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桃園律師事務所工讀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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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桃園律師事務所工讀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8萬的網紅我是中壢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7/20職災法律講座 歡迎來報名】 職災系列文]上班前買早餐卻發生車禍,雇主要負責任嗎? E同學是建教生,除了上學外,部分時間在與學校有建教合約的連鎖美髮店打工。 那天是週日,E中午接到設計師電話,告知她因為另一位工讀生臨時請了病假,週日下午正是服務業人潮最多的時間,店內人手不足,希望她...

  • 桃園律師事務所工讀 在 我是中壢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7-10 18: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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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0職災法律講座 歡迎來報名】

    職災系列文]上班前買早餐卻發生車禍,雇主要負責任嗎?
     
    E同學是建教生,除了上學外,部分時間在與學校有建教合約的連鎖美髮店打工。
     
    那天是週日,E中午接到設計師電話,告知她因為另一位工讀生臨時請了病假,週日下午正是服務業人潮最多的時間,店內人手不足,希望她來幫忙。
     
    設計師姊姊和E感情很好,又是店長,她答應了去加班,不過,接到電話時,E剛起床,還沒吃早餐。
     
    於是她按照平時上班的路線,騎車出發,並且打算先繞去店附近的早餐店買個三明治和奶茶,當作早餐。
     
    萬萬沒想到,她從早餐店要騎車到店的路途中,被一個闖紅燈的8+9撞了,
    醫生診斷她因為撞擊到腦部,往後恐怕已無生活自理能力。
     
    E的媽媽得知此事,向該店家要求賠償,店長先自掏腰包把E的住院和手術費給了E的母親,但E的家境真的不行,媽媽半年前才做了心臟手術,無法工作,下面有兩個弟妹都只上小學,這個單親家庭,平時靠著社政補助,和E微薄的打工費,勉強維持生活。
     
    E的母親要求的賠償金額很高,但店長能力範圍可給的就這麼多,因為總公司告知可以走訴訟,讓店長不要理她。
     
    E的母親看女兒在加護病房躺著,自己又無法工作,家裡也沒什麼存款,眼看著弟弟妹妹即將開學,如果繳了學費,剩下的錢不知能支撐多久,E的治療費和因為失能導致的衍生費用,更是不知道上那兒去找錢。
     
    她正不知該如何是好,鄰居建議她可以問問學校,輾轉間找到了勞動局諮詢,在勞動局進行勞動檢查的過程,發現店家並未幫E投保勞保,導致E以後也不能向勞保局申請失能給付。
     
    在勞資調解過程中,總公司代表說:「她是在早餐店和分店的路途中車禍的,不算是上班途徑,不算是職災,我們不負責任!」
     
    真的是這樣嗎?
    類似案例的實務見解是這樣說的,勞工的職災認定標準,包括勞工準備提出勞務期間所受的傷害,都算是職災。也就是,E在到店加班前,去買早餐的行為,是為了獲取工作熱量、營養的必要行為,算是「準備提供勞務之行為」,她去買了早餐,再過去店裡的途中遇到車禍,受了傷,就算是職災。
     
    此外,勞動局勞檢發現店家沒有幫E投保勞保,對於這件事,店家說是「因為E自己說不想投保,不是他們不投」。
     
    但其實,因為員工說不想投保,所以就沒幫員工投保,其實對於雇主是百害無一利的。
     
    為什麼?
     
    第一,因為勞保是強制保險,並不能因為勞資雙方有不投保的協議,雇主就因而免除為員工投保的義務。
    第二,如果有幫員工投保勞保,若是員工因為職災向勞保局申請了失能給付,假設勞保局給了員工失能給付100萬,雇主補償員工的金額就可以減少100萬。
     
    以本案為例,店家就可能因為沒幫E投保,不只面臨主管機關開罰,還對E負有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對於小小的一家分店而言,後果實在不堪設想。
     
    這告訴我們什麼?
    幫員工投保,其實同時也是替雇主分攤風險。
    還是要依規定投保才好。
     
    以上小故事與大家分享。
    7/27的勞工法律講座即將到來,大家有什麼相關疑問,也可以在講座中提問唷!
    但由於課程時間限制,如果是要詢問細節的部份,可能還是要個案討論,會建議有需要的朋友可以預約諮詢,比較能夠協助您達到您的需求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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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園律師事務所工讀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6-10 11: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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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道律師事務所本週各縣市免費法律諮詢時間請見文末
    (桃園熱烈召募中)

    這幾年,我的身旁總是環繞著律師,雖然身處在他們之中,我沒有處理個案,但是可以看到來來去去的當事人,與律師們在面對個案討論時,糾結掙扎的心情。

    大學的時候,雖然我就讀的是法律系,但因為在商務事務所裡工讀,所以看到的律師形象比較一致,斯文、有理、衣冠楚楚、說話謹慎。而目前在我們這種綜合型案件的事務所,律師的樣貌就不太一樣了。有的沈穩內斂,有的人情練達,有的口才辨給,隨著律師性格的不同,案件的進行方式也會不太一樣。

    但是,可以確定的是,在律師事務所裡,你會看到各式各樣隱藏在社會上的故事,甚至是黑暗不為人知的一面。

    在《為誰辯護:判決之外,11個法律故事的人性思考》一書裡,作者律師透過11個親身辯護的案件,揭示了刑事和民事法庭上所發生的各種令人震驚的故事。將自己如何保護他人,以及這樣做帶來的感動與心情,並向讀者展示態度和行為所能夠改變案件的結果、法律制度本身,以及我們的人生

    我自己常常聽身旁的律師分享他們辦案的心法,有的律師說,好的律師要像算命師,可以預測出訴訟下一步的走向。有的律師說,優秀的律師要像導演,在法庭上讓每個角色都按照他的劇本來演。

    我的側面觀察則覺得,律師的職責,是盡一切力量在訴訟上,取得當事人的最佳利益,有時候,完全的勝訴,不見得對當事人是最好的。

    但是有個很大的困難點是在,委託人會說謊,也會隱瞞事實,這時候往往會影響到律師對情勢的判斷,甚至在法庭上被突襲,我想這是每個律師在執業生涯都會遇到的事情。

    作者更說,對他而言擔任律師不只是為了當事人辯護,還必須是名心理學家、顧問、社工人員、母親或是其他五花八門的角色,我自己則是認為,律師的工作也像是擺渡人,陪著當事人擺過訴訟,踏上生命的另一岸。

    而對當事人最難熬的,就是等待判決的時刻。臺灣的司法程序,通常會裁定一個判決期日,然後在法庭上宣示判決,大部分的律師會選擇不去到庭聽判,而是事後再打電話到法院詢問,或是上網查詢判決,在這之間的時差,就很容易不停的收到當事人的詢問。律師當久了,會有兩種分歧,一種是漸漸對勝負感到麻痺,訴訟過程就是照表辦事,甚至覺得勝負都已是意料之中。
    也有另外一種是不管執業在久,永不言敗,其實各行各業都一樣,面對挑戰的心態,都是自己的選擇。

    我還記得,以前事務所的律師在辦理一位剛成年的當事人被告刑事詐欺案件時,為了幫他取得緩刑,到宣示判決前一天,都還幫他打電話向被害人求情,就是希望不要讓他年紀輕輕就得入監,影響往後的人生。

    而本書中的其中一個故事,就是一位十九歲的少年,犯罪累累,在涉入案件的五個警官都對他做出不利的口供後,作者幾乎要投降了。負責偵查的檢察官也要作者不要再浪費時間在這件案子上面了。但當他看到那個有著堅毅藍眼睛的男孩,因歷經不聽攔查警官的指示轉身而走被追打,卻被反告,表示絕不認罪,寧願被判決,作者決定讓情勢反轉。

    透過一連串的證據搜集及展示,推翻了警官的證言,最後如他所預測取得了勝訴判決,我想當時作者心中,一定是為這位少年的未來開了扇窗。

    然而,這位十九歲少年,之後仍然一再犯案,21歲的他,有23件的竊盜前科,其後更是各種罪行,不絕於耳,作者也在一次次的訴訟中漸漸了解這位少年其實很聰明,懂得操縱他在訴訟上的籌碼,知道何時該認罪,何時不該認罪?他甚至會寫給法院一封漂亮、動人的信,信裡充滿懇求與改變的承諾,甚至會向法院保證自己會找一份工作,他開始疑惑身為他的律師,在訴訟上又是怎麼樣的角色,直到有天他拒絕再擔任他的律師的多年後,他偶爾會想起現在的他究竟在哪裡?

    這是律師與當事人的人生交會,在當下或許有重大的影響,其後,或許再也是不相干的故事,兩人之間,依舊只是擺渡上岸的緣分。

    本文摘自《為誰辯護:判決之外,11個法律故事的人性思考》

    108/6/12(三)桃園小研圈18:00~20:00
    108/6/14(五)新竹暐順場18:00~21:00
    108/6/15(六)台南崇學館14:00~16:00
    108/6/16(日)台中場09:30~12:00
    108/6/16(日)新竹SkyLux場14:00~17:00
    108/6/16(日)三重可道09:30~12:00
    三重場平日白天、平日晚上、假日都有喔!

    大家可以透過電話、LINE@詢問或是填寫報名表單預約諮詢喔!
    電話:02-29761611
    LINE@帳號:@taipei_lawyer
    也可以直接手機點選
    https://line.me/R/ti/p/%40taipei_lawyer
    報名表單連結:https://goo.gl/bs9Q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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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09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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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道律師事務所本週各縣市免費法律諮詢時間請見文末
    (桃園熱烈召募中)

    這幾年,我的身旁總是環繞著律師,雖然身處在他們之中,我沒有處理個案,但是可以看到來來去去的當事人,與律師們在面對個案討論時,糾結掙扎的心情。

    大學的時候,雖然我就讀的是法律系,但因為在商務事務所裡工讀,所以看到的律師形象比較一致,斯文、有理、衣冠楚楚、說話謹慎。而目前在我們這種綜合型案件的事務所,律師的樣貌就不太一樣了。有的沈穩內斂,有的人情練達,有的口才辨給,隨著律師性格的不同,案件的進行方式也會不太一樣。

    但是,可以確定的是,在律師事務所裡,你會看到各式各樣隱藏在社會上的故事,甚至是黑暗不為人知的一面。

    在《為誰辯護:判決之外,11個法律故事的人性思考》一書裡,作者律師透過11個親身辯護的案件,揭示了刑事和民事法庭上所發生的各種令人震驚的故事。將自己如何保護他人,以及這樣做帶來的感動與心情,並向讀者展示態度和行為所能夠改變案件的結果、法律制度本身,以及我們的人生

    我自己常常聽身旁的律師分享他們辦案的心法,有的律師說,好的律師要像算命師,可以預測出訴訟下一步的走向。有的律師說,優秀的律師要像導演,在法庭上讓每個角色都按照他的劇本來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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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對當事人最難熬的,就是等待判決的時刻。臺灣的司法程序,通常會裁定一個判決期日,然後在法庭上宣示判決,大部分的律師會選擇不去到庭聽判,而是事後再打電話到法院詢問,或是上網查詢判決,在這之間的時差,就很容易不停的收到當事人的詢問。律師當久了,會有兩種分歧,一種是漸漸對勝負感到麻痺,訴訟過程就是照表辦事,甚至覺得勝負都已是意料之中。
    也有另外一種是不管執業在久,永不言敗,其實各行各業都一樣,面對挑戰的心態,都是自己的選擇。

    我還記得,以前事務所的律師在辦理一位剛成年的當事人被告刑事詐欺案件時,為了幫他取得緩刑,到宣示判決前一天,都還幫他打電話向被害人求情,就是希望不要讓他年紀輕輕就得入監,影響往後的人生。

    而本書中的其中一個故事,就是一位十九歲的少年,犯罪累累,在涉入案件的五個警官都對他做出不利的口供後,作者幾乎要投降了。負責偵查的檢察官也要作者不要再浪費時間在這件案子上面了。但當他看到那個有著堅毅藍眼睛的男孩,因歷經不聽攔查警官的指示轉身而走被追打,卻被反告,表示絕不認罪,寧願被判決,作者決定讓情勢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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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律師與當事人的人生交會,在當下或許有重大的影響,其後,或許再也是不相干的故事,兩人之間,依舊只是擺渡上岸的緣分。

    本文摘自《為誰辯護:判決之外,11個法律故事的人性思考》

    108/6/12(三)桃園小研圈1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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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6/15(六)台南崇學館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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