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東海大學 學生會 費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東海大學 學生會 費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東海大學 學生會 費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goodboy1989 (注意熊出沒)看板NCHUS標題[閒聊] 轉文:林谷隆論"為什麼...

東海大學 學生會 費 在 樂擎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12 07:18:12

其實這也算是年經文了,不過有新生在問,還是回一下 建議大學一定要住宿舍,即使你家就在學校旁邊 理由如下 1.如果你住家,基本除了不用穿制服外,你跟高中很容易過的差不多 在同學有共同宿舍回憶,發生了什麼有趣事件討論時,你完全插不上話 熬夜打桌遊,喝小酒看星星,徹夜聊天談心,全寢跟別寢對抗打L...


原文網址:http://tinyurl.com/72ft42r

為什麼不要有學生會?

林谷隆

近年來,陸續有新聞與傳聞傳出某些大專院校學生或是學生社團發起『為什麼要有學生會
?』的事件,如東海大學在前幾年學生社團「人間工作坊」、「台灣文化研究社」昨組成
「廢落盟」,在校內展開連署,倡議建立新的學生自治制度,已有一千五百人簽名,並將
於後天晚上聖誕舞會同時間於校內遊行,呼籲各大專院校響應。

另外,筆者的母校在BBS電子公佈欄上常有三種意見提出,分別是:

「學生會只收會費不做事,要學生會幹嘛?」。

「學生會只會辦活動,不管學生權益,要學生會幹嘛?」。

「學生會辦活動又辦不好,比一般的社團還不如,要學生會幹嘛?」。

這樣的情形一直到兩年前,我的母校與靜宜大學、政治大學同時發生學生會長從缺的情形
。最近又傳出清華大學沒有學生參與學生會長選舉,學生會長可能難產的情形,讓我不經
思考自從羅文嘉在1988年當選臺大第一屆學生會長以來,所推動的學生政府概念,是不是
已經有到窮途末路了?



要討論『學生會是否真的必須存在』之前,我想應該先來討論學生會的客觀概念,在大學
法第三十三條第二項「大學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
組織,以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及第三十三條第三項「學生為前項學生會
當然會員,學生會得向會員收取會費;學校應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由這兩個法規至
少可以讓我們明白幾件事情:

1. 大學裡的學生自治組織除了全校全校選舉出的「校學生會」以外還有其他自治組織。

2. 目前反彈最大、有可能被廢掉的學生自治組織是「校學生會」。

3. 「校學生會」的會員=全校的合法學生(有註冊有學籍有學生證)。

4. 「校學生會」有權向會員(全校學生)收取學生會費(發動權在學生會)。

5. 學校代不代收學生會費應該是依學生會有無請求,而非學校自行判斷幫不幫忙。

由以上幾點可以了解一件事情,立法院為了校學生會立了法保障了許多特權,例如不需招
生會員(因為學生會自動報考)、校學生會依法可以向全校收取學生會費而且可以請求校方
幫忙繳交,省去許多行政程序與花費,可知國家為大專校院的學生會其實保障了諸多禮遇
,這一點就是其他自治組織與一般社團望塵莫及,由此我們可以明白一個簡單的事實,在
大學法的認定裡「校學生會」就是一所大學裡最有代表性的學生組織。 接著大學法提及
學生自治組織在大學裡的目的是為了「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所以我給了
校學生會主觀功能的概念為籌畫辦理全校性活動、保障學生權益及增進學生校務參與。



籌畫辦理全校性活動部分:校學生會之學生會費因受大學法及相關細則(大學輔導學
生會收取學生會費之參考事項)的保障,所以校學生會遠遠比其他自治組織與一般社團擁
有更多資源,在辦理活動事務本質上就更具有優勢,例如靜宜大學的荔枝節就非常具有勵
志意義的特色性活動,逢甲大學每年在聖誕節日前夕的封街演唱會也搞得非常大。但是,
這不表示其他自治組織與一般社團所辦理的活動就會遜色,例如南台科技大學機械系所舉
辦的每年一度「南台汽車車展」就是萬眾矚目的南台灣盛事,淡江大學商管學會號召的「
北區大學校際聯合愛心勸募義賣活動」也是每年北部大學重要的公益活動,所以其實舉辦
全校或區域、全國的活動不是校學生會的專利,但是因校學生會擁有豐富資源的現實,辦
理好大型活動似乎是校學生會的「應該」,只要大型活動稍有缺失便動輒得咎一番責罵,
忘記學生會的幹部也只是一般的學生,並非專業的活動公關公司,所以辦理好大型活動是
無法滿足學生對校學生會的期待,也非不可替代性。

保障學生權益部分: 雖然常常在BBS上看到許多同學對於學生會恨鐵不成鋼的指教,
但是每次只要遇上學校的重大事件,例如中興大學要興建「智慧之塔事件」、「某公司兩
千萬選課系統不能選課事件」,雖然認為學生會只會辦活動,但是同學還是會說出「學生
會是不是應該出來管?」、「學生會都不處理學生權益問題,我繳會費是繳假的嗎?」這
種前後不一、極為矛盾的話,所以我相信了就算同學嘴巴上都把學生會貶得很低,但是心
理還是相信校學生會是同學最後的正義,學生遇到權益被侵犯,學生會一定要為他們聲張
。事實上,校學生會在常與學校層峰互動下(特別是校長、主秘、教務長、學務長、總務
長)會比其他組織更容易處理學生權益問題,也了解學校各種資訊、更可以解決資訊不對
等造成的誤解,所以在保障學生權益功能校學生會具有不可替代性。

增進學生校務參與部分:大學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提到「由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出
席校務會議,並出席與其學業、生活及訂定獎懲等會議;學生出席校務會議之代表比例不
得少於會議成員總額十分之一。」點出了大學法本意大學生藉由出列席學校會議來達到校
務參與的目的,但出席這些會議的「學生代表」資格大學法是明定「由經選舉產生」在此
可以解釋為這些透過選舉來產生出席的學生代表,也可以解釋為這些出席的學生代表都是
選舉產生的,通常學校不會為了出席各項會議之學生代表的產生特別辦理選舉便直接由校
學生會重要幹部當任學生代表,例如學生會長、副會長、學生議員、議長等代表出席或是
委由校學生會辦理學生代表的選派,除了方便性外也是因校學生會是全校最有代表性的學
生組織,所以在校務參與功能校學生會具有不可替代性。

以上,皆是由大學法立法精神衍生,雖然大學法無法盡善盡美該法條無法讓每一個大專院
校的成員皆滿意,但是惡法亦法,可以不認可但非不遵守,更何況了解法條背後的精神,
我們將了解94年修訂時期望透過保障校學生會地位與權利來達到促進校園民主的真諦,台
灣的大專院校校學生會確實仍有需多提升的空間,但校學生會還是全校最有代表性的學生
組織,在大學法與校園環境未改變之前,基於「保障學生權益」與「學生校務參與」的功
能上,誰能告訴我,『為什麼不要有學生會?』





(同文分享在2012-A全國大專校院第八屆學生自治組織議事年會,2012/5/26)



大學法第17條:(94/12/28修法之前)

大學為增進教育效果,應由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出席校務會議,並出席與其學業、生活
及訂定獎懲有關規章之會議。

大學應保障並輔導學生成立自治團體,處理學生在校學習、生活與權益有關事項,並建立
學生申訴制度,以保障學生權益。

前二項之辦法由各大學組織規程訂定之。



大學法第33條:(94/12/28後)

大學為增進教育效果,應由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出席校務會議,並出席 與其學業、生
活及訂定獎懲有關規章之會議;學生出席校務會議之代表比 例不得少於會議成員總額十
分之一。

大學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 以增進學生在
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

學生為前項學生會當然會員,學生會得向會員收取會費;學校應依學生會 請求代收會費


大學應建立學生申訴制度,受理學生、學生會及其他相關學生自治組織不 服學校之懲處
或其他措施及決議之事件,以保障學生權益。

前四項之辦法,於各大學組織規程定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93.182
sworddragon:看完我只覺得....推卸責任 05/28 16:59
sworddragon:要有學生會和學生會有沒有在做事是兩回事,這篇文章卻 05/28 17:00
sworddragon:避重就輕在談「是否要有學生會」 05/28 17:00
mayday15221:End 安安 學代會加油好嗎 05/28 17:43
回應劍龍大: 我想這篇文章的確是搬了一堆法條來合理化: "惡法亦法"這句話

其實我轉PO這篇文章也是剛好看到林谷隆針對學生會提出他的看法,那麼剛好就拿出來討

論一下。

我這次沒加什麼個人評論,是為了避免又被人說在針對什麼。

閱讀完這篇文章我的看法是

我贊成要有學生會

但是我希望是個立場堅定、凡事先站在學生利益角度而非學校政策配合思考的學生會。

既然學生會是學生團體的領頭羊, 我倒是認為活動辦得好不好並非重點。學生權益才是學

生會的價值所在,懂得替學生團體解決問題與領導學生團體才是重點,不是嗎?

整整一年沒有學生會也沒有大活動, 當然權益無法伸張, 但有學生會時, 權益似乎也不見

伸張或是沒有實質宣傳, 那我們要學生會幹麻?

不是說效法我國政府做事不必宣傳的態度就能獲得支持, 適度的宣傳本來就能夠提振學生

參與的意願。

我個人認為我校學生會最大問題在於不懂宣傳政績、醜聞(如預算等)及被動。

請不要跟我說現在這屆又還沒開始做, 先讓他們做做看嘛這種X話,

這種話我已經在不良牛或是這個版上聽了四年了, 年年一樣的護航, 結果如何?
※ 編輯: goodboy1989 來自: 114.46.193.182 (05/28 18:09)
maqiker:拿立法精神出來講當然都是美好的 但現實根本相反 最後作者 05/28 18:07
maqiker:再放個大絕說惡法亦法 大家遵守共勉之 05/28 18:09
maqiker:果然是中興學生會出產的 05/28 18:19
iamkimomo:能不能告訴我沒有「中興」有學生會跟沒有學生會有什麼差 05/28 18:48
GauYi:有阿 有學生會會長有告人的能力 沒有的話就沒有這個名稱 05/28 19:31
busgoer:感覺整篇在拿法條玩文字遊戲 05/28 20:06
brettchen:一年一任、傳承不良、缺乏良性競爭。我看要創黨了 05/28 20:55
ryokoon:中興學生會還要告學生咧,角前會長咧?不是要告我? 05/28 22:01
ryokoon:另外某人不是要提我亂版的證據嗎?提了快一年 05/28 22:05
ryokoon:接著又都是牠們自己的人當選後續學生會,誰信任了(菸) 05/28 22:05
zizzizz:看看撰文者當會長時,怎麼帶領學生會的,就知道問題在哪了 05/28 22:06
zizzizz:「校學生會」參與的學生,真的有盡到該盡的責任嗎? 05/28 22:08
sworddragon:這篇看下來給我的感覺就是:無論如何一定要有學生會 05/29 09:27
sworddragon:但是學生會運作的效能與捍衛學生權益的決心和行動,就 05/29 09:27
sworddragon:不在"考核"範圍裡面了,然後學生會的主事者還大辣辣的 05/29 09:27
sworddragon:撰文宣揚自己學生會的"合理性",而對批評充耳不聞 05/29 09:28
sworddragon:甚至完全不反省自己的過錯在哪裡,還帶有"責怪"別人的 05/29 09:29
sworddragon:意味存在....簡單說就是:阿我就上了不然你要怎樣= = 05/29 09:29
goodboy1989:可惜這篇是我PO的無法推QQ 推樓上 05/29 09:37
victor007:就跟選總統一樣開了一堆支票沒錢兌現XD 05/29 10:11
FFFFFFF:還真無聊 05/29 16:17
theclgy2001:姓角的不過就是個延畢的 可憐他一下同學 05/30 20:39
sneak : 但是學生會運作的效能與 https://daxiv.com 09/12 07:29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