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材料送審時間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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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材料送審時間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741的網紅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浮濫預算下的規劃,這是誰的城鎮之心? 本次臨時會,主要係聽取縣府五項專案報告,其中有關後浦城鎮之心的工程,一直是森堡長期關心的議題,就縣府所提供的相關資料,森堡針對「工程契約(預算)的成本查察是由誰負責」、「如何瞭解規劃設計單位和市價上的誤差」、與「縣府內部控管機制何在」提出質詢,期望透過這樣的質...

  • 材料送審時間 在 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8-27 20: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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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浮濫預算下的規劃,這是誰的城鎮之心?

    本次臨時會,主要係聽取縣府五項專案報告,其中有關後浦城鎮之心的工程,一直是森堡長期關心的議題,就縣府所提供的相關資料,森堡針對「工程契約(預算)的成本查察是由誰負責」、「如何瞭解規劃設計單位和市價上的誤差」、與「縣府內部控管機制何在」提出質詢,期望透過這樣的質詢,能讓相關單位今後能核實工程預算之編列與查核,所有工程的規劃設計與細部設計該如何被看待,這些都需要你我一起來關注,因接獲臨時會專案報告日程太過匆促,森堡與團隊並沒有太多的時間消化這些資訊,以下是森堡與團隊所粗列的幾項問題,也是今日質詢內容,希望大家一同關心:

    1. 以「花崗石緣石」為例,金門市場均價約為1,000元上下,工程廠商合約之預算為4,746元,加上打折的數字,原規劃設計之預算價應落在 5,932 (4,746/0.8),是超過市場五倍價格。

    2. 一項「回填改良土」,一立方公尺需「大工」、「小工」與「勞力工」通力合作,其中勞力工的工資計算是一小時 848.98 元,以一天八小時來計算,其一日工資為 6791.84 元,我們深感疑惑其技術性為何,為何有如此昂貴的工時單價?

    3. 運動場週邊改善工程舖築陶磚舖面工程的預算高達 2154 萬元,每1平方公尺造價 6131 元,(另有舖築耐壓士壤舖面預算 657 萬元);海濱公園舖築陶磚舖面工程預算 2545 萬元,每1平方公尺造價 5943 元(另有舖築耐壓土壤舖面工程 281 萬元),光「舖築陶磚工程」費用就 5637 萬元。佔總工程經費 3 億 2100 萬元17%,且陶磚並未規範植草面積比例,此部份重覆計算材料,這編列合理嗎?

    4. 磚帶單元,以特定陶磚格式作為設計(24*5*5公分),需以不鏽鋼綁定。但規劃設計書又列「陶磚工法僅供包括採購成品或工程加工製造良之參考,承包商在不違背設計原則下得提出不同固定或串接工法」,且又列「樣式得依設計調整但需先送審」。未來如變更規格,試問單價如何計算?磚帶與回填土(改良土)混合草種籽,但卻未列出磚帶與回填土之平方面積詳細比例,工程款均以「陶磚面積」計算,明顯有圖利廠商之嫌。

    5. 陶磚樣樣式與工法更是有綁標的疑慮,數量計算部份請提供量計算式,土方等數量不合常理(以回填沃土30cm為例,設計為12470立方,此用量係以4萬多平方計,但全區基地面積並沒有那麽多)

    6. 海濱公園基地填築土方工程預算2690萬元,回填改良土879萬。基地填築土方規費費用有壓路機、灑水車、開挖機等重型機械之工時費用,卻又編列大、小工及費用,且工力計算有違常理,似有浮列之嫌。另土方編列規費是何用意。

    7. 多數植栽工程喬木樹冠寬度為2公尺以上,按貨運標準幾乎無法運抵金門。

    8. 海濱公園整地土方工程之單位面積與植栽種植面積不成比例,意即植栽如全數種植,將影響其他建築物之設置。(按合約書編列植栽需求面積約為兩萬五千平方公尺,google eartch上計算出的海濱公園面積為兩萬五千兩百九十平方公尺)

    9. 灌木單價明顯高報,所有的灌木單價竟同為70元(海濱公園單價均為68元),明顯不符各別單價原則,且有先射箭再畫靶之嫌(切割植栽預算部份後再以植栽總量均除得其單價),毫無規劃設計的概念。以買菜為例,依合約書內看到的意思就是我們到市場買葉菜類,其單價價格都一樣,是否合理真的值得懷疑。

    10. 細部設計說明樹種為容器苗,須至少六月個容器育苗,樹高及冠尺寸為採購最低依據,「但應以驗苗時決議之尺寸為準」,樹型不可「過度」截枝,並應最大限度保留原樹型為原則。驗收時可能有包庇廠商之嫌。細部設計說明樹種為容器苗,須至少六月個容器育苗,樹高及冠尺寸為採購最低依據,「但應以驗苗時決議之尺寸為準」,樹型不可「過度」截枝,並應最大限度保留原樹型為原則。驗收時可能有包庇廠商之嫌。

    11. 海濱公園不僅種植面積誇張,紅毛草更是強勢入侵種,另外還有沼澤地植物,試問城鎮之心改造後的公園,是要有沼澤地,還是要種滿浯江溪口呢?

    _______

    針對縣內重大景觀建設,縣府罕見地舉辦兩場說明會,希望藉此傾聽民意,不過後浦的居民,在說明會的現場,也罕見的以質疑與反對的立場居多,不知這些聲音是否有真的送達縣府高層,還是說明歸說明,工程依舊執行?中央預算爭取不易,執行更應仔細,讓百姓能感受到政府建設的美意。任何一個好的規劃,如果未能呼應居民的基本需求,這樣的工程都不應該貿然施作。一個再好的設計,不能令百姓有感,那麼請問這到底是誰的城鎮之心?

    森堡從今年度接觸本案開始,從對於本案工程目標無法理解,到發現設計中諸多重大瑕疵,包括設計的不合理、工程經費的浮濫等,凸顯本案諸多問題。在這裡也公開呼籲縣府,請將本案自行送請檢調調查,以釐清本案如此不合理之價格編列,是否有圖利之嫌?

    躍動金門-楊鎮浯
    內政部

  • 材料送審時間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1-19 22:11:57
    有 154 人按讚

    【0118「協和發電廠更新改建案」環境影響說明書公開說明會】
    昨天我來到協和電廠勵進中心,參加台灣電力公司主辦的「協和發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公開說明會,現場有非常多在地及關心此案的民眾、民意代表和里長參與。說明會先由泰興工程顧問公司針對說明書進行簡短簡報後,由在場參與者發言和進行問答。此案規劃於基隆港海域新建西防波堤615m、東防波堤400m,並規劃設置2部共200~260萬瓩燃氣機組、2座16萬公秉LNG儲槽用地及氣化設施等附屬設施。
     
    許多與會者提到資訊不對等的問題,認為說明會的報告過於簡略,且開發單位應該要主動、誠實地揭露已存在及可能會發生的問題。除了資訊的不對等外,在地漁民代表也表示,此更新改建案可能嚴重影響海洋生態、漁民生計,但在第一階段環評前所開的說明會,許多漁民卻都未接獲通知、不知道開會的資訊。在地潛水業者也發言表達更新改建案將影響海岸地貌及生態環境,對於相關產業業者和店家生計造成影響十分憂慮。
     
    針對這次說明會的內容,我認為過於簡略,且在問答時間開發單位無法確實回答上述參與者提出的問題及疑慮。2018年3月28日於環保署第329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議結論中(2018年6月6日發文公告),說明了審查會認定此案符合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19條第1項第2款第2目「對環境資源或環境特性,有顯著不利之影響」規定,亦即「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並提出十七點非常重要的建議。會中,我發言要求開發單位針對這十七點包涵了生態、環境、空氣品質、文化資產等重要指標的建議,具體回應在審查結論發文已經過了六個月的今天,他們做了哪些項目,而針對尚未開始進行的項目有什麼樣的規劃和預計期程,但並未得到滿意的答案。因此,我再次發言要求開發單位,應儘速、詳實地針對這十七點建議以及現場民眾提出的問題公開回覆。
     
    審查結論中的十七點意見如下:
    (一)敘明填海造地行為,含煤灰製作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之檢驗控管、公共工程剩餘土石方、拆廠混凝土、營建廢棄物等填料來源、運輸路線、暫置規劃及其環境影響與防護對策,說明本案填量估算方式,並評估使用廢棄物質資源化材料之可行性。
    (二)詳細評估對海域生態環境之衝擊影響,應確實調查分析場址及「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之生態(含該區域標的龍蝦、九孔、仔魚等魚類或底棲生物)季節性變化(主要繁殖季節應提升調查頻度 ),掌握夜間生態活動情形,並蒐集鄰近海灣資源保護區生態監測資料比對、當地漁業歷年捕撈數量及地點分析其變化及現況,推估本案將造成棲地滅絕直接衝擊之生態及漁業影響範圍及程度,以及營運階段溫(冷)排水之規劃及影響評估,提出因應對策。
    (三)評估本案填海造地對沿岸流、漂沙、海岸地形變遷、水下文化資產等影響,評估範圍應含括臺灣東北角海域,補充本案開發造成基隆市自然海岸、外木山漁港、大武崙漁港等之衝擊影響,並提出因應對策。
    (四)以最惡劣情境模擬分析本案於施工、營運期間受天然災害(地震、海嘯等)、人為失誤(human error) 致災後對周遭環境(基隆市區、港區及鄰近縣市)之影響與範圍,切實將歷史災害事件納入分析比對,並預為因應方案。
    (五)港灣浚深行為之浚泥品質檢測規劃及可能去處。
    (六)敘明半開放生態電廠等友善環境規劃之內涵及具體執行方式,提出景觀影響視覺模擬。
    (七)評估本案各施工階段(機組拆除、新設工程及填海造地)及營運期間空氣品質影響、溫室氣體排放之評估方式及排放量,強化模擬評估本案氮氧化物及硫氧化物等衍生細懸浮微粒之影響程度(如結合海水飛沫成分等機制),空氣品質之影響模擬應將本案預估營運期可能增加之營運電廠(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開發納入評估,且提出不同模擬評估模式之可能影響情形,並將電廠熱排放之影響納入考量,提出具體因應對策。
    (八)釐清廢水回收再利用之水質符合度及用水回收率,評估本案施工階段及營運期間之廢水、溫排水對周遭水(海)域水質、生態之影響並訂定因應對策。
    (九)辦理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並將南側陡岩壁穩定情形、北側地震歷史紀錄、鄰近海域海底火山分布納入考量,評估本案地基沉陷、地質災變、土壤污染及土壤液化之潛在風險 ,並提出監測計畫及因應作為。
    (十)補充辦理陸域生態調查,提出自然度 4 至 5 環境區域資料,評估本案開發對當地次生林與原生林影響及對策,並增加陸域動物自動照相機調查,強化保育類鳥類調查,且補充本案造成保育類鳥類、猛禽棲息、繁殖或覓食之影響減緩或迴避對策。
    (十一)切實辦理且提出陸域及水域文化資產調查結果,蒐集納入歷史文獻,並將水下文化資產調查計畫書送審或審查結果納入附錄。
    (十二)基於本案電廠更新與填海造地時程之不同,檢核本案與鄰近基隆市都市、港埠有關計畫之相容性。
    (十三)增加辦理交通運輸影響分析。
    (十四)請比較分析利用既有港灣設施或陸域範圍等替代供氣方案,以評估減少填海造地之規模。
    (十五)依水資源相關法規向水資源主管機關提出用水計畫書之申請,取得有關意見。
    (十六)強化本案可能影響範圍之民意溝通說明作業。
    (十七)說明現有儲油槽及管線處理方式。

    協和發電廠的更新改建案我會就議員職權持續監督,邀請大家一起來關心!

    ➡️說明書、審查結論及會議記錄:https://goo.gl/32qDnK

  • 材料送審時間 在 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1-18 17:43:32
    有 159 人按讚

    文長,建議搭配陳奕迅的《十年》比較看得下去XD

    #十年之前後龍衛生所風光重建
    #十年之後我們竟又回到這條重建的路上

    十年之前,後龍衛生所在眾人矚目下動工重建;十年之後,我們仍走在這個準備重建的時刻。

    ----
    隨著近來最高行政法院近來對於97年簽約、98年開工興建的「後龍鎮衛生所」重建工程相關判決又一則的作成,自由時報在上個月某日也以頭版頭條的方式就此事件加以報導,再次勾起大家的回憶與注意。

    在97年的時候,原後龍鎮衛生所因原廳舍已有 20 多年歷史,辦公空間狹小老舊,且診療保健儀器擴充困難,鎮民就診或預防注射皆極為不便,於是縣府興辦「97年苗栗縣後龍鎮衛生所重建工程」採購案,在當時風光剪綵。

    但是,這樣一個所費不貲,風光開幕的嶄新建築,究竟為何在不到5年的期間,即面臨拆除重建的命運?  

    【#衛生所新建完工驗收合格後,#所生問題竟然至保固期滿仍無法修復?】

    本件工程為「97年苗栗縣後龍鎮衛生所重建工程」採購案,營造廠商以36,442,900元得標,於97年12月簽訂契約,98年7月間辦理第1次契約變更,並於98年2月13日開工,99年3月16日竣工,同年7月6日驗收合格,自驗收合格之翌日起依約保固5年,至104年7月6日保固期滿。另就設計監造部分,則於97年4月16日與建築師簽訂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契約,契約價金依該契約第3條約定,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

    然依法院調查審理後發現,新建的衛生所於驗收合格後每逢下雨房屋皆有多處滲水,#然至保固期屆滿(即104年7 月6日)#竟仍無法修復!並於104年8月間,因不耐蘇迪勒颱風吹襲,造成外牆嚴重損壞及屋頂破洞,且西側外牆與主結構剝離。

    【#本件之原因,#已經由多個專業單位鑑定及多個法院加以審理】

    本件曾於104年9月間委任公證第三方單位臺灣省結構工程技師公會辦理損壞鑑定。於105年4月間又委任臺中市結構工程技師公會辦理現況保存鑑定。另有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於民事訴訟的審理程序中為鑑定。

    且目前對於建築師以及營造廠商間的行政爭訟,均已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

    【#施工所生的相關瑕疵修補費用與拆除及重建費用,#竟需逾原來工程造價的一半以上】

    一、原瑕疵可修補部分:鑑定金額10,309,300元
    本件依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之鑑定結果,得以補正與施工圖說相同之施工瑕疵(包括:壹層結構平面圖8處SC2柱側邊未加封16mm鋼板、壹層結構平面圖SC2柱柱底基礎螺栓尺寸未採φ38、貳層結構CSb2梁與鋼梁下翼板接頭未採Backing-bar銲接,致接頭無法形成剛性接合、貳層結構平面圖Sb2梁,接頭型式現場施作為簡支接合未依設計圖面剛性接合、結構體鋼構件採用A36型鋼未採用SN400B型鋼、結構體鋼構件銹蝕、鋼承鈑配置方向錯誤等),可採整體結構系統補強方式修復。經比較兩補強修復方案成果:兩方案均符合法規安全要求。方案一雖修復費用較方案二高出883,900元,惟方案一靜不定度數較高,安全性較大;側向變位量較小,使用者舒適性較高;接頭型式與原設計較接近。綜合考量,建議採方案一方式進行補強修復,修復費用為10,309,300元。

    二、無法修補僅能重建部分:無法修復之重建費用合計須9,200,558元
    包含:外牆外覆塑鋁板、外牆外覆磁磚、入口大門雨遮裝修板。

    三、另依鑑定單位的鑑定報告,造型屋頂上、下層纖維外牆板及下層塑鋁板部分,雖經鑑定機關估算拆除及重建之費用經估算為1,115,641元,惟因造型屋頂部分經鑑定機關研判其瑕疵係設計不當造成而可歸責於設計監造單位,未計入此處可歸責於營造商的修補或重建金額之計算。

    四、綜上,系爭工程契約之總金額為36,442,900元,可歸責於營造廠商之瑕疵修補費用與拆除及重建費用總金額為19,509,858元,#已逾原工程契約總金額的一半。

    【#依法院及鑑定之調查,#本件施工所使用之鋼材,#竟為營建署不建議使用之鋼材?】

    依內政部營建署頒布之96年「鋼構造建築物鋼結構設計技術規範」第13章耐震設計章節之第13-1頁及13-2頁所述,用以抵抗地震力之鋼構材其材料規格應符合第3章之規定,且須符合以下計26種規格(內含SN400B,不含A36),並特別敘明「#A36鋼板之實際強度與標稱強度的比值較高而導致韌性設計結果變異性較高,#故不建議使用。」。

    臺灣地處地震帶,且常有颱風,而颱風、地震難以精確預測發生時間之天然災害,因此政府機關必須因地制宜的制定相關規範,將災害發生之可能降至最低。由內政部營建署頒布之96年「鋼構造建築物鋼結構設計技術規範」第13-1頁及13-2頁所述用以抵抗地震力之鋼構材其材料規格應符合第三章之規定,且須符合以下計26種規格(內含SN400B,不含A36)。

    本案原設計圖說係設計SN400B型鋼,#現場實際施作採用A36型鋼,與原施工設計圖說約定之使用型鋼不符。

    【#幸賴法院並未認定有同意變更鋼材之情事】

    依91年2月6日修正之政府採購法第70條3、4項分別規定:「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成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定期查核所屬(轄)機關工程品質及進度等事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之組織準則,由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其作業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而依此所制定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法,查核小組對「#監造單位」之監造組織、施工計畫及品質計畫之審查作業程序、材料設備抽驗及施工查核之程序及標準;缺失改善追蹤及施工進度監督等之執行情形等等。對「#廠商」之品管組織、施工要領、品質管理標準、材料及施工檢驗程序、自主檢查表、不合格品之管制、矯正與預防措施等等,得有查核之權限。

    事實上,本案曾經發生一爭點,即建築師等曾分別主張:「系爭工程自98年2月3日開工日起迄98年6月1日,#即由苗栗縣政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執行多達9次之實地督導,勘認被上訴人確有默示同意變更鋼材之事實」、「本工程為鋼構之建築,H型鋼工程費占總工程近30%,依據工程慣例,#營造廠商須送審材料與各分項施工計畫書給業主審核,業主審核通過後,才能開始施作,因此當時確有將上開資料送給業主審查,經准予備查後才施作,惟上開准予備查之文件因經過多年,原告已無留存,倘若無此資料,工程查核委員定會列為工程缺失,需改善補件,改善完成本工程方能結案。」法院最終雖未認定鋼材之抽換係行政機關之指示或同意,但仍發生實際施工完成之建築是使用非原圖說且營建署不建議使用之鋼材之憾事。

    【#十年過去了,#我們又回到相同的重建的時點】

    看到這行很不容易,感謝每位讀完的人
    #十年之前後龍衛生所風光重建
    #十年之後我們竟又回到這條重建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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