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桃園市政府市長信箱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桃園市政府市長信箱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桃園市政府市長信箱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桃園市政府市長信箱產品中有1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3萬的網紅地球公民基金會,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政府應加強稽查,避免連假違章工廠搶建】聲明摘要 一年前大雅違章工廠大火造成兩名消防員殉職,促成《消防法》修法保障消防員救災現場安全,卻沒有檢討如何從根本遏止有公安疑慮的農地違章工廠持續新建。為了搶快興建的新增建違章工廠,很容易忽略公安、消防設施,而公務稽查人員放假的「連假期間」,更是完美的搶建時機...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120的網紅舒翠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08.05.03-政風處質詢 精神錯亂 兩套標準的桃園市政府!? 議會監督市政府 要求調閱任何相關資料 市府都以違反個資法不提供 所以 薪水不能提供 加班費不能提供 經手的案子不能提供 但是 從去年開始 鄭文燦市長在市政會議中宣布 1999專線和市長信箱 所有的檢舉案件必須實名制 否則不予受...

  • 桃園市政府市長信箱 在 地球公民基金會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0-07 15: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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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應加強稽查,避免連假違章工廠搶建】聲明摘要
    一年前大雅違章工廠大火造成兩名消防員殉職,促成《消防法》修法保障消防員救災現場安全,卻沒有檢討如何從根本遏止有公安疑慮的農地違章工廠持續新建。為了搶快興建的新增建違章工廠,很容易忽略公安、消防設施,而公務稽查人員放假的「連假期間」,更是完美的搶建時機,當廠房建成,拆除的順序就會從「興建中」向後排到「既成違建」。

    地球公民基金會九月開始檢舉的桃園一處案件,從月初鋪設水泥,到月底連材料鋼筋都備好,過程中持續將照片傳到市長信箱,也親自致電提醒可能會在連假期間搶建,僅獲得「案件辦理中」或「交給公所查報」等回應。結果證實,中秋連假期間,此間上百坪的鐵皮屋就搭建起來成為「既存違建」

    相較之下有決心「源頭管制、杜絕重建」的台中市政府,在上週的中秋連假排班,就稽查到五件農地違章工廠,證明:並非公務機關不能,而是不願調整取締策略。而彰化縣、桃園市、高雄市、台南市等重災區的政府在取締上就相當消極。10月4日農地違章重災區的彰化縣政府,恭賀警察局及環保局職員榮獲環保相關獎項,稽查到污泥、廢棄物、廢水污染農地的功勞,卻不從源頭控管可能造成污染的違章工廠,抓到愈多污染得愈多獎,實屬諷刺。

    國慶連假即將到來,地球公民嚴正呼籲農地違章工廠搶建重災區的彰化縣、桃園市、高雄市、台南市等各縣市首長,應下定執法決心「源頭管理、即報即拆」,效法違章工廠搶建集團同樣囂張的台中市,運用更有效益的連假稽查策略,並加派人手、增加經費,從源頭控管可能造成污染以及公安危機的違章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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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請上👉 https://bit.ly/30C5Fm0

  • 桃園市政府市長信箱 在 舒翠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5-03 17: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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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05.03-政風處質詢

    精神錯亂 兩套標準的桃園市政府!?

    議會監督市政府
    要求調閱任何相關資料
    市府都以違反個資法不提供
    所以
    薪水不能提供
    加班費不能提供
    經手的案子不能提供

    但是
    從去年開始
    鄭文燦市長在市政會議中宣布
    1999專線和市長信箱
    所有的檢舉案件必須實名制
    否則不予受理

    鄭文燦市長一方面以個資法為由
    保障市府官員規避議會監督
    另一方面卻又以檢舉實名制
    損及人民隱私權
    以及限縮人民言論自由

    是精神錯亂還是兩套標準
    目的是什麼?
    都是為了保障市府官員
    可能涉及的應作為而未作為?
    瀆職?舞弊?圖利?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大開民主倒車

  • 桃園市政府市長信箱 在 桃園在地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3-04 14: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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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聲明稿》

    #譴責桃園市政府剝奪人民權益,#打壓藻礁保育運動!
    #市府應出面說明、#道歉並懲處相關失職人員!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預計3月16(六)上午借用桃園市政府府前廣場辦理「珍愛桃園藻礁」請願大會,內容包括:認識藻礁闖關遊戲、音樂會、短講等柔性活動,期盼更多桃園在地市民認識家鄉世界級地景,呼籲市府依法行政劃設大潭藻礁保護區,也兌現鄭市長2014年選前的承諾。

    但這項活動在申請時卻碰到市府違反申請程序的刁難,然後以時間拖延,最後顢頇的用模糊的「有其他用途」為由拒絕了公民申請使用。本案凸顯桃園市政府擅自改變申請程序、剝奪人民權益、打壓保育藻礁運動,嚴重違反民主精神。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要求市府應該出面說明、道歉,並對相關失職人員懲處;否則將發動關心民主、關心大潭藻礁保育運動的志士前往市府抗議。

    #以下為本申請案遭打壓的過程
    2/20(三)搶救聯盟辦理【316珍愛桃園藻礁】請願活動籌備會。
    2/21(四)志工洽問秘書處,回覆當天沒有活動,可以申請。
    2/25(一)
    下午約4點,聯盟以「桃園海岸生態保育協會」之名前往市政府秘書處「行政園區管理科」,申請在府前廣場辦理【316珍愛桃園藻礁】請願活動。承辦小姐表示,要經過長官同意才可以申請(這違反公共園區使用流程,但我們權且尊重)。
    2/26(二)
    上午11點,電詢窗口小姐,對方答曰:長官還沒回覆,尚無法通知我們前往申請。
    2/27
    16:28 電話問窗口,接電話的另一位說她不在位置上
    16:48 再電話問,小姐接了。
    問:長官回覆了嗎?
    窗口小姐:還沒。
    問:可不可以先把申請表給我們填,我們再連同公文一起發。
    窗:我們的作業程序就是要長官先同意才給申請表。
    我:可是這樣會誤了我們申請的時間(需15天前申請)
    窗:長官如果同意,大概就沒有時間限制
    我:這不符合一般的申請程序吧,你可以先給我申請表,下周一我連同公文一起發,准不准由你們決定可以嗎?
    窗:好吧
    16:52 信箱接獲窗口小姐寄來的申請書
    17:11 窗口小姐來電:我們長官交辦說這一天有其他用途,無法同意借用。
    3/4(一)志工再洽詢316申請活動,窗口答覆:有其他用途,無法借用。

    #我們的疑點:
    1.為何要先經過長官同意才可以申請?長官可以直接決定人民可不可以申請?
    2.長官為何要經過兩天後的下班時間才回覆「有其他用途不便借用」?
    3.其他用途是指何種用途?為何不第一時間直接說明?
    4.有無打壓藻礁保育運動?
    5.是秘書處長擅自作主,還是經與上層報告討論後的決定?

    我們的要求與後續行動:
    桃園市政府應針對以上疑點出面說明,若有違反民主程序、剝奪人民權益、打壓環境保育運動之實,應對相關人員懲處;否則將發動關心民主及環境保育人士前往市府抗議。

    我們也宣示:不要小看大潭藻礁保育運動,本案越打壓只會越激發志工們的士氣!

    新聞聯絡人: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 潘忠政

  • 桃園市政府市長信箱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5-05 16:16:56

    108.05.03-政風處質詢

    精神錯亂 兩套標準的桃園市政府!?

    議會監督市政府
    要求調閱任何相關資料
    市府都以違反個資法不提供
    所以
    薪水不能提供
    加班費不能提供
    經手的案子不能提供

    但是
    從去年開始
    鄭文燦市長在市政會議中宣布
    1999專線和市長信箱
    所有的檢舉案件必須實名制
    否則不予受理

    鄭文燦市長一方面以個資法為由
    保障市府官員規避議會監督
    另一方面卻又以檢舉實名制
    損及人民隱私權
    以及限縮人民言論自由

    是精神錯亂還是兩套標準
    目的是什麼?
    都是為了保障市府官員
    可能涉及的應作為而未作為?
    瀆職?舞弊?圖利?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大開民主倒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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