
方法一:網路申請
桃園市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網站
Q:我有兩間房子都想申請自用稅率該如何處理?
A:雖然前面提到「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只能以一處自用住宅為限」,但我們只要將一位其他的「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成年子女、成年孫子女、岳父岳母、公公婆婆),戶籍遷入另一間房子,兩間就都可以申請自用稅率囉!
Q:我家住透天,一樓開店做生意,樓上自住,可以申請自用稅率嗎?
A:一樣可以申請自用稅率喔!不過是按比例適用自用稅率。
粗淺比喻:
如果總共三層樓,一樓做生意,二、三樓自住。則1/3適用一般稅率,2/3適用自用稅率。
Q:我有三間房子,為什麼地價稅單只有一張?
A:因為地價稅以縣市為單位,一個縣市合併開一張稅單。
如果你有三間房子各位於不同縣市,您也會收到三張地價稅單喔!
Q:地價稅什麼時候繳?
A:繳納期間為每年的11月,通常10月底就會寄稅單了。
Q:我明明房子已經賣掉了,為什麼還會收到地價稅單?還要繳嗎?
A:想必您應該是9月、10月賣房子的吧?
因為地價稅是以每年的8/31這天,看土地登記在誰名下,誰就要繳一整年的地價稅。
不要問我為什麼這麼奇妙,因為解釋下去就沒辦法快問快答了。
至於要不要繳? 當然要繳阿!
因為您是納稅義務人,不繳會被強制執行喔。
但是別緊張,只要是透過我們辦理過戶的案件,交屋時都會把稅金切算找補好,對方已先把他該付的稅金貼給您了,所以您也沒有當冤大頭。
Q:農地要繳地價稅嗎?
A:農地繳的是田賦,不是地價稅,而田賦目前停徵。
Q:我媽媽以前已經辦過自用稅率了,今年他把房子過戶給我,我還需要再申請一次自用稅率嗎?
A:新屋主還是要再申請一次喔!因為土地所有權人已換人了。
Q:我家是「工業住宅」,可以申請自用稅率嗎?
A:一樣可以申請自用稅率,但是領航員不建議喔!
因為「工業住宅」本來就不是住宅,不能居住使用。我們雖然可以成功申請自用住宅稅率,但稅務局可能會通報建管單位,進而裁處違規開罰。
方法二:遷戶籍時一併在戶政事務所申請
帶身分證正本、原地址及新地址兩份戶口名簿正本、權狀正本、印章。到戶政事務所遷戶籍時可以一併申請自用地價稅。
方法三:至地方稅務局申請
帶身分證正本、權狀正本、戶口名簿、印章至桃園地方稅務局臨櫃申請。桃園市內各分局皆可跨區申請。
桃園戶政事務所遷戶口 在 陳美梅 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桃園市育兒津貼自104年4月1日起正式開辦囉!
針對3歲以下兒童開辦桃園市育兒津貼,凡符合資格者,每名兒童每月補助3,000元,至兒童滿3足歲當月止。
一、申請資格:
(一)照顧3歲以下兒童。
(二)兒童及申請人均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年以上(兒童未滿1歲,在本市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且戶籍未有遷出本市記錄者,則不受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連續達1年以上規定之限制)。
(三)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過渡時期規定:凡民眾於開辦日起6個月內(自104年4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提出申請者,兒童及申請人只要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6個月即符合申請資格。
二、申請應備文件:
(一)申請表。
(二)申請人及兒童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電子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指自103年2月5日起申領者),並應記載全戶人口及詳細記事。
(三)申請人一方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四)申請人印章。
※申請人為兒童之父母雙方、行使負擔兒童權利義務一方或監護人,其他依桃園市育兒津貼實施要點之規定。
※委託人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
※如檢附新式戶口名簿影本者,請蓋章確認。
三、受理申請窗口:
(一)申請窗口:兒童戶籍地之區公所社會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