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校規退出校園
#尊重學生隱私權
#宿舍管理規範即刻全面檢視修正
前幾天國立屏北高中在學生期末考期間,在未具備明確理由的情況下抽查學生宿舍進行安全檢查。檢查過程中,家長會代表請假未出席,校方請學生代表以「第三人」身分出席紀錄及拍照,過程中校方人員多次翻查學生私人物品(還包含內衣褲!),造成學...
#黑心校規退出校園
#尊重學生隱私權
#宿舍管理規範即刻全面檢視修正
前幾天國立屏北高中在學生期末考期間,在未具備明確理由的情況下抽查學生宿舍進行安全檢查。檢查過程中,家長會代表請假未出席,校方請學生代表以「第三人」身分出席紀錄及拍照,過程中校方人員多次翻查學生私人物品(還包含內衣褲!),造成學生隱私權受到侵害。學生對此提出異議,校方卻忽視以對。
本案依據教育部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註1)以及「教育部所屬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宿舍管理注意事項」(註2)來看,屏北高中確實有制定學校內的「一般生宿舍管理要點」及「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也依此執行。
都依法規,但仍然引起爭議,學生們覺得隱私權受到侵害,很可能是法規本身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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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談這次的爭議之前,我想先跟大家報告,台灣校園的輔導管教充滿威權思想,各式各樣的 #黑心校規 琳瑯滿目,我先前多次跟兒少代表及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要求教育部國教署全面檢視及修正。
因為全台灣高中、國中、國小高達數千所,校規高達上萬個,要全面處理,工程浩大。經過我辦公室跟國教署多次研商討論,國教署終於承諾 #今年三月底前,全面檢視完所有校規(含服儀及獎懲規定);如果發現任何違法違規的黑心校規,都會要求學校確實改善。
這裡面包括最近也很多家長學生關注的 #禁止添加禦寒衣物 的違法服儀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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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這次屏北高中事件,最重要的爭議點在於,一切都符合法規但仍然傷害學生隱私權,顯然法規出了問題,至少有兩點顯而易見的爭點:
❶學校可以沒有任何理由,隨意就抽查嗎?
❷學校檢查時,可以沒有受檢學生當事人在場嗎?
我都認為「不可以」。
但依據現行教育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卻都可以:
❶學校可以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❷檢查時有學校家長會代表或第三人陪同就可以。
不過很弔詭的,教育部的「教育部所屬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宿舍管理注意事項」卻又明訂要有「學生身體自主權及隱私權維護之相關事項」的標準作業程序。
換言之,教育部自己的母法,都沒有真正維護 #學生身體自主權 及 #隱私權,各個學校自訂的規範和執行程序,當然很容易侵犯學生的權益!
因此除了前面所說的 #黑心校規 三月底前全面檢視完畢外;我會要求教育部國教署:
1️⃣立刻跨部門研議修正教育部相關法規,確保學生隱私權不再受到不當侵犯。
2️⃣法規修正後,也要在三個月內全面檢視全台所有高中以下學校的宿舍規範,如有違法,要確實改善。
以上是針對通案制度面的後續處理。
另外針對屏北高中的個案處理,還有一個重大疑點:屏北高中校方檢查時,學生或學生代表是否有對侵犯隱私權的檢查方式提出抗議?若有提出抗議,校方是否有確實回應及如何處理?
我也已明確要求國教署應直接至屏北高中調查實情,務必以保障學生權益為優先。
以上通案和個案處理,我都會持續追蹤,一步一步破除校園威權。
最後,我必須再次強調,雖然現在校園中各項機制可能都有納入 #學生代表,但校園中所有的掌權者,都必須時時同理學生在校園中的處境,時時謹記須重視學生的發聲,不要讓學生代表淪為學校背書工具或橡皮圖章。
#重視兒少及學生表意權,需要從根本文化改變,懇請大家一起努力實踐與推動。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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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29條:
為維護校園安全,學校得訂定規則,由學務處進行安全檢查:
(一)各級學校得依學生住宿管理規則,進行學生宿舍之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大專校院進行檢查時,應有學生自治幹部陪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進行檢查時,則應有學校家長會代表或第三人陪同。
(註2)「教育部所屬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宿舍管理注意事項」:
三、學校宜依本注意事項訂定學生宿舍管理要點(以下簡稱管理要點)。學校訂定管理要點,宜依循民主參與之程序,經有住宿學生代表、住宿學生家長代表、教師代表、生活輔導教官及行政人員代表參與之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研商,並提經校務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發布實施。
四、學校訂定管理要點宜明定下列事項,並建立標準作業程序:
(六)學生身體自主權及隱私權維護之相關事項。
校事會議調查報告當事人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幼兒權益要確保,處置機制要健全!】
今天早上,我和 人本教育基金會 執行長馮喬蘭、立法委員 王婉諭 、台北市議員邱威傑 呱吉 ,還有數名家長以及家長委任律師黃義偉等人一起召開記者會。揭發台北市某幼兒園內發生的數起不當管教案件,並共同呼籲中央地方都應儘速修法,使教保機構環境更透明,加強保障孩子們的快樂成長!
今年一月,我接到多位家長陳情表示自己的小孩在幼兒園中受到不當管教,向園方反應時不僅遭到冷處理,甚至動員其他家長發動輿論壓力、在調查過程中處處刁難,求助無門的狀況。
我們了解到這個狀況後,隨即向台北市教育局展開密切關注。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發現,相較於國小以上學校,地方政府對於幼兒教保機構疑似不當管教的處置,並無相關的辦法或指引可供依循,園方因此得以便宜行事。家長也時常處於資訊不對稱的狀況,無法即時掌握調查的最新進度。
幼兒的不當管教事件之所以值得特別關注,是因為幼兒年紀還小,很多時候無法正確清楚的表達自己的感受,或到底發生了什麼。因此如果沒有完善的相關制度,機構內的現場很容易成為家長只能接受園方單方面說法的黑箱;甚至調查委員如果沒有幼教方面的專業,都很有可能因為幼兒在調查會議時無法準確地還原事情經過,而誤以為沒有不當管教事件。
因此,在我向教育局積極往返溝通後,台北市政府在 #今年五月訂定《#臺北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處理疑似不當管教案件作業要點》,為相關案件的處置建立起基本規範。
對於市府迅速地回應民眾的需求,我必須給予肯定。但五月出爐的《不當管教案件作業要點》,卻仍有 #調查小組幼教專長比例過低、#當事人及家長無法查閱資料、#家長對調查結果沒有申覆機制 等問題。
我在今年疫情爆發前的教育部門質詢,要求教育局應該增加調查小組中幼教專長成員的比例,或設置召集人,由 #幼教專家主導調查。同時,市府也應該比照「校園性騷擾、性侵害」相關辦法,建立教保不當管教案件調查 #專業人才庫、提供當事人或當事人家長調查報告(#調閱權)、確立機構的 #保密義務 與 #調查申覆機制。教育局承諾會做進一步的修正,預計在明年一月完成修訂。
今天的記者會上,除了針對台北市,我也具體建議中央主管機關,應該儘速訂定全國性一致處理辦法。
許多研究都指出,幼年時的成長經歷,對一個人往後的人格形塑有著重大的影響。即便只是「疑似」不當管教案件,也沒有一件案件應該被輕忽、或讓家長的質疑被忽視。幼兒健全的成長環境,需要制度更積極的保障💪
photo credit: 立法委員王婉諭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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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事會議調查報告當事人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日疫情重點【新增本土確診加校正共472例、21例死亡;日本贈124萬劑AZ疫苗下午抵台;苗栗電子廠群聚擴大、成立前進指揮所】
台灣今(4)日新增339例本土案例,校正回歸133例,合計472例,另有2例境外移入個案,並新增21例死亡。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坦言,昨日原本擔憂新高點的出現,以確診與校正回歸後的數字分析,跟前一波高點落差不大;若從發病日來看,整體疫情趨勢算是往下走,至於是否考慮延長全國三級警戒的期限,陳時中則表示:「還沒有想到要降級,也沒想到要升級。」
另外,苗栗縣電子廠群聚感染案今日再新增32名確診案例,累計確診達77人,指揮中心已指派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與4位防疫醫師前往苗栗成立前進指揮所,協助快速採檢、集中檢疫、醫療後送等事項,並將強化桃竹苗有接觸之移工的防疫及管理措施,避免病毒蔓延進入社區。
日本贈送124萬劑AZ疫苗於今日下午抵台,指揮中心表示疫苗已進入封緘檢驗階段,會儘速完成相關作業並供國人施打,以第一至第三類人員及高風險地區為最優先,未來會陸續開放必需維生產業及國防人員施打,同時也感謝日本政府在台灣疫情最危急的時刻出手相助。
■新增確診與校正回歸472例,21例死亡個案
今日新增之339例本土個案,為170例男性、169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100多歲,發病日介於4月1日至6月3日。另外,校正回歸的133例個案,為57例男性、76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80多歲,發病日介於5月18日至6月2日。死亡的21例個案中,男性14位、女性7位,年齡介於30多歲至90多歲。
新增確診個案與校正回歸共472例中,以新北市227例最多,其次為台北市152例、苗栗縣51例、桃園市11例、台中市及基隆市各7例、彰化縣6例、新竹市及南投縣各2例,花蓮縣、宜蘭縣、新竹縣、屏東縣、高雄市、嘉義縣及雲林縣各1例。雙北以外縣市共93例中,1例有萬華活動史,76例為已知感染源,14例關聯不明、2例疫調中。(見最新疫情概況圖)
陳時中表示,雖然雙北地區有最多確診個案,但苗栗新增確診數值得注意,主要是電子廠的群聚事件所致。另外採檢和報告塞車的狀況已逐步解決,過去最高峰累積5萬多件,「現在歸零,這是比較好的情況,讓接下來的速度能夠加快,讓隱藏期變短,」不過他也提醒,這兩日新增病例數較多,國人要維持高度警覺,疫情仍處緊急狀態。
■苗栗電子廠群聚:成立前進指揮所,擴大篩檢並加強移工宿舍管理
根據苗栗縣府指出,截至今日上午11點為止,該電子廠確診新增32例,包含移工29例、本國3例,另有19例仍在調查中,預計全廠篩檢7,300人,目前已篩檢2,247人。確診個案已收治隔離中,其中移工都屬於輕症或無症狀,先送往公司宿舍一人一室隔離中。
為避免疫情擴散造成另一波的社區感染,指揮中心今日上午已指派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擔任指揮官,率4位疾管署防疫醫師進駐該電子廠成立前進指揮所,以便統籌相關資源,與規劃篩檢地點、動線安排、檢疫隔離和後續送醫給予協助。陳時中也強調,應保留當地醫療機構的量能,也會調度中央的集中檢疫所來使用。
指揮中心已訂出應對措施,電子廠與宿舍須增設篩檢站,並落實檢體分流,確保檢驗結果即時通報上傳,快篩陽性者優先送至集中檢疫所及加強型防疫旅館。此外,仲介公司應儘速盤點移工名單,移工宿舍相關人員從今天起之三日休假禁止外出,內部降載並將移工與本國勞工分流,相關宿舍管理和翻譯作業已請勞動部和內政部協助,未來桃竹苗整體區域和全國的移工防疫也要儘速啟動。
■日本贈124萬劑AZ疫苗下午抵台,目標讓第一至第三類人員完全接種
日本政府提供124萬劑AZ疫苗,於今日上午11點裝貨完畢起飛,下午2點40分抵達桃園國際機場,疫苗完成通關程序後,將直接運送至指定冷儲物流中心進行檢驗和封緘作業,指揮中心已責成食藥署儘速辦理,儘早提供國民施打。陳時中表示,相關技術資料已在前兩天送達並完成檢查,但還須經過品質及安全性檢驗,本批疫苗的有效期限可到10月14日,時程規劃上較充裕,但仍會儘速施打。
陳時中也提到這是目前獲得數量最大的一批疫苗,非常感謝日本政府伸出援手,直接提供給台灣,若經過COVAX平台分配,時間和程序上相對耗時,「基於兩國的情誼,長久以來人民打下深厚的友情基礎,日本展現有情有義的一面,我們非常感謝。」
至於這批疫苗的接種順序,陳時中表示,「一、二、三類高風險人員一定要打全,」其次是長照機構中的住民和75歲以上民眾,會儘速往下開放,另外必須維持運作的產業或國防需求,已請國防部和經濟部提出相關計畫,未來也會針對高風險的地區增加疫苗配發的比例。
■重症率達17.5%,建立重症北病南送機制、加強查核輔導專責病房
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疾病管制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從4月20日開始統計,確診個案8,894例中,有1,560人屬於WHO分類中的嚴重肺炎或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佔17.5%;而年長者重症率較高,60歲以上的3,330位個案中,有1,087例為重症,佔32.6%。
面對高重症率,且雙北醫療量能緊繃的情況下,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說明,「北病南送」基於安全顧慮,即將變成重症的患者會提早轉送;至於已有使用呼吸器的病患,若北部沒有合適的加護病房可收治,會調配桃園、新竹、台中等地的加護病房資源,並使用加強型的救護車,在安全的前提下運送。
至於專責病房開設,羅一鈞說明,指揮中心要求全國的醫學中心和區域醫院,都應將急性病床的十分之一清出為專責病床,沒有針對特定醫院,病房也不限制一人一室,在集中照顧原則下,亦可考量實際需求多人一室。因COVID-19以飛沫傳染為主,通風良好可減少傳播機會,目前專責病房希望透過物理性的做法創造「微負壓」環境,以保護醫事人員的健康安全。
羅一鈞表示,從SARS以來醫院都累積了相關經驗,也有SOP,但「專責ICU是重中之重,有請醫策會的工務、工程跟照護專業的專家去了解,確保開設的病房符合條件,」若醫院在設置時遇到困難,也會有相關人員做查核和輔導。
■陳時中:各方採購疫苗重點在「原廠供貨證明」,仍拚10月底群體免疫
針對各民間團體、企業及個人採購疫苗的規定,陳時中表示,目前疫苗進口到台灣還是根據《藥事法》第48條之2,以「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為由,申請專案核准,也就是所謂的緊急使用授權(EUA),所有疫苗都還沒有正式的藥證許可。
指揮中心審核的關鍵在於採購者是否確實能獲得疫苗供貨,陳時中說明,應提出原廠會如期供貨的確認文件,指揮中心也會向原廠確認,「如果大家都非常熱心,卻沒辦法有真正的貨品,反而造成空轉,」根據過去官方簽約採購的經驗,各大疫苗廠都只願意與中央政府往來,市面上幾乎沒有現貨,因此指揮中心必須知道疫苗來源是否正確,並非刻意為難,但如果是中國製造的疫苗,根據法規目前確實是無法進口。
另外,陳時中表示國產疫苗按照原訂計畫執行,還是需要由專家會議來認可安全性和有效性。隨著疫苗供應量增加,會盡量提高施打效率,一樣把目標訂在10月底,期待能達成群體免疫。
■AZ疫苗施打出現不良反應,將由健保先支付醫療費
林口長庚醫院證實,一名30多歲男性在他院施打AZ疫苗後引起血栓反應,於5月22日至該院就醫,經醫療團隊搶救後,27日已從加護病房轉至一般病房,並於6月1日出院,持續追蹤觀察。而該名患者除健保給付項目外,另自費70萬元施打免疫球蛋白。
考量患者家庭經濟狀況,院方亦協助當事人申請預防接種藥害救濟補助,桃園市衛生局在接獲申請後也呈送相關文件給衛福部審查。對此,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回應,疫苗的傷害只要提出申請,政府會來受理,但需要時間,已請健保署先支付費用,未來再向藥害賠償處理單位溝通,算是「代位求償」。他也強調,「希望這段時間大家都能夠安心養病,不要因為經濟造成就醫的障礙。」
不過,陳時中提到的「代位求償」說法不精確。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解釋,健保代位求償是依《健保法》第95條依據,目前只有汽車交通事故有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人請求代位外,就是公共安全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公害或食品中毒事件中已經有投保責任保險,才由健保署事後向事故單位求償醫療費用,除此之外都沒有代位求償的法定條件。
因為,健保基本上對被保險人的給付是不論「傷病原因」的,無論是因互毆受傷、做醫學美容有醫療事故、因為醫療用藥引發藥害,或因接種疫苗而有副作用就醫,「不管任何原因去看病,只要是健保給付的項目、都是會給付」。至於,使用藥物或接種疫苗(無論公費或自費接種)的不良反應,民眾則可根據救濟法申請「藥害救濟」或「預防接種受害救濟」,這也與健保給付或不給付或是代位求償沒有關係、也沒有衝突。
滕西華指出,但如果這名患者治療的免疫球蛋白屬自費項目,政府若體恤民眾自費需要經濟援助,應是由其他愛心管道協助。病人若要獲得救濟,則提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
■企業自行篩檢須醫事人員協助、社區篩檢避免動用醫療院所人力
對於民間企業希望自行快篩,陳時中回應現在並未禁止,也沒有強制報備,但篩檢應由醫事人員協助,因篩檢後仍要完成通報流程,希望可以參考醫療外展服務的作業方式,利用健保或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以加快速度,才不會延遲後續處理。民間企業若有疑問,會請地方政府的衛生局和中央的防疫醫師給予指導。
有關篩檢量能,今日上午指揮中心也與22縣市召開防疫會議,副指揮官、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擴充社區篩檢站的同時也應注意以基層醫事人力為主,避免運用到醫療院所人力,才不會影響到醫療量能。而為加快疫調速度,建議各地政府儘速建立共同調查中心,強化公衛人力運用,迅速掌握確診者相關足跡與接觸對象,匡列出可能遭傳染者以圍堵疫情。
目前全國在6月14日前仍處於三級警戒狀態,指揮中心已請各縣市政府加強管理,近日各大賣場和傳統市場的人流依舊偏高,提醒民眾應減少採購次數。端午連假將至,陳宗彥提醒民眾非必要不要返鄉,以視訊問候家人,指揮中心已請高鐵、台鐵、公路運輸,將每一班次運輸量能降低到2成以下,減少跨區移動帶來傳染風險。
(文/陳德倫、陳潔;設計與資料整理/江世民、黃適敏;攝影/鄭宇辰、余志偉、葉臻、管瑞平)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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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者 #COVID19 #本土案例 #確診 #死亡個案 #校正回歸 #快篩 #群聚感染 #疫苗 #AZ疫苗 #緊急授權 #EUA
校事會議調查報告當事人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國民黨政府線民深入校園長老教會
#名單遮蔽名字但會議資料連結在內文
#來看看線民的說詞有多麼類似
#政府只是來諮詢我 #我也是被關切的對象
星期二促轉會舉辦「探求歷史真相與責任的開始:壓迫體制及其圖像」發表會。
會議手冊裡面附的「#校園安定系統之佈建運用情形」這幾天引起不少公共討論。
稍早促轉會已將會議手冊全文上傳至該會網路,可以下載了:
👉 https://www.tjc.gov.tw/news/252
這次整個發表會,重點在於完整描繪威權戒嚴時期的 #壓迫體制圖像。裡面有許多調查成果,都相當讓人震驚,包括:
#對長老教會佈建高達1169人實施監控
調查顯示,1977年長老教會發表「人權宣言」後,威權政府隨即成立「八一九專案」。
佈建高達1169人在長老教會實施監控,密度達到每個教會至少佈建一人。
當牧師在台上佈道、教友在台下禱告,身旁就會坐著一位線民!
國家並嘗試控制長老教會的國際組織活動,影響教會內的選舉。
#國民黨如何滲透國家組織
以蔣介石的《總裁批簽》為檔案基礎,報告描繪國民黨如何全面藉由黨組織滲透國家機器。
以黨領政、讓軍隊國家化、干涉包含監察權的憲政機關,也控制民間的產職業團體、鎮壓政治事件、鎮壓後再強化控制。
#佈建綿密網絡控制校園
從手冊中「1. 某一年份的校園佈建工作檢討報告」來看:
那一年國民黨政府在校園中有「一般佈建3450人」、「重點佈建685人」、「支津佈建142人」。
換言之,可能同時超過四千人在監控校園!監控者除了師生,包含校園大大小小的行政人員,甚至舍監、工友、花匠、教師休息室工友。
#線民的說詞或辯解
促轉會依照檔案名冊,訪談了當年曾擔任調查局線民的人。有些人選擇裝瘋賣傻,當促轉會問起當年線民曾監控過的知名人士,例如李文忠、林佳龍、劉一德,他們假裝毫無印象。
有趣的是,有些當年的線民面對訪談時,都採取了類似的說詞或辯解:
#政府來找我是來諮詢我
#聊聊沒關係
#也是被關切對象
#絕對沒有拿錢
促轉會的報告整體顯示,我們對於威權政府壓迫體制的圖像,已經慢慢掌握輪廓。
我認為,台灣的轉型正義工程,應該邁入下一階段: #檔案公開應用與 #人事清查處置。
#檔案公開應用
目前有越來越多政治檔案被徵集、移轉至檔案管理局,逐步在進行整理與數位化。
但涉及監控的政治檔案,涉及線民的真實身分、被監控者的個人隱私、檔案相關人等名譽。
未來要全面公開,雖然已有《政治檔案條例》作為基礎,但可能還需要很多配套工作。
譬如比較德國🇩🇪的做法,是否只有檔案當事人能閱覽完整的檔案?
學術研究者、政府機關、媒體記者或一般社會大眾,閱覽檔案的規定各自為何?除了被監控者,監控者有沒有 #意見註記附卷澄清 的權利。
通常而言,不論是監控者或被監控者,若曾經或現在擔任越重要的政府公職,檔案的公共價值、歷史意義越重要,個人的隱私權會受到較多的限制,檔案更應該公開應用。
#邁向除垢與人事處置
看各國轉型正義過程的模式,當檔案逐步公開應用、真相逐漸明朗,也應啟動威權時間加害者的人事清查處置。從既有研究來看,大概有幾種模式:
✒排他型(exclusive):禁止與過去政權有一定關聯之人,擔任政府特定職務;
✒融入型(inclusive):賦予與過去政權有一定關聯者「第二次機會」,只要主動揭露過去所涉情節即可;
✒和解型(reconciliatory):當事人主動揭露與過去政權之關係後,再進行相關的比對查證,以驗示其陳述聲明之正確性;
✒混合型(mixed):組合前述三種類型之不同要素。
真相是邁向和解的基礎,不論後續如何明定制度化做法,現在各機關儘速徵集移轉檔案,補足歷史拼圖,是完整真相的第一步。
可惜目前大量的情治細胞,都還隱身在檔案中。應該盡速公開,才能尋求歷史真相。
邀請大家一同閱讀相關會議手冊與研究報告,我會在立院持續努力監督。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