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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地政事務所電話 在 新聞人 黃旭昇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地政局副局長涉貪案 新北市府遭糾正
監察院於107年05月03日通過監委高鳳仙、章仁香提案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前副局長王聖文因涉犯貪瀆罪被搜索而墜樓死亡案之缺失等」糾正新北市政府。
監察院通過(調查報告重點)糾正案文指出,「據悉,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副局長王聖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遭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搜索住家後,於住處跳樓身亡。」
究王聖文是以死明志、畏罪自殺或有其他自殺原因?新北市政府及檢方等相關單位對於此自殺案有無適當處理方式?中央及地方政府對於自殺防治之成效如何?
* 監察院調查報告(糾正案文指出. . .)對新北市政府之違失相關資料如下:
王聖文於100年間任職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主任時,曾受新北市地政士公會請託向地政局區段徵收科索取「臺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案」土地清冊,經新北市政府政風處登錄於廉政署「1-11職等機關廉政風險人員名冊」,但未簽報機關首長知悉,其100年-102年考績均為甲等,且職務於100年及102年獲調升為該府地政局專門委員、主任秘書。
再者,其自104年起任職地政局副局長時督辦之相關業務,亦於105年12月30日列為106年度貪瀆不法目標案源,並依廉政署訂頒「廉政高風險人員查察行動方案」核列年度查察目標,惟直至106年2月21日其因涉犯貪瀆罪被搜索而墜樓死亡時止,新北市政府政風機構未曾將相關案情簽報機關首長知悉,其104年-105年考績均列為甲等。
政風機構上開行為,除影響對其品格操守之考核與用人之考量外,更錯失適時端正其行為之機會,新北市政府監督亦有不周,經核均有違失。
2.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副局長王聖文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經法務部廉政署取得法院核發搜索票後,於106年2月21日上午6時至其住處進行搜索並扣押物件,執行過程查無違失情事。
王聖文當日先書寫遺書2紙,記載:其沒有拿錢,但其造成親友同事蒙羞及數不清麻煩,為了不想讓家人被異樣眼光看待及忍受司法程序折磨,故選擇自我了斷等語,嗣於下午跳樓自殺死亡。
王聖文之配偶於刑事案件訊問時稱:王聖文被搜索時態度很平靜,被搜索後曾撥打數通電話,知悉同仁、朋友、學弟也遭搜索、扣押、約談或帶走,有一搜索狀上面記載對其行賄,情緒變得很激動,很不能夠接受等語。
參以新北地檢署雖以王聖文死亡為由做成不起訴處分,但廉政署曾移送王聖文涉嫌多項圖利罪行一節,應認係因不願忍受司法訴追圖利罪嫌而自殺。
又,王聖文長期處於工作壓力之下,且自認於本案中並無受賄情事,卻於案情尚未釐清前,即選擇以自殺方式自我了斷,不僅無濟於事,更徒留親友悲傷與同事遺憾。
為預防類案發生,新北市政府允宜協助所屬員工紓解壓力,遇有問題能勇於面對,並學習冷靜思考、理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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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資料 1070503) ~ ~
板橋地政事務所電話 在 張宏陸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父親節來板橋地政 朗讀拿小禮】
明天就是父親節!分享板橋地政事務所舉辦的「為地政朗讀 送父親節小禮物!」活動,歡迎鄉親參加。
8月8日(星期二)下午2時至4時,在板橋地政事務所一樓大廳舉辦「為地政朗讀 送父親節小禮物!」活動,凡完成地政朗讀活動的民眾可獲得小禮1份。當天新北市稅捐稽徵處也將駐點提供「捐發票,換好禮」活動,捐越多,好禮換越多。
活動詳情如下:
主辦單位: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
活動時間:8/8 14:00~16:00
是否報名:否
是否付費:否
注意事項:各項小禮數量有限贈完為止
活動場地: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一樓(板橋區實踐路1號)
場地電話:02-29611126
板橋地政事務所網址:http://www.banqiao.land.ntpc.gov.tw
#阿爸謝謝您
#父親節快樂
#天天都是父親節
#爸爸我愛您
板橋地政事務所電話 在 劉米山粉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有做「4」的4號葉宜津,從2000年起,每屆都提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可惜民進黨從未在立法院過半,所以ㄧ直被封殺在程序委員會。
不過,還是可以跟大家報告ㄧ件我做成功的「4」--幫國家、人民打贏官司,要回100多億黨產:
2000年民進黨執政後,我跟阿扁總統建議,一定要清查國民黨產,才能夠做到轉型正義。
一天上午,我接到一通民眾的電話,提供了一個板橋的門牌號碼,說那個也是應該追討的國民黨產。我叫助理按照住址去查到那筆地號,讓助理假裝建設公司小妹,去地政事務所調出該筆土地從日治時代到目前為止的所有籍資料。
透過清查土地籐本資料,發現板橋民族路這塊廣達5400坪的土地,本來是國家接收日本台灣放送協會的財產!
但是竟在民國76年被轉手過戶給中國廣播公司,而且移轉原因是寫著做價抵讓,其實就是中國廣播公司沒有付一毛錢給國家,就把屬於國家的土地移轉給中國廣播公司。
(類似的情形還有八里的16筆土地,花蓮民勤段的土地。我們也都幫國家、人民要回來了。)
於是我透過行政院取得當年土地為何移轉的相關公文,發現其中黑幕重重,而關鍵的人物是那時的交通部長連戰、新聞局長宋楚瑜、台北縣長林豐正。因為這些土地的原管理機關是交通部,所以交通部才有權以原告的身分去要求返還土地,但交通部總務司卻以時間久遠、時效以過等理由拒絕提告。
不得已之下,我們的律師寫好訴狀,我強烈要求交通部只要蓋章同意,其它的訴訟皆由我們代理,不用花國家一毛錢,想不到交通部還是拒絕!
所以我在黨政會議上,向當時的行政院長游錫堃告狀,才由行政院下令,要求交通部全面對中廣提告,要求返還屬於國家的土地。
首先是八里的16筆土地確定勝訴,返還國家。
但是價值上百億的板橋這塊土地,卻一直敗訴,一直到最高法院二度發還更審,歷經10年的法院訴訟,終於確定這100億的黨產應該返還給國家。
現在這塊土地已經移轉給交通部,而且因為上面有日治時期建造的台北放送局板橋放送所,已經被新北市文化局列為古蹟,所以全區保留,除了為地方創造一個文化區域外,部分綠地也將開放民眾使用,長期被國民黨霸佔的財產終於回歸國有、全民享用。
今天報告到此,下次有機會,再跟大家聊聊其他黨產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