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查定課徵意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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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定課徵意思 在 Z9 的看板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0-07 23: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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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陳建銘先生在TVBS的採訪裡哭訴,內容和原來的發文大同小異,不外乎年輕議員不懂事。不過即將邁入46歲的我也是在江湖上打滾了一段時間,實在很不好意思自稱年輕。

    在採訪裡,陳建銘先生這麼說了「暫擱三次後就會處理不用急」,意思好像是說「我暫擱這個法案又沒差,反正我暫擱三次後就會過了嘛!」但是卻沒好好論述自己暫擱囤房稅法案的理由為何,彷彿暫擱只要看個人心情就好。

    事實上,第一次暫擱提案就讓該法案躺在市議會一年,暫擱三次不就等到我畢業?如果我是年輕議員,那我還有多少青春可以虛度?年輕的台北市民又有多少年華可等?

    我這裡整理一個簡單的列表,陳建銘先生在民國107年的市議員選舉期間,共接受了一千萬左右的政治捐款,其中290萬是來自建商(請看附表)。這裡還不計算那些檯面下看不見的數字,例如免費提供的廣告看板或競選辦公室等等。

    做為一個建商代理人,我認為陳建銘先生大可直接搖旗說自己反對囤房稅,相信很多支持你多年的朋友都會為你喝彩。

    陳曾在發文裡說,囤房稅早就經過修法,但卻完全沒說明當年修法是「修惡」,將建商優惠期由一年修為三年。而這正是建商得以抱著空屋等待市場上漲時機的關鍵法條。如果真的認同居住正義,那麼怎麼會對這個「修惡行徑」沾沾自喜?

    ==還是補充說明一下脈絡(看過直播的可以直接跳結論)==

    【提案流程】
    我的提案從去年10月17號送到議會,在11月6號的大會決議送到法規委員會後,到今天仍然未能實質討論。市府在11月20號所送的對案,同樣是針對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的提案,也從去年12月16號的大會上被暫擱。

    在這一年之間,我曾多次向議長及議事組了解我的提案及市府版提案既然已經併案審查,為何遲遲沒有進度,理由不外乎是擔心其他議員反彈、或者疫情影響。然而,在今年下半會期,既然疫情影響的因素已經不復存在,我也主動在開議不久後的9月16日拜會議長,議長也很阿莎力地排審了市府版本提案的一讀,讓整個程序可以重新往下走。直到今年9月23號的大會上重新一讀時,又被陳建銘及李傅中武議員喊出暫擱為止。

    【台北市議會議事規則】
    台北市議會從我開始當議員到現在,為了尊重不同黨派議員的提案權,原則上審查議員提案時絕不會主動暫擱;也從未使用表決器,讓所有議員投票決定一個提案是否應該通過。我今天要求的,也不是一定要通過我的版本,而僅僅是讓我的版本及市府的版本,能夠有一個併案審查的機會而已。然而,只要任何一個議員有意見,在議事組朗讀議案標題時,就可以透過喊出「有意見」暫擱一個提案,進而完全封殺議案審查的可能性,我認為真正不了解議事慣例的,是陳建銘議員。

    【與市府版本差在哪】
    我提的房屋稅修正版本(議會提案第130141號),是針對建商蓋好的新屋,一年半內課徵2.4%稅率、一年半後恢復3.6%,也就是房屋稅條例的最高上限;市府提案的修正版本(議會提案第130077號),是在一年內課徵1.5%,一年後同樣恢復為3.6%。兩個版本的差異,只在於優惠期的長短,以及前半段銷售期的稅率差異。不論是我的、還是市府的版本,都是為了讓前一屆議會強勢通過的「寬限期三年、三年內建商都享有優惠稅率1.5%」,能夠恢復到一個更具合理課稅,並且促使建商釋出更多空屋,以符合市場行情的標準而已。

    【特定議員說的有沒有道理】

    其實財政局在6至8月之間,已經和所有議員拜會過,也有公務員紀錄,在直播中我口誤說成財政局長,這要更正;但是就在今天,財政局長本人也確實去找特定議員說明過了。

    事實上,這個法規修正非常單純,雖然我是先做了很多功課,但這個提案很具針對性,就是要讓建商的房屋銷售期優惠降低,所以優惠年限縮短、優惠年限中的稅率也提高了,這種一目了然的提案,特定議員有必要花一年的時間來「說明、研究」?難道他過去這一年內,沒有任何管道、機會、時間和心力來了解這個案子?

    也因此,特定議員只有三種可能:

    第一,他不知道這是併案審查,所以根本就是自己才搞不清楚議事規則,老糊塗。
    第二,他知道這是併案審查,但他真的沒有印象有人來說明過、也不曾關心過之前我的提案和市府的對案,所以才特別跑下來提暫擱。所以就是怠職、外加老糊塗。
    第三,他知道這是併案審查,而且也是有心要來阻擋,但又裝成假中立,那就是陰險、而且敢做不敢當。

    ======

    我不認為囤房稅一定就是正義,我也不覺得它一定要過關,如果有人能拿出更好的論述說服我,我也沒有意見。

    而今天這個法案沒有過關、甚至沒有被討論的機會,單純就只是受到建商利益的影響,這點我絕不容忍。

    我知道許多議員基於政治長路的考量,都不願意與同事交惡。但我待退弟兄,我只打算開個血路,給未來更有前途的年輕議員走。謝謝大家。

  • 查定課徵意思 在 呱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0-07 23: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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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陳建銘先生在TVBS的採訪裡哭訴,內容和原來的發文大同小異,不外乎年輕議員不懂事。不過即將邁入46歲的我也是在江湖上打滾了一段時間,實在很不好意思自稱年輕。

    在採訪裡,陳建銘先生這麼說了「暫擱三次後就會處理不用急」,意思好像是說「我暫擱這個法案又沒差,反正我暫擱三次後就會過了嘛!」但是卻沒好好論述自己暫擱囤房稅法案的理由為何,彷彿暫擱只要看個人心情就好。

    事實上,第一次暫擱提案就讓該法案躺在市議會一年,暫擱三次不就等到我畢業?如果我是年輕議員,那我還有多少青春可以虛度?年輕的台北市民又有多少年華可等?

    我這裡整理一個簡單的列表,陳建銘先生在民國107年的市議員選舉期間,共接受了一千萬左右的政治捐款,其中290萬是來自建商(請看附表)。這裡還不計算那些檯面下看不見的數字,例如免費提供的廣告看板或競選辦公室等等。

    做為一個建商代理人,我認為陳建銘先生大可直接搖旗說自己反對囤房稅,相信很多支持你多年的朋友都會為你喝彩。

    陳曾在發文裡說,囤房稅早就經過修法,但卻完全沒說明當年修法是「修惡」,將建商優惠期由一年修為三年。而這正是建商得以抱著空屋等待市場上漲時機的關鍵法條。如果真的認同居住正義,那麼怎麼會對這個「修惡行徑」沾沾自喜?

    ==還是補充說明一下脈絡(看過直播的可以直接跳結論)==

    【提案流程】
    我的提案從去年10月17號送到議會,在11月6號的大會決議送到法規委員會後,到今天仍然未能實質討論。市府在11月20號所送的對案,同樣是針對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的提案,也從去年12月16號的大會上被暫擱。

    在這一年之間,我曾多次向議長及議事組了解我的提案及市府版提案既然已經併案審查,為何遲遲沒有進度,理由不外乎是擔心其他議員反彈、或者疫情影響。然而,在今年下半會期,既然疫情影響的因素已經不復存在,我也主動在開議不久後的9月16日拜會議長,議長也很阿莎力地排審了市府版本提案的一讀,讓整個程序可以重新往下走。直到今年9月23號的大會上重新一讀時,又被陳建銘及李傅中武議員喊出暫擱為止。

    【台北市議會議事規則】
    台北市議會從我開始當議員到現在,為了尊重不同黨派議員的提案權,原則上審查議員提案時絕不會主動暫擱;也從未使用表決器,讓所有議員投票決定一個提案是否應該通過。我今天要求的,也不是一定要通過我的版本,而僅僅是讓我的版本及市府的版本,能夠有一個併案審查的機會而已。然而,只要任何一個議員有意見,在議事組朗讀議案標題時,就可以透過喊出「有意見」暫擱一個提案,進而完全封殺議案審查的可能性,我認為真正不了解議事慣例的,是陳建銘議員。

    【與市府版本差在哪】
    我提的房屋稅修正版本(議會提案第130141號),是針對建商蓋好的新屋,一年半內課徵2.4%稅率、一年半後恢復3.6%,也就是房屋稅條例的最高上限;市府提案的修正版本(議會提案第130077號),是在一年內課徵1.5%,一年後同樣恢復為3.6%。兩個版本的差異,只在於優惠期的長短,以及前半段銷售期的稅率差異。不論是我的、還是市府的版本,都是為了讓前一屆議會強勢通過的「寬限期三年、三年內建商都享有優惠稅率1.5%」,能夠恢復到一個更具合理課稅,並且促使建商釋出更多空屋,以符合市場行情的標準而已。

    【特定議員說的有沒有道理】

    其實財政局在6至8月之間,已經和所有議員拜會過,也有公務員紀錄,在直播中我口誤說成財政局長,這要更正;但是就在今天,財政局長本人也確實去找特定議員說明過了。

    事實上,這個法規修正非常單純,雖然我是先做了很多功課,但這個提案很具針對性,就是要讓建商的房屋銷售期優惠降低,所以優惠年限縮短、優惠年限中的稅率也提高了,這種一目了然的提案,特定議員有必要花一年的時間來「說明、研究」?難道他過去這一年內,沒有任何管道、機會、時間和心力來了解這個案子?

    也因此,特定議員只有三種可能:

    第一,他不知道這是併案審查,所以根本就是自己才搞不清楚議事規則,老糊塗。
    第二,他知道這是併案審查,但他真的沒有印象有人來說明過、也不曾關心過之前我的提案和市府的對案,所以才特別跑下來提暫擱。所以就是怠職、外加老糊塗。
    第三,他知道這是併案審查,而且也是有心要來阻擋,但又裝成假中立,那就是陰險、而且敢做不敢當。

    ======

    我不認為囤房稅一定就是正義,我也不覺得它一定要過關,如果有人能拿出更好的論述說服我,我也沒有意見。

    而今天這個法案沒有過關、甚至沒有被討論的機會,單純就只是受到建商利益的影響,這點我絕不容忍。

    我知道許多議員基於政治長路的考量,都不願意與同事交惡。但我待退弟兄,我只打算開個血路,給未來更有前途的年輕議員走。謝謝大家。

  • 查定課徵意思 在 蕪菁雜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2-17 11: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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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了一陣子詢問專業人士,有關囤房稅跟土地活化等問題,年齡從30-70都有,大致上可以整合出一些共同意見,這篇算是意見整理,重謄成一份較有連貫性的說法。

    首先,就是年輕朋友最在意的,囤房稅對於打房有沒有效果?答案是:沒有。

    請從圖一開始看,這張用電表可以看出,台灣空屋最多的是農業縣市,而不是六都。帳面上數字的空屋,大部分都來自繼承鄉下老屋,也就是你的阿公那一輩住鄉下,你爸來台北打拼,辛苦買了一棟房子,然後阿公這兩年掛了,鄉下老屋就被你爸繼承,帳面上就有了兩棟房屋。

    但這棟鄉下老屋基本上已無價值,甚至被農地包圍,距離最近的交通要道與大眾運輸中心,可能車程都要30mins。除非遇到很好的機運,不然繼續擺著幾十年,恐怕也就只是擱著,賣不掉也租不掉。

    依照目前資料來看,較多年輕朋友想要居住的六都,空屋最多的問題是房屋老化,超過40年以上的老屋繼續租售,但其居住功能與消防安全實在難以加強,與其砸大錢修築,不如直接把公寓都更成大樓,還可以增加空屋率。

    但,最多人擔心的是,這不是會提供炒房的誘因?坦白說,有需求才會炒房,你看過建商炒作開車2小時才能抵達的地方嗎?1小時跟30mins的區域,價格就等比下降了,這從591等房屋仲介網查一查就知道。

    對於投資客炒高房價的對策其實不多,想要用囤房稅來處理,效果極低。第一個面臨的問題就是,你幾棟房子以上才算囤房,有無清楚定義?若清楚明訂第4間以上要課徵囤房稅,也是沒啥用。

    一個炒房大戶是炒不起一個區域的,要很多小炒家才玩得起來,對這些持有房屋個位數的炒家來說,大不了找家人當人頭持有。對有十位數的大戶來說才會痛,但說要有多痛,取決你的稅率,稅率若沒有高到炒房的利潤,也是沒有用,但要高到多少才叫做合理?

    另一個方案是,把囤房標準,從個人擴及家人,這也有幾等親的標準,而且非常容易打到無關人。設想一家4兄弟,總共8間房,這算合理還不合理?每人平均2戶,似乎不算囤房,但實際上是3人各有1間,剩下1人有5間,他就算囤房,你要怎樣確保可以課稅到他,以及不會讓他分散房屋給家人持有。

    我們現在合併第二張圖來看,可以發現雙北的空屋率低於10%,鄰近的桃園與基隆超過10%,但房價所得比幾乎只有雙北的一半。這說明了北部地區不是空屋不夠多,是人們不想住得離雙北太遠。若拿桃園當作例子,我們會發現桃園的房價也是跟交通設施有完全正相關,距離交流道與軌道建設超過30mins以上的地區,房價相較之下幾乎是一半而已。

    若要增加雙北地區的空屋供應,擴大生活圈機能來看,只有兩條路可以走。一條是擴大交通建設,把桃園南北多兩條軌道運輸串起來,讓人們可以用不到1小時的時間抵達雙北,不然怎樣打房都沒有用,需求就是在那邊。

    另一條路就是工業區的30年計畫,也可以稱小型的區域平衡。從基隆到桃園,算是北部生活圈的範圍內,小型工業區還是很多,有不少閒置工業區土地沒有開發。這些工業區土地不是沒人要租,是地主不想要租,他們想要的是變更地目,等待政府的大型開發案,一次賺他個十億八億,所以寧可閒置,組團體遊說政府開發,也不肯出租。

    這不是不可能,馬英九時代還真的讓步過,桃園航空城就是一個典型案例,先畫了大餅,規劃未來是自經區,讓每個地主都寧可等,也不要出租土地。這有兩個副作用,一個是閒置土地與廠房太久,形成治安死角,另一個是人口被推到市區,更加擁擠。

    解決方案是,推動工業區土地閒置稅,沒有出租超過一定時間,就課以重稅。逼地主將土地活化使用,即使短期倉儲出租也得做。目的在於,讓工業區重啟機能,增加勞工就業機會,一旦工作機會變多,相關消費店家也會變多,10年後就會有勞工住宅的需求,依法規就得要設立學校跟公家機關。也就是我上一篇提到的產業聚落發展模式,只是這次由政府側面推動。

    對地主來說不見得是壞事,長期出租會有固定收入,而20年後產業聚落興起,白領階級會推動此區的住商發展,屆時順水推舟參加都更,轉成住商大樓,也可以達到原本的目的,只是花很久時間而已。但就以國家整體角度來說,總比硬劃設開發區,吸引大量投資客炒房,然後賣不掉形成鬼城,還卡住大筆資金無法流動來得好。

    不過,以上的說法是著眼在北台灣的開發,國家整體角度來說,國土規劃與區域平衡會比較好。像是柯文哲說甚麼首都生活圈,基本上就是只講好的不講壞的,世界上的大都市多是自然形成,在區位適合的條件下茁壯,洛杉磯整個生活圈將近3分之1個台灣,溫哥華人口只有雙北一半,生活圈面積兩倍以上不止。

    要拿東京都當例子,也得看看人家周邊支撐的衛星都市有多少,地理環境與交通如何,以現在的狀況來說,台北人應該積極的開發金山、萬里、瑞芳與八里吧?怎麼看來沒多少人提過的樣子,更不要提多丘陵地形的困難。要弄首都生活圈,更快速的方法倒是有一個。

    遷都到台南,把雲嘉南高全部整合進去。平原遼闊不用說,有足夠的地方夠我們玩模擬城市與鐵路大亨,重新設計規劃一個超巨大的新首都,保證花的錢會比把北部丘陵地弄成世界奇觀來得省。不想圖利南部人,那不然遷都到我老家桃園,還沒開發的空地比台北市多的多,平坦又不會遇到火山跟地震危險,重新規劃的潛力鐵定高於台北,為何不?

    咳咳

    我的意思是,囤房稅跟首都生活圈這些,長期效益遠遠不如你新都市開發,以及國土重劃。中期來說,拉多條軌道建設,輕軌啥米都好,延伸到新北的偏鄉或是桃園的沿海區,都還有促進區域發展的效果。就算短期好了,你不如成立物業管理中心,把大量租房統一管理,或是發放年輕夫婦或是單身的租屋津貼,也還是比單純打房來得快。因為就算現在台北市房價腰斬,年輕朋友還是買不起。

    除非我們要共產主義,直接宣布每人最多持有1間房,超過的就沒收,公家配發給大家,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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