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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包租代管業者名單 在 賣厝阿明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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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知識家 https://reurl.cc/K6QkEy
為發展包租代管產業及兼顧原有經營業者執業權益,
租賃專法給予尚未取得許可及營業登記證的業者,
得繼續執業2年的緩衝期限,
即將於今(109)年6月26日到期。
為避免業者受罰,
內政部特別呼籲尚未完成登記的業者,
請儘速至各縣市政府辦理。
營業緩衝期將屆 業者應速申請許可登記
內政部指出,依107年6月27日施行的租賃專法規定,
包租代管業應經許可及取得登記證始能營業,
但對於專法施行前已經營包租代管業者,
給予2年營業緩衝期,
主要目的是為避免衝擊原有包租代管業者
及服務中的房東房客權益,
而給予業者適當的籌備許可登記期間,
目前緩衝期僅剩1個月。
內政部呼籲執業中尚未取得登記證的業者,
應儘速依法取得營業資格,屆期未完成許可登記,
即屬非法經營包租代管業務
,最高可處20萬元罰鍰。
桃園市已登記租賃住宅服務業名單一覽:
https://www.land.tycg.gov.tw/chaspx/Scontent.aspx?web=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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