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桃園區律師事務所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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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區律師事務所 在 劉耀鴻律師-劉哥的律師日記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18 12:30:09

電視新聞上時不時就會看到有犯嫌在犯案後說自己是因為想吃牢飯所以才犯案的, 今天劉哥就來分享一則有趣的判決(台灣桃園地方法院93年訴字第2130號判決)。 被告甲因為持裝有汽油的玻璃瓶至派出所門口點燃, 導致派出所大門鋁框下緣及門內值班台前部分地磚遭到燻黑, 而被以刑法第173條第3項、第1項...

  • 桃園區律師事務所 在 林沛祥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16 13: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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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回到正軌,
    法律諮詢這非常多人需要的服務,
    當然也要持續進行。
    大家難免都會遇到交通案件,民事糾紛等,
    卻苦無管道求助,
    沛祥在這邊為大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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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周二早上10: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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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工作委員
    6.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法律顧問
    7.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台北南區家庭扶助中心副主委
    8. 教育部推薦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調查專業人士
    9. 數十家著名企業法律顧問
    10.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法律諮詢義務服務律師
    11. 臺北市政府法律諮詢服務律師

    資格
    1. 國立台北大學法學學士(90年畢業)
    2. 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組博士班研修中
    3. 律師(94年高考及格)律師證號(95)臺檢證字第7049號
    4. 專利代理人

    有這麼專業的律師,
    大家真的可以放一百萬顆心。
    =======================
    基隆市安樂區市議員林沛祥 YOUTUBE頻道
    https://bit.ly/3hNBtvh
    基隆市安樂區市議員林沛祥 IG
    https://www.instagram.com/kumalin.kl/

  • 桃園區律師事務所 在 劉哥的律師日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16 08: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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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我想吃牢飯,法官:想來蹭飯吃?門都沒有>

    電視新聞上時不時就會看到有犯嫌在犯案後說自己是因為想吃牢飯所以才犯案的,
    今天劉哥就來分享一則有趣的判決(台灣桃園地方法院93年訴字第2130號判決)。

    <事實部分>
    被告甲因為持裝有汽油的玻璃瓶至派出所門口點燃,
    導致派出所大門鋁框下緣及門內值班台前部分地磚遭到燻黑,
    而被以刑法第173條第3項、第1項的放火燒燬現有所在的建築物未遂罪起訴。

    <被告宣稱>
    被告宣稱自己是因為離家出走兩三天沒吃飯,
    所以才會犯案,希望能被關吃牢飯。

    <法院判決>
    ○被告並無燒毀派出所的故意,不該當刑法第173條第3項、第1項的放火燒燬現有所在的建築物未遂罪,理由如下:
    1.被告只以新台幣7元向加油站購買0.32公升的95無鉛汽油,使用的汽油非常少。
    2.被告選擇正午時分、光線充足、可清楚看到值班台有員警值班的時間犯案。
    3.被告未將玻璃瓶丟進派出所內,僅將玻璃瓶丟擲於門外水泥台階上,使員警可輕易撲滅,無延燒焚燬派出所的可能。

    ○被告只該當刑法第354條的毀損罪,但因為毀損罪是告訴乃論,而派出所沒有對被告提起告訴,所以抱歉不能給你牢飯吃,只能給你不受理判決唷。

    我想法官應該是希望被告不要再離家出走了,乖乖回家吧,畢竟家裡的飯比牢裡的飯還好吃。

    如果你有任何法律問題,歡迎與劉哥聯繫!!
    【劉耀鴻律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50-2號6樓
    ☎️諮詢電話:(02)2393-3003
    📱諮詢Line:https://line.me/ti/p/vqq5kMPr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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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園區律師事務所 在 紫丁香婦幼關懷協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19 12: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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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中的陽光>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除了以書店街聞名,也因為接近台北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成為律師事務所薈萃之處,其中有一位大律師陳鄭權隱於其中,不同於其他律師,他樂於幫助弱勢人民,幫助尋常百姓爭取權力,更是與前總統李登輝推動修憲、讓公民直選總統的主要推手之一!因陳鄭權認為,人都有基本權利,同時也有捍衛自己的能力,就好像每個人都能成為小太陽,可以發光、更能照亮別人的生命,這也是社會可以生生不息地運行的道理。

    【律師界的「林肯」-陳鄭權】(上篇)
    受訪者:陳鄭權 / 大傑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陳鄭權律師:「每個人都能成為小太陽,照亮別人的生命。」

      初見陳鄭權律師,是圓圓的臉上掛著親切的笑容,講話條理分明,沒有大律師的大架子,其實他被稱為社會公理正義的守護神,有律師界的「林肯」封號,陳鄭權與高官權貴結識,但更多資源投注在社會基層,尤其極富同理心和愛心,獲得委託人全心全意信任,對於台灣社會經濟現況,也有獨到的見解。

      陳鄭權的家鄉在桃園縣觀音鄉的農村,小農家庭出身的他,深信念書才能出頭天,大學考上中興大學園藝系,才讀半年,父親做小生意的公司就出現跳票問題,其實父親雖是負責人、董事長,但根本不知道支票怎麼被開出去的,也不明白跳票的緣由,而那時還有《票據法》,父親還要因此負民、刑事責任;陳鄭權心想,他大學學費一學期2000元,請律師一次開庭費就要收3000元!這對家庭是不小的負擔,而且當時的委任律師對官司情況一問三不知,因此他毅然轉到法律系就讀。

      陳鄭權到法律系日夜苦讀,一邊跟著父親的委任律師找資料、跑法院,不懂之處立即向師長求教,並到老師開的律師事務所去打工,那時一個月打工薪資5000元,他就拿其中1000元給打字小姐,拜託多COPY一份訴狀給他觀摩,也幫著老師處理案子,從登報啟示、支付命令、本票裁定、存證信函等,吸收滿滿經驗,因此法律系才讀兩年,陳鄭權自己就會寫出文理並茂的訴狀,又有跑法院的實務經驗,大學畢業就高考「律師」、「法官」、「法律研究所」及格,成為中興法律「三元及第」第一人。

      台灣一年僅錄取80名法官、10幾個律師,陳鄭權謙虛地說,他可以一舉三元及第,是因為祖先功德庇蔭,他認為一個人一生中,有銀行、「功德簿」兩本存摺,他年輕時提出來用,現在有能力後要存回去,為他自己存,也為下一代存。而他在觀護人協會、生命線協會、社區守望相助協會等數十個非營利組織都擔任顧問、理事長,親朋好友都知道,如果陳鄭權找上門,不是要借錢,是要相揪一起做善事、做公益。他也鼓勵年輕律師,可以對親友做些無償法律服務,訓練自己對法律的熟悉度,而且這是延續性的,親友也可能回過頭來委任案件。

      陳鄭權關心基層,從出身地桃園開始,桃園也是全台灣工業區最多的縣市,基於回饋家鄉與在地勞工的心意,他也鑽研《勞工法》,他說,勞工是社會弱勢的一群,但「萬一在路上跌倒,扶我起來的可不是達官貴人,是這種普通人啊!」而且幫助勞工,很快就會被信賴、被當成大貴人,會有立即性成就感,他處理過不少公司破產的案子,主張清算資產剩餘的錢一定要優先給勞工,也幫忙爭取調薪和獎金。陳鄭權因此是桃園各大工會最信賴的律師,常獲邀在《公共電視》的勞工講座出現

      經歷許多勞資糾紛,陳鄭權自己開律師事務所、當老闆更是大方,年終加績效獎金平均6~8個月,有默契、經驗十足的員工願意留在所內30年,他認為員工可以分擔自己的事業,讓自己有時間做更多服務社會的事:「沒有錢跟銀行借,但時間沒有辦法借,更不能存。」因此他雖演講上萬場,出庭五萬次以上,辦過超過兩萬件案子,是司法院網站辦案數量紀錄的前三名,還是有餘力培養出50名以上律師。

    「同理心」是律師專業素養之一

      陳鄭權認為,要當律師、以法律為志業,「同理心」是專業之外最重要的素養:「要跟被害人都站在同一陣線」,一般人捲入官司,經常是緊張又難過,覺得自己怎麼那麼笨,如果委任律師這時又大罵當事人,是讓當事人心情更加雪上加霜,他以自己在當兵是部隊軍法官,處理過不少兵變的情況為例,這些軍人都身懷槍砲實彈,萬一心結沒有化解、可能真的開槍走火,小小的情緒會造成國安危機的!

      話鋒一轉,陳鄭權說,普通人會害怕法律、不敢找律師、不敢上法院,因為現在台灣的司法系統,不能讓人民相信法院法官判斷正確,其實現代社會、生活越來越複雜,有衝突不可避免,官司越來越多,但要一般民眾要知道,找律師能夠獲得專業協助、上法院可以得到公平的判決;他表示,每個人都生活在法律中,鼓勵平常人學著用法律保護自己,建議可以結交一個懂法律的朋友、或自己讀EMBA了解法律、更可以鼓勵孩子習法。

      陳鄭權說,台灣有許多判決脫離現實,法官也被稱「恐龍法官」,一部分是因為台灣的法官都是考試考出來,受限資訊與生活經驗:「就好像美國中央公園的馬戴著只能看前面的眼罩,雖不受到情境的干擾,卻也忽略的其他民情反應」。他認為一位好的法官、正確的司法系統,對錯要清清楚楚、合乎善良風俗、值得人民信賴,否則動不動私下解決報復的事情層出不窮。

    (未完待續)

    #生命中的陽光
    #大傑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陳鄭權

    詳全文:
    https://new.lilac.org.tw/2021/07/19/律師界的「林肯」-陳鄭權/

    更多生命中陽光的故事:
    https://new.lilac.org.tw/category/生命中的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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