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林口墜樓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林口墜樓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林口墜樓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林口墜樓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53萬的網紅ETtoday分享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在教師節當天 ...(#豬頭皮)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 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50313東森 中天 TVBS 法官自由心證 凶宅認定不同 買主求償敗訴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TPTmRCVSGy8 感謝記者 曾鈴媛、吳俊葵、邵子揚、吳嘉文、林耿賢、蔡明勳的採訪。 請注意唷!「賣方於產權持有期間,其專有部分有無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件」 關鍵字1:產...

  • 林口墜樓 在 ETtoday分享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29 19:30:21
    有 16 人按讚

    在教師節當天 ...(#豬頭皮)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
    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 林口墜樓 在 ETtoday新聞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29 19:12:46
    有 219 人按讚

    在教師節這天....發生憾事..(#克萊爾)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
    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 林口墜樓 在 小腹夫妻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7-26 21:30:43
    有 57 人按讚

    最後一張是緹姊美照,緹粉們一定要看到最後!
     
    今年實在是熱得不像話,本來可以只靠電扇度過夏天的我,今年也開始猛開起冷氣來了,更不用說二寶了,披著毛皮,應該很辛苦吧。也因為這樣,我們開始尋求省電又涼爽的解決方案,某天突然發現,林口的夜晚街頭比室內涼爽得多!
     
    以前我們不開窗是因為風沙、蚊蟲,還有二寶的安全,現在為了求一絲兼顧環保的舒適,決定安裝隱形鐵窗。
     
    在正式介紹前我想murmur一下我們家這邊超兩光管委會。
     
    我們本身很怕吵,所以也不想讓鄰居沒心理準備就接收噪音,7/23要施工,我7/8就打去管委會找秘書申請,秘書「詳細」的問了地址跟施工流程,我以為OK了。
     
    三天後,因為要確認是否會貼公告、何時會貼公告,我又打去,這次是總幹事接的,但居然此事毫無所悉(可見是沒有交接),然後他也「詳細」的問了地址跟施工流程,這是第二次。這通電話裡總幹事說施工前三天會在電梯貼公告,讓鄰居知道當天會有聲響。
     
    到了7/22施工前一天,我還沒看到公告,只好又打去,這次也是總幹事接的,他⋯⋯完全忘了這回事。又「詳細」的問了「第三次」地址跟施工流程,說他馬上去貼⋯⋯也就是說,提早申請根本是沒用的。
     
    還好施工的過程因師傅的專業既迅速又順利。
     
    我們選的是 #高高順KKS隱形鐵窗防水閘門,因為詢了好幾家以後發現只有他們是2.5cm間隙的,如果你的防墜樓對象是貓咪,請務必選擇3cm以內的,5cm太大,毫無防護力,撐一下就開了,裝了等於白裝。
     
    一早師傅來,先跟我們確認了一下施工的位置及方式,就開始他們的完美分工。他們是兩人一組,一位鑽洞、一位固定纜繩,原先客服預估的6小時工時竟然只花1/3就完成了!
     
    接下來請看每張照片的圖說吧!
    #小腹二寶 #Kitty #Fifi

  • 林口墜樓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5-03-13 21:06:07

    150313東森 中天 TVBS 法官自由心證 凶宅認定不同 買主求償敗訴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TPTmRCVSGy8

    感謝記者 曾鈴媛、吳俊葵、邵子揚、吳嘉文、林耿賢、蔡明勳的採訪。
    請注意唷!「賣方於產權持有期間,其專有部分有無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件」

    關鍵字1:產權持有期間
    甲持有期間發生凶宅,然後賣給乙;
    乙持有期間沒有發生凶宅,然後賣給丙;
    於是丙告乙,但是乙持有期間確實沒有發生過凶宅,同時丙也無法舉證乙明知故賣,且蓄意隱瞞。於是乙當然敗訴。

    另外,雖然甲持有期間發生過墜樓事件,但卻是送到醫院急救過2小時後才斷氣;換言之,有可能斷氣不是因為墜樓,而是因為急救過程可能有瑕疵而造成的。

    這個部分屬於法官的自由心證,有的判凶宅,有的認定不是,而此案例,買方最主要也是因為無法舉證自己的房子價值受損(除非他賣掉才能比較/舉證),所以判敗訴。

    以下是新聞報導……↓
    東森新聞
    未在林口開發新建案,每戶近千萬,不過卻有住戶質疑買到凶宅,怒告前屋主和房仲。

    記者 曾鈴媛:一名林姓男子買下高樓層住宅,入住之後才發現陽台曾有人跳樓身亡,認為前屋主跟房仲沒有善盡告知義務,因此告上法院。

    林姓男子在102年花990萬買下六樓住宅,結果事後聽鄰居口述才知道前前屋主兒子曾經從自家陽台跳樓,怒告要求減價200萬,但法院認為跳樓男子是在送醫後2小時才身亡,住家非陳屍處,不能算是凶宅。

    同棟社區其他住家貼出出售公告,鄰居說這裡的房價每坪24~25萬,一戶大約近千萬,法院認定住宅沒有因為跳樓事件而跌價,加上當初是前前屋主的兒子發生跳樓,前屋主在持有房屋期間沒有發生跳樓事件,並不算隱瞞。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屋況說明書裡面,有一個就是說產權持有期間有沒有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件,第二個屋主確實她持有的期間沒有發生過。

    凶宅認定,必須要是發生兇殺或自殺死亡房屋,關鍵就在死亡陳屍地點是不是住宅本身,因此法院判決買主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中天新聞
    位在林口副都心不到10年的房子房價正好,但這個社區林姓屋主買房之後才知道,99年前前屋主的小孩墜樓輕生,他因此認定自己買到了凶宅。

    老鄰居都曉得這裡曾發生意外,但林先生認為買房前,房仲、屋主都沒有告知。

    記者 邵子揚:林姓男子買屋之後才發現他的住家曾經發生墜樓死亡事故,因此他向前屋主、房仲以及房仲業者提出控訴,但法官認定這戶並不是凶宅。

    當時發生事故後,原屋主急著脫手,第二任屋主透過仲介以1000萬元賣給了林先生,買屋當時,原告林先生並不曉得曾發生意外,氣得提告,但法官認為,六樓非陳屍處,而且男子送醫後才傷重不治,因此認定不是凶宅,原告也沒有舉正房價受到影響,加上第二任屋主持有時並不曉得,判決原告敗訴。

    一般凶宅認定分為三大類,房屋內發生了凶殺命案,輕生,或是一氧化碳、藥物等中毒非自然死亡。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屋主持有期間,產權持有期間,有沒有發生過非自然死亡,換言之,乙在持有期間確實沒有發生過非自然死亡,於是他賣給丙當然就沒有任何問題。「專有」處跳到「專有」處,那可能這兩個地點都認定是凶宅。

    房仲強調凶宅認定法官自由心證,但住戶如此計較,除了心理因素外,就怕買到凶宅,房價受到影響。

    新聞網址→http://news.tvbs.com.tw/entry/570876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8738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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