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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李應元現況產品中有2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李應元,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駐泰代表李應元今天也出席活動支持台泰漫畫交流,4位漫畫家特地贈上為李應元繪製的漫畫肖像,留作紀念。李應元致詞表示,台灣鼓勵漫畫創作,他期許台灣和泰國未來可以加強繪畫和表演藝術的交流。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011260250.aspx...
李應元現況 在 李應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駐泰代表李應元今天也出席活動支持台泰漫畫交流,4位漫畫家特地贈上為李應元繪製的漫畫肖像,留作紀念。李應元致詞表示,台灣鼓勵漫畫創作,他期許台灣和泰國未來可以加強繪畫和表演藝術的交流。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011260250.aspx
李應元現況 在 林淑芬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台泥金昌石礦需「依法」做環現差,而非「自願」做環現差!】
還記得大約一個月以前的新聞嗎?
台泥召開股東會,宣布金昌石礦「主動」送環境現況差異分析。
一方面把話說得很漂亮:
「社會不需衝突對立,台泥責任是尋找人與大自然的循環方式」,
另一方面又恐嚇:
「如果審查過久,水泥、發電供應恐怕出現斷層」。
台泥金昌石礦這個案子,
簡單來說,環保署在李應元署長、詹順貴副署長時期,
曾要求金昌石礦應做環現差。
但這個行政處份被行政院訴願會撤銷。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又撤銷行政院的訴願決定,
而在昨天,最高行政法院終於判決 #駁回金昌石礦的上訴。
#金昌石礦不是自願做環現差,#而是依法要做環現差!
這個案子,不但重重打臉想要幫業者「協調」的某大政委(https://reurl.cc/D95pLO)
更是確立了:
#環評法16-1的開發許可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說了算
#不是什麼取得開發許可或開發規劃就算開工,來規避環現差分析
#真正對環境具有影響的施工行為,也就是實際開工日期,才是真正的開發行為之日
*什麼是環現差?
根據《環評法》第16條之1,只要開發單位通過環評,在取得開發許可3年內未動工,就必須進行「環現差」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245863-95b5b-1.html?fbclid=IwAR19Kii8TWO_XM83ACz9jJin-z2mVoH7uARimylRCRqnDfur0qvjVFg-V3c
李應元現況 在 王郁揚 WHO FCTC 菸草減害專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礦業法 #清流
#政商裙帶關係
這是在恐嚇誰呢?
礦業權者一路走來始終靠著「特權」在保護過關的,
不是嗎?
依據阿貴的說法,
「原本台泥旗下金昌石礦也認為應該做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報告書送到環保署,
#反而是環保署當時有官員放水讓金昌石礦不用做。
李署長與我在任時,收到公民團體的公民告知書,我詳細了解狀況後,認為已逾3年,應該要做,
#就下行政處分命金昌石礦做。同時還修法刪除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8條之1喪權條文。
台泥不服,提出訴願,
#行政院撤銷我們命金昌石礦要做環現差的處分;
#換公民團體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同應該要補做,所以判決撤銷行政院訴願決定。
………雙方纏訟多時,高等行政法去年判決撤銷訴願決定,也就是台泥應補送環現差報告。」
第一次是靠當時國民黨環保署護航免做「環現差」,
第二次是靠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撤銷李應元詹順貴要求應補做「環現差」的處分而免做,
#最後是行政法院撤銷行政院訴願委員會的決定,一定要補做「環現差」。
一路走來,始終有人在護航,
司法判決以後要求遵循法律做「環現差」而已,
竟然有這一種「恐嚇人民,水泥供應會出問題」的新聞。
有力人士果然真有力。
之前阿貴臉書公開寫過,
「#行政院高層某大政委把他找去他辦公室,
#金昌的老闆與集團法務長已經等在那裡,
#公然關說要詹順貴撤回要求做環現差的公文,
#詹順貴拒絕。」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82838198817009&id=616591072108389