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桃園市拖吊規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桃園市拖吊規定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桃園市拖吊規定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桃園市拖吊規定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478的網紅黃婉如愛您粉絲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請分享! 最近常有民眾陳情電動機車或是腳踏車遭到拖吊 小小婉如提醒各位大大~市府交通局於105年制定《桃園市妨礙交通車輛移置保管自治條例》,法規規定之車輛亦有包含慢車之自行車、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目前開始落實執行) 所以腳踏車🚲及電動機車🛵也在拖吊的範圍內 目前桃園市現行規定為拖吊1次88...

桃園市拖吊規定 在 曾俊傑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9 13:39:36

1120市政總質詢 檢舉魔人針對特定對象大量的、重覆的檢舉,已經造成民怨,市議員曾俊傑今天(20日)在總質詢時間,要求市府要採取因應對策,對於違規不嚴重情形,應用勸導代替開單,減少社會亂象。 三民區十全二路附近民眾這個月頻頻接到汽車違規停放在自家騎樓罰單,有的人一接就是四、五張,一家公司因為有四...

  • 桃園市拖吊規定 在 黃婉如愛您粉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10 08:34:33
    有 82 人按讚

    請分享!
    最近常有民眾陳情電動機車或是腳踏車遭到拖吊
    小小婉如提醒各位大大~市府交通局於105年制定《桃園市妨礙交通車輛移置保管自治條例》,法規規定之車輛亦有包含慢車之自行車、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目前開始落實執行)
    所以腳踏車🚲及電動機車🛵也在拖吊的範圍內
    目前桃園市現行規定為拖吊1次88元,每日保管費20元
    請大家多加注意❗❗

  • 桃園市拖吊規定 在 高雄市議員曾俊傑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1-20 11: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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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0市政總質詢

    檢舉魔人針對特定對象大量的、重覆的檢舉,已經造成民怨,市議員曾俊傑今天(20日)在總質詢時間,要求市府要採取因應對策,對於違規不嚴重情形,應用勸導代替開單,減少社會亂象。

    三民區十全二路附近民眾這個月頻頻接到汽車違規停放在自家騎樓罰單,有的人一接就是四、五張,一家公司因為有四輛車,前後接到三十張罰單!而為了防止檢舉魔人繼續拍照檢舉,有人就在車牌上掛口罩或用物品遮掩,形成了車牌戴口罩的奇景。

    曾俊傑議員表示,依照規定騎樓不得停車,但因為公立停車格不足,很多民眾只好將車子停放在自家騎樓,各行政區都有類似情形也行之有年,但檢舉魔人的出現,卻讓員警不得不開單,已經招惹民怨。

    曾俊傑議員說,根據統計檢舉案中以違規停車居冠,占近三分之二,其次為轉彎或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第三名則是闖紅燈(含紅燈右轉),而前三名就占了全部違規類型的八成,他認為如闖紅燈等嚴重影響交通的行為一定要開罰,但像在自家騎樓停車的,則應該採取微罪不罰,用勸導代替開單。

    曾俊傑議員表示,桃園市政府就訂定處理辦法,針對違章建築、交通違規等的大量、重覆性檢舉,讓相關單位可以依照狀況不處理,他建議高雄市可以參考跟進。

    副市長葉匡時表示,會出現大量檢舉表示法源可能出問題,會參考桃園市的作法來做改進。警察局長李永癸表示,已經向交通部建議對於輕微違規案件,用勸導代替開單,正在等待交通部回文。

    今年10月中旬,高雄市今年十大拖吊地點曝光,三民區竟然佔了一半,包括十全一路、建國二路、建國三路、自由一路、博愛一路,曾俊傑議員表示三民區因為是舊部落,停車空間原本就不足,只用拖吊不能解決問題,主張市府應該趁著鐵路地下化後廊道計畫推動,配合附近商圈設計更多的停車空間。

    此外,曾俊傑議員也批評針台船的「潛艦園區」急轉彎,今年8月說要在高雄成立,但到10月就變成基隆,他強調這個園區可望創造一萬個工作機會、帶來八千億元的經濟效益,要求市府積極爭取。市府經發局長伏和中表示,會進一步與台船聯繫並爭取。

    曾俊傑議員也關心壽山動物園遷建到內門的議題,他認為市府規劃壽山動物園、內門觀光休閒園區同時存在的計畫並不妥,還是維持遷建內門比較適當。

  • 桃園市拖吊規定 在 黃敬平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7-17 2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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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廢車輛長期停路旁占用 交通隊強制拖吊
    2019-07-17
    聯合報 記者張弘昌╱即時報導
    桃園市平鎮南勢重劃區新光路,一間處理廢棄五金工廠,常把收購的報廢車輛,隨意停放新光路及周邊巷弄道路,且鑽勸導期法令漏動,一再更換停放的報廢車,規避環保局查報拖吊處理。

    市議員黃敬平、劉仁照、舒翠玲,以及平鎮區市議員服務處助理,今天會同當地里長,市府都發局、警察局等單位,依未懸掛車牌棄置路邊車輛移置辦法,強制拖吊10多輛報廢車,同時查獲一名逃逸外勞。

    市議員黃敬平表示,一名非洲籍業者,把南勢重劃區新光路一帶路邊,都做私人停車場,違停報廢車逾百車次,業者鑽自行移置報廢車,以及拖吊勸導空窗期漏動,行政機關半年來,無法徹底拖吊移置報廢車輛,在地里長、居民忍無可忍,陳情市議員黃敬平議員、舒翠玲等人。

    今天市議員率市府聯合會勘稽查,警方交通大隊拖吊車傾巢而出大執法,與違規業者進行拖吊比賽,原不以為意的非洲籍業者,才態度軟化以哀兵姿態求情。

    警方稽查時也查獲一名逃逸外勞,由平鎮警分局帶回調查,後續交移民署專勤隊收容,市議員黃敬平也當場要求,交通大隊立刻執行拖吊業務,以維法紀。

    市議員黃敬平表示,報廢車輛無車牌懸掛,如被人檢舉,環保局將會逕行製單,並要求所有權人7日移置,否則以廢棄物論通報拖吊移置。工廠負責人趁環保局貼單後的7天空窗期,在貼單車輛期限即將屆滿時,再換一批報廢車輛不斷輪流停放,如此的周而復始,造成新光路五段以附近巷弄,永遠都停滿了不同批的報廢車輛。

    黃敬平說,警察為道交條例執法機關,環保局則是廢棄物清理法執法機關,兩機關針對報廢車輛,有各自的主管法令規範,廢棄車輛未懸掛車牌,停放在公有道路的罰鍰,較環保局的法令還重,不同法令間的法條,競合的狀況下應從一重處斷。

    他表示,道交條例12條4項明文規定,未懸掛車牌本就不應占用公有道路,否則就會出現像現在這種,不肖業者鑽漏洞占用道路,行政機關卻因執法程序疑慮,不敢斷然處置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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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24/393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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