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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桃園後站房屋出售產品中有1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439的網紅黑白告狀俠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叮叮叮,請問是張先生嗎? 「你好我們這裡是黑白房屋,請問是張先生,您在桃園某某某處的的不動產有想規劃嗎?」 「黑白房屋是吧!你們為甚麼有我的個....」「嘟...嘟...嘟」 張先生三不五時就接到來自房仲的電話,實在是不堪其擾,但只要一問為甚麼有個資時,卻又都掛了電話,張先生很生氣的跑來詢問告狀俠,...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225非凡 西門町16間億級店面求售 逾四成坐落武昌街二段 非凡原影→https://youtu.be/REMW-ABrG2k 非凡新聞→http://www.ustv.com.tw/UstvMedia/news/103/20201225A134 今年全台店面市況慘淡、空租率大幅提升,連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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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後站房屋出售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0-12-26 14:09:10201225非凡 西門町16間億級店面求售 逾四成坐落武昌街二段
非凡原影→https://youtu.be/REMW-ABrG2k
非凡新聞→http://www.ustv.com.tw/UstvMedia/news/103/20201225A134
今年全台店面市況慘淡、空租率大幅提升,連先前抗跌強勢的西門町商圈,也出現多筆以往少釋出的億級店面求售。西門町網路待售的「億級」店面就有16間,平均開價高達2.6億!約44%集中在武昌街二段,有多筆整棟透天金店面求售,最貴待售總價高達5.8億!
記者/溫婉廷、方劭丞 臺北報導……↓
西門町潮鞋品牌店長韋宏:「如果你是要像比較流行潮流店的話,還是西門町這個商圈,現在來說是比較好一點。」
潮鞋大本營觀光客勝地,西門町是近年唯一持續成長的商圈,多數房東都把手中店面,視為金雞母不肯輕易出售,但疫情改變一切,目前網路待售西門町的「億級」店面就有16間,平均開價高達2.6億元,主要集中在武昌街二段,有多筆是整棟透天金店面求售,最貴待售總價高達5.8億元,還有整棟「台北戲院」開價25億 求售多年。
美商ERA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他們(店面持有者)其實也意識到,可能因為商圈型態跟民眾的購物型態的改變,所以可能店面是首當其衝,現在因為疫情的關係,你說就算是黃金的店面,開價也頂多1萬初頭,現在平均很多一個月一坪的月租金,才7~8000塊錢而已。」
受疫情衝擊,全台各地觀光商圈消費人潮驟減,業績掉了3~5成,許多店家只能關店退場,主要商圈路段成都路、武昌街二段近期,都有大量店面出現空租情形,連三角窗或靠進捷運站的黃金區位店面也出現空租,許多房東心態轉變,不少人認為西門町店面價格再往上有限,未來可能加速下修,因此大量金店面倒入市場求售。
過去西門町租金行情,平均兩萬以上,甚至突破3萬,現在普遍砍了3成至5成,每坪約在1萬元至1.2萬元之間。
美商ERA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有一些店面承租的業者,它是屬於快品牌的,然後可能是那種特賣會、拍賣會的,就是他根本不需要花錢裝修裝潢店面,我就是一個很簡單、很陽春的一個空間,那我就短租一兩個月試賣。」
房屋網站統計6都網路上店面待租件數,近兩年增幅4成,待租店面從12000多件增加至17000多件,其中最具指標意義的台北市,兩年來增幅為63%,僅次於桃園市66%,不少待租商圈店面租金跌幅超過1成,以站前商圈跌幅20%幅度最大,房仲指出短期短租 甚至有只租周末的店面,漸漸出現,疫情除了讓金店面出現拋售潮,也讓西門町租屋市場,有了新型態出現。
陳泰源youtube→https://youtu.be/X0ZbIZw_gzk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12/201225-16.html
桃園後站房屋出售 在 黑白告狀俠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叮叮叮,請問是張先生嗎?
「你好我們這裡是黑白房屋,請問是張先生,您在桃園某某某處的的不動產有想規劃嗎?」
「黑白房屋是吧!你們為甚麼有我的個....」「嘟...嘟...嘟」
張先生三不五時就接到來自房仲的電話,實在是不堪其擾,但只要一問為甚麼有個資時,卻又都掛了電話,張先生很生氣的跑來詢問告狀俠,這樣惡劣的行為不是屬於犯罪行為嗎?為甚麼房仲可以隨便蒐集、處理、利用我的個人資料?
這個問題的答案.....嗯....不是告狀俠愛賣關子,要理解的點也不少,還是請各位朋友跟著我們的思路一起走吧
Q:甚麼樣的資料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所稱之個人資料?都可以蒐集、處理或利用嗎?
A:所謂的個人資料所指的是可以直接或間接識別特定個人之資料,及屬於個人資料,詳細可參考告狀俠以前之文章: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688265944600305&id=1653268618100038
而個人資料又區分為「特殊或具敏感性之個人資料」以及「一般性個人資料」。
特殊及具敏感性之個人資料指的是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非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1項但書規定之情形下,原則上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
而除了上述以外能夠直接或間接識別特定個人之資料,則屬於一般性個人資料在有特定目的,且不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性的情況下,以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並依誠實及信用方法,原則上是屬於可以蒐集、處理或利用的。
但要注意!並不是甚麼用甚麼方式蒐集、處理或利用都是合法的。
Q:非公務機關對於個人資料蒐集、處理之要件有哪些?
A:按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規定「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有特定目的,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與當事人有契約或類似契約之關係,且已採取適當之安全措施。
三、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
四、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五、經當事人同意。
六、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七、個人資料取自於一般可得之來源。但當事人對該資料之禁止處理或利用,顯有更值得保護之重大利益者,不在此限。
八、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
蒐集或處理者知悉或經當事人通知依前項第七款但書規定禁止對該資料之處理或利用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
以房仲為例,通常房仲合法取得他人個人資料的來源,主要來自契約關係、當事人自行或合法公開的資料、或是一般可得之來源。
但如果房仲為了業務上媒介、搓合不動產交易之特定目的,透過偷拍他人信件、包裹,不法向保全、警衛或他人購買未經當事人同意提供之個人資料名冊,即非屬合法蒐集。
Q: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之要件有哪些?
A:按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之規定「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三、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四、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五、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六、經當事人同意。
七、有利於當事人權益。
非公務機關依前項規定利用個人資料行銷者,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非公務機關於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之方式,並支付所需費用。」
所以並非合法蒐集後,想怎麼利用就怎麼利用,例如房仲透過賣房網站蒐集到張先生的個人資料,並向其詢問是否有房子要出售,在這樣的情況下,即屬於在特定木定範圍內。
但如果房仲透過賣房網站蒐集到張先生的個人資料,卻是向其騷擾,或是經張先生表示拒絕後,仍然不斷利用其個人資料,皆非屬合法的利用個資行為。
另外應注意,如果蒐集個資的方式並不是直接向當事人詢問,則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第9條的規定,非有法定事由,在利用個資前,應主動告知當事人個人資料來源、目的、非公務機關名稱等事宜。
Q:那不當蒐集、處理或利用他人個資有甚麼處罰嗎?
A:如果再蒐集、處理或利用他人個資前,沒有盡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9條之告知義務,可向其主管機關或縣市政府反應,由事業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但如果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非公務機關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不當蒐集、處理他人個人資料或同法第20條第一項不當利用他人個人資料,且足生損害於他人者,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要注意的是,此處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及損害他人之「利益」,雖兩者皆為「利益」,但按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之109 年度台上大字第 1869 號刑事裁定主文,「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所稱『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應限於財產上之利益;至所稱『損害他人之利益』,則不限於財產上之利益。」
所以如果行為人是因故意而有不當蒐集、處理或利用他人個資的行為情況下,縱使如房仲業者並未一定有不法之利益,但仍可能因為損害他人之利益(人格權),而成立本條之罪。
但是,「證據之所在,勝敗之所在」,當事人是否有辦法蒐集到足夠的證據?確實是最另民眾所困擾的地方,所以如果你屬於擁有很多不動產者,卻又被房仲所困擾,建議盡可能蒐集證據(如通話錄音、詢問單位,並表明拒絕行銷),才不會在問題再次發生或欲解決該困擾時,手上沒有任何證據,没辦法維護自己的權利哦。
桃園後站房屋出售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225非凡 西門町16間億級店面求售 逾四成坐落武昌街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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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台店面市況慘淡、空租率大幅提升,連先前抗跌強勢的西門町商圈,也出現多筆以往少釋出的億級店面求售。西門町網路待售的「億級」店面就有16間,平均開價高達2.6億!約44%集中在武昌街二段,有多筆整棟透天金店面求售,最貴待售總價高達5.8億!
記者/溫婉廷、方劭丞 臺北報導……↓
西門町潮鞋品牌店長韋宏:「如果你是要像比較流行潮流店的話,還是西門町這個商圈,現在來說是比較好一點。」
潮鞋大本營觀光客勝地,西門町是近年唯一持續成長的商圈,多數房東都把手中店面,視為金雞母不肯輕易出售,但疫情改變一切,目前網路待售西門町的「億級」店面就有16間,平均開價高達2.6億元,主要集中在武昌街二段,有多筆是整棟透天金店面求售,最貴待售總價高達5.8億元,還有整棟「台北戲院」開價25億 求售多年。
美商ERA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他們(店面持有者)其實也意識到,可能因為商圈型態跟民眾的購物型態的改變,所以可能店面是首當其衝,現在因為疫情的關係,你說就算是黃金的店面,開價也頂多1萬初頭,現在平均很多一個月一坪的月租金,才7~8000塊錢而已。」
受疫情衝擊,全台各地觀光商圈消費人潮驟減,業績掉了3~5成,許多店家只能關店退場,主要商圈路段成都路、武昌街二段近期,都有大量店面出現空租情形,連三角窗或靠進捷運站的黃金區位店面也出現空租,許多房東心態轉變,不少人認為西門町店面價格再往上有限,未來可能加速下修,因此大量金店面倒入市場求售。
過去西門町租金行情,平均兩萬以上,甚至突破3萬,現在普遍砍了3成至5成,每坪約在1萬元至1.2萬元之間。
美商ERA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有一些店面承租的業者,它是屬於快品牌的,然後可能是那種特賣會、拍賣會的,就是他根本不需要花錢裝修裝潢店面,我就是一個很簡單、很陽春的一個空間,那我就短租一兩個月試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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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後站房屋出售 在 張哲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由於1966年小年夜這場大火的災情嚴重,多達51人死傷,再加上發生的日期恰好和火警專線119一樣,於是讓不少人誤以為我國的119專線是源自這場火災,但事實上,我國的緊急報案電話119與110專線早在1959年12月1日就已經啟用了。
1966年1月19日下午,位於台北市中華路與衡陽路交叉點新生大樓的萬國聯誼社發生大火,並波及隔鄰的新生戲院,整棟新生大樓毀於一旦。
1966年1月19日(農曆12月28日;小年夜)下午1點50分,台北市西門鬧區發生台灣光復以來市區內最大的一次火災慘案。位於中華路與衡陽路口的新生戲院、萬國舞廳和渝園餐廳全被大火吞噬,而位於新生戲院樓上的萬國舞廳,有許多小姐和舞客被困在火場,英勇的消防人員也有數人死傷。由於台北市的西門町是最熱鬧的市中心,大火發生後,約有數萬人在現場圍觀。
火苗最初由四樓萬國舞廳與五樓渝園餐廳中間發出,台北市的消防車全部出動,極力救災滅火,但由於水壓不足加上消防設備過於陳舊,水龍只能噴到三、四樓的高度,結果造成這棟六樓建築物四樓以上成了一片火海。位於大樓下的商店,紛紛把財物搬到中山堂旁邊。
最後,在51輛救火車與數百名消防人員的奮勇搶救下,大火才被控制住,直至下午六點,大火始告熄滅,但新生戲院已被燒成空骨架。總計這場大火造成29人死亡、25人輕重傷、財物損失約六千萬元,起火原因為電線走火。
當年身為台北市消防隊第三分隊的隊長曾光榮,在救災時為了搶救新生戲院頂端樓層的受困者,自己跳上了雲梯車,但由於操作不當,結果不幸從雲梯車的懸臂車廂摔落而當場殉職。
半世紀前台北市西門鬧區的這場大火,促使政府開始重視消防連絡措施。有人說事發日期(1月19日)是119專線的由來,不過,根據內政部消防署官網所述,我國「119」報案專線的由來如下:
「119」是我國各地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受理民眾電話報案的緊急專線,源自於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消防大隊,其參照日本的消防制度,成立「119」勤務指揮中心,同時推展至全國各地。有關「119」由來的說法,說明如下:
(一)「119」符合漢字諧音「要、要、救」, 發生火災時,只要想到「要、要、救」,就可馬上聯想到要撥「119」火災電話報案了!另因「119」其國語諧音為「一一救」;意即只要民眾有任何困難,只要撥電話「119」,就會有消防人員來幫忙。
(二)世界電信聯合會(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縮寫為ITU)根據國際標準化管理的要求,為了避免火警電話用「0」號開頭與其他通訊服務而相互影響,於是建議世界各國火警電話採用「119」號碼。因此,台灣的緊急報案電話便在民國48年(1959年)12月1日起,就將火警改為「119」、盗警改為「110」。
(三)國內在參照日本消防制度之後,民國59年(1970年)3月成立「119」勤務指揮中心,從這一天起,只要撥「119」,消防人員24小時都會不畏危險為民眾提供服務。
後來該處改建為新聲戲院,但新聲戲院從1968年落成啟用後就不斷傳出鬧鬼的消息,現在西門町著名的老天祿滷味,最早就是在新聲戲院裡營業。經過了20年,就在1988年5月7日,祝融竟再度造訪此地,新聲戲院被燒成了廢墟,而老天祿則遷移至武昌街二段現址。
新生戲院是台灣在1950年代最豪華的電影院,位於中華路東側,與一般我們傳統認知的電影街(中華路西側)不同。這家戲院從興建開始就是個超級大違章建築,負責人周陳玉樹是當時台灣地產業和戲院業首富,他出身貧寒家庭,父親賣擔仔麵,他負責替客人送麵。但他運氣特好,讀國民學校時的老師游彌堅,日後去中國投靠了老蔣,成了「半山仔」(半山仔,簡稱半山,意指原籍台灣,但在台灣日治時期前往中國(俗稱唐山)旅居,然後在台灣光復後返台的本省籍國民黨人士),戰後回台成了接收(劫收)大員,擔任台北市長,直到1950年由黨外的吳三連接任。
由於「半山」在接收時,握有很多日人遺留下來的土地和房屋,以修理收音機為業的周陳玉樹,就改行從事房地產買賣,與游彌堅拉上關係,在台北市區大興土木,蓋造新屋後出售圖利,雖然官司不斷,但因為後台夠硬,始終逍遙法外。
周陳玉樹的房地產與戲院霸業,真的是「成也靠火,敗也靠火」。1949年成都路大世界戲院隔壁國際飯店失火,他靠著在災後的廢墟裡興建二十多棟樓房發跡;之後又在西門町到處以低價購進日本留下的房地產,拆除重建後高價售出。
1954年10月9日,他看中了新生大樓現址這塊395坪的土地,竟有辦法讓省營的台灣新生報(接收自日治時代台灣總督府經營的《台灣新報》),把這塊地租給他新設的新生營業公司。條件就是由他免費替新生報蓋一座大樓,其他土地則給他蓋新生戲院,經營20年後再無條件送給新生報。
新生戲院是戰後全台第一座超過20公尺高的大廈,也是第一座採用波狀鋁皮鋼架的建築。工務局原本核准的建照是五層樓,用途是戲院,但1955年12月8日,業主又要求變更設計,申請增加餐廳、舞廳和百貨公司等用途,由於安全問題,歷經台北市工務局黃千里、莊琮耀和林永倉三位局長才核准。
臨衡陽路的百貨店及餐廳部份採用鋼筋混凝土,臨中華路的戲院部份則用波狀鋁皮鋼架。這種建築的特色就是牆壁不用水泥和磚,而是用波狀的鋁皮於外,中間夾裝木板,再用隔熱及隔音甘蔗板裝飾屋內,所以戲院雖位於西門町鬧區車聲鼎沸的中華路旁,坐在裡面卻完全聽不到戶外的噪音。隔音設備超好的新生戲院,讓觀眾更能享受看電影的樂趣,周陳玉樹因此由房地產大亨進而成為電影大亨。
於是他趁勝追擊,買下武昌街二段兩側的茶葉工廠,在台北戲院旁蓋了二十幾棟樓房,又在台北戲院右對面蓋了樂聲戲院和毗連的樓房,多餘的地皮賣給豪華戲院,然後將樂聲與豪華之間的另一塊地皮,賣給煤業大亨李建興蓋日新戲院,西門町的電影街因此形成。然後他又轉戰圓環附近的寧夏路,興建國聲戲院。
但新生戲院的波狀鋁皮鋼架建築雖超級耐震、隔音佳,卻不防火。九年之後,周陳玉樹的「好運」終於被自己消耗完了。
新生戲院原先設計的樓梯就僅有三座,戲院這邊靠中華路二座,靠秀山街那邊一座,遇緊急事件時疏散就很勉強了,大樓後來增加了用途,一樓是建新百貨公司,二樓是凱莉咖啡廳,三、五、六樓是渝園餐廳,四樓為「萬國連誼社」(萬國舞廳),大樓內這麼多營業場所,卻只能共用一座樓梯和一座電梯。
早在1957年1月8日,在新生戲院旁的中山堂光復廳,台北市議會舉行第三屆第七次臨時大會時,市議員黃奇正、陶佩潛、陳愷、趙邦平、方志平、蔡永、王振堯等二十餘人,就輪番抨擊高玉樹市長對新生戲院的安全問題拖延放水,高市長也反駁說新生戲院開幕以來,發現了許多問題,他自己也深感不滿,已指定工務、警察兩局,會同其他有關單位成立小組,對戲院作全面檢查後要求戲院作一次徹底的改善。
但這一「改善」就是9年,1966年1月19日(農曆12月29日;除夕) 下午1時50分,新生戲院正在播映福新公司出品,林福地執導,陽明與焦姣主演的第一部國語片《海誓山盟》,大火忽然從靠衡陽路那邊的四樓樓梯口儲藏間竄出,旋即迅速延燒,由於整棟大樓外牆完全沒有窗戶,還蓋上一層巨幅電影廣告牌,消防水根本無法灌入,只能放任火焰在內燃燒。
衡陽路這邊又只有一座樓梯與一台電梯,結果樓梯被大火截斷,電梯則因停電而無法動彈,新生戲院這邊的安全門又無法打開,造成四樓萬國舞廳和五樓渝園川菜餐廳全毀,裡頭幾乎無人能倖免。幸好火災發生的時間是在下午,餐廳裡沒客人,舞廳裡的客人數目也不多,否則後果將更不堪設想。
大火發生時,台北市警察局、憲兵隊、警備總部派出大批治安人員,北起西門圓環,南至衡陽路與延平南路交叉口、東自武昌街與中華路口、西至桂林路,整個西門鬧區全部戒嚴,連所有平交道柵欄都一律放下,禁止行人越過中華路,以免因圍觀而造成交通阻塞。台電城中服務中心也切斷西門鬧區的供電。
台北市警察局出動了全市26部防車,加上陽明山、台北縣、基隆市、桃園縣等警局支援的24部消防車,松山機場也支援了三輛空軍所屬的泡沫消防車。所有北台灣能動用的消防車都來了,但最高的水壓只能射到35尺(約3、4層樓的高度),而新生戲院卻高達60尺高(6層樓)。等到下午六時,警方宣布:「火勢已被控制」,但此時新生大樓已幾乎被燒光了。
晚間消防人員清理現場,在四樓萬國舞廳內發現連性別都無法辨識的焦黑屍體24具,六樓渝園餐廳2具。台北地檢處首席檢察官焦沛樹於在九時,率領檢察官曾丁壽、胡致中、王剛及法醫高坤玉、宮可仁,指揮警員在火場勘驗,並將屍體一一編號,然後送往極樂殯儀館及市立殯儀館料理善後。
經過反覆查證終於確認死者身份,有24人死在四樓萬國舞廳,有2人死在六樓渝園餐廳廚房,還有4人則是跳樓後分送台大及馬偕醫院不治。另外消防隊小隊長曾光榮在雲梯上,被跳樓的萬國聯誼社職員唐進之拖到地上,送醫後也宣告不治 。
1966年2月17日台北地檢處檢察官蘇嶸華、曾丁壽、胡致中、王剛等四人專案偵查終結,以被告周陳玉樹既以新生戲院用途申請建築及使用,卻將大樓二、三、四、五、六樓之部分,分別出租他人開設凱莉咖啡廳、渝園餐廳、萬國舞廳等公眾聚集場所,又將六樓通往戲院內部之太平門及五樓通往戲院內部之太平梯堵塞,致火災發生後造成重大死傷慘劇,實難卸其過失致人於死傷之刑責,惡性殊屬重大,請科以重刑,以昭儆戒。另外萬國聯誼社舞廳電工胡聰金、業務經理謝培松與總經理徐芝珊,也被一併起訴。
由於起訴的同時,受難者與萬國舞廳和新生戲院已達成和解,業者發給每名死亡者二萬五千元,家屬中無工作能力者(男子60歲以上,女子50歲以上,小孩18歲以下)每名在加發撫慰金五千元;殘廢者比照死亡辦理;受傷者醫療費概由業主負責。
1966年4月3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萬國聯誼社舞廳電工胡聰金依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四年,業務經理謝培松,總經理徐芝珊各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一年,新生大樓業主周陳玉樹則無罪。承辦推事陸祖光指出:「按犯罪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不能發現確切之證據足以證明被告犯罪時,自應諭知無罪之判決。被告周陳玉樹否認堵塞五、六樓太平門及太平梯,稱均係該大樓承租後所為,與他無關。查渝園餐廳經理周毅,在檢察官調查時稱:『五樓通往新生戲院原有一門,是我們圍的。』與被告周陳玉樹所供相符,可見與周陳玉樹無關,應予諭知無罪之判決。」
周陳玉樹被宣判無罪後,將新生戲院拆除重建,改名「新聲戲院」。雖然鬧鬼的謠言不斷,但其實新生戲院大火罹難者中,根本沒有任何一個是電影觀眾。不過生意會差,是有比鬼更可怕的生物。
1981年3月24日,少女王代麗中午在看《天才開溜》時,放在座椅扶手上的右手掌被重達一台斤的大老鼠咬了一口,痛得大叫而驚動了鄰旁的觀眾,大家都站起來要幫忙驅走這隻兇悍的老鼠。但這隻大老鼠卻不怕人,鬆了口卻依然在座位間穿梭竄走,吱吱大叫。王代麗趕緊到國泰綜合醫院敷藥,並打了破傷風預防針。
新聲戲院王姓負責人卻發表聲明:「應該不是老鼠,而是被貓咬傷,因新聲戲院裡有四百多隻貓。」問題是戲院裡又為什麼要有這麼多隻貓?不過是貓是鼠,有鬼沒鬼都不重要了,因為新聲戲院與新生戲院一樣都走入歷史了,如今這裡已是錢櫃K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