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林口凶宅社區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林口凶宅社區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林口凶宅社區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林口凶宅社區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6萬的網紅Sway房市觀測站,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鬼月到了,各種民俗禁忌就會一直被拿出來提,搞得大家心驚膽戰,但我覺得鬼月其實不可怕,好兄弟頂多放風出來吃吃喝喝完就回家了,最可怕的絕對是人,是會隱瞞屋況的賣方…… 凶宅踢皮球大會→ https://bit.ly/3zabp5D 「凶宅也不用太緊張吧,政府不是規定一定要說嗎?」我朋友這樣問過我,我...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50313東森 中天 TVBS 法官自由心證 凶宅認定不同 買主求償敗訴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TPTmRCVSGy8 感謝記者 曾鈴媛、吳俊葵、邵子揚、吳嘉文、林耿賢、蔡明勳的採訪。 請注意唷!「賣方於產權持有期間,其專有部分有無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件」 關鍵字1:產...

  • 林口凶宅社區 在 Sway房市觀測站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25 21: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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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月到了,各種民俗禁忌就會一直被拿出來提,搞得大家心驚膽戰,但我覺得鬼月其實不可怕,好兄弟頂多放風出來吃吃喝喝完就回家了,最可怕的絕對是人,是會隱瞞屋況的賣方……
    凶宅踢皮球大會→ https://bit.ly/3zabp5D

    「凶宅也不用太緊張吧,政府不是規定一定要說嗎?」我朋友這樣問過我,我說妳要不要先去把政府的凶宅定義標準看清楚?發生在公共空間的兇案不會算是該戶凶宅,意思是甚麼,若人死在大門外,就不會是凶宅,我只想問,你到底是care定義上的凶宅還是有人死在你大門口?

    定義的問題先撇除一邊,最可悲的還是賣方隱瞞,簽約前都不說,無意中跟鄰居閒聊才知道自己家死過人,好了,問題來了,準備跟賣家打官司,那請問打官司的這段時間你晚上還敢關燈睡覺嗎?洗頭還敢閉上眼睛嗎?彩券頭獎也沒你的份,畢生積蓄又ALL IN買房的你還有錢可以搬嗎?

    如果是大的社區稍微上網查查就會知道到底哪戶有出過代誌還比較容易處理,最怕的是一些老公寓或是華廈,消息還得從鄰居口中問來真的超可憐,如果真的懶惰不想做功課,但又不想住到凶宅,丟個自己的社區名到社團問問,絕對會有人告訴你發生過的大小事!

    林口桃園→ https://bit.ly/2WnT6f4
    台中→ https://bit.ly/3zcmTFL
    高雄→ https://bit.ly/2Wl6rok
    全台各地都在這→ https://bit.ly/3Dbrg6v

  • 林口凶宅社區 在 Sway房市觀測站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7-14 14: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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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講跌價>你家房價要跌了!不過有些跌,是撿不起的,社區的人知道,附近的人知道,連你看了這則新聞也會知道,但半年後……,你只會看到「國泰建設蓋的御博苑,看起來很漂亮房子,應該可以吧買?」然後等你買了、住了第一天、去旁邊吃早餐,然後才聽說:「唉呦你社區有人跳到三樓喔,驚死人驚死人。」啥,你剛好砸大錢買露臺戶??

    你查台中、國泰等關鍵字,就又會出現國泰蓋了漏水屋「頤湖苑」,是國泰不認真,還是國泰跟台中八字不合,只有國泰清楚。

    就像永和綺華建設蓋的「有仁愛」,施工不當導致附近地層下陷,附近所有人都會記得此建商蓋房子居然蓋得這麼恐怖,縱使三年後房子終於蓋好,看起來船過水無痕,可是當你入住了第一天,又走到隔壁去吃早餐,老闆娘又會「嘖嘖嘖夭壽,害我房子差點垮了,你們這建商真是爛!」

    此時網酸就會又再度提起台北站前新光三越大樓,當年蓋了一半,旁邊的馬路也是地層下陷啊!對啊,所以新光不是主流建商真好啊!

    此時我又會想起,上回我去了林口遠雄,那被活埋壓死的六個勞工,這個回憶又再度浮起;然後去了汐止的遠雄購物中心,頭馬上緊繃了起來,因為這裡的電梯是穿刺過一個工人的,只是不知道是哪一台,讓我不敢搭電梯,轉走手扶梯去。

    我雖心存善念,但惡人頻頻加害無辜者,我們只好避而遠之,然後不要碰那些有問題的房子,縱使再便宜,你也不該亂買一通。

    不要買預售屋也是其一,想要避免買到建商蓋的死人屋,唯一的方式,就是不要買預售。

    就像新莊的那棟巨宅,高聳入雲的遠雄九五,有一次我去旁邊吃東西,也是聽到老闆在說:「可惜蓋那麼漂亮,一個工人被吊臂砸死耶,還好沒親眼看到,不然會嚇死,新聞報那麼大,沒人敢住也是正常啦。」

    此時我馬上想起高雄農十六一堆興富發,一大堆轉售量高居排行榜前三名,這些房子蓋起來也很漂亮啊!價格也並不算天價,怎都沒人願意買呢?
    在地人一定知道,又有啥新聞沒報的故事了呢。

  • 林口凶宅社區 在 阿鴻投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7-07-17 16: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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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捷就只是機捷,不會讓你的房價一再點金成鑽,這是永慶的統計,我猜已經保守許多,畢竟永慶也是間房仲,實際上房價是跌得更多,好比青埔或中壢等地,而林口的「開價」沒跌太多 ,等到世大運結束後你就知道,明年多殺多會再起。

    多數人都期待捷運可以為你帶來財富,就像投資客期待房價會一漲再漲,可是當你回歸到物質的本身,這一些不過只是幻覺,捷運只是捷運,到處都是捷運一點也不稀奇;房子會老化會折舊會漏水,修理費老化費都是價該跌。

    「如果明年會跌,你今年會買嗎?」問十個人有十一個說不會,包含我。那你還問?「我想買在最低點啊,因為現在所有的建商跟房仲都說房價到了谷底,要買要快。」
    「你相信那些業務的話嗎?」「不信,但聽多了就有可能被影響。」

    可是如果你的目標還是以後買一間房子,那麼你該長期做一些準備:
    1. 去圖書館看完我的五本書,其他房地產的書有空都可以翻翻,越多越好。
    2. 在你想買的地方,慢慢的看完50戶以上的房屋,最好是下午三點或大雷雨或晚上時去,如果你在乎上下班的交通,就要額外找上下班的時候去看看。
    3. 每月查一次實登,地毯式搜索目標房五公里內所有這個月成交的狀況,並且在你看好的那幾個社區或那幾區房屋,自己做價格上的變動分析,而不要靠房仲網站或591,因為可能會被動手腳。看低不看高,高的多半是假登錄或第二本合約的違法問題。
    4. 偶爾瀏覽或訂閱法拍訊息,如果你喜歡的某社區出現法拍,代表開始走下坡,如果是投資客惡意丟包,那麼可能會有第二戶、第三戶法拍,雖有可能逢低入手但住下去一定會影響運勢。有錢再賭,沒錢不要賭。
    5. 如果出現凶宅或凶工地新聞,馬上刪去,不要買。
    6. 新的縣市長政見要留意,因為會影響你這個地區的發展與房價。
    7. 投資客洶湧集中的地方不要去,因為他們需要抓交替才會賺錢,新竹的椰林或是台中的海線,都需要大量新鮮的笨盤子。房子蓋得怎樣?我不會推薦。
    8. 不買爛貨,再便宜也不該買,因為你會永遠修不完,總成本更恐怖,你佔不到便宜的。

  • 林口凶宅社區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5-03-13 21:06:07

    150313東森 中天 TVBS 法官自由心證 凶宅認定不同 買主求償敗訴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TPTmRCVSGy8

    感謝記者 曾鈴媛、吳俊葵、邵子揚、吳嘉文、林耿賢、蔡明勳的採訪。
    請注意唷!「賣方於產權持有期間,其專有部分有無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件」

    關鍵字1:產權持有期間
    甲持有期間發生凶宅,然後賣給乙;
    乙持有期間沒有發生凶宅,然後賣給丙;
    於是丙告乙,但是乙持有期間確實沒有發生過凶宅,同時丙也無法舉證乙明知故賣,且蓄意隱瞞。於是乙當然敗訴。

    另外,雖然甲持有期間發生過墜樓事件,但卻是送到醫院急救過2小時後才斷氣;換言之,有可能斷氣不是因為墜樓,而是因為急救過程可能有瑕疵而造成的。

    這個部分屬於法官的自由心證,有的判凶宅,有的認定不是,而此案例,買方最主要也是因為無法舉證自己的房子價值受損(除非他賣掉才能比較/舉證),所以判敗訴。

    以下是新聞報導……↓
    東森新聞
    未在林口開發新建案,每戶近千萬,不過卻有住戶質疑買到凶宅,怒告前屋主和房仲。

    記者 曾鈴媛:一名林姓男子買下高樓層住宅,入住之後才發現陽台曾有人跳樓身亡,認為前屋主跟房仲沒有善盡告知義務,因此告上法院。

    林姓男子在102年花990萬買下六樓住宅,結果事後聽鄰居口述才知道前前屋主兒子曾經從自家陽台跳樓,怒告要求減價200萬,但法院認為跳樓男子是在送醫後2小時才身亡,住家非陳屍處,不能算是凶宅。

    同棟社區其他住家貼出出售公告,鄰居說這裡的房價每坪24~25萬,一戶大約近千萬,法院認定住宅沒有因為跳樓事件而跌價,加上當初是前前屋主的兒子發生跳樓,前屋主在持有房屋期間沒有發生跳樓事件,並不算隱瞞。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屋況說明書裡面,有一個就是說產權持有期間有沒有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件,第二個屋主確實她持有的期間沒有發生過。

    凶宅認定,必須要是發生兇殺或自殺死亡房屋,關鍵就在死亡陳屍地點是不是住宅本身,因此法院判決買主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中天新聞
    位在林口副都心不到10年的房子房價正好,但這個社區林姓屋主買房之後才知道,99年前前屋主的小孩墜樓輕生,他因此認定自己買到了凶宅。

    老鄰居都曉得這裡曾發生意外,但林先生認為買房前,房仲、屋主都沒有告知。

    記者 邵子揚:林姓男子買屋之後才發現他的住家曾經發生墜樓死亡事故,因此他向前屋主、房仲以及房仲業者提出控訴,但法官認定這戶並不是凶宅。

    當時發生事故後,原屋主急著脫手,第二任屋主透過仲介以1000萬元賣給了林先生,買屋當時,原告林先生並不曉得曾發生意外,氣得提告,但法官認為,六樓非陳屍處,而且男子送醫後才傷重不治,因此認定不是凶宅,原告也沒有舉正房價受到影響,加上第二任屋主持有時並不曉得,判決原告敗訴。

    一般凶宅認定分為三大類,房屋內發生了凶殺命案,輕生,或是一氧化碳、藥物等中毒非自然死亡。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屋主持有期間,產權持有期間,有沒有發生過非自然死亡,換言之,乙在持有期間確實沒有發生過非自然死亡,於是他賣給丙當然就沒有任何問題。「專有」處跳到「專有」處,那可能這兩個地點都認定是凶宅。

    房仲強調凶宅認定法官自由心證,但住戶如此計較,除了心理因素外,就怕買到凶宅,房價受到影響。

    新聞網址→http://news.tvbs.com.tw/entry/570876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8738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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